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
有个德国犹太人叫Norbert Elias的,他写了一本非常经典的书,奠定了在社会学里大拿的地位,这本书叫做《文明的进程》。Elias在这本书里想追溯的问题,就是一个社会变得“文明”(civilized),究竟是怎么一个变化过程。为什么一个人能够认为,自己所处的社会变得越来越“文明”,别的国家相比自己的国家是“不文明的”甚或是“野蛮的”?
Elias认为我们首先能够确认的是一件事:一个社会变得文明的过程,就是这个社会中人的情感和情感控制结构一代又一代朝着控制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腻的方向发展。而现代社会的一大重要特征,就是人在情感控制上对“以自我为中心”的朴素观念加以反思,他总是试图尽可能去考虑他人的感受。
这种情感控制的最普遍方式就是礼仪教化。
Elias认为,理解这个问题,对我们理解人类知识图景的转变有着重大意义:
这种新的观念把人类的位置从宇宙的中心移到了围绕着另一个中心旋转的许多行星中的一个星球之上。
……
地球纯粹是机械地、按照一定的自然规律绕着太阳运行的,也就是说,这一运行并不是以人为目的的,对于人来说也不带任何感情色彩。这一观点的形成既是以人的情感控制的加强为前提的,同时又促使人进一步加强对情感的控制,促使人去抑制那种自发的感觉,即他们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特别是与人本身有关的一切,都是以他们自身为目的的……这样,人们才有可能在思想上认识到,自然现象有着它自己的规律。自然现象是没有企图、没有目的、也没有规定性的,只是纯粹机械地发生或者由一定的因果关系而引起。
这就好像一个小孩子不懂这个世界为什么不是围着他转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对他讲道理,而是通过教他行为规范慢慢引导他明白这一点的。Elias认为在这个意义上,个体在教育中的成长就是人类文明史进程的重演。
所以关于题主这个问题,有一个很直接的回答,那就是:我们为了更好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要认识这个世界的规律;而我们把规律当做规律的前提是:认识到这个世界它该怎么运行,与我们无关。我可以因为地震震塌了房子而哭泣,因为雨水浇湿了过冬的粮食而号啕,然而这一切本能的情感流露没有什么卵用。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时,我们就开始学会控制自己的自然情感。
而“得体的仪态”,就是让我们学会这一点、迈入“文明社会”的开端。
=====从这里开始与题主的问题并不直接相关,不感兴趣者请跳过=====
Elias要讨论的不是civilization意义上的“文明”,而是civilized意义上的“文明”;换句话说,不是“中华文明”那个“文明”,而是“做个文明人”的“文明”。当然,他可能认为前一个词其实是建立在后一个词词义基础上的。
而且,Elias是德国人,他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又牵涉到德语文化和英、法文化对“文明史”理解的不同路径。
他认为,“文明”这个词首先是西方国家/民族的自我意识:这个词指的是它们取得的一切成就,这些成就使得他们超越祖辈,超越世界上同时代的其它民族。但在法国和英国,这个词的用法跟德国不同。法语和英语国家把“文明”当作是进步的标志,但德国则把“文明”当作是次一等的东西,真正使得德国人对自身特点和成就感到骄傲的词是“文化”。
这里面有个麻烦的地方:“文明”这个词在英语里是civilized,这是个来源于拉丁词根“城市”的词,意思其实是获得罗马市民资格的人就等于开化的人,是一个普世概念。法语里应该也是来自同一个词源的词。
但是——虽然德语中也有zivilisation这个词,而且这也是Elias选用的书名,但是,Elias认为德国人说这个词的时候意思其实对应是höflich,有礼貌的,这个词的词根是höfisch,意思是宫廷的,所以Elias后面会说,德国人认为这个词主要指的是宫廷中那些繁文缛节的延伸。
Elias认为德国人真正重视的东西是kultur,对应英文中的culture。但德国人对kultur的理解要丰富很多。大意上,civilized的东西是一个过程的结果,是那些已经“文明化了的人们”共享的一种品质;而kultur指的是已经存在的人和他们的成就,就像“田野里的花”,这个民族总是追问“我们的特性究竟是什么”,他们借这些追问来突出他们自己的身份认同。
我们在这里翻译一下,文明(höflich)就是“贵族范儿的规则”,文化(kultur)就是“接地气的规则”。就好像穿西装打领带是一种社会规则,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也是一种社会规则。
然后Elias来说明höflich和kultur在德国文化中的对立。大体上,他为我们勾勒出的图景是:德国人的höflich概念来源于宫廷,但随着18世纪中叶德国中产阶级的兴起和德国文化的兴起,知识分子作为中产阶级代表开始反对宫廷文化的束缚,所以他们会(不自然地)强调接地气的kultur,反对贵族范儿的höflich。当然,这帮人接地气接的程度也有限,他们只是接到市民阶层,对土老冒儿他们是不care的。
Elias说,三十年战争的时候,德国(准确地说是德意志地区,下面不再继续解释)宫廷还是说法语的,德国人整体上是不开化的。甚至到1780年的时候,腓特烈大帝还出了一本书,说德语是一种半开化的语言。德语文化界彼时的表面上的繁荣还是粗俗的。他说当时舞台上都是些小偷,说的都是下流胚的语言,跟高尚的英语戏剧没法比。啥?莎士比亚作品也爆粗口?这可以理解,莎士比亚多早啊!腓特烈对当时德国戏剧的评价,大体上相当于我们现在对《小时代》的评价。
腓特烈大帝说这话之后一年,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就出版了。不久之后,歌德和席勒也开始出书了,德语一下子蓬勃发展起来。
在这个时代发展起来的知识分子,开始批判宫廷精英思维了,就像我们今天拿着互联网思维去批判传统官僚思维一样。“文明”就是传统精英的行为规则,而“文化”才是新兴知识分子关注的东西。
Elias列了一段材料:后来记录歌德晚年生活的作家Eckermann曾经跟歌德有段对话:
Eckermann:
通常,在社交的时候,我总是带着个人的好恶以及一种爱和被爱的需要。我寻找生性与我相似的人,我愿意与这样的人深交,而不愿意与其他的人打交道。
歌德:
您的这种自然倾向显然不是一种好的社交方式。如果我们不用文化教养来克服我们的自然倾向,那它还有什么用呢?要求旁人的意见都和我们相投,那是很愚蠢的,我从来不干这种蠢事。所以,我才学会了与各种类型的人打交道,才学会了认识各种不同的性格和为人处世之道。因为在跟那些与自己生性相反的人交往时,只有严于律己,才能与他们和睦相处。您应该这么去做,别无选择,您只能投身到这个上流社会中去,不管您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
Elias认为,歌德的这种想法,解释了人为什么要对自己进行情感约束,为什么要“讲文明”:因为这个世界上有跟你不一样的人,为了跟他们和睦相处,你必须按一定的规则控制自己的情感。
英国人和法国人的社会发展比较早,所以“文明”在他们那里已经发展为不言自明的社会礼仪,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得体仪态”。但这背后的道理是什么,英国人和法国人认为已经无需说明。而德国人发展比较晚,所以他们一开始看到这种仪态时,第一反应就是“这不自然”。他们需要重新强调更自然的“文化”,重新体认这一套礼仪背后的道理,才能接受这套社会规则。
Elias发现,其实这个过程在人类历史上反复出现:社会因为某些必要的原因“进化”出某种规则,经过世代演变之后,这些规则固化成看似毫无道理的条条框框,制约人的行动,然后有人跳出来说,规则是次要的,规则背后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在德国知识分子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法国人自己已经讨论过。大革命时期著名的Mirabeau公爵就说,所谓“文明”指的那些礼仪不过是道德的表象,如果它无法赋予社会以道德实质,它就没有用处。
但为什么法国人更接受“文明”代表的这一套社会规则,而德国人更强调规则背后的“文化”实质呢?Elias解释说,这是因为在大革命之前,法国宫廷其实对知识分子是开放的,主流知识分子也是认同现有政治秩序的。所以他们会更接受宫廷规则;而德国贵族远比法国封闭得多,不带知识分子玩,所以德国知识分子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圈子文化,也不接受德国贵族从法国学来的那套礼仪规范。
但是,这两个词代表的其实是一种要求,那就是:不管是社会习俗还是礼仪教你这样做,还是你跟不同类型的人打交道需要这样做,你都需要控制自己的自然情感,让自己的行为更得体。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
=====从这里开始回到跟题主的问题比较相关的内容上=====
Elias的书接下来列举了冗长的史料,当然,如果你耐心读,里面有些内容很有趣。
比如中世纪晚期伊拉斯谟写过一本礼仪指南:
鼻孔里不应该有鼻涕,像农民那样用帽子和围裙擦鼻涕时是不得体的,用手擤鼻涕然后擦在衣服上也不好。恰当做法是尽量擤在一块布里。如果你用手把鼻涕甩在地上,那就要马上用脚蹭去。如果你想吐痰,请转身,别吐在别人身上。吐完后应立刻用脚蹭去。
在那个印刷术刚刚发明的年代,这类行为都需要写本书来规范,你们感受下。
Elias的评价是:
伊拉斯谟和他那个时代在谈论人的一切行为时那种无拘无束的坦率,我们已经失去了。
伊拉斯谟描述的“合乎礼仪的规范”已经可以让我们感到莫名的羞耻。
而当时伊拉斯谟的这类书其实是为宫廷和贵族写的。类似的行为规范还包括吃饭时如果觉得痒,别用手直接伸进衣服里挠,要隔着衣服挠。吃饭时不要擤鼻涕、掏鼻孔、挖耳朵、擦眼睛。就餐前要洗手。
既然写在书里,就说明当时的贵族不一定能做到这些。你们想象下中世纪高冷的伯爵夫人吃饭时手伸进领子里搂一搂,搞不好还要抠抠脚,那画面该有多美。
然后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这些礼仪慢慢开始变得细腻了:吃饭的时候不要说一些容易引起争执的话,不要吵架,如此等等。这类行为规范开始越来越“体贴”一个人的感受。
当时有一本书叫《加拉泰奥》,里面专门提到宫廷中人该如何礼貌地指出别人的过错:一个主教请一个伯爵吃饭,吃完饭后,主教派一个非常懂礼节的仆人加拉泰奥送伯爵离开。即将分别之际,加拉泰奥对伯爵说,主教大人想送给伯爵先生一件礼物。主教大人说他一生中没见过伯爵这么有礼貌的人,他只在您身上发现了一个小缺点:您吃饭吧唧嘴。主教大人让我在临别之际把这一点作为礼物送给您。
这种“得体行为”放到现在,您得回去扇这主教两巴掌。
“得体的仪态”以及类似的行为规范就是这样从宫廷开始,一点点向下传播,一点点向下扩散,最后随着西方文明发展出对社会具有高度控制力的现代国家,原本属于宫廷的礼仪规范也就这么成了全社会普遍的行为规范。这个社会的成员不再关心它背后的道理是什么,他们只是把这些规范当做理所当然的仪态,或者当做“我们这个民族发达、先进”的一面接受下来。而落后民族看到这一切的时候,也和歆羡坚船利炮一样歆羡这些彬彬仪态、翩翩风度。
Elias总结说,这背后,是社会职能要求每个人强化自我控制。
从西方历史的早期阶段直至当代,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社会职能愈分愈细。分工越细,职能的数目,因之具有职能的人的数目也就越多;单个人,事无巨细,不管是最简单最日常的事务,都依赖于这种职能。越来越多的人的行为一定要相互配合;行动的组织愈益精确、愈益严格地加以通盘安排,以使单个人的行动在其中完成其社会职能。单个人被迫愈益细致、愈益均衡、愈益稳定地调整其行为。正如业已强调过的,这种调整决非只是有意为之的做法。……行动的组织复杂而又深广,它要求人们在该组织中努力“正确”表现,以至于单个人身上除了有意识的自我控制而外,同时还有一种自动的、盲目工作的自我监控机制固定下来;后者试图通过畏惧的壁垒防止对社会俗常行为的违犯。……行为改变的方向是由社会愈益多元化,由不断发展的职能分工,由相互依存的链条不断延伸而决定的。而单个人的每一动作,每一表现都无可避免地与这一链条相适应。
到这里终于回到题主的问题上了:
只要社会沿着分工的方向往下发展,人和人之间就需要配合,配合的前提就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控制自己的情感。“仪态”只是社会对人控制自己情感的一种训练方式。想象一下,你在单位里碰到一个吃饭时候当着你就吐痰的同事,或者不顾场合抠脚的同事,或者做出其它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但没有直接伤害到你的同事,你跟他共事也是一件危险的事:这不在于他的行为有多恶劣,而是在于他的行为表明他不认可社会普遍认可的规则。——这种人会自然被社会化分工淘汰掉,因为他“不合群”。如果一个社会无法成功淘汰掉这种人,它就会被别的社会淘汰掉。
这是社会运行的规律。个人对这种控制机制的不满,并没有什么卵用。
题主举的军队站姿也是一样的:最初它们都是宫廷礼仪的要求,后来逐渐演化为一种对军人服从性的确认机制。重点不在于这种姿态对打仗有没有用,重点在于你对规则和规范的态度,决定了你能不能很好地在军队这个社会职能部门里当一颗尽职尽责的螺丝钉。
很多看似没有用的仪态也是如此。它们也许真的是没有用的,比如“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比如穿西装打领带,但它们是“盲目工作的”个人自我监控机制固定下来的后果。这种机制对整个社会在竞争中延续并获胜是有益的。
@小屋住不下 推荐的《文明的进程》确实是社会学中研究礼仪规则变化的重要著作。不过,我这里多说一些别的。所以以下纯属个人分析。
“得体的仪态”,是整个“礼仪系统”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不如先来讨论更为宏观的后者。
一般而言,把礼仪的诞生分为三个部分:
1,权力关系的表征符号。
2,社会共同体中对自我的强制,这个在早期依据熟人社会监督,以共同体意识为导向对于共同体成员进行约束。即外来强制到自我强制的变化过程,控制的对象包括是基于森林法则的过度利己行为和所谓的“自然情感”(这里的自然情感是不受外部约束的前社会时代的随性情感)。
3,文明的概念是过程化的,而不是被理性设计的。也就是说,文化本身的两种推动力同时存在,一个是社会关系变迁中某个时空节点的既存状态,同时围观上还包括权力上位者的自我意义赋予,二则是社会意识变化中对于某个“符号”的意义变化。
所以整个过程是一个对人“自然状态”的规训,那就是人从自然状态的”孩子“接受对于这个世界的基本认知和行为准则就是从学习礼貌开始的,礼貌不仅仅是符号化的仪式,更是让你认清基本的社会关系,包括传统礼仪中的尊敬长辈;以及基本的责任心,从大而泛之的“诚信”,“守时”到极度细节的“别把刀尖对准别人”;以及对于自身的生活习惯,包括“挺胸抬头”等等。
其次,要开始接受权力关系,这个权力关系是家庭这个血缘共同体内的,而我们的约束大多来自于宗族意识,包括在长辈面前要用什么方式说话等等,再从血缘共同体到社会共同体的时候,这种规训就更为泛化,所以我们学习得体的仪态,合理的相处方式,以及场合行为等等,实际上就是人从一个自然状态被规训从社会人状态的过程,所以作为这个规训中很小一部分的“得体仪态”自然也是反自然状态的。
1,比如,等级制度使得各个阶层之间存在差异,而差异一方面使得上流社会获得遵从,使下层社会对上层产生向往之情;下层社会的人不断模仿上流社会的“文明”行为,约束自己。这个首先体现在国家文化圈的对比中,当年的法国,在国立强盛的情况下,使得其语言,沙龙文化,以及宫廷礼仪在欧洲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高峰的威权下,开始遍布欧洲大陆,依据这个文化圈的向心,在本国的等级秩序下,出现其他欧洲封建王朝开始模仿法式礼仪的状况,尤其是宴会礼仪,沙龙礼仪,就餐礼仪至今影响到现在。
而还有一个例子就在于,父权制社会中,父权意识本身就对于女性群体做了很多规训,包括父权意识下的伦理审判,家庭束缚,等等。将这种权力关系的元逻辑在后现代女权中被称作“菲勒斯中心主义”,也就是说一个阳具推崇意识的意符“菲勒斯”,在某种男性中心话语的语境下,对于作为虚化概念的“女性”逻各斯做了意指,从而从表征系统转化成了礼仪束缚。这个礼仪束缚本身也随时随地在表现这种权力压迫关系,最简单的就是旧社会时代的公共交流场合,女性原则而言被限制为“倾听的一方”,父权社会中两方男性在谈论事情的时候,女性要给“男方”所谓的“面子;还有包括女性的坐姿,仪态也是一个被男权制规训的过程,包括坐姿中某些动作是为了掩盖女性本身身体曲线的性符号,着装亦然,而且旧父权社会中,对于不同身份的女性在形象的”体统“要求就是完全不一样的;另外女性的社交礼仪同样是一个父权社会中的一种建构,在社交上要体现男权制中对女性形象的审美与角色扮演,尤其是体现在着装和妆容礼仪中,女性被要求的往往比男性更多,而且这是《文明的进程》中提到的一个典型的”外部监督“转换为”自我监督“的过程----本来是男权制度中的礼仪要求弱势方的女性呈现一种被”男性凝视的状态“,这个状态并不是女性自我选择的,而久而久而反而她自己认为这种状态反而是一种”追求美“的行为。
其他的有时间再过来更新吧,反正问题已经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