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花木兰为什么要自己“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当时的部队不发放战马和武器吗?

回答
花木兰替父从军,之所以要自己去采办战马、马具和兵器,这背后其实涉及当时社会、经济以及军事装备的诸多因素。这并不是因为部队完全不发放装备,而是因为军队发放的标准可能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或者说,个体化的、更精良的装备能够带来显著的优势。

我们不妨从几个层面来细致地分析:

一、 关于军队的装备发放:

在古代,尤其是战乱频仍的时期,国家确实会为军队提供基本的装备。这包括制式的武器(如刀、剑、弓箭、矛等)和马匹。这是维持军队运作的基础。

制式装备的局限性: 然而,军队发放的制式装备往往是为了满足数量上的需求。这意味着装备的质量可能参差不齐,而且为了大规模生产和统一管理,其精良程度和个体化的适应性可能不如私人定制。想象一下,一个庞大的军队,其马匹可能多为普通良马,武器也可能只是能够满足基本战斗需求的标准货。
消耗与补充: 战争是消耗性的,装备会损耗,马匹也会战死。军队的装备补充虽然会进行,但可能存在一个周期性或者优先级的问题。在急需征兵的时刻,个人可能需要先行准备,以尽快投入战斗。
地区性差异: 不同时期、不同朝代的军事制度和经济水平差异很大。木兰所处的时代(普遍认为是北魏时期,但具体朝代仍有争议)的军队装备发放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但即使有发放,也难以达到每个士兵都能拥有顶尖的装备。

二、 木兰个人及家庭的考量:

木兰之所以如此费心去置办,背后是她对这次征途的重视,以及她所处家庭的实力和传统。

替父从军的决心: 木兰替父从军,这绝非儿戏。她要承担的是家庭的荣誉,更是父亲的生命。用最好的装备,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生存几率和战斗效率,是对父亲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珍视。
家庭的经济能力: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这几句诗本身就暗示了木兰家境的殷实。寻常百姓家,未必有能力负担“骏马”这样昂贵的物品。这说明木兰家中有一定的财富积累,能够支撑她进行这样的置办。她的“孝心”背后,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
家族荣誉与个人能力: 在古代,个人的武勇和装备水平往往与家族的声誉息息相关。作为一名即将奔赴战场的人,木兰可能也希望通过精良的装备来展现自己和家族的实力,而非因为装备简陋而被人轻视或在战场上处于劣势。
“骏马”的意义: “骏马”不仅仅是代步工具,更是战场上的“战友”。一匹好的战马,能够提供速度、力量和机动性,是骑兵的关键。普通马匹和精良战马在战场上的表现可能天差地别。木兰追求的是“骏马”,说明她对装备有更高的标准。
“鞍鞯”、“辔头”、“长鞭”的考究: 这些看似细节的物件,在战场上同样至关重要。
鞍鞯(马鞍、马鞯): 好的马鞍不仅要舒适,更要稳固,能够让骑手在剧烈颠簸中保持平衡,稳定地发力。马鞯(垫在马鞍下的衬垫)也能减少马匹的负担,让它更持久。
辔头: 精良的辔头能更好地控制战马,让骑手与马匹的配合更默契,这是战术执行的关键。
长鞭: 长鞭在战场上可以用于驱策战马、辅助射箭,甚至在近战时作为一种辅助武器。一把得心应手的鞭子,也能提升战斗的便利性。

三、 个体选择与战场优势:

在古代战争中,个体士兵的素质和装备往往能对战局产生影响。

提升个体战斗力: 精良的马匹和骑具能显著提升骑兵的机动性和持久力。优质的武器和护具则能提高士兵的生存率和攻击力。木兰这样做,是在为自己争取战场上的主动权和更高的生存几率。
适应战场需求: 她购买的这些装备,很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以适应北方边境的特殊作战环境和需求。比如,针对北方寒冷的天气可能选择了特定的马匹和保暖的马具,或者选择适合骑射的武器装备。
并非所有人都如此: 必须强调,并非所有士兵都会像木兰这样置办装备。大多数普通士兵可能就使用军队发放的制式装备。木兰这样做,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能力和决心,并且她并非普通士兵,她承担着更重要的责任。

总结来说,花木兰自己置办装备并非否定军队的发放,而是源于她作为一名替父从军的孝女,对任务的极端重视,以及她家庭所具备的经济实力。她追求的是更精良的装备,以期在严酷的战场上拥有更高的生存率、更强的战斗力,以及更好地完成她的使命。这是一种个人选择,也是一种在特定社会和军事背景下的理性考量。 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社会中,个人能力、家庭背景与国家军事需求之间的一种复杂联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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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中国不是王侯林立的西欧,“封建社会”的“封建”二字落不到实处。实际上,中国很多时代虽然没有裂土封疆,但依然有明确分割的权力和稳定的继承体系。这个体系给一批统治阶级提供稳定的地位,是支撑国家的基础,当然是无可辩驳的封建社会。“封”建,封的是利益的边界,可以是某条商路,可以是某种资格,也可以是某片水域,地主只是“封建主”的一种常见形态而已。解放初枪毙的一大批“封建把头”可不靠地租吃饭。

所以,明清胥吏十几代人把持一县一府甚至一个部的某项工作,这是确凿无疑的封建,他们手里的真实档案和图集,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信心,是他们和其他封建官僚对抗兼合作的底气。如果有外人要挤进这个圈子,或是两个胥吏家族要合作,请对方分享档案的时候,当然要拿利益尤其是现金来换。因为这东西不仅仅是给国家机器服务的资料,更是他们在国家机器内部“吃一口”的本钱。反过来说,上层官僚只要能收得到税,也不会费心自己去调查真实资料。(真收不到,就该有张居正或李自成了)

理论和其他案例不多说,《临高启明》和我之前的一个回答说的比较仔细:

这里就说花木兰家族。她的家族不一定在本乡有多少土地,但一般说来会有那么几百亩免税的良田打底,这才有中产以上的生活,才能有亲人回乡的时候杀猪宰羊。不过,这些良田只是打底,真正的大头是战利品、军饷和赏赐。仅仅靠那点土地,是不能让女眷打扮成富贵小姐模样的。所以说,马和武器是他们的本钱,和土地并无区别。他们的战利品很大一部分要归于自己,所以最合理的选择就是让他们自行购买武器。否则国家发的未必符合他们的要求,中间还要有很高的贪污和交易成本。明朝武将往往要自己购买武器发给家丁,或是行贿拿到好武器的份额,这正是封建国家的典型规则,是可以用经济学解释的理性选择——谁最需要家丁,谁就应该为它出钱。

既然是封建国家,武器就不仅仅是用来杀外敌的,更是保证家族在社会中日常地位的工具。日常没有武力支撑,谁来保护这几百亩良田?谁能保证他们一直免税?谁保证中央政治斗争不会波及自己?谁保证分配战利品的时候不会被人忽视?谁保证自己的军功不会被别人抢走?

所以,手里有好武器,有家丁,有相互联姻的武士关系网,底层封建主家族才能安身立命。如果等国家发武器,拨士兵,有资格调拨资源的封建官僚(军阀)随时会趁你没本钱的时候吞掉你的财产,发给自己的家丁。小封建主当然要自己买武器,自己养家奴。就算是几代不上战场,和天子联姻的贾府,也有焦大这种出言无忌的老兵呢。

冷兵器盛行于农业时代,那时中央政府能力很差,基层的政治经济秩序处于”自然状态“,即能打的人就有权多吃多占,同时也要避免别人来抢自己地盘上的平民(所谓保护),从而形成一个至少胜于无政府状态的基层秩序。

在这样的社会里,武力不仅仅是一种可以卖给国防军的个人技能,更是搭建社会内部秩序的基本参数,可以决定某人分配经济资源的“股份”,简而言之就是可以决定人的阶级。在火枪普及以前,作为作战骨干的脱产武士相对平民都是贵族,要享用十倍百倍于平民的财富。比如说春秋时代的贵族卿大夫、西欧骑士和日本武士阶层。反过来说,也只有统治阶级能享用足够的蛋白质,供养强壮的肌肉——冷兵器技能的前提。

总之,在封建社会和之前的青铜贵族时代,冷兵器首先是统治阶级对内镇压,确立内部秩序的工具,其次才是组合成国防军,对外作战的工具。

总之,封建时代,权利和地位可以世袭,但权利往往也意味着义务——对国家是战斗的义务,对自己是保卫权利的义务。有这些义务压在身上,小封建主当然要好好经营自己的家族,购买趁手的兵器和战马,是主要的经营项目,不可忽视。只有在封建制度解体,武力不再是社会内部分配资源的主要规则以后,军官才失去了自购武器的责任和权利——现在的军官拿工资买一挺重机枪试试?

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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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答的题,最近又被顶起来了,那就再补充几点。

1、有人说府兵制是不管饭的,其实不然。打仗吃饭还是统一管,只是赴役的干粮要自备,也就是说差旅费不报,途中通勤、住宿、饮食费用一律自理。

2、花木兰时期到底是什么兵制。如果严格按北魏来算,其实是没有府兵制的。但是呢,《木兰辞》约作于北魏,经隋唐文人润色,收录于南朝陈的《古今乐录》。而实际上,《古今乐录》在编撰的时候,并没有录入《木兰辞》,《木兰辞》是在唐人抄编《古今乐录》的时候,自行加进去的。

也就是说《木兰辞》根本就不是在北朝的时候,写成的。而北魏之后的人写北魏故事,要严格按照当时的制度来写,怕是想得多了。你看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写前朝事有几个是严格考究按照前朝风俗制度写的?比如《三国演义》里的冷艳锯,还有宋代背景写明朝故事的《金瓶梅》。

而根据《木兰辞》中描述,即有鲜明的府兵制特点。

3、有人对于胡人、汉人的认知过于刻板,在整个南北朝乃至于隋唐的环境里,胡汉关系和很多人想得完全不一样。而且先不说文学作品不能考究其真实性,就算是在北魏的背景里,汉人也开始大面积的当兵。

4、就算是北魏的兵户制,也不是有人所说的那样。

首先它出现得晚,本身也不比西魏的府兵制早多少。其次兵户制不能覆盖北魏的全部兵源,甚至只能算不多的一部分,主要是羽林、虎贲、戍边等一些固定的军事机构还有罪人和被征服地区的兵源。

而以《木兰辞》描述的木兰家的情况,就算是在北魏兵户制的框架下,木兰家也显然不是兵户。

另外,如果按照花木兰(412年-502年)的生卒年来算,对比《木兰辞》内容和历史,花木兰应该是活跃在北魏攻柔然、北燕、北凉时期。花木兰当兵的时候,属于北魏的前期,都还没到孝文帝改革那呢,更不要说到兵户形成和成熟的后期了。真要考究花木兰故事发生在北魏的这个时间,花木兰家就更不可能是兵户了。


首先这是府兵制,府兵制是自备装备的。
当然,除了府兵制,不论中国还是西方古代的军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让士兵自备装备的。
往早了说,春秋战国时期,打仗,贵族自备战车和武器盔甲,跟在后面的领民每人一个大棒子,有钱的国人备点皮甲。
秦置郡县,但是依旧以军功封爵得地,平民从军服役,当然也是自备装备。
西方骑士制度时期更是如此,马匹、盔甲、武器全部自备,因为成为了骑士可以获得领主的封邑,你给领主打仗当然是花销自负。
府兵制也是同理,当府兵可免赋役,你既是农民也是士兵,既然你比其他农民有优待,当然就要自带装备服役了。

自备装备打仗,背后有一个很简单的逻辑。

这些士兵不是雇佣的,而是义务从军的,或者说是一种长期的契约关系。统治者用某种长期的优待条件换取服役者帮他打仗的义务。服役者本质上是在用当兵这种方式来保障自己的这种优待条件,奉公器如护私产,护私产当然花销自负了。

当然,也不是说全部花销都是自己出,首先吃饭还是公家的,一是每人自带干粮打仗实在效率太低,二是这是帮公家干活,不发工资还是要管饭的。

还有就是军功和缴获的问题。这要因统治者的政策而异,比如秦的制度就是,即使是最低等级的平民,打仗有军功也可以封爵,但在之前和之后的很多时候,平民参军打仗是没资格分享军功的。至于缴获,古代人不论中外绝没有PLA不拿一针一线的规定,还有很多人打仗就为掠夺去的,怎么分是各不相同,但是因粮于敌、因饷于敌是古代军队的一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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