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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毒力度很大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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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接警交通事故,因为当事人涉嫌酒驾,我们拖到办案区酒检尿检

然后这家伙尿检阳性,检测出来回复指挥中心,十分钟不到,手机响了

东城派出所XXX:哥,是不是弄到一个吸毒的,这人给我嘛

我:哦

电话还没挂,又有人打电话过来

这次是禁毒XXX:小X啊,你今天晚上弄到一个吸毒的?你在哪个位置,我马上过来

我:好的,老领导,我在.....

话没说完,刑中一群人冲进来,“嗨呀,X哥,你们交警没任务,人我就拿去冲任务了哈,回头请你吃酒”

我:.............

刑中要带人,后面来的治安不答应了,“麻痹你们任务数都在前面了,还和我抢人,你们是不是要逼死我!”

然后禁毒的和西城所一前一后冲进来

禁毒:“人是我先定到的,你们哪个来抢得走!“

西城所:”哥哥们,挖到上下线分给我一个嘛,我任务真的完不成了“

随后六队警察在办案区里面吵了一个晚上。。。。。。。

没有达成分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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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新闻联播对毒贩的报道有问题,都是说价值多少万,弄得有些人有了贩毒的想法。

要是每次报道是改成价值多少年大牢或者几颗枪子的毒品,我估计投入这行业的人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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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被误认为毒贩。


15年从深圳自驾去厦门玩,返程时出的事情。后来证明是一个大乌龙。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跟朋友夜里返程,大概凌晨3点左右在漳州进入广东的省际收费站。划重点:过了收费站就是潮州,潮州再过去一点就是雷霆那个啥。。




我清楚的记得,因为白天没睡好,路上车也没几台,就一直有点犯困,在快进入收费站区域的时候,我看到前面有一台车子在缴费,我就放慢速度滑行过去,期间摸了一根烟,准备解乏。因为车里太黑,摸了半天没摸到打火机,我就下意识点了一脚刹车开灯找火机。车子也被我踩停在距离收费口30米左右的位置。


点好烟我就慢慢加油往前走准备缴费,一切都正常的再正常不过了。交完钱,离开收费站是一个超级大棚式的公安检查站。就在我进入大棚的时候,停在警务室边的几台警车突然警灯爆闪,不知道从哪里围过来十几个荷枪实弹穿防弹衣的特警,把我给包围了。对着我就是一顿:熄火!下车!蹲下!抱头!例行检查!之类的


我整个人还是懵逼状态,例行检查我也不是没遇到过,无非就是出示一下身份证,打开后备箱。哪里用的到那么大排场。虽然心里是懵逼的,但是身体是诚实的。下了车,老老实实的蹲下抱头,接受警察的询问。


警察也就是问一下姓名年龄从哪里来去哪里的问题,要了身份证,然后把我俩带到旁边警务室说是要尿检,与其说带过去的不如说押过去的,一个警察抓着我的胳膊,后面还有拿着枪的。。这时候我还是懵的,心想我一生坦荡没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情,这到底要弄啥嘞恁这是。


我也不是很懂那些尿检试纸的学名都叫什么,就是尿了半杯一次性透明杯子。里面放了好几个试纸。尿检完两个人都没有异常,我被单独带到车子进行搜查。我朋友要进行第二次尿检。


我到了车子那里,警察当着我的面,把驾驶室搜了一个遍,包括内饰,地毯,各种犄角旮旯都搜了一遍,还有警犬上车闻。。最后打开后备箱,里面放了两把大砍刀,和一些渔具。说实话,当时从一堆杂物下面翻出两把大刀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抗拒的,复杂的。。。警察把刀拿出来问我这是干什么的,我说不出来,就说车不是我的,是朋友的车。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我那个朋友,190个子,虎背熊腰,身上各种文身,还有大满背。面相凶恶一看就不是善茬,零几年经历比较丰富,曾经因为重伤害蹲过几年,有吸毒史。(并非海洛因那种成瘾性强终身难戒的那类毒品)看守所常客,爱好钓鱼,不过之后也就从良了,再也没碰过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遵纪守法做一些正当生意。朋友过来解释了一通说自己平时喜欢钓鱼,刀是用来杀鱼的。我听完都震惊了,社会人喜欢放把刀在车上都是总所周知的,可这货居然可以跟警察做这样荒诞的解释!!!!警察听了没在这个刀上面说什么,或者他们也没兴趣处理你这个管制刀具。直接没收了。不管警察信不信,我反正不信。


车子搜完,没有异常,带回警务室,因为我身份信息一直是白的,没有过违法犯罪的记录,而且曾经是陆军退伍。朋友就惨了,一大堆案底。我坐在外面的沙发上喝茶,朋友在里面继续接受询问,继续尿检,一直到天亮。。。


然后警察过来告诉我。你们俩没事了。可以走了


我:?


警察跟我解释了一通,主要是因为我在进入收费站前停车行为比较异常。后来我自己总结大概意思就是。因为昨天夜里,我们进入收费站的时候停了一下。因为地区敏感性,那条高速公路又是一条交通要道,忘记在曾经在哪里听过一条消息:东北社会大哥连夜开车顺着沈海高速直达陆海丰,然后再顺着沈海回东北。(不记得是现实听说还是网上看到的,意思大概就是,北方大部分主要城市的拿货路线都要走沈海过来广东,当然那是雷霆行动之前的事情)


可能警察怀疑我是贩毒人员,看到了收费站后面的警察,所以临时停车。也许是停车观察?或者扔掉毒品?又或者是做贼心虚的人发现警察后的下意识反应?我也不得而知,反正我就是因为踩了一脚刹车才又那么多故事。

又加上我们的车子型号比较可疑(12代皇冠),还有我朋友的犯罪记录比较多,有过吸毒史,所以作为重点盘查对象。朋友问题比较多,光尿检就做了3次,后来证实的确没有问题。就放我们走了,还感谢我们的配合。。。。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很感慨这次的乌龙经历,从整件事不难看出,我们的缉毒警察工作是多么认真。仅仅一脚刹车,就把我们列为怀疑对象重点盘查。也反映出我们的缉毒警察的业务能力,朋友虎背熊腰凶神恶煞,可能是不良社会人,从而对其更加严厉的盘查尿检。不放过蛛丝马迹,从中寻找可疑人员。如果不是我亲身经历,我一直认为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是影视剧里对警察的艺术表现,有夸大成分。直到亲身体验,才知道缉毒警察是多么的敬业!!


我记得有段时间知乎经常给我推毒品相关的问题,我也曾经看过一个文章报道说:一名男子从警察身边路过,警察闻到一股异常香味,随后警察对那个路人进行盘查,后来发现是刚吸完毒的。





所以社会的安定祥和,是由一群可爱的人在守护着!


致敬




分割线————



涉枪事件更新了两千多字,但是违反知乎规定,我也不知道具体哪里违反,改了又改,还是不过审索性我全部删了。大概内容就是我网购了一把真铁工艺品手枪,被警察误以为是真的,然后荷枪实弹的把我抓走。。。过程比较有意思。不过也是个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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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带我的时候接过一个贩毒案件,印象非常深刻,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犯罪嫌疑人,他的亲生子女,父母,妻子,所有家属,所有亲戚朋友,全部希望他死刑,只有他的律师(师傅和我两个人)希望他活下去。

这种全民仇视的态度,也是禁毒力度的一环吧。


user avatar   gao-wei-8-69-40 网友的相关建议: 
      

职业特殊性,可以告诉你们。


大,特别大!


我是一名戒毒警察,说几个事情。


一,公安系统目前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打击制毒贩毒的源头


就拿山西省来说,由于地理位置因素,在晋南地区的山区,种植罂粟的农户都形成了产业。我看过一张前几年航拍的照片,偏远山区,密密麻麻都是鲜艳的罂粟花。


近几年,公安投入了大量的无人机,24小时地毯式巡查,收集种植毒品的线索,只要可疑,立即实地核实,取证,抓人!


效果显著,从海洛因价格可以看出,从800多一克,涨到1700块一克,是黄金价格的4~5倍!


二,司法行政戒毒,只要是吸毒人员,应收尽收,不考虑特殊情况。


之前,有吸毒人员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吞进胃里钉子,铁棍,指甲刀,甚至刀片等异物。如果入所体检出来,考虑安全问题,会办理所外就医,转入社区矫治。


现在,无论身体有什么毛病,只要不会立刻危及生命,必须强戒!就算要动手术,管教民警也一定住院陪同,直至痊愈,再接回所里继续强戒!


此外,司法行政戒毒成立病残人员收治队,收治所,就算有梅毒,肺结核,乙肝甚至艾滋病这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照抓不误!


三,公安和司法联合行动,开始都隐性吸毒人员清查。


按国际算法,一个吸毒人员,背后会隐藏有5个隐性吸毒人员。这样计算的话,我们国家的吸毒人数大约在“1400万人”,相当于每100个中国人,就有一个人吸毒。


我们的这个行动叫“清瘾”,就是让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提供未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吸毒者的个人信息。而且,通过核实,会直接奖励刑期或者戒期的减免。


我记得刚开始时,我所属的大队,就提供出近300人的名单,包括隐性吸毒者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甚至是家庭关系和社会上的“绰号”。


这仅仅是一个强戒所,其中一个大队的信息,可想而知,对这些信息的一一核实核查,需要花费多少人力财力!


而这,就是中国的禁毒力度!


……………………………………………………


毒品的危害,我就不再赘述了。去年在司法部培训的时候,讲到过一个数据。


2018年,我国青少年吸毒人数,比2017年增长了26%!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数字是有多么触目惊心……


……………………………………………………


写在最后。


我在知乎发过很多关于戒毒、禁毒的文章。竟然有很多人私信用什么 “毒品无害论” “毒品合法化” 反驳我?!


其实宣扬这些理论的大多都是“瘾君子”,只是为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找借口开脱。


对你们,我只想说:


希望你在强戒所遇到我,放心,我一定教你怎么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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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年前吧,有一天下午我骑车过马路。马路比较宽,中间有绿化带隔离的。过了一半,因为马路另一边汽车较多,我停在马路中间绿岛之间等候。

无意中发现在我身边三四米的地方也停着两个骑电动车的人,在对话。其中一个人说'还是两块钱'。

我有点好奇,什么东西两块钱?稍稍侧脸用眼角余光瞟了过去。正好看到一个人把钱递过去,不是两块钱!是100元面值红色的纸币!而且钱经过对折对折再对折,看上去只是一个小方块,我从来没有见过把钱折这么小付钱的。

另一个人接过钱,递过来一个小小的,四方形透明塑料袋,比方便面调料还小,我没有看清楚里面有什么。但是这一刻,我立刻想到了:他们可能在进行毒品交易。

就这十来秒的时间,我面前的这波车流已经过去了,交易也已经完成,两个人分别朝两个方向过了马路,我正好和那个买家是一个方向,于是骑车跟在了他后面。他的电动车比我的快,跟了一分钟左右就看不到他了,但是我记下了电动车牌号和他的外貌特征。

我停在路边,拨打了110,接警员听完后说,马上会有人联系你。过了三五分钟,我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公安局的,我重述了刚才看到的情况,对方说:谢谢你提供的线索。然后就结束了。

我觉得,禁毒真的是一场全民战争,有警察在前线冲锋陷阵,我们普通市民发现可疑情况也是有责任及时报告的。

因为这也是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孩子。

最后,回到问题:中国禁毒的力度大吗?我觉得大,大到让我这样的普通人发现可疑情况也会去报警,相信警方也会负责任地去调查。

最后的最后,前段时间看新闻,中国2020年查获的35岁以下吸毒案件比2019年下降了将近百分之三十。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我在上海火车站抓小偷的经历:zhihu.com/answer/18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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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么多回答,放心了。

毒品这东西就是得要高压控制,太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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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谢邀、泄个秘

别的地方不知道,对我们这的警察来说

吸毒人员和制贩毒人员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

对,你没看错,是财富,是我等一线执法人员奔小康的捷径

一个吸毒人员的市场价是两千大洋,不议价

一个制贩毒案件,按照查获的毒品重量计价,每克50~200元不等,就看宾主双方如何友好协商了

至于卖给谁,兄弟不瞒你说

这个市场是我见过最纯粹的卖方市场

公安系统里的几大警种都备好了红彤彤的毛爷爷等着您呐

现在抓获吸毒人员、破获毒品案件这个任务重到什么程度

重到了公安局长都让亲属冒充吸毒人员来充数了!


在海洛因逐渐退出市场、新型毒品蠢蠢欲动的大环境下

去年隔壁市局派发了新一轮的打击吸毒、制贩毒案件的任务数

一般变态的是他们相比2016年任务数增长了500%

特别变态的是

完不成月任务的,市党委约谈各支队一把手、各分局党委、各分局党委约谈各部门科所队一把手

完不成季度任务的,市局长撤分局长职、分局长撤各科所所长职、扣除未完成当季任务单位民警津贴及加班补助、并且不纳入评优评先任职等考核范围

一时间隔壁市各街道各小区各娱乐场所犹如被蝗虫过境一般,一茬便衣警察走过后面又来两茬便衣警察

沟通交流的方式变得十分的原始化、粗鲁化

“小姐姐,微信……不是,尿一下”

“兄弟、尿…”“尿你妹,我分局的,这片我都尿过了,没有,你们换个地方”

同事同事、失敬失敬

社会关系交往脱离精英化,不计一切的向下发展

“哥你认识吸毒的没,带我认识几个交交朋友”

“今年你那朋友不是刚戒毒出来吗,能不能约个饭认识一下”

同事之间的关系变得功利、肤浅

“你帮我抓三个吸毒的我就把刚分到我们队那妹子介绍给你,不然免谈”


再也不担心多年未见的同学打电话是给你借钱了

“兄弟好久不见,过得怎么样了,没事没事,就是想你了给你打个电话……那个……你那有吸毒的吗?”

像哥哥我这种社会交际广、又乐于助人的优秀公安民警

在同学、朋友陷入危难之际肯定要出手相助的

我将我抓获的吸毒人员移交给他进行办理

同学饱含深情的握着我的小手

“哥,下次抓住,请第一时间通知我,我永远比其它单位的多出两百块钱”

我大为感动,含泪将他给我的几千大洋和兄弟们分了

但是金钱带来的便利,远远不能满足他们市追求吸毒人员欲望

他们开始成群结队,互相配合,昼伏夜出

将他们的足迹踏向他们市区之外的土地

其中包括我的市区

他们抓我辖区吸毒人员的时候,我没说话,我不是吸毒人员

他们抓我辖区贩毒人员的时候,我没说话,我不是贩毒人员

但是当他们把我们的特勤人员(线人)抓进去的时候,我他吗不得不说话了,把我们的线抓了我们玩个蛋蛋啊

那段时间我们市各禁毒部门培养的特勤莫名其妙的消失,联系联系着就人间蒸发了,整得我们一脸懵。

后来才知道全都特么被他们抓了!

好在经过他们全部民警辅警一年的奋战,总算完成市局长下达的任务,还顺便把和他们相邻市区,包括我的市区环境净化了一遍

今年他们市的任务下调,高于2016年低于2017年,也算是能喘口气了

完成任务后他们市局受省部级单位及公安厅高度表扬

今年将他们的工作模式和先进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然后我们就傻逼了



人去年被抓完了,任务今年还增加三倍

我去哪哭去?

能介绍几个吸毒的妹子和我相亲吗?

我多出300块!ok?












Ps:那些说炫耀自己怎么吸怎么爽的,你们可劲吸,千万别停别戒,不被抓,算老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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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个吸毒的,吸毒说 他可以供两个吸毒,把他们约出来。



副所长那个激动啊,拍桌子说 你中午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艾玛这个月吸毒指标啊)


吸毒男说想吃牛肉面,所里到处都是纪委市局的监控,只有厕所没监控,是不准吃这些东西的。


副所长拍板说,怎么能让人去厕所吃东西,申请办理出所,出所原因,看病。


于是中午吃饭时间,吸毒男坐在了派出所休息室 我的床上吃完牛肉面,喝完可乐 擦完嘴,还抽了我两根烟,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货一天抽了我半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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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反对“萧竹之林”获得55K赞且仍在飞速增长,排名曾升至第一位的热血回答。(7.7更新:感谢知乎,已在该条回答标注“可能存在事实性错误”,也惊喜而惶恐地发现我的回答竟升至第三位,超越我反对的原第一位。加粗说明:我反对的是法律事实性错误,而非中国禁毒之严厉,更非毒品危害之大!感谢“萧竹之林”的答案客观上起到宣传禁毒、震慑贩毒的效果。

【声明】中国禁毒力度很大,这个没问题!本文只是勘误、科普,没有否定禁毒力度大的意思,知友们请绝对绝对千万千万不要碰毒!沾染毒品即玩火自焚!我也在后文补充了涉毒哪怕仅仅是吸毒的后果。(有些评论对我的指控实在令我如坐针毡啊……)


(回归正文)的确,中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最明显体现在刑法明文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管数额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不代表就可以出于哪怕是宣传需要罔顾法律规定以明显编造的“证据”引燃情绪,这是对法律本身的不尊重。答主的答案有多处违背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错误之处,我忍不住给大家“泼泼凉水”,还原真实的司法。再次强调,本文纯科普,至于立法及司法的对错利弊不在本文讨论范畴,有些对我本人的谩骂攻击实在没有逻辑。


1,答主说中国贩毒超过50克一律死刑,且不管你在案件事实中发挥的作用大小、主犯还是马仔等等。首先,各类毒品“可以”判处死刑的标准差别是非常大的,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怎么得出贩毒50克一律死刑的呢?其次,武汉会议纪要:对于贩卖毒品案件中的上下家,要结合其贩毒数量、次数及对象范围,犯罪的主动性,对促成交易所发挥的作用,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慎重、稳妥地决定死刑适用。怎么会对所有犯罪人不加区分地适用死刑?

答主说“基本所有贩毒的量都不只50克,这就意味着——在中国的所有毒贩基本全部都构成了死刑。”这与客观实际是大相径庭的。作为一线办案人员,可以负责任地说,贩卖毒品并不是只有大毒枭才做的,一个县一个区一年也要几十件,全国一年贩卖毒品批捕的人数近160000,起诉的人数近200000(数据来源于中检院侦监业务网络视频培训,前段时间看的,记忆可能有误,欢迎指正,特意用很多个0而不是万。大多是吸毒人员之间互相交易,职业贩毒很少,同时也说明涉毒必究,没有一般犯罪的追诉标准。)会判处死刑的全国一年也就那么几十人,答主应该没有统计过比例。


2,看似最“热血”的,答主说“即使是一个团伙同时有几十个人满足死刑,我们也会全部执行,慎用死刑不适合贩毒”。

《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129号,即武汉会议纪要)直接打脸:……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区别对待,做到罚当其罪,量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当地的禁毒形势等因素,严格审慎地决定死刑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要尽量区分主犯间的罪责大小,一般只对其中罪责最大的一名主犯判处死刑;各共同犯罪人地位作用相当,或者罪责大小难以区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二名主犯的罪责均很突出,且均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也要尽可能比较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方面的差异,判处二人死刑要特别慎重。涉案毒品数量达到巨大以上,二名以上主犯的罪责均很突出,或者罪责稍次的主犯具有法定、重大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判处二人以上死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并有利于全案量刑平衡的,可以依法判处。

判处两人死刑都要特别慎重了,一个贩毒团伙一下子判处几十个死刑你给我找个判例,你给最高院死刑复核厅(所有死刑都要最高院复核)的法官们几个胆?我相信没有或者建国以来屈指可数。


【补充1】看到回答里很多举例中国禁毒力度大的案例都是什么某人根本不知道帮忙运输或者送货的东西是毒品,也被重判等等,以此说明毒品犯罪惩治力度大。

看了深感不安!不寒而栗!所有毒品犯罪包括贩毒、运输毒品等等都是故意犯罪!主观必须明知!否则就是无罪!明知不局限于嫌疑人自己承认(即自认明知,这在实践中非常少),也包括嫌疑人虽不承认,但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即推定明知)。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主观明知都是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不可或缺。如果法院最终认为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情;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知道自己卖的或运输的是毒品,不能排除有可能是别人陷害或者被利用,那就应该判处无罪,而不能仅以此作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理由。前者属不构成犯罪,后者即疑罪从无。

如果你看到这觉得激愤难平,嗤之以鼻,那么我举一个可能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例子:你上下班接一单顺风车,你不会给乘客搜身吧?他携带毒品被抓到了,如果不需要考虑主观明知,那你就是运输毒品罪的共犯,量大一点你就被判个无期,这恐怖吗,距离你遥远吗?

禁毒力度大应该是不放过每一个真正涉毒的人,不轻判每一个真正涉毒的人。而不是错杀、滥杀,这是司法的耻辱,绝不是宣传的典型。


【补充2】感谢那么多赞和绝大多数评论的支持,我本以为这是一篇会淹没的答案,而且只是摘了部分会议纪要,真算不上专业啦(害羞)。

(转严肃脸)有部分评论称我的答案虽然专业,但对于“禁毒宣传”而言不是好事,甚至是“犯错误”,不乏指责我是“告诉毒贩犯罪成本低”。我理解你们的想法,但不敢苟同,宣传可以隐瞒部分专业事实,可以强调打击之严厉,但不能编造错误事实。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觉得勘误科普现行法律规定是一件“犯错误”的事,法律本身应该是让更多人知道而不是藏起来,如果需要被藏起来那就应该从立法上修改,这超出本文讨论范畴。我更要强调的是,吸毒、贩毒等一切涉毒行为的后果仍然是很严厉的,要明白并不是死刑才有唯一的震慑力。举例说明,单纯的吸毒只是违法,都不构成犯罪,后果是录入公安部联网记录,查到一次以后去全国各地三天两头被叫去尿检,和妹子开个房叫去尿检,地铁站抽查身份证叫去尿检……多次吸毒还会被送去强制戒毒,不需要经过检法,公安机关可直接决定送往戒毒所关押长达两年。(虽然未经法院判决如此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是严重违宪,此处不讨论)……试问这些代价轻吗?所以,请千万不要以身试毒,毁了的是你的一辈子。


最后说一段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热血沸腾的话。从法理上讲,毒品犯罪危害再大,也不能突破慎用死刑、罪责刑相适应、疑罪从无、禁止客观归罪等刑法基本原则和理念。诚然,很多人觉得这样会放纵犯罪,然而冤枉一个无罪的人远比错放成百上千个有罪的人更不可原谅,尤其是死刑。(有网友觉得这句话有待商榷,认为我写嗨了,这个真没有...我是斟酌后写下“成百上千”的,其实两者没有量的可比性。仅代表我的个人价值哈。)出现一个呼格吉勒图就是一个生命的绝望,一个家庭的毁灭,一个国家的悲剧,这是为了打击任何犯罪都不能付出的沉重代价,也是评论中任何一个非亲历者没有资格不在乎的事。这种感触不是装逼,而是每个法学生从选择法律职业开始的第一天就深入骨髓的精神。

所以“萧竹之林”意淫的“炼狱模式”刑法在我看来不值得不应该成为现实。


利益相关:本人东部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一线办案人员。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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