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有这个问题,碰巧我本科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关于这个的,试答一下。
先说结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这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看来在我国实现安乐死的条件并不具备。在当下,比较合理的处理方法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非罪化、轻判(比如判缓刑)等来处理。
下面是具体论证,我尽可能不照搬论文,说的通俗点
先下概念,我觉得《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这个概念基本是最精确的:“对于现代医学不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可以采取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的生命。”
1.为什么安乐死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1.1 民意支持:在几个进行过调查的发达国家里,民调里普遍显示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人数较多、已过半数;即使在中国,在北京上海也有过调查,其中也是支持占多数。
北京地区安乐死社会心态的调查分析1.2学术界支持,中国早在1988年就举行了安乐死研讨会,迄今为止仍然举行,虽然扯皮不断,但还是达成了一定共识,承认安乐死是大势所趋。
访问出错——404出错页面1.3法律发展趋势,现代法律的发展,其趋势是对个人自由干涉越来越低、社会危害程度低的行为受到刑罚也越来越轻,安乐死符合这一发展趋势。
1.4立法努力,几乎每年都有相关提案。
专家称女孩安乐死提案难获通过2.为什么实行安乐死条件并不具备:
2.1从社保情况来看,我国城乡医疗水平差异极大,安乐死的判定是无法治愈的绝症,但是这东西 要由谁来判断?大医院可以,但医疗费要有谁来承担?都是切实的问题;另一方面,因为看病贵等问题,很难判断要求安乐死者是因为痛苦无法忍受还是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如果后者,是和安乐死本意相违背的;另一方面以我国社保水平之低,根本达不到所要求临终关怀的程度,更与安乐死本意相悖。
2.2制度问题,德国格丁根大学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该校的研究人员对荷兰7000起安乐死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虽然荷兰规定在病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安乐死,但在安乐死病人当中,仍然有不少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由医生和家属配合,背着病人作出了对其实施安乐死的决定。而根据调查结果,这种「非自愿安乐死」比例高达41%。(《环球时报》2002年02月11日第六版《荷兰老人出国躲避安乐死》)而这一现象,导致了荷兰每年有近万老人病危后出走他国防止被安乐死。荷兰如此,中国更不好说。
2.3违背伦理,孝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不可取代的地位,「百善孝为先「等传统观念一直在中国人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安乐死适用对象往往一般是长辈如父母等。在父母病重的情况下,不是选择治病而是选择给父母实行安乐死,这显然和传统孝文化严重违背,对于子女同样都是个冲击,北京八所医院曾经联合进行过一次调查,发现虽然大多数患者都同意安乐死,但只有不到20%的人同意对自己的亲人使用安乐死
3.当下比较合理的处理手段是非罪化、包括轻判判缓刑等。
我国目前真正几起安乐死案件,绝大部分都是轻判甚至无罪释放的,比如
我国第一个安乐死案件最终就是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为由」判决两被告无罪。此外在2011年,被当地人称为「孝子」的邓明健给瘫痪了20多年的母亲买来农药并助其服下,其母留下一句「谢谢」后与世长辞,经过一年的审判,邓明健被判故意杀人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上,既有判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也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有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判决但实际上予以轻判的。
就我个人看来,这样的处理,也是兼顾了人性和法律公正的处理,最适合当前我国国情。
第一次提出安乐死时,傅达仁的妻子郑贻根本不想理他,只回斥了一句,“你这什么馊主意。”
彼时,傅达仁已八十出头,每多活一年,他身体里就少一些东西。他做过胃部切除手术,失去了一半的胃,左眼有黄斑病变,视力降到0.1,肌肉也萎缩了,像一个被掏空了的麻袋。
2016年6月,他下腹剧痛,突发高烧,去医院照X光,诊断是胆管堵塞。医生说,胆汁把胆管塞住了,要在胆管里放支架,支架每次只能撑半年,每隔半年,都要再次开刀换支架,如此循环。
那个时候,他常常受肠绞痛困扰,每天睁开眼来,只能躺着,没办法做事,也没有办法好好吃东西。他是一个很爱吃的人,做体育主播时,自创了许多解说术语,都与食物有关:因为爱吃火锅,他把篮球盖帽称为“盖火锅”;他还将一种棒球全垒打命名为“阳春全垒打”,这是他吃阳春面时想到的。
“吃”是人最基本的一个功能,如果连这个东西都被剥夺走了,他不愿意面对这样的人生。他想到了去瑞士安乐死。
家属当然舍不得。妻子劝,儿子也劝,“我们就跟他说,你这个只是胆管而已,胆嘛,很多人拿掉胆也可以活很久啊,你再多陪我们一下嘛。”他的儿子傅俊豪说。
家人想尽办法拖延,整天问他“你不是要写自传吗”,用这个办法拖了他半年时间。自传一写完,他又很坚决地要去瑞士,家人又说,“你再学油画,要多画一些,才可以开画展”,又拖了半年。
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第二次换胆管支架时,傅达仁被查出患有胰脏癌,胰脏里有一个超过3公分的肿瘤,每公分有超过10万个癌细胞。医生解释,胰脏是一个很脆弱的器官,像一块豆腐,藏在胃、肠子的后面,胰脏癌很难治愈,如果开刀加化疗,他存活两年的几率是50%。
家人也慌了,不停鼓励他,“得了癌症,你要抗争,要化疗啊。你如果走不动,我们可以推你。”
这位曾经的篮球运动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从原本的160斤,一路瘦下去,到最后只剩下98斤。他爱体面,总是穿着西装出门,西装撑不起来了,他用围巾遮住自己嶙峋的脖颈,在外面他总是中气十足地说话,人家说他,“很有气力,不像要死的人。”
只有家人能看到他脆弱的样子。他回到家,把衣服脱下来,把假发拿掉,把假牙拿掉,躺在床上,变回一个病人。止痛药一颗两颗三颗四颗变成吗啡,吗啡一颗两颗三颗最后变成喝——两天喝一瓶,一瓶375毫升。家人不忍心,听他说自己每天痛,一觉睡起来就痛,“像是有人在一直捶我的肚子。”
他实在是太不快乐了,偷偷向儿子诉苦,“每次进手术房,冰冷的床,一堆人排队等着进去,每个人都这样子。”好几次,傅俊豪半夜突然听到“kong”的一声,冲到父亲房间,有的时候是遥控器掉了,有的时候是杯子掉了,爸爸倒在地上起不来。
父与子,傅达仁与傅俊豪的合影。图 / 受访者提供
最严重的一次,傅达仁高烧入院,点滴一插上去,整个人开始抽搐,从下午3点开始,躺下,坐起来,躺下,坐起来,三秒钟一次,整个人一直抖,翻白眼,没有意识。“想死死不掉,想活又活不了”,医生说,那是濒死期。
这一次,家人终于决定,支持他去瑞士安乐死。临出发前一个礼拜,他的左手不小心碰到床头柜,因为皮肤老化,“脆了,整个裂开,一整道全是血”,伤口要缝12针。他终于可以任性起来,“反正要去瑞士了”,就用人工皮贴着,再不愿挨针。
2
这一天终于来了。
2018年6月7日,一切都按傅达仁的安排进行着。他早早醒来,和家人吃了面包、一点点火腿,还有鸡蛋。十一点左右,他到达“尊严屋”,他将在这里喝下结束生命的药水,“三分钟睡着,很平静很平静地走。”
半年前,他来过一次瑞士,搭乘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经过两次医疗和心理评估,拿到了瑞士安乐死机构的“绿灯通行证”。在这个全世界唯一一个可以为外籍人士执行安乐死的国家,年满18岁、被诊断出罹患绝症、只剩下3到6个月生命的人,都可以申请安乐善终。
2018年6月6日,傅达仁执行安乐善终的前一日在瑞士留影。图 / 受访者提供
在离开世界前的最后两小时,傅达仁签署了一些文件,证明自己意识清醒、自愿前来,签完字后,他没忘记交代儿子傅俊豪自己的骨灰去处,“要把我带回去,一起回台湾去。”
他们还开了一个小小的party。他吃了家人为他准备的巧克力蛋糕,还吃了一个水煮蛋,在房间的一角,蜡烛被摆成了一个大大的爱心形状,美丽又温馨,他很满意,“巧克力蛋糕真好吃。”
正式开始了,傅达仁喝下了一小杯止吐剂。按计划,休息25分钟后,他将喝下一杯药,含有剧毒,能让人在3分钟内死亡。
回忆起等待间隙的那25分钟,儿子傅俊豪形容,就像每一个吃完晚餐后的25分钟那样,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他在这个时候还没忘记回人家的line(台湾的一个聊天软件)。”家人哄着他,要不要表演几段体育播报,他提气,张口就来,语调铿锵幽默,还配上肢体动作——
“坏坏坏,连三坏,空中抓飞鸟,右边45度角,上篮,擦板,得分”;“姚明在三楼投篮,小个子够不到望球兴叹啊”;“XX队领先一分,九局下半,最后一球,投出去了,哎哟我的妈,再进三分XX队赢啦,耶!”
播报了几段,他有些累了,腰杆不再笔直,斜靠在儿子的怀里,像一株倒伏的麦穗。他挥挥手,那是再见的手势,“亲爱的朋友,我没劲儿啦。”
在人生最后几分钟里,家人按照他的意思,陪他一起唱了他最爱的歌曲《Amazing Grace》,用的是他改编的词,“家人相聚,如此遥远,都是上帝恩典”。在头一天晚上,这个85岁的老头儿还爬起来改写歌词,被家人发现,“明天要走了,这么晚还在滑手机。”
一口,两口,三口,他喝完了药,含了一块巧克力糖果,送了一口水,躺在儿子的身上,“先是睡着,那个时候还有他的呼吸,慢慢慢慢地离开,慢慢慢慢呼吸就停止了。”
三分钟,无痛,傅达仁在歌声之中含着一块糖,睡去了。
他在家人的歌声和怀抱中离去,离去时没有哭天抢地,人们在他陷入沉睡后,小声地啜泣。妻子郑贻还在忍着,她告诉自己,“现在还不要哭,他还可以听得到。”
如今谈到父亲时,傅俊豪声音总是哑哑的,他没有恸哭,说到父亲生前趣事甚至会笑出来。他常常梦到父亲,都是光鲜亮丽的形象,“好像是他在让我们知道他过得很好。”最近一次,他梦到和父亲在游泳池边玩水,先是一个很瘦弱很瘦弱的老人,是病的形象,慢慢走下水,当他出水那一刹那,整个身体又慢慢地回到以前充满肌肉风采的样子。
安乐善终前,傅达仁打了营养针去参加儿子的婚礼。图 / 受访者提供
过去9个月来,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前来询问傅达仁前往瑞士安乐善终的过程,傅俊豪说了很多遍,“发现讲完之后,大家还是不太了解,”他心理建设许久,决定公布那段用来留念的视频。
他想用这种方式感谢父亲,感谢他用这么勇敢的方式,教会自己面对死亡。在亚洲社会,其实是避谈死亡的,只要一讲死,“我们都说呸、呸、呸,你不要咒我。”但父亲的想法不一样,在生命已经留不住时,傅达仁说,“安乐死是快车,可以坐快车我为什么要坐慢车,反正都是要到那个终点啊。”
电话的最后,傅俊豪给记者讲述了一个故事。在傅达仁安乐善终前一天,他接到了好友莫索尔的电话,那是他儿时的同学,一位摩梭人,因患有肺结核受到孤立,只有傅达仁拿东西给他吃,他们成了至交。
莫索尔在西班牙做记者,他们在那通最后的电话里聊到死亡,就像聊春游和天气一样稀松平常:
“你要去安乐死啊?”
“我本来订到明天,但他们明天排满了,就安排在后天了。”
“那你走得很坦然。”
“是啊,无憾,I love you.我的家人都在我四周,我们在好漂亮的公园。”
“你平安好走。”
“好。”
以上文字和图片来源于每日人物:他在最后的电话里聊到死亡,就像聊春游和天气一样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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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听到一则新闻说,A和B是朋友,A失恋,很痛苦,想死,自己不敢,遂找到B,要求B协助,B同意,一枪把A崩了。你是否觉得B的行为合法?
很可能你并不同意,因为聪明的你想到了,这给故意杀人/精神控制杀人留下了一个大口子。
那么我们把这个情境调整一下:A失恋,很痛苦,想死,自己不敢,或想留全尸,遂找到了专业机构(医院或持证医师)B,要求B协助,B同意,给A注射了巴比妥+肌肉松弛剂+氯化钾三件套,A卒。你是否觉得B的行为合法?
很可能你还是不同意,理由可能是,你认为A的自杀决定,不是基于自由意志,或理性思量,而是一时情绪使然。而B的协助,将A一时的情绪固化成了冰冷的现实。
那么我们再把这个情境调整一下:A失恋,很痛苦,想死,自己不敢,或想留全尸,遂找到了专业机构(医院或持证医师)B,要求B协助。B与A签署了正式协议,并由专业心理医生介入全程评估,且设置了足够合理的冷静期,以实现A的决定是大概然基于自由意志和理性思量的定性,之后给A注射了巴比妥+肌肉松弛剂+氯化钾三件套,A卒。你是否觉得B的行为合法?
有可能你还是不同意,因为你会想到,A的自杀行为,对A的家人来说,是结果和责任完整且一致的。但B协助A自杀的行为,对A的家人来说,开了结果和责任不对等的口子,使得纠纷会无休止,比普遍的医患纠纷麻烦千万倍。
那么我们再把这个情境调整一下:A失恋,很痛苦,想死,自己不敢,或想留全尸,遂找到了专业机构(医院或持证医师)B,要求B协助。B与A签署了正式协议,并由专业心理医生介入全程评估,且设置了足够合理的冷静期,以实现A的决定是大概然基于自由意志和理性思量的定性。与此同时,A和B共同知会了A的核心家人(父母,配偶,子女),并向他们成功建立起了“无论如何A都会自杀,区别只是形式”的共识或无奈来。之后,B给A注射了巴比妥+肌肉松弛剂+氯化钾三件套,A卒。你是否觉得B的行为合法?
有可能你还是觉得不太对劲。哪儿不对劲?哦,你根本就不认可“失恋并痛苦”是个正当的、可被执行安乐死的理由。或者,你根本上否认一个“失恋并痛苦”的人,依然具备完整的自由意志,否认其依然具有理性思量的能力。
那么我们再把这个情境调整一下:A身患晚期重病,无治愈可能,来日已不多,但每天都要承受生理痛苦和各种精神压力,想死,自己不敢,或因疾病而失能,或想留全尸,遂找到了专业机构(医院或持证医师)B,要求B协助。B与A签署了正式协议,并由专业心理医生介入全程评估,且设置了足够合理的冷静期,以实现A的决定是大概然基于自由意志和理性思量的定性。与此同时,A和B共同知会了A的核心家人(父母,配偶,子女),并向他们成功建立起了“无论如何A都会自杀,区别只是形式”的共识或无奈来。之后,B给A注射了巴比妥+肌肉松弛剂+氯化钾三件套,A卒。你是否觉得B的行为合法?
可能你终于觉得合理了,可以放心大胆地认可并支持合法了。
如果你对此问题的态度,大体符合以上的完整描述,那么你需要继续回答以下的三大问题:
1,为何一个身患晚期疾病,需要承担生理痛苦的人,其接受专业协助自杀服务的权利,要高于一个因任何原因而精神严重抑郁,需要承担精神痛苦的人?是否你认为,精神痛苦和生理痛苦是可分离的?是否你认为,精神痛苦是必然低于生理痛苦的?甚至,是否你认为,心理疾病不是病?你该如何解释这种不自洽?
2,若你在某种程度上否认一个因任何原因而精神严重抑郁的人,依然具备较完整的自由意志,依然拥有相当的理性思量的能力,那么,为何你竟然会认为,一个身患晚期疾病并深陷生理痛苦,甚至深陷生理痛苦和精神压力双痛苦的人,就能具备较完整的自由意志,就依然拥有相当的理性思量能力?
3,若你的argument是,心理疾病导致的精神痛苦,除了自杀之外,还可以通过治愈疾病来消除;但临终疾病导致的生理痛苦,除了自杀之外,就无其他解决途径了。那么这就变成了一个定量的问题,即,预期持续多久的,因疾病而导致的痛苦,是可被协助自杀的?然后,因心理疾病导致的精神痛苦,已知已经持续了多久,就变得可被协助自杀了?若你依然认为,不论心理疾病导致的精神痛苦持续了多久,都不可被协助自杀,又是为什么?
总结来说,如果一个人的态度是“协助自杀一律合法”或“协助自杀一律不合法”的话,虽然我个人对此不认同,但我确实觉得,这两种观点,都很容易能形成逻辑上的自洽。
但如果一个人的态度如我一样,认为“只有在特定情境下,对特定人群,符合特定流程的协助自杀才合法”的话,虽然我个人对此认同,但我也同时认为,这与我认为女性拥有完整的堕胎权一样,更像是个个人主观态度和喜好的坚持,而很难达成完整的逻辑自洽。
最终,只有自杀才是完整的、严谨的和绝对正当的。
于是,既然水果刀、农药、绳索、汽油......的购买都是合法的,我们也永远无法阻止水体、交流电、野兽、毒虫、交通工具、重力势能的存在,那么,与其去讨论协助自杀的合法性问题,倒不如让三件套变得更简单易得呢...当我们默认人拥有自杀的天然权力的时候,没多少理由,不让人拥有可以有尊严、无痛苦、留全尸且不求人的自杀途径。
在你看来,这可能是守序邪恶;在我看来,这只是绝对中立而已。
从高赞答案看,不少人支持安乐死。那我从某个角度说说反面吧:
安乐死实际上会使人们(尤其是穷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价值观念发生转变。如果失去劳动能力的病患可以选择一条合法自杀的道路,从而使家人和社会的负担更轻,那么这个病患剩余的生命价值会被自己或他人低估,从而使病患在道德上有很大的压力去看似自愿地选择这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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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文章对观点的延伸:
《经济学人》How to have a better death 2017.04.29
《卫报》We are a burden. Legalising assisted suicide would further devalue our lives 2017.07.17
毫无问题。
牛顿最大的成就不是物理学成就,而是数学成就,这是发明了微积分的牛人。
弄懂相对论跟量子力学,其实对普通人来说,最大的困难依然不是物理上的理解困难,而是数学能力。只要数学能力足够,理解相对论跟量子力学并没有那么大的困难。
牛顿,作为一个伟大的数学家,看这些并不会有困难,拿到物理学博士显然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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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唯一的问题就是:他最好能活得足够久不要英年早逝,毕竟现代的病毒比他当年要厉害多了。
女人会不会出轨,主要考虑几个方面:
1)有没有男人来撩;
2)有没有未满足的生理欲望;
3)出轨的风险与利益权衡。
所以,性格的内向和外向与出轨本身没有关系,但是:
外向的性格,更加容易满足第一个条件,就是吸引男人来撩。
因此,在封建社会,我们把性格外向的女人戴了几顶帽子,例如:
水性杨花、招蜂引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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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人来说,年龄是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四十几岁的女人容易遇见的几个问题:
1)性需求的波动比较大,这个年龄的女人是个宝藏,就看男性是否懂得开发了;
2)被生活琐事牵绊,更加需要倾诉;
3)更加理性,对两性情感的需求程度降低,夫妻关系的衍生物太多,出轨的风险与成本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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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司规定,五十人以上猿工群以及五万粉以上微博账号、一万粉以上抖音账号、不论粉丝多少的公众号,不管是因公注册还是私人持有,都必须填表上报。我司不知道知乎。
知乎上骂我司的负面消息比微博上骂的更有道理。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