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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这部电影?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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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wind Cinema Vol.25

The Man from Earth

Prologue


“如果一个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一直存活到了现在呢?”-约翰•奥德曼(John Oldman)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The Men from Earth)是在病榻上的编剧杰罗姆•比克斯比(Jerome Bixby)辞世之前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位专注于电视剧本创作的编剧曾为《星际迷航》(Star Trek)引入了“镜像宇宙”(Mirror Universe)的概念,而类似这部影片中约翰•奥德曼一样拥有远超人类寿命极限的角色也早就在《星际迷航》中出现,1969年由他编剧的《玛士撒拉的安魂曲》(Requiem for Methuselah)(玛士撒拉是《旧约》中一名活了969岁的人,也是诺亚(Noah)的祖父)这一集中,便曾经出现过一名活了六千岁,名为弗林特(Flint)的人。


实际上《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剧本的基本概念早在此时(60年代)便已基本成型,《星际迷航》不过是小试牛刀,可惜直到1998年4月,即将撒手人寰之际,比克斯比才真正下决心将之写就。也许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对永生与死亡的思考要比之前更加深入,毕竟此时死神已经触手可及。同是小成本制作(20万美元)科幻影片、同样不到10人的演员阵容(不计两名搬家工人与两名警官),《这个男人来自地球》与《彗星来的那一夜》相较起来,少了一份玩弄概念的炫技,多了一份自我反思的镇静。虽然在奥德曼与诸位教授的沟通过程中充满了各个专业领域的学术知识,但并不会让这部影片显得晦涩难解,因为它所想要探讨的议题,已经突破了此生的有限长度,抵达了永恒的界域。

Immortality


“如果你活了一百年、一千年,你是否仍然会保留着它呢?”-约翰•奥德曼

在人类学家丹(Dan)拿起骨质工具询问奥德曼,是否将之从旧石器时代保存至今时,奥德曼以这样一句话作答。“你会出于什么动机保存它呢?作为你生命源起的纪念品,纵然你根本对于这源起毫无概念?它总会离你而去的。消失无踪。不。我没有什么史前器物。留着它吧。”这块一头削尖的骨头在丹的眼中拥有科学层面的无上意义,这意义的根源在于我们对人类过往的所知甚少,但对于经历了人类全部过往的奥德曼而言,其意义已然与路边的一块石头无甚区别。或者换言之,虽然拥有了无人可以媲美的永生,但代价却是世间一切事物意义的削减甚至是彻底的虚无。不论是金钱、名声、甚至梵高赠予的名画,在他看来并无寿命有限的人类赋予其上的价值。我们之所以会追寻这些东西,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拥有超出我们生命限度的存在吗?这些身外之物对于人类而言真正的价值,便在于他们“身外之物”这一层含义。我们清楚一切终将归于虚无,所以想尽一切办法抓住那些可以在此身寂灭之后仍然留存于现世之物,并丝毫不觉这一切努力之荒谬。但在拥有了永恒的生命之后,这份对于永恒的执着随之被消解为零。


那么对于奥德曼而言,什么是值得追求的呢。也许是知识,毕竟他拿下了十个博士学位,也难得地敞开心扉将一切告诉诸位学者,希望能够观察这些人类智慧的代表对于他的态度。也许是爱情,虽然每一次他都不得不看着心爱的人撒手人寰,但在影片的结尾,他仍然停下了车,等待爱着他的历史学家桑迪(Sandy)上车同行。也许是智慧,毕竟他在跟随佛陀修行之后,为了将这智慧传递给更多人几乎以身犯难。但这些真的是他人生的终极意义吗?博士学位证书被他仍在箱子里,待遇一如梵高那不传世的名画;经历了无数次爱情,却没有一次坚持到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便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家庭;这世上只有一个耶稣,也许这不过是他最后一次试图唤醒沉睡而迷惘的世人?将环绕在奥德曼身边的一切仔细端详以后,存留下来的也许不过是两个字:永存。


正如在讨论宗教时,艺术史教授伊迪丝(Edith)所质问的:“你认为这就是宗教全部的内容……兜售希望并存活?”虽然此时的议题仍是宗教,但她的话已经点出了奥德曼此生最大的难题,即要如何认知并接受自己将会“永存”这个现实。没错,他不得不时而融入人群、时而离开以免遭受怀疑,毕竟不老的容颜在谁看来都是违背常理的,即使是哈佛大学睿智的精神病学家威尔•格鲁伯教授(Dr. Will Gruber),在面对奥德曼的存在时,也不得不搬出“吸血鬼”的传说来进行解读,完全抛却了自己对科学的信仰。然而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从心理上与这一现实共处。死亡的消泯意味着赋予常人生活意义的最根本元素对于奥德曼而言全然消失了,随之而去的正是一切成就的价值。生活被生存所取代,生存成为不断的辗转、移居、相爱、分离。虽然他不曾死亡,但每一个身份的建立、生活、消失,与生物学家哈里(Harry)口中的轮回有什么本质的分别?也许只有一点,当他经历了世人所可能拥有的所有人生经历后,却仍然保留着对这一切的记忆。当对于过往轮回的记忆无数次叠加之后,加诸奥德曼身上的永存,是否已经成为了一种诅咒?

Religion


“相信那些在冗长废话之外他努力想要教授的东西吧。虔诚并非这些课业带给人们之物,而是人们强加在课业之上的谬误。”-约翰•奥德曼

当对于永存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后,便不得不进入宗教的领域,或者用另一个词更为合适:“信仰”。奥德曼的述说摧毁了伊迪丝心中的信仰,却得到了丹、哈里的支持,即使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宗教也从未是铁板一块不曾变化过。《圣经》本身经历了无数次的修订,不仅文本内容已经与最初有了天差地别的变化,根本理念也在无数后来学者的加工中,成为了一个混杂了全人类智慧的产物。然而即使是这样一本书,其中也保留了大量以现代社会理念看来足以被视为糟粕的内容,不论是《旧约》中那个善妒、狠毒而又不善角力的神,还是《新约》中那个逆来顺受、立于水面、死而复活的神,人们或是为自己所畏惧的自然添上一个人造的面具,或是将对于自身的一切美好期待加诸一人身上。


人们信仰,只是因为人们需要信仰。

奥德曼是否是基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一事实背后,这份属于全人类的信仰已经坍塌,露出了其本来面目。当被寄托了人类全部希望的基督以一个普通人的模样站在你面前时,其背后本应存在的天堂地狱也一并消失,那曾经不可及却可望的永存原来只属于他一个人,奥德曼在摧毁了信仰根基(对自身灵魂永存的希冀)的同时,又独自占据了所有人曾经期盼的永存,也无怪乎濒临生命极限的伊迪丝和格鲁伯两人对于奥德曼的反感情绪最为强烈,毕竟“兜售希望并存活”正是宗教的最佳写照,不是吗?奥德曼的存在本身证实了基督的存在,却又导致信教者的信仰崩塌,这本身已经是对宗教最巧妙的嘲讽了。


抛开某一宗教不谈,对于奥德曼而言,宗教的变迁固然显得有些可悲又有些出乎意料,然而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在他心中是否存在不再依附于宗教的信仰。其跟随佛陀的修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信仰佛教,更应当说是一种与佛陀个人亦师亦友的沟通。对生命极限的突破不仅让奥德曼通透地避过了宗教最大的魅力,更让他得以接触到宗教背后去除教义、仪式之后留存的那一点核心理念。与其说他作为基督的那一段生命是为了将佛教传入西方,倒不如说他只是希望将佛陀的智慧传递给更多的人。而当我们对于智慧的信仰掩盖了智慧本身的光芒之后,是否这智慧越令人茅塞顿开,随之而来的信仰便越是令人愚昧透顶呢?

Science


“如果我一无所知,怎么可能做出这些依托知识的回忆呢?一切都是回顾而已。我能做的只是将自己的记忆与现代的发现进行结合。”-约翰•奥德曼

奥德曼的永生本身并未逃出科学的解释,哈里的寥寥几句便已经证实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所谓细胞拥有完美的再生机制),但他这段话也随之展露了一个事实: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也许包括未来),仍然有太多的事实是科学无法解释的。更有趣的是,奥德曼对自身的认识,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并未因其永生这一事实而有任何超出时代的改变。虽然他有着十个博士学位,但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他才意识到地球不是方的(当然早在希腊文明的时期,地球是圆的这一点已经成为部分人的共识,这可算是影片的一处瑕疵)。人类对于这个世界运转原理的了解,始终是伴随着时间而逐渐进化的,而好在这些知识能够以书本和师承的方式得到延续,换言之,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实现了另一层意义上的“永存”,这也是为什么奥德曼虽然肉身永存,始终未能超越整个人类的智慧。


整部影片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两种永存之间的对抗:奥德曼拥有永恒生命的假说与来自各个学科的顶尖学者之间的一场对于现有知识体系的对抗。奥德曼拥有的是他自身的记忆以及十个博士学位(或者是他个人在其有限生命中积累的各学科知识),而余下七位学者拥有的则是各自领域的顶尖知识储备;奥德曼需要通过自己的述说以及回答来证实自己的永存,七位学者则需要在他的陈述中寻找到漏洞,击溃这一假说。


在这一场论争下,科学背后的那一点点荒谬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众学者所赖以击溃假说的知识与奥德曼用以捍卫假说的知识,其实均来自人类在其成长历史中的积累,他们之所以难以戳破奥德曼的假说,正在于这一假说的根基或是事实,或是人类科学发现的总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孰胜孰败?换言之,科学无法证伪奥德曼的永存假说。即使奥德曼并非真正永存之人,他口中的这段自述不过是一段假语村言,科学、或者说人类的知识总和也还是拿他的故事无能为力。将人类对于自然的认知拉长到奥德曼的生命长度之后,我们也许便能够理解为何他选择在离去之前向这些学者提出这个问题了,漫长的生命让他明白了科学“定律/原理”的相对性,他并不畏惧自己的假说会为这些人驳倒,他想要从这场论证中获得的,并不是对科学或人类极限的讥讽,而是试图在众人对其存在的反应和态度中,找寻自身存在的意义。

Paradox


“时间……你看不见它,听不到它,你没法给它称重,你没法……在实验室中测量它。它是一种对于……抵达我们……所在,却非在一纳秒之前,或在一纳秒之后抵达我们所在的主观感受。这一整块时间正如一片已经存在的风景,我们于自身背后成型、向前移动并一片一片……穿过它。”-丹


人们常会有一种错觉,随着年纪增长,时间会越变越快。也许时间本身并未改变,只是我们对于它的感受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敏锐。然而这也道出了时间的一个重要特征:依托于主观感受。虽然我们可以用表来测量它,但我们要用什么来测量表呢?只能是另一只表,不论这只表的原理是什么。换言之,我们永远不可能印证时间的客观存在。那么,对于一个生存了一千四百万年的人而说,奥德曼对于时间的主观感受又是否与你我相同呢?在他的眼中,你我的一生是否不过是眨眼一瞬?是否我们拼尽全力追求的幸福生活或是人生成就,在他的眼中不过是沧海一粟。面对这永恒的存在,我们唯一正常的反应,似乎便是感到自己的渺小,这也是为何伊迪丝会痛哭流涕、格鲁伯会愤怒地拔枪相对、考古学者阿特(Art)会拂袖而去吧。


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在向众人道出这看似假说的实情时,奥德曼也在期待着来自他们的理解或指引。永生并未让他自视为神,反而让他过上了漂泊的生活,无法拥有常人一生中都可拥有的生老病死其中的两样。在生存之上,一切似乎都因为死亡的缺位丧失了意义。他毫无疑问在剖露自己一生真相的同时,想要获得什么。也许他希望这些人类智慧的顶尖代表能够接受他的存在,仍然视其为值得信赖的友人,也许他希望能从他们对自己的态度中,了解到人类作为整体对于他的态度,在这个时代是否有了任何的变化。结果如何呢?七个人虽然来自不同的学科领域,他们的反应似乎展示了人类可能有的全部反应,最初的震惊之后,有人伤心、有人愤怒、有人指责他是如同吸血鬼般的存在;也有人仍然视其为好友、意识到了在这一存在背后蕴含的无穷科研价值、或是爱上了这个经历了沧海桑田的独一无二的人。


如果说这一次坦白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意义,或许是不得不亲眼目睹自己年迈的子嗣在面前死去,这个永生的存在也终究不得不看着自己的一部分逝去。这个实现了人类终极梦想的人,面对死亡却仍然是无能为力的,起码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平等的。将他自高高在上的神拉回至人世后,影片最后给他的结局也便随之易于理解了,不论经历了多少次爱情,他也终究是一介凡人,最好的归宿仍然是与爱人上路同行,只是这一次,这个爱人不再对他一无所知。

Epilogue


“你所说的这些,违背了常识。”-阿特

“一如相对论、量子物理,这就是自然运作的方式。”

整部影片基本是由对话组成,最为紧张的一幕也不过是格鲁伯拔出一把道具枪的一刻。一间房子、八个人便已经足以撑起这样一部贯穿千万年人类历史、同时又做到发人深省这一点的作品。在电影这一媒介中,以近乎话剧的规制来完成创作不啻于为自己戴上了一副沉重的镣铐,在剥离了一切特效、蒙太奇、华丽的剪切之后,还能抓住观众注意力、让他们陷入深深的思考,便只有靠出众的剧情设定以及演员优秀的演出了。在扮演奥德曼的大卫•李•史密斯(David Lee Smith)那温柔的面容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个更近凡尘的基督,而当格鲁伯指责他依靠吸收他人生命维持永生之时,奥德曼那阴沉的表情又像极了现代版的德古拉伯爵。


不知比克斯比是否在病榻上看到了耶稣,又或者死神在侧的最后一段人生时光让他通透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历史,总而言之,这个故事有着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去思考的东西。也许永生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永不可即的梦想,但也许对于奥德曼这个得到了永恒生命的人而言,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贵的,也仍然是与你我别无不同的,来自他人的感情。而这份感情,也可以让我们在短暂的生命中,感受到时间的永恒。

在对于时间的主观感受上,我们总是平等的,不是吗。

Rewind Cinema Vol.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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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导演塔可夫斯基说过,“电影,就是雕刻时光。”确实,电影可以雕刻我们自己的生活往事唤起我们的共鸣,也可以带我们窥伺现实中无缘接触的异国风土和别人的生活,还可以远离地面,飞向天马行空的无限幻想。《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就是最后一种,虽然它的整个故事就发生在一栋房子内,没有一处视觉特效来刺激感官,却能在各个方位触发我们的想象空间。


一个相处了10年的朋友,突然声称自己诞生于14000年前的法国西南部创作了Les Eyzies的岩画的克鲁马努人原始部落,随后一路向东当过苏美尔人、汉谟拉比治下的巴比伦人、航行地中海的腓尼基人、到印度向佛祖学习、和哥伦布航过海、作为猪农接受过梵高赠画,最那啥的,他就是我们在世界各地见到的十字架上的人本尊…… 在现实中,我们对此等人物多半敬而远之,如有危险,扭送精神病院。而电影荧幕这层“窗户纸”,反而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去认真的去面对这个有趣的问题。

这是一次人类学、社会学、生物医学、历史学、地理学、宗教学的大巡礼。片中的其他角色(他们和主角都是大学教授)首先担当了挑战的任务,比如14000年前的记忆是怎样的,还记的会说的第一种语言否,14000年没死于重病或事故,一个人见证过那么多历史是否过于巧合等等。对此主角一一做出了解释,比如意识到自己长生不老,也许是上天赋予的某种使命,因而积极投身于人类的各项变革。同时也谈了一些作为长生不老的人的特殊体验,比如何时意识到自己被后世人归类为“克鲁马努人”的?作为原始人是如何看待死亡的?在14000年的漫长岁月里,面对不断获取的新知识、见证人类社会不断的变革,是怎样一种感受?他谈到自己的大部分知识也是从书本学习而来,而非亲身体验,但一些特定的发生过的事会铭刻在脑海中。这符合我们大多数人的情况,来佐证除了长生不老,他的一切都与我们无异。为了不让人起疑,他每隔十年就得离开加入一个新群体,因为他不想被关起来研究一千年。从这里拓展出了一些社会学体验,比如游牧民族容易离开融入,而当村庄和城市建立起来之后就困难了许多—新面孔总是被怀疑的。主角积累了如此之多的不同经验,他非常需要找到一种方式来把经验变为知识。而无限的时间允许学习大量的知识,完成第10个博士学位的时候,第1个学位的知识已经过时100多年了。从这样一个角度研究历史和社会,也算别有趣味吧。


在这百科全书式的轮番拷问中,宗教无疑是一个重心。影片用自然巧妙的方式带出一些隐含的话题,比如一个教授问到14000年的生命,是一次次轮回还是一个持续很长的过程?这里暗含了古代西方两大文化的最大不同特征:印欧文化(印度、希腊罗马、古代北欧)奉行多神论,最重视觉(神像),认为历史是循环轮回的,要通过哲学思索洞察预测历史,因此重视自省、冥想,以脱离轮回的宿命。这也是主角曾经请教过的佛祖的部分理念。而闪族文化的亚伯拉罕诸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奉行一神论,最重听觉(念经),认为历史是一条从创世到审判日的直线,上帝决定历史,因此重视祈祷布道,研究历史,以期望在审判日得到救赎。而主角自称跟佛祖修行了几十年后到了中东想要传播佛祖的思想,结果戏剧性的成了耶稣。这个无比大胆的剧情其实也并非毫无依据,有人详细比对耶稣的教义和佛经,并提出过耶稣可能原是佛教徒的假设。


也许这样的剧情会冒犯一些信徒,但我想这部电影的原意并非亵渎。它只是表明了,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直是多么渴求终极问题的答案:世间万物从哪里来,一切能量背后的原生力量来自哪里。宗教便是人类对这终极问题答案的尝试,自然也成了无数人的精神寄托。这里不会争议孰是孰非,我们必须看到各个宗教在几千年来对人类的精神和信仰寄托起了多大的作用。当然其中也有不少冲突和悲剧,我们希望各种信仰能够和睦共处,共同寄托人类的信念。我在土耳其旅行时就见到了令人欣喜的例子,在伊斯坦布尔的出租车上,司机不无自豪的向我介绍一条大街上并立着的清真寺、东正教堂、亚美尼亚教会教堂,穆斯林每周五向麦加礼拜,东正教徒每周日面对耶稣祷告,大家相安无事,在这东西方的十字路口,信守人类共同的美德。


其实个人以为,对信徒真正的挑战不是教义的冲突,而是信仰在现实中的考验。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生活中谨守教规,耶稣在心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但突然面对无法证伪的耶稣真身,是否还能保持心中耶稣的教诲?耶稣曾问信徒:“你们认为我是谁?”男主角也这样问了,这是对人性和信仰的双重考验。我们看到剧中角色大多逐渐显得十分不安,甚至诉诸武力威胁。除了嫉妒,还是因为人总是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害怕自己所知的被颠覆,消灭颠覆“异端”才能安心,回到自己一直习惯的空间中去。这一幕无疑也折射了人类史上千百个类似的故事。


另外,每个宗教的真神存在与否,都是一个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的问题。就像片中的诸位角色无法证明或证伪主角是否真活了14000年,主角和几百年前遇到的另一个长生不老的人也无法证明或证伪对方一样。影片又把我们带入了不可知论的领域。如果以“只接受感官认知的事物,除此之外一切有待证实”的态度来审视,我们从未体验过奇迹,但也从未体验过“奇迹一定不会发生”这一法则。所以我们不能肯定也无法否定奇迹的可能性。我们只能体验习惯性的期待,比如扔出石头总是会掉在地上,而无法体验自然法则,或者说现象背后的上帝力量,比如重力原理本身。这是一种值得推崇的审慎理智的态度,既不盲从,也不似无神论者那样带有无所畏惧的意味。但是非常遗憾的,本片为了制造戏剧冲突,在片尾安排了个父子相认的剧情,打碎了原本笼罩全片的最高一层不可知论设定。如果到电影结束,观众也无法证明或证伪主角是否真活了14000年,这意味深长的的效果绝对比一个狗血剧情强。个人认为这是这部电影最大的败笔。


总之,“一个活了14000年的男人”这样一个简单设定一定还能启发更广泛的思考和讨论,以上仅当抛砖引玉。在体验理性思辨的乐趣的同时,这部电影是否也能给我们带来一些纯感性层次的冲击呢?最直接的一个问题:你愿意和他一样么?我的第一反应是愿意,这样我有无尽的时间可以挥霍,无尽的知识可以学习,无尽的创造可以目睹,无尽的人生可以体验。但是我最多只能有10年的朋友(和14000年的生命相比),我将看着我爱的人死去。甚至经历无数场爱情之后,爱情早已离我而去。甚至,连让周围的人相信自己的意愿都早已消失殆尽。对普通人来说,时间是一道风景,他们在每个截面中穿梭;对我来说,时间就是大海,每个人就像海浪潮来潮去,没说几句话就死了。只有200年前擦肩而过的另一个不死之身是可能的朋友,只有旧货店里各种熟悉的玩意能唤起一点回忆。面对不断重蹈覆辙的人类历史,自己是否有疏离感?面对所爱的人死去,自己是否有罪恶感?自己是不是真的在无意识的吸取别人的生命?我是否想要终结这一切,既因为这万年不朽的罪恶感,也因为对人类重复愚蠢错误的厌倦?


别觉得这个问题无聊,别觉得生活无聊。在贝多芬第七交响曲的旋律中,不妨放下生活中的条条框框,找个这样的话题,天马行空的思索一番,和朋友热议一番。这就是这部电影的意义,别像电影中那些搬家具的工人一样,麻木了自己,对如此精彩的游戏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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