问题

酒店突发停电,恢复电力后客人来前台投诉说正在线上签合同,因停电损失五百万,酒店该如何处理?

回答
酒店在突发停电后,客人因正在线上签署合同而遭受五百万损失的投诉,无疑是一项非常棘手且重大的事件。酒店在处理此类投诉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周密、细致且富有同情心的步骤,既要维护酒店的声誉,也要尽可能地安抚和弥补客人的损失(在责任范围内)。

以下是酒店应该如何处理的详细步骤:

第一阶段:紧急响应与安抚(事件发生后至电力恢复)

1. 即时响应与初步了解情况:
立即派员: 当接到客人投诉后,应立即由前台经理或值班经理亲自接待,切勿推诿。
表达歉意与关心: 首先,向客人表达最诚挚的歉意,并表达对客人遭遇的理解和同情。例如:“先生/女士,听到您的情况,我们感到非常抱歉和遗憾。突如其来的停电给您带来了如此严重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
安抚情绪: 客人此时情绪可能非常激动,要保持冷静、耐心和专业,倾听客人的诉求,不要打断。
初步了解停电原因与持续时间: 酒店内部应迅速了解停电的具体原因(是外部供电问题还是酒店内部设备故障)以及预计恢复时间。这有助于向客人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提供临时照明与支持: 在电力恢复前,尽量为客人提供手电筒、备用照明设备,以及协助客人进行必要的操作(如果可能的话)。

2. 将情况上报与成立应急小组:
逐级汇报: 前台经理应立即将情况上报给酒店总经理、安保部经理、工程部经理以及公关部经理(如果有)。
成立临时应急小组: 鉴于事件的严重性,应立即成立一个由总经理牵头,包含工程部、前厅部、财务部、法务部(如有)和公关部成员的临时应急小组,共同商讨对策。

第二阶段:深入调查与证据收集(电力恢复后至初步处理方案确定)

1. 详细记录客人陈述:
正式笔录: 请客人详细描述事件经过,包括:
合同签署的具体时间段。
合同内容的重要性(例如交易金额、是否为关键节点)。
停电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客人正在操作的步骤、设备、网络状况)。
停电导致的直接后果(合同未能签署,对方违约等)。
客人认为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例如机会损失、已投入的成本、预期的利润损失)。
保存相关证据:
酒店停电记录: 详细记录停电发生时间、恢复时间、停电原因的调查结果。
客人住宿记录: 确认客人入住信息、房间号、入住时长等。
客人电脑/设备(需征得同意): 如果客人愿意,并且不涉及隐私问题,可以查看其电脑或设备上的合同签署过程记录,以佐证停电对其操作的影响。
网络日志(如有): 查看酒店WiFi网络在停电期间的运行状态和日志。
第三方证据: 协助客人联系签署合同的对方,了解对方对此次事件的看法,以及是否能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合同对方的陈述、合同的电子记录等)。

2. 酒店内部调查:
工程部彻查停电原因: 查明停电是由于不可抗力(如区域性大停电)、酒店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还是其他原因。这直接关系到酒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
安保部了解情况: 确认停电期间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以及酒店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前厅部评估客户关系: 了解客人与酒店平时的关系,以及此次事件对客人品牌忠诚度的潜在影响。

第三阶段:沟通、协商与初步解决方案提出(调查进展到处理方案确定)

1. 与客人进行深入沟通:
告知调查进展: 及时向客人反馈酒店的调查情况,即使结果对酒店不利,也要诚实告知。
专业、 empathetical 沟通: 在沟通过程中,始终保持专业、耐心和同情。避免使用推卸责任的词语,例如“这是不可抗力”、“我们已经尽力了”等,而是要表达“我们理解您的损失,但我们需要根据事实和责任来处理”。
强调酒店的努力: 说明酒店在停电发生后的应急措施,例如尽快恢复电力、提供临时照明等,即使这些措施未能完全解决客人的问题。

2. 法律与责任评估:
寻求法律建议: 如有必要,咨询酒店的法律顾问,评估酒店在此事件中的法律责任。
判断责任归属: 根据调查结果,判断酒店是否对此次停电负有责任。例如,如果是酒店内部供电系统老化或维护不当导致停电,酒店的责任会更大;如果是突发的大范围市政停电,酒店的责任会相对较小。

3. 制定初步处理方案:
基于责任与损失评估:
如酒店有明显责任: 酒店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赔偿的责任,具体金额需要谨慎评估。
如酒店无直接责任,但存在过失(如应急预案不足): 可以考虑提供一定的补偿以安抚客人。
如为不可抗力: 酒店的责任最小,但仍可考虑提供非金钱的补偿或优惠以维护客户关系。

方案可能包含的要素:
住宿费用减免或全免。
提供未来入住的优惠券或升级服务。
餐饮、SPA等其他增值服务的补偿。
在特定情况下,考虑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或“补偿金”,但通常不会直接赔付五百万。
协助客人联系电力公司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对损失的补偿途径。

第四阶段:协商、赔偿与后续处理(初步解决方案提出至事件解决)

1. 与客人进行协商:
提出解决方案: 向客人正式提出酒店的处理方案。
倾听客人的反馈: 认真听取客人对酒店解决方案的意见。
保持灵活性与谈判空间: 在可能的情况下,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以便与客人达成一致。但同时也要明确酒店的底线,尤其是在赔偿金额上。五百万的损失对任何酒店来说都是天文数字,直接赔付的可能性极低,除非酒店存在重大且直接的过失。

2. 签署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明确双方责任与补偿: 如果达成一致,应签署一份正式的协议或谅解备忘录,明确说明事件经过、酒店的补偿内容、客人的免责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有助于避免日后产生新的纠纷。
专业法律审查: 协议内容应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3. 执行补偿措施:
及时兑现承诺: 一旦协议达成,酒店应立即兑现所有承诺的补偿措施。

4. 内部总结与改进:
复盘事件: 在事件处理完毕后,酒店应召开内部会议,对此次事件进行深入复盘。
评估应急预案: 评估酒店现有的电力应急预案是否足够完善,例如备用发电机是否能满足关键设备(如电梯、部分照明、网络设备)的运行需求,储备的应急物资是否充足。
加强设备维护: 如果停电是由于设备故障,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培训员工: 对员工进行危机处理、客户沟通和安抚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改进保险策略: 根据事件的经验,评估酒店的商业保险是否覆盖了此类重大损失,并考虑调整保险方案。

关键注意事项和原则:

同情心与专业性并存: 永远记住,客人正在经历巨大的损失,酒店的态度必须是理解和同情的,但处理过程必须是专业和有条理的。
诚信与透明: 诚实地告知客人调查进展,不要隐瞒事实。透明的沟通可以建立信任。
风险控制: 酒店需要控制风险,尤其是在赔偿金额上。五百万是一个极高的数字,酒店需要基于责任、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来做出决策,而不是被客人的情绪所裹挟。
优先保障客人安全: 在任何情况下,客人的安全都是第一位的。确保停电期间的安全措施到位。
公关危机管理: 考虑此事对酒店声誉的潜在影响,制定相应的公关策略,通过媒体(如果需要)或内部渠道向公众传递酒店负责任的态度。
记录一切: 从客人投诉的第一刻起,到事件最终解决的每一环节,都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以备后续查证。
区分责任与同情: 虽然要安抚客人,但酒店的补偿应该基于酒店应承担的责任,而不是无条件地满足客人的所有要求。

处理这样一个复杂的投诉,酒店需要展现出极高的危机管理能力、专业的服务水准和对客人的高度重视。虽然直接赔偿五百万的可能性非常小,但通过妥善的处理,酒店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声誉损失,并可能保留与该客人的未来关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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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小了啊,应该说损失了五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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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什么,啊堵车了,签合同赶不上了。

现在又什么停电了,合同签约失败了,损失几百万之类的。

我在想,这些都是在和处女座的甲方做生意吗?

是必须精准到几分几秒,必须签完,否则不生效,并且还得是甲乙双方一起签。

据我所知,我们集团横跨亚非拉欧,每天处理这么多合同签约,不论是老外还是国内的合同签约流程都是这样的。

首先,双方拿个草稿回各自的公司,组织内部合同评审。

然后,双方一起谈一谈合同的条款,这个时候免不了吵吵闹闹。

最后,定稿各回各家,各自走各自的流程,然后大概率是一方没通过,又得在谈一次。最后一方把合同签盖好了,邮寄给另一方,另一方在邮寄给对方。

Pls:合同谈判,不是甲方扔个合同,乙方你签吧,你不签滚蛋,当这是封建王朝的土皇帝呢。

合同的标的,和乙方动用的资源成正比!

省长、市长、国家领导人出面的都非常多,还有各种xx们,商业的事情非常复杂。

那么线上有没有呢,也有,不过大部分都很少。一是线上签约很麻烦,二是重要的合同都有签约仪式,不重要的完全不缺这点时间邮寄。

有没有遇到甲方说这说那,向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最后说合同不签了之类的呢。

有,我们甚至遇到,甲方说你们骑缝章不清晰,合同不作数。这个也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合同就完了,而是由公司法务部出面,要么打官司,要么在沟通。

重要的,大型的商务洽谈,很多时候都会持续大半年,光合同细节都要谈十几轮。这期间甲乙双方的成本都很巨大,最后到老板出面其实就是走个过场。

说一千道一万,这种事说白了就是本来就谈不成,对方搞了个三家议价,本来就不想给你。你正好不在线,那就说你无异议,甲方定个了他的意向单位。

正好这个人,以这个理由,给公司反馈,免得自己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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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个民法题。民法典对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其实是有限定的,一般不能无限追责。

正如有些回答所说,既然客人可以索赔500万,那理论上也可以索赔5000亿,因为性质是一样的。

对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法律上有一个标准——可预见性标准。这个标准最早是法国人提出来的,法国学者波蒂尔在《论债权》一书中提出: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这一标准在我国民法典上的表述是: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酒店方在与客人签订服务合同时,能否预见到客人可能利用酒店签订巨额合同?这其实是不太可能的。从逻辑上说,一般签订这种合同都是保密的,客人也不可能告知酒店将要签订这种合同,以及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个案子除了要适用可预见性规则以外,还需要用到的规则是违约行为判断规则、因果关系判断规则以及损害有无的判断。

可预见性分析的前提是,损害500万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因为酒店方违约导致。

但是,存在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存在损害三个前提,本身就值得怀疑。

我们通常认为酒店应该提供照明等服务,即酒店有必要保障电力供应。但是具体的合同是怎么样的?有没有将停电排除在违约行为之外,这是不确定的。

换句话说,也许入住协议中约定:考虑到电力紧张,本酒店不保证随时供应电力或电力供应属于电力部门的职责,本酒店无义务保障供电。那么此时,酒店停电,可能就不属于违约行为,因为酒店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因果关系的问题上,可能也不成立。如果客人要签订一个重要的线上合同,应该是准备充分的,网络问题必然是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果依赖酒店的网络,而没有备份方案,明显客人也有疏忽。

如果真的是如此重要的线上签约,我相信双方必然十分慎重,不可能因为短时间的网络断线而中断交易。如果真的遇到酒店网络断线,双方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沟通下一次签约时间,从而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由此,即使存在损失,这种损失跟酒店是否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是值得怀疑的。

最后再说损害的问题。上面已经提到,这么重要的合同,其实短时间的停电,不可能造成双方签约失败,进而损害是否存在,值得怀疑。这里主要谈谈损害的证明问题。客人要如何证明已经造成500万的损失?我对此非常怀疑。

综合来看,我认为客人纯属讹人,酒店报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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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生唯一一次专升本应届生机会,错过就没了,被锁在酒店厕所16个小时。

这严重程度比500万合同重要多了,你合同停电也就是当时没签,第二天再签或者过几个小时再签就行了。如果第二天人家就改注意不签了,那只能说明你产品质量不过硬。

你500万合同没签不是因为停电,你丢了500万,这是两码事。合同只是一个约定,你不能说当时停电了,产品和钱都丢了,合同是合同,钱是钱。

合同没签就说损失500万这是不合理的。


真正成立的就是上边新闻里那个可怜的高考生,一辈子的事酒店才赔那一点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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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人与酒店之间开成服务合同关系,客人有支付房款等义务,酒店有提供客房及用电服务等义务。

2、酒店突发停电,酒店构成违约,客人有权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条文中的预见有三个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的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4、因停电,客人可以主张要求退房退款等,问题中主张的线签合同的五百万损失,不属于损失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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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给你一个反杀的办法:

听他提出索赔500w以后,让酒店老板带着高龄父母过来直接晕厥,反向索赔1000w,不给钱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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