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老想着你是死者家属,你要泄愤。
想一下,你现在是那个杀人犯,你有没有办法能逃避酷刑?
有,显然有,当场自杀就是办法,那么即使你有千般酷刑,对一具尸体能做什么?
既然决定要畏罪自杀了,那这个坏透了的杀人犯在死前要不要搞点事?不如……再拉几个垫背的?
于是,你刚刚塑造了一个无所顾忌的亡命徒。
所以你看,毫无底线的酷刑实际上是会败坏社会风气增加执法成本的。
这是从功利角度来看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总是用朴素的正义观来幻想肉食者会用酷刑来对付坏人,对付那些伤害你的人。
但是看看历史吧——
炮烙、虿盆、车裂、凌迟、夷三族、诛九族、诛十族……
火刑、十字架、车轮刑、挂拉分、铁处女……
古今中外,这些让人汗毛直立的酷刑,无一是用来对付「伤害平民的恶徒」的。
它们是用来对付不听话的人的……
这就是现代文明的奇观:杀人犯可以无限残暴,但政府必须文明。比起死者家属的抱怨,一个不敢使用酷刑的政府对社会更有价值
如果他的家人没有参与甚至根本不知情,你这么做对他家人公平吗。目前我国法律也只是谁犯法抓谁,祸不及家人。如果你这么做了,除非对方家里一个不剩,只要有一个活着,你的家人亲戚怎么办。
1:没人,也没有制度能保证这些酷刑只会用在 罪已至此的坏人 身上
2:没人,也没有制度能保证这些酷刑只会用在 定罪的坏人 身上
3:没人,也没有制度能保证这些酷刑只会用在 坏人 的身上
我可不想一不小心刮了张公子的车十分钟以后拷在X架上贴加官
如果你要的是肉刑,要的是对犯罪分子的折磨。那么当然是不行的,因为历史上已经证明了,肉刑只会让社会治安变得更坏。
首先,犯罪分子先折磨了人再杀死,所以法律应该把犯罪分子同样折磨后再死刑。你觉得公平了。。就算对死者和犯罪分子是公平了,对社会公平了吗?社会得到了双倍的折磨。引发更多的犯罪分子对受害者的折磨。
也许你觉得很难理解,因为首先如果法律成为肉刑的是施加者,肉体折磨就不再是负面的了,而变成中性的了,社会对其的观念变成了,如果这个人是坏人,那么肉体折磨是应当的。但实际上,相当比例的重刑犯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被杀的人,被虐待的人,是他眼里不忠的/傲慢的/势利的,犯罪分子给自己足够的理由来杀死被害者,这是非常常见的犯罪心理。马加爵认为自己杀的人是好人吗?
说白了,法律不鼓励复仇心理,暴力行为是负面的,肉体折磨是负面的,即使是复仇,也不应该被鼓励。死刑,不是因为复仇而存在,是为了控制社会治安,某些犯罪分子极度危险,关在牢里迟早有一天要出去,所以只能死刑解决。
如果你用复仇心理去理解法律,认为是法律在帮犯罪分子报仇,那么你根本无法理解法律,因为复仇是永远无法相等的。甲杀了乙的父亲,于是乙杀了甲,公平吗?奇怪了,这那里公平了,应该是乙去杀甲的父亲才公平啊?退一步,一命换一命公平了。结果甲的儿子调查出来,当初甲杀了乙的父亲是因为乙的父亲欠钱不还,那这又公平了吗?甲的儿子觉得吃亏了,又去抢了乙家的一笔钱,然后乙的儿子想,我爷爷我都没见过,他欠的钱凭什么我来还,又去报复甲。每个人心里的公平的标准都不一样,更何况,罪行根本无法去具体量化到每个人都满意的地步。
所以法律一直以控制社会的犯罪率而制定,不是为了复仇,引发复仇链只会引发更多的犯罪事件。千万不要用复仇的心理去理解法律。死刑让罪行再大的人也无法再危害社会,所以它比折磨这个人一万遍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