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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与《冰与火之歌》两部小说从长远看,哪一部历史地位会更高?理由是什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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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因为《魔戒》是开山之作,所以才更有价值的人,实在是落了俗套。

从形式与结构上,《魔戒》并非单纯的三部曲一部小说,而是一系列的诗歌、摇曲、独立成篇的故事与编年史式的只言片语所组成的集合。托尔金最早开始创作中土世界(the Middle Earth)的故事是在一战时欧洲西线战场泥泞的战壕里。与一般作者不同的是,托尔金并非先列好大纲,再往里面填写情节,最后将细节打磨圆滑;相反,作为牛津大学的语言学高材生,他先创立了若干种语言,然后编撰出使用这些语言的民族——精灵,人类,矮人,或者其他黑暗力量下的种族——最后才写出一个个或寥寥数语或篇幅浩大的故事。此外,托尔金的创作并不追求清晰明了,而是“如同海浪拍打沙滩一样”,一遍遍地重新讲述不同的故事,期间不乏重叠或者矛盾之处。也就是说,托尔金其实并不是创作了一个单纯的故事背景,而是整个文明所能流传下来的文献,包括神话、传说和历史。我们关于古代维京人的了解有多少?也许来自于他们自己的内容只是几部《萨迦》;关于基辅罗斯人的了解有多少?现在保留下来的最早记载几乎只有一部《往年记事》。对于托尔金的读者来说,《魔戒》及其相关的著作(《精灵宝钻》《失落的故事》《胡林的儿女》《刚铎林的陷落》等等)给他们一种古代学者研读上古文献的阅读感觉,托尔金亲自创造的诸多中上古语言更是带来了一种特别的“疏离感”。这种文本带来的阅读快感绝非“小说”这一形式可以囊括。托尔金自己也说过,他要为盎格鲁-萨克森人创造属于自己的神话史诗,就如同《尼伯龙根的指环》或者《贝奥武甫》一样。

相比之下,《冰与火之歌》便缺乏这种史诗感,虽然这多少也是作者特意为之。什么是史诗?无外乎是古代英雄的传说。《冰与火之歌》是很优秀的小说,但并不是所谓的“英雄传奇故事”——乔治·马丁笔下英雄要么乱军之中死于非命(如雷加王子),要么死于权力斗争与政变,身死之后,洪水滔天(如奈德·斯塔克)。到至今为止的五卷小说中,出场最多的角色大多是类似小恶魔(名声恶劣的贵族侏儒)与琼恩·雪诺(与流放犯人为伍的私生子),这样的主人公显然不会出现在托尔金的故事之中,也几乎不曾出现在历史上的诸多英雄传奇里。

因此,从长远来讲,《魔戒》与《冰与火之歌》并不是在一个维度上可以比较的,就好比没有人会比较荷马史诗和《战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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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Nov. 13.)

今天看到“中土红皮书”小站转发的一篇托尔金之子、其遗产继承人与著作整理者Cristopher Tolkien的访谈

[2012.7]法国《世界报》专访Christopher Tolkien

,其中谈到了托尔金著作的创作、整理与传播。正如文中所说,

“除了《霍比特人》和《魔戒》之外,托尔金在生时出版的作品可以说少之又少。但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有什么小说能像这两本一样畅销了。1973年他去世时,小说还有巨大的一部分仍未发表:《霍比特人》和《魔戒》只是数千年虚构历史长河中的几段故事。”

托尔金作品并非只是从器物上创造一个虚构大陆,而是从精神上开创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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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ug. 14) 再补充:

关于冰火与魔戒的比较,我并没有认为前者比后者要等而次之,而是认为两者无法放在一个坐标系中评判。而且,评价一部作品的好坏并非依赖于内容设置是否庞大、详尽。我很爱读《冰与火之歌》,但并不觉得它写得好是因为世界观多么庞大和复杂,而是扣人心弦的情节和叙事技巧。马丁所写的关于维斯特洛世界的背景是为故事主线服务的(而且他做的很好),而某种意义上说托尔金却正相反。 跟冰火比,魔戒是很“拙”的,叙事节奏和人物塑造都远没有达到马丁那种专业水平。但托尔金志不在此,他其实是想用一种现代读者可以接受的方式重构古代神话母题——创世纪与人的堕落、对永恒与死亡理解、贪婪与欲望的危害等等。换句话说,冰火读者享受到的是故事,而魔戒的意味在于重新构建神话文本的过程,故事只是其表达方式。

《并与火之歌》中神话则是故事背景,其核心写的是人;换句话说,这是一部现代小说。马丁的毅力非凡,十九世纪百科式的小说家写现实世界,马丁则用同样的方式写虚构的世界,这是堪称壮举的工程。但骨子里,这种宏大叙述与托尔金的写作方式(似乎是另一种“宏大叙述”)完全不一样。 举个例子,黑水河之战与Helm's Deep之战,二者都是大军临城鏖战正酣时被援军击溃。但是马丁着力于描述战局的微妙、胜利天平的悄悄倾斜;托尔金则没有太多着眼于此,而是借此讲述Rohan的历史和Saruman的野心。托尔金在暗示读者,Rohan VS Saruman是正义的勇气与堕落的野心的战斗,这是一种古代作家常用的叙述角度,却并不符合现代作家的原则,因为很容易陷入脸谱化。这便是写作现代小说与重构神话之间的区别。

再比如,冰火卷五中出现了一个叫Hardhome的地方,Jon Snow派出船只去那里接应打算逃难的自由民,结果却发生了悲剧。这一情节类似于魔戒附录中,北方王国面临巫王进攻时,刚铎派出舰队支援,却无功而返的情节。但冰火中救援Hardhome并非闲笔,它构筑了悬疑,同时也是塑造世界观(长城以北与异鬼)的一部分;魔戒中这段情节则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出现,其用意也并不相同。从叙述的角度,托尔金对这一情节并没有详细的展开,只是惊鸿一瞥之后便弃之不顾。这种“闲笔”在魔戒三部曲中比比皆是。与其说这是小说的写法,不如说更像希罗多德式的展开——我们对于许多历史细节所能掌握的资料,不也只是希罗多德等先辈们零星的几句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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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现在还没真正完结所以不好评价,我自从最近被谏山创伤害之后我就对所有未完结的作品提高警惕。我认为现在马丁迟迟不交搞的原因很有可能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自己坑挖太大了脑洞开太大了所以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收尾了。我希望这是假的但不得不说要有出现这种可能的准备。就像不久前巨人粉们认为巨人不可能烂尾但是它就是烂尾了一样。我们也要做好马丁可能最终也会和谏山创一样让人发现不过如此的准备。(当然希望不是)

而《魔戒》的伟大就是在于结局的大方向你一开始就可以猜到它会以大团圆做为结局但你万万没想到托儿金会用大团圆的结局让你看完以后反而悲伤不已。你一开始就知道魔戒最终是要被毁灭的但你想不到最终使魔戒走向毁灭的方式既不是弗伦多自杀式的毁灭也不是弗伦多直接吧戒指扔下去而是被咕噜以间接的方式毁灭。我认为伟大的作家不是让你猜不到结局而是让你猜不到过程并且享受过程。至少我认为后者才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我读《魔戒》最大的享受并不是读冰火那种靠情节转折或者大量杀死角色带来的血腥刺激感,也不是马丁本人对结局走向的模糊性所产生的悬念。而是那种如同游记般的乐趣,角色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明明是虚构的世界但确能觉得无比真实,我愿意相信有中土世界的存在。最了不起的是托尔金明明已经描述了那么多那个世界的部分但读到最后一章我仍然觉得它有种神秘感。好像我们还是只看到了中土世界的冰山一角不是全部。这是我读《哈利波特》与《冰火》没有的体验。后者更想把整座冰山用各种方式塞给你。而冰火由于没写完所以也不知道冰山最后回事什么样子。但我个人认为其实从《列王的纷争》开始神秘感已经消失了。

我认为冰火的历史地位要看马丁能不能给出一个足够好的结局。如果他最后没把挖的无数坑都填会来那么他创作的这个世界仍然是不完整的。当然我相信他应该能比2DB做的好。托尔金的本事在于他可以不用刻意挖坑的方式让你始终保持新奇和神秘。而马丁如果最后没把他自己挖下的坑和线索填上那么不管是神秘感还是世界观的完整性都会被破坏。

所以我说句得罪冰火粉的话我对冰火最终的文学史地位和完结方式并不是非常看好。甚至很为马丁担忧。当然我希望我被打脸,但不是谏山创那种打脸,是惊喜的打脸。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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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50到100年之后没有人读冰与火之歌。而魔戒在100年之后还是有无数的人读。欢迎打脸。

这两部小说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托尔金的小说偏向于纯文学;而冰与火之歌偏向于通俗文学。

通俗文学当然也可以写阴谋、人性的黑暗,等等。这不是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的分野,分野还是文学性。这里边很多人会认为刘慈欣的小说有文学性,乔治马丁的小说有文学性,并写出万字的长文来证明,可惜,跟这些人讲不清楚。对美的欣赏不是这样来的。

乔治马丁的小说貌似深刻,实则肤浅;托尔金的小说貌似肤浅,实则深刻。我觉得等你们的审美上升到一个水准,就不会问这种问题了。

当然,现代普通人更喜欢冰与火之歌,就像他们喜欢美剧一样,讲究戏剧冲突,悬念,反转,等等。

很多人由此证明,冰与火之歌是现代小说。

恰恰相反。

记不记得顾斌是怎么批评中国文学的?说中国的作家用很陈旧的方式写小说,他们竟然试图讲一个好故事。

而现代文学,早已经不讲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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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书能和魔戒比。

他创造瓦雷希亚语是需要的时候就造一个。所以大概在第三卷还是第四卷的时候,他很坦然地说,现在瓦雷希雅语一共有六个单词。

设定和世界观只是小说的一部分。网文的作者也会花很多时间做设定。问题不在于设定的庞大和繁复。而在于如何表现这些设定。魔戒创造了一种表现模式,除了他之外,其余的作品的背景设定服务于文本。比如你在绝大多数科幻和奇幻的幻想文学中,除了主角经历和涉及到的部分,这个世界是不存在其他的故事的。你知道瓦雷希亚经历了巨变,但巨变过程中没有任何故事,没有英雄和传奇,没有预言和命运。瓦雷希亚的巨变服务于冰与火的整个故事框架。就像餐厅的服务员,你点什么菜就来什么菜。

但魔戒不是,托尔金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冰山,或者至少制造了一个冰山的幻觉。我们所有在水面上看见了这座冰山的人都知道水下还有更宏伟的部分。小说只不过让我们看到这个世界的一角,就像一个行程紧凑的旅行团,你清楚的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为你这个团服务的。

托尔金的写作手法是非常有技巧,这是除去设定和背景这些硬桥硬马的能力外他另一个高于马丁的地方。局限于魔戒,托尔金的笔下的世界如同笼罩着迷雾,最开始你只知道夏尔和布里,瑞文戴尔仅限于当地人的传说,然后逐渐的,莫瑞亚,罗翰,刚铎一一展现。从隐约知道精灵的传说,到最后逐渐知道精灵和人类的历史,以及魔戒的故事。这和我们自己认识世界的过程是一致的。我们自己就有这么一个过程,逐渐的更清晰地看到了这个世界。

冰火里,每个人的POV里都有清晰明确的对世界的认知。冰火中的人物,仅仅因为剧情需要才显得无知。所以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读者读到最后,就会产生一个感觉,“只要能记住,我就能对整个大陆有一个清楚的上帝视角”。作者急于将自己繁复的设定灌输给读者,容不下不实的传说和相互矛盾的观点。要知道一个过于清晰的世界同样会带给我们是不真实的感觉,因为现实中的我们的生活也充满了模糊和不确定。


最开始的时候,奇幻讲的是龙枪,然后是地海,后来又是时光之轮,这些作品起起伏伏,但魔戒却一直在那里。

当然还要为马丁说两句好话,魔戒之下,优秀之上,还有巨大的空间。冰与火就在这个空间里。小说从某个角度讲,就是作者营造的骗局。麻烦的问题是有些作者太幼稚,骗不了成年人。比如电视剧冰火那两个续写的编剧,对于政治的理解就让人无法忍受。马丁厉害的除了人物塑造,对于人性和政治的洞察也是足以说服绝大多数读者的。

可能过了很多年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魔戒高高在上,冰火其次,但也很高,然后才是其余的作品。

如果马丁能写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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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多说两句。

其实华人在海外,尤其是欧美社会遇到的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意识不到种族的重要性。近代以前,中国基本都是处于一个“国家=天下”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在面对近现代以威斯特法伦体系为基准形成的“民族国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概念,因而在欧美,尤其是在北美(USA/Canada)这种移民国家里生活的时候政治上十分受挫。

不管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一个人在美国的社会认定更多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种族(race)而非阶级(class).以我们最关心的教育为例:大学录取会很大程度上根据你的种族来决定录取标准,而不是社会阶层,更不是政治倾向。不管家境如何,只要你是亚裔,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碰到录取标准的歧视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在美国这个大背景下,在争取自身(个人/族群)权益的过程中,种族的优先级是排在最前面的,其次才是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你在填表的时候,不会让你选你是conservative还是liberal,只会让你选你是“white",“Asian”还是“Hispanic”. 而事实上,只要一个族群能够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优先的前提下,内部的政治光谱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在美国有多成功想必不用多说。但是犹太人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左翼或者右翼,而是通过在不同政治光谱上的发展,成功的让自己的种族在美国取得优势。说右翼,犹太人里面的一大票银行家企业家大家也有所耳闻;说左翼,犹太人中的囧叔,主持界传奇larry king,喜欢谈笑风生的华莱士等等都是业界传奇。这样他们右手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左手掌控了舆论和传媒的力量,最终让族群取得成功。可见,以族群利益为先,则族内各个政见派系均受益;以政见利益为先,则族群分崩离析。

反观以叫兽为首的旧华“精英社会活动家“是怎么做的呢?不仅不去积极组织和联络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政治基本盘(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华人群体),反而主动地去做出例如:损害自己族群的利益以换取一小撮外部政治利益(SCA5),试图不断的分裂族群内部力量(亚裔内部细分法案)等等赤裸裸乃至荒唐可笑的背叛种族利益的行为。这种叫兽,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那就只能是因为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实在太差,吃枣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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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脊之犬,狺狺狂吠。 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我特别震惊,不单单是文章内容,更重要的作者身份:美国百人会会长及首个法学院院长?这样的人竟然说出如此粗鄙之语?不过回想一下,这倒是解决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

作为一个在美国各个领域都有杰出贡献的种族,作为一个平均收入和学历都远超平均线的种族,作为一个贡献了马友友,关颖珊,刘玉玲等杰出人才的种族,为什么美国华人的政治地位如此的低下?为什么华人的权益总是受到系统性的侵害和歧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华人,尤其是旧华人及其后代的自我认同和民族荣誉感低到令人发指?现在看来,这些旧华人中的“精英”“社会活动家”政治水准低到不堪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实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的人都明白,各个族群之间有竞争,有合作,也有斗争。但得到尊敬的条件只有一个:拥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是经济力量,可以是知识力量,当然也可以是政治力量。所以这次大选华人主动出击,参与助选的行为我是非常认同的:重要的不是你站在哪一条队,而是展现能够左右选战结果的政治力量,这才是华人赖以发展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任凭意识形态洗脑而站队的行为都是政治水准低下的弱智行径。

其实稍微看了看叫兽的个人经历,未免有些可怜他。作为一个数次试图否认和摆脱自己华人身份的“社会活动家”,他的“习得性无助”十有八九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崛起,新华人一步步向前的大背景下,他就像一头曾经被锁链拴住的幼象,完全没有意识到力量的对比总是会转化的,而华人政治家真正的基本盘只有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旧华人的社会认知,一种貌似平等实则歧视的社会认知,只会进一步地被抛弃,最终由新华人引领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旧华人畏畏缩缩的活了一百多年,却连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点基本精神都没有学到,而这些分明写的很清楚: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毕竟,大清都亡了,也请你们这些遗老遗少们滚回历史的尘埃里吧。 -------------------

原答案

这个所谓教授才真是把“歧视”二字阐释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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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雨露,莫非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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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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