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来冒个泡,权作补充。因为涉事的依兰县,是我的家乡,我的弟弟也正巧是从依兰县高级中学毕业的。
据说,新闻播出当晚,冯老师也许是由于慌张之下的急不择路,而选择出逃。他丈夫开着车,顺着通江大街一路向江北走。结果走到大桥路口,便被警察拦了下来。
冯老师,出这么大事,你要干啥去哟!
于是冯老师被撵回家,平生第一次感受了警车开道护送的待遇。
不过我觉得这故事不靠谱,大概是当地百姓以讹传讹,越传越玄。
但是,也可以由此看出依兰人民对此事的态度——教师品行不端,下场报应不爽。
但在这里,我并不想探讨民意与法律的关系,那话题就太大了。
依兰县有一著名景点,名曰五国城。据说,宋时徽钦二帝,曾被金国囚禁在这里。依兰三面环水,松花江,牡丹江,倭肯河,分别从县城两侧交汇而过,景色怡人(个屁)。
作为依兰人,我们经常津津乐道的箴言,是“依兰县每一年都要上一次新闻”。
这当然不是什么好话。
去年,某局长嫁女,铺张浪费,收礼数十万,被巡视组审查,上新闻。
前年,冬季,连发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死伤几十人,被CCTV播报。
大前年,医闹;大大前年,打黑除恶……
因此,对能够上新闻的事件,依兰人民有着他们惯有的幸灾乐祸和喜大普奔。
即使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天,我去依兰县,依然能在街头巷尾听到人们喜形于色的交头接耳:哎,你说那个老师是不是傻X……
当然,我并不认识这位冯老师。不过,就我对依兰县高级中学的了解,以及我弟弟在那上学时的情况,大致可以推测出发生了什么。
弟弟上学的时候,那个学校送礼现象还是很普遍的。每年节假日,老叔都要去拜访一下班主任,送上购物卡,以及各种节日礼品。
而教师节的时候,各班给老师送礼物,已是惯例。
从教导主任,到班主任,到英语、数学、语文、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等等一连串稀奇古怪的教师,都要送,就差没给学校门卫了。
当然,礼物不必多贵重,几十块钱,算是心意就好。
而显然,今年教师节的时候,这个班的学生,是没对任何老师有过任何表示的。从冯老师回荡在班级的辱骂声,我们可以印证这一点。
“我倒是次要的,你说你们不看一看我咋交代,人家别的班老师都买了,咱班没买你说我丢不丢人!”
这恐怕也是冯老师精神病式发飙的主要原因——她觉得在其他老师面前丢了面子。
那么,这是否也可以反证一件事——高级中学的其它教师,都有过收礼现象。
当然,教师节尊师重道,学生为老师献上自己的一点心意,而老师恬着脸收下,两者之间本无过错。这一点完全无可厚非。
但冯老师错就错在,你可以恬着脸收,但不能恬着脸要,更不能人家不给就急眼。
学生送礼应当出于尊敬,而不是义务。
于是,我们想象一下,在事件发生之前,高级中学的教师群体中间,发生了什么。
“哎呦,冯老师那个班级啊,教师节连一件礼物都没送,抠死了……”
“就是就是,什么样的老师教什么样的学生!”
经受了这一切压力的冯老师深感无地自容,所以,她爆发了。
“穷嗖、抠嗖的、死德性,要你们这帮废物,关键时候狗屁都不当,不他妈要那张狗脸,谁他妈该对你好啊,王八犊子!”
《教师资格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条例三条,冯老师一个人全占了。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木已成舟。作为一名并不”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人民教师,冯老师因此下岗,当属报应。
换言之,如果我是学生,或学生家长,我肯定不会希望由这样一个人来做我的老师。
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