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样本太小了很难讲,政治经济学里有个相关的研究是关于美国国会的,题目就叫Political Dynasties,作者是这个领域非常有名的Dal Bo兄弟和UCLA的Jason Snyder,最后发表在RES上(经济学五大顶刊之一)。
这些研究者收集了美国国会从1880年到1994年间所有议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个人传记,然后看他们是否有亲属也担任过议员。简单的对比显示,一个人连任议员的届数越多,他的亲戚在之后进入国会的概率就越大。这些亲属议员相对来说更缺乏担任公职的经验,也更可能在同一个州参加选举。
当然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很可能这些多次连任的人就是基因好家教好,所以他们的亲戚当议员并不是因为裙带关系,而是本身够这个资格。怎么排除这种可能性呢?研究者们采用了政治学里现在非常普遍的办法,考察了那些结果非常接近的连任选举。
所谓结果非常接近,一般是指双方得票差异在5%上下。在这个区间里谁赢谁输,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是随机因素决定的。因此获胜的一方和输掉的一方在能力上应该没什么差别(从而亲戚的能力应该也相似),唯一的不同就是获胜的一方连任的届数会更多。结果他们发现,在这种选举里获胜的人,之后亲戚当议员的概率还是明显更高。因此我们可以说,之前观察到的现象确实不是由能力差异导致的,而是裙带关系造成的结果。
(如图所示,超过对手的票数从负变为正之后,有亲属担任议员的概率发生了跳跃)
其实如果大家看纸牌屋的话也许还记得,第四季里那个黑人女性议员明确地说了,她退休之后会尽力让女儿接替自己的职责。事实上美国一直是一个裙带主义非常盛行的国家,到现在总统上任之后整个班子都要换成自己看上的人。十九世纪的时候,连公务员选拔都是靠关系。亨廷顿就说美国是保留了都铎王朝的政治传统。直到加菲尔德总统因为没有满足支持者的诉求而被暗杀,美国才开始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这段历史在福山的新书《政治秩序和政治衰败》里叙述得很清楚了。
谢邀
这种事情,如果没有法律上禁止,就都是可以的。很多问题,事先很难想到,或者说难以面面具到,所以多是事后补救。就如总统的两届任期,本是个传统,直到 FDR 打破,才赶快修宪补上。
对于总统的参选资格,如果从历史上来看,当年制定宪法的人,很可能是希望避亲的。
美国的总统,在职能上,是行政总长,但是,在形像上,又很接近英国的国王。总统的威严,这一点,是联邦党人一直强调的。
对于王权,最被忌惮的,无疑就是子承父业的世袭制,一代接着一代的在龙座上坐下去。
于是,在宪法第二条第二项里,就有了如下的一段:
No person except a natural born citizen, or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of the adoption of this Constitution, shall be eligible to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neither shall any person be eligible to that office who shall not have attained to the age of thirty five years, and been fourteen Years a resident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無論何人,除出生而為美國公民或在採行本憲法時即為合眾國之公民者外,不得當選為總統。凡年齡未滿三十五歲及居住於合眾國境內未滿十四年者,亦不得當選為總統。
这条对总统的资格有两点有意思的要求,一个是出生地,一个是年龄。因为,在签属宪法的人里,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在美国出生,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年龄不够 35 岁。比如,美国宪法的主要推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生于西印度群岛,在制宪会议时也不过 30 出头。
所以,在宪法中加上除了在美国出生者,虽然在海外出生在立宪时已经是美国公民者也可以竞选总统这一条,就免去了像汉密尔顿这样海外出生的新移民的资格问题。这一点,对于制宪者自己,合情合理。
但是,这样看加上 35 岁年龄限制,一下子把制宪者中的 1/4 的人就在暂时剔除,就有一点让人困惑。因为,毕竟当年选民的投票年龄限制,只有 21 岁。
所以有学者提出,当时提出这个年龄限制,实际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任总统把这个职位传给儿子。因为当年人的人均寿命并不长,如果一个人有 35 岁,他的父亲至少也有 50 多岁了,已经大大超过当时的人均寿命。这样一来,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在任总统能利用职权,让子女继承职位的情况。
另一方面,当年的政治家的精英思想还是很浓的,他们认为自己属于一个特别的领袖阶层(natural leader)。领袖本身虽然不能世袭,但领袖的能力,却只能有少数人才能习得。这样一来,也自然不能简单的在宪法里不允许总统的儿子参选。
相比起来,众议院的门槛就低得多,是 25 岁,参议院则是 30 岁(很多州的州长,年龄也限制在 30 岁),基本上消除那些制宪者从政的障碍。
于是经过这样的设定,如果真有总统的儿子后来能当上总统,我们也能说,他是靠自身的天资和努力,证明了自己配得上总统的职位。
当华盛顿当选首任总统,以这些标准看来,也是完美无缺。除了他本人功绩卓著,人品无懈可击,他自己也没有孩子。华盛顿自己也试图强调过他没有孩子,民众可以宽心。
当然,这两条规则,随着时间的发展,美国人均寿命的增加,而迅速的变成了摆设。但是随着美国政治选举制度的成熟,竞选总统,变成了一个需要数年,乃至十数年精心运作的活动,要资源,也要机会。
家中其他人的政治资历,永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资源,尤其是地方选举上。比如若你姓肯尼迪,在新英格兰地区参选,就算你和肯尼迪家族没有渊源,也会帮助迅速获得民众中的认知度。但是,在选总统这件事上,实在只是很小的一个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