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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漫画《蝙蝠侠:致命玩笑》(Batman: The Killing Joke)中小丑一角?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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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een Panels Vol.1
Batman: The Killing Joke

Prologue

“这世界不过是一个可怕的黑色笑话。” —— 小丑

《蝙蝠侠:致命玩笑》(Batman: The Killing Joke)是整个蝙蝠侠系列漫画中的一个异类,叫他《小丑:致命玩笑》(Joker: The Killing Joke)也许更为恰当,因为这部作品中,蝙蝠侠不过是一个没太多存在感的配角,真正的主角,是我们的犯罪王子:小丑。

作者阿兰·摩尔(Alan Moore)与调色师约翰·希金斯(John Higgins)的黄金组合曾为我们带来漫画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一部作品《守望者》(Watchmen),相信大家并不会感到陌生,而绘者布莱恩·勃兰德(Brian Bolland)则是1980年代美国漫画产业中“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潮流中的一员,与阿兰·摩尔、格兰特·莫里森(Grant Morrison)、尼尔·盖曼(Neil Gaiman)等人一道,见证了DC漫画(DC Comics)收编大量英籍创作者的全过程。

创作《致命玩笑》的念头最早来自绘者布莱恩·勃兰德,当时DC漫画的编辑问布莱恩,想要挑哪一个DC漫画人物来进行创作,他提了三个名字:最尊敬的作者阿兰·摩尔,最喜欢的漫画英雄蝙蝠侠,和他最喜欢的反派:小丑。当这三个名字汇聚到一起时,《致命玩笑》这部作品便诞生了。

布莱恩想要做的,是对小丑这个人物的起源进行描绘,抓住这个人物最为核心的特质,同时也籍此回到罗宾(Robin)出现之前的蝙蝠侠漫画世界,对蝙蝠侠与小丑二人的关系进行重新界定。他没有想到的是,摩尔走的比他预期地更远,《致命玩笑》成了蝙蝠侠系列剧情展开走向黑暗的肇始。甚至在多年后,回忆起这部作品之时,摩尔也认为当时的自己发力过度,让这部作品的剧情过于黑暗了。

Joke

这是个很短的故事,小丑自阿卡姆疯人院(Arkham Asylum)逃脱后,在毒杀马戏团长后,在这个主题乐园盘踞下来,将其改造成自己的据点。与此同时,哥谭(Gotham)警长詹姆斯·戈登(James Gordon)在家中遭到小丑的袭击,自己被小丑所绑架,而其女儿芭芭拉(Babara Gordon),也就是彼时的蝙蝠女(Batgirl),则被小丑射中脊柱并拍摄裸照,下半身就此瘫痪,其后只能乘坐轮椅行动,化身为“先知”(Oracle)为蝙蝠侠提供技术支持,并在DC漫画于新52(The New 52)系列中重启故事线后得到治愈。当然这是后话,对此时的芭芭拉来说,下肢瘫痪是比死亡还要可怕的一件事情。而在这部漫画之前,蝙蝠侠的世界中还没有任何一位角色经历这样惨痛的遭遇,甚至第二代罗宾杰森·托德(Jason Todd)之死,也是《致命玩笑》之后的故事了。

小丑的计划有着明确的目的,他想要证明一点:“即使像戈登警长这样一位哥谭最为正直的公民,也会在极为糟糕的一天(One Bad Day)之后完全变疯。”为此,他将戈登警长扒光、套上颈链、关进马戏团中供观赏奇异人士的铁笼中,并为其加注艺名:普通人(The Average Man),在他面前播放芭芭拉受到枪伤之后赤裸在地的照片,企图将其逼疯。

与此同时,蝙蝠侠在四处寻找小丑的踪迹,可惜却一无所获。直到小丑通过哥谭警方之手将马戏团的地址告诉蝙蝠侠,他才匆忙赶去。所幸戈登警长仍然保住了自己的理智,并要求蝙蝠侠要按照规则(By The Book)抓住他。在两人最终的对决里,小丑的枪射出了空弹,并最终被蝙蝠侠击败,而蝙蝠侠则告诉他,尽管经历了最糟糕的一天,戈登警长仍然没有像他一样变疯,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像他那样脆弱,经不起厄运的洗礼。

围绕戈登警长的致命笑话只是这部作品的表层,其里层则在叙述小丑起源的另一条与表层相对并不时交互出现的线索中得到体现,而这部分才是此作最为核心的内容所在。与之前蝙蝠侠漫画中小丑的起源有所不同的是,这部作品对小丑性格成型前的生活进行了大量描绘,交代了他在性格激变前后的人生经历,在与表层故事交错出现的同时,将这个角色的复杂表现的淋漓尽致。

Contrast

伴随着主线故事的展开,揭示小丑身份的闪回(Flashback)不时出现,交代了小丑在变疯之前的经历。彼时的小丑本是埃斯化工厂(ACE Chemicals)的一名雇员,名为杰克(Jack),只是他立志成为一名喜剧演员,却因技艺不佳未能找到工作,面对已经怀孕的妻子珍妮(Jeannie),他深感养护一个家庭的不易,也在红头罩帮(The Red Hood Gang)的怂恿下,想要依赖自己对化工厂保安情况的熟悉,引领他们穿过化工厂,洗劫隔壁的一家公司。孰料正在筹划犯罪之时,自警方传来了妻子因家用电器漏电致死的噩耗。失去了生存意义的杰克本想就此放弃犯罪计划,却受到两名帮派成员的威胁,不得不依照约定来到化工厂。孰料警卫情况已经与从前相异,两名帮派成员在交火中身亡,而被迫戴上红头罩的杰克在刚刚赶到的蝙蝠侠追逐下,坠落于盛满化学物质的容器中,虽然最终随管道逃离,却已经遭到毁容,成为了日后小丑的模样。杰克就此陷入疯狂,成为了犯罪王子:小丑,也就此开启了其后漫漫犯罪之路。

在漫画的艺术表现上,不得不提到的便是初版(1988)与20周年豪华版(Deluxe Version/2008)在上色表现层面的巨大差别。原版上色由约翰·希金斯完成,但布莱恩对希金斯的处理并不满意,因此在20周年版中对所有颜色进行了重新绘制。新的色调更加现代,但最根本的区别体现在表里两层的色彩差别。表层(现代)的色调很鲜艳,但比较巧妙地保留了各个角色的核心颜色(蝙蝠侠的黑色、小丑的绿色与紫色、芭芭拉的黄色),而里层(过去)则改为黑白处理,只在每一格(Panel)中选出一个物品来上色。体现在抢劫过程中,唯一的上色物件则是杰克被迫戴上的红色头罩。透过色盘的调配,两层故事的风格差异被凸显出来,为整部作品带来了全新的层次感。

《致命玩笑》的表里两层之间有着非常微妙的联系:小丑于里层的经历促使他认定,任何一个普通人,如果经历了像他一样糟糕的一天,失去妻子孩子,从一个虽然贫困却仍然正直的公民沦落为抢劫未遂的通缉犯,都会像他一样陷入疯癫,而这也是他于表层设计陷害并羞辱戈登局长的根本动机所在。

但若从这个角度来看小丑,那么他也许并未真正地陷入疯癫,因为他于表层做所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其后所有犯罪行为的合理性。在他看来,如果戈登陷入疯狂,他便可以将自己的所有罪责推给那些将他推入这可悲命运的他者,不论是推给红头罩帮、给他施加压力的妻子还是害他最终坠入废料桶的蝙蝠侠,都将为他陷入疯狂后的累累血债负责。而戈登则以自己的行动回击了小丑,告诉他,他并没有权力将自己的罪责推卸给任何人。反过头来看,若是一个人致力于不惜一切代价推卸责任,我们很难认为有着如此清晰目的的小丑,真的丧失了理智。

那么小丑真的疯了吗?

Sanity

在小丑的实验中,贯彻了这名人物成型的核心理念:对世界的看法。在戈登警长、芭芭拉以及你我一样普通人的眼中,这个世界有着它自己的运转规则。而在小丑眼中,组成这个世界的,是完全无法理解与无从预期的,完全随机的不公平(Random Injustice)。对照他的经历得出这个结论,也许并不算太过让人讶异。克里斯托夫·诺兰指导的《蝙蝠侠:黑暗骑士》(Batman: The Dark Knight)中,希斯·莱杰所扮演的小丑也吸收了《致命笑话》中便已成型的这套小丑理念。只不过不论在这部漫画还是诺兰的电影中,身处小丑陷阱中的人都以自己的行为否定了小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如果我们放下对“疯癫”这个标签本身的执着,实际上“疯癫”如小丑,只不过是持对这世界不同看法的少数派人士罢了。他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许令人不齿,但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却未必没有其合理的一面,这也是为何这个恶贯满盈的角色,反而拥有如此众多的拥趸。他对世界混乱本质的描绘,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人们对这个世界进行观察后所得出的结论。只不过这结论于礼于情过于冷漠,无人愿意启齿谈及罢了。小丑作为反派却可以在“疯癫”这个标签的掩盖下,抛开束缚大多数人的道德准则,说出一些我们想说而又不敢说的话。

而这“最糟糕的一天”,也并不只属于小丑和戈登警长,经历过这一天的,还有另一个人:蝙蝠侠。

Mirror

在作者阿兰·摩尔心中,蝙蝠侠与小丑不过是一面镜子内外的两个形象,在经历“最糟糕的一天”后,一个人选择了将对抗邪恶作为自己终身的事业,另一个人则选择了将邪恶作为自己终身的事业。若将这“最糟糕的一天”翻译过来,其实正是上面曾经提及的:“随机的不公。”在剔除其中的道德元素后,剩下的其实就是随机二字。对于蝙蝠侠或者小丑而言,如何面对随机也即如何面对这个世界的“不确定”,于此,蝙蝠侠选择了以自身的确定来应对,而小丑则选择了随波逐流,以不确定来应对不确定。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蝙蝠侠的行事逻辑与准则,却永远猜不到下一秒钟小丑会做些什么。两人的对抗中,最为动人的,并非善与恶的较量,而是秩序与混乱的对抗。看着蝙蝠侠如何在坚持自己行事逻辑的前提下以其智慧与力量击败花样百出的罪恶王子小丑,就像看一名拖着沉重镣铐的囚犯与身轻如燕、长袖善舞的舞者比赛一样,让人永远为囚犯紧紧捏一把汗。

这也正是小丑这个角色本身的魅力所在,蝙蝠侠系列的反派几乎都没有什么逆天的特异功能,他们之所以能够在众多具备神奇力量的同侪中脱颖而出,让人记忆深刻,正是依赖其与主角部分特质的对照所产生的化学反应。正如《致命玩笑》结尾的留白,随着警车渐渐驶近,蝙蝠侠将手伸向了小丑。其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但从蝙蝠侠最后的几句话中,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也许在整个事件结束后,发疯的并非戈登警长,而是蝙蝠侠自己。

Epilogue

在其后与蝙蝠侠有关的系列作品中,也有过许多对《致命玩笑》的致敬,如《不义联盟:人间之神》(Injustice: Gods Among Us)中小丑的三套下载服装,便是基于这部漫画创作的,而《蝙蝠侠:阿卡姆》三部曲中,也曾在多处对《致命玩笑》中小丑的台词进行了引用,在《蝙蝠侠:阿卡姆起源》(Batman: Arkham Origins)中,玩家甚至还有一段剧情可以扮演套上红头罩的小丑。

在《致命玩笑》之后,蝙蝠侠系列的剧情愈发黑暗:蝙蝠女因瘫痪而退役,第二代罗宾死于小丑之手,蝙蝠侠本人也被贝恩(Bane)打断脊椎,几乎变成残废。也许这部漫画的后续影响,并非阿兰·摩尔在创作时所能设想到的,但毫无疑问这部作品开创了美国超级英雄漫画的一种全新的路线,与弗兰克·米勒的两部经典作品一起,将蝙蝠侠这个角色由《蝙蝠侠与罗宾》时代的卡通风格,拉回到了系列最初黑暗现实的风格。

2012年7月20日,在《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Batman: The Dark Knight Rises)于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郊奥罗拉的首映现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枪击案,持枪者非常崇拜小丑,打扮成他的模样,枪杀12人,射伤58人。这不仅是2012年电影圈的最大惨案,也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在大众出版物中,类似小丑这种反派角色的处理,边界究竟在何处?《致命玩笑》对小丑的描绘,即使以今天的眼光看来,也足以令人不寒而栗。杰克的无助、小丑的疯癫交织起来,融于死亡游乐场的诡秘气氛中,让人感受到他那深沉的绝望与触底之后的爆发。读者是否会对这样一个曾经有过如斯不幸遭遇的杰克感到同情,又会否为此将他日后的残暴行径合理化呢?

也许这些问题并没有答案,在完成这部作品之后,它便脱离了创作者的掌控,在无数读者的解读与理解中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这种触及人类理性的探讨,必然有着属于自己的位置,但这部作品最令人感到触动的,同时也是我们最应当思考的,正是小丑想要通过折磨戈登警长来证明给蝙蝠侠的那个问题:“天堂地狱之间,只有一线之隔。”

你是否会踏过这条线呢?

Between Panels Vo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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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没有什么水平的普通作品。

作者在采访中称想要表现小丑的核心元素,也就是疯狂。这一点确实是表现出来了,只不过非常之肤浅。

一个滑稽演员被命运折磨失去一切,于是开始疯狂报复社会,报复的方式是把其他人也逼疯。要逼疯戈登怎么逼呢,就把他女儿办了。

现在你可以看到,这个疯子从头到尾都很符合逻辑,而且非常俗套。

人在什么时候会疯狂?迷茫的时候,对自己的人生信念动摇的时候,失去支撑没有希望的时候。

所以你把戈登这个钢铁直男绑架来看她女儿被侵害,除了让他怒火攻心更加坚定信念要把犯罪分子办掉之外有个卵用。你以为搞上一堆花花绿绿的灯光配色丑不拉几的大头娃娃就让人疯了?可能看漫画的屌丝会,但是戈登肯定不会。

尤其最后的笑话,属于典型的强行拔高,小学作文式的“升华主题”。你在这个时候给出这种笑话,等于让小丑当着读者的面给蝙蝠侠下定义,强行说蝙蝠侠也是疯子。读者一看我去这牛批啊连英雄的内心也是疯子,好深刻啊好深刻。

我要是蝙蝠侠我就反问他:你说我疯我就疯?傻批。再给你一耳刮子。

完美的苍蝇也只不过是苍蝇,犯罪手段再疯狂的犯罪分子也只不过是个庸俗的犯罪分子,和深刻扯不上关系,何况他手段还不怎么疯狂。和蝙蝠侠肉搏的时候看着简直可笑又尴尬,一段打戏让人发现他依旧只是个普通滑稽演员没有任何不一样的地方。仅指这部漫画中的小丑,不包含广大群众集体塑造的小丑。


那么为什么这部漫画评价这么高呢。

因为在美国漫画读者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漫画作者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所以肤浅的不太明显的东西就能被吹成有内涵。

这部漫画没有能力表达任何值得思考的东西,唯一的亮点是迷乱隧道里芭芭拉被侵犯这种黑暗情节。换句话说,这部漫画只能通过感官刺激来吸引低水平读者。

接下来引用 @王听玄 同志的评论:

==========

小丑不是混乱邪恶的化身,也不是什么秉承天意的大魔头。
他就是个精神病患者而已,并不存在什么天命所归不死不灭。
......
不要把小丑看成什么内涵丰厚思想深刻的标杆,
他就是个传统娱乐作品里的传统反派而已。
他就是个被漫画家刻意竖立起来商业标签。
讲实话,跟当红偶像,小鲜肉,韩国女团这种都没什么区别。
就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商品而已。
你喜欢,你就买,你不喜欢,那就别买。
......
中国人看美漫,就是喜欢深挖含义,想要在字里行间里看出字来。
就喜欢往木材石料上糊金箔,撒金粉,塑出一尊佛像来。
殊不知漫画的作者搞不好学历还没你高,文化水平也不是真正的文学作者能比得上的。
他们的字里行间本来就没有字,
漫画画出来本来就是想要让闲得发慌的消费者们看个爽而已。
链接:zhihu.com/question/3043

===========
那么为什么我依旧这么喜欢美漫呢?因为我发现明清小说之后很难有这样丰富酷炫的角色群体可以用来进行群体创作了。

什么是群体创作呢?就是你心里觉得这个角色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每个人都有权利自己去创作蝙蝠侠的故事,不管你是电影编导,动画制作,游戏设计,乃至普通读者。你可以完全不用在意原书,因为原书作者基本都没什么水平,何况原书也是一大批人的流水线产物,所谓的剧情都幼稚的一批。你任何改编都可能给漫画本身提提份。谁会不喜欢摆在案头可以用来随意编排剧情的人偶公仔呢,何况外形还挺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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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个,想看「one bad day」,去看看富坚义博《猎人》里蚂蚁篇宰伊洛的前世回忆,相比之下《致命玩笑》简直幼稚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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