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以来官吏任职都是有避籍制度的啊,初衷是为了避免熟人社会的人情关系和小圈子滋生腐败吧。
《汉书》中就有记载刘歆「为河内太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守五原」,三河即地处京师附近的河南、河内、河东三郡,也就是说汉朝宗室任地方官时会回避京师附近的地区。此后历朝的避籍制度变得越来越严格,到清代基本是五百里以内不为官,而且不仅要避原籍,还得避寄籍。
现在中国虽没有明文规定省级领导需要避籍,但这种传统习惯还是有的。另外,县级及以下机关确实是有明确的地域回避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69条就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