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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反驳死刑废止论?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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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的说辞其实在法学界早就说过一百遍了,反对废除死刑的我也可以说理由。

第一,治安问题是一个全方面的考虑,而不光是死刑,死刑是其中一种,废除死刑的国家也未见的治安好到哪去,比如说拉美一票国家都废除死刑了,东亚国家没有废除死刑治安又谁好谁坏一眼可知。

第二,死刑虽然原始,但是也是应公正要求而生的,体现的对被害人生命的尊重,对于某些罪犯来说,改造未必有多少效果。

第三,贸然废除死刑,会造成受害者私下暴力解决,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和危害。

第四,大多数废除死刑的国家是直接和民意相悖的,而一个与民意相悖的条款能被执行,而废除死刑者又口口声声说民主和法治,民主又从何体现?

第五,强行废除死刑会导致另外一个滑稽的效果:如果死刑废除,那么终身刑也没有必要存在了,因为死刑和终身刑原理是一样的,同样的借口几乎可以照搬到终身刑上,张明楷就这个问题还发表过论文。

废死的问题其实最能说得通的就是不可挽回性,即一旦出现冤假错案,则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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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国家中上层有一帮人鼓吹各种死刑废止论,而广大基层民众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多半是支持死刑的。然而基层民众试图和中上层知识分子搞辩经是以短击长普通人应该利用自己人数多票数多政治影响力高的优势,鼓吹一个简单的措施,叫做死刑大典。什么意思?就是鼓吹由国家最高领导人定期(比如说一年一次)对被判处死刑的人进行集体公开处决,办成一个大典礼。

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死刑大典可以看作是广义的祀的一部分,同时也兼具“戎”的勇猛之气。自21世纪以来,各国政府孱弱之风日盛,民众普遍有一种需要强大的英雄人物来破局甚至拯救大家的希望。这也是这几年民粹领导人和伪强硬领导人屡屡上台的原因。死刑大典这件事情实际上可以极大加强领导人尤其是民粹领导人在群众中的硬派形象。

在现代传媒和网络体系下,政治人物搞人设是很重要的。我很难想到一个比搞死刑大典更安全同时又能极大增强领导人孔武有力形象的表演。这是兼具正义与强悍的一场大秀,也符合看群众热闹心理。只要有一两个领导人先带头做这件事情并收获巨大政治收益,其他的政治领导人可能也会顶不住诱惑。这个良性循环一搞起来,各国的死刑废止论就会受到极为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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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我作为警察在一个废死的国家里,主动击毙一个正在实施杀人的歹徒。

你让支持废死的法学大佬掰一掰,为什么警察可以合法击毙未经审判的歹徒,而法院却无权剥夺罪犯的生命。

你最好让他掰出个逻辑闭环!



还什么国情?道德?价值观?这就是刑不上大夫的扩充解释!窃命者尚可不诛,窃国者自当平安无事!


蠢蛋才会在泥坑里跟人解释清白。

我们为什么要在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里跟废死讨论逻辑?哲学?道德?这些人的双标是人尽可知的。对方诡辩到姥姥家了,你还鞠躬讲理?

不蠢就直接答:哥屋恩



5.23

我就知道很多人审不明白题目。

废除死刑,会不会导致被劫持的人质死亡率升高?

这才是整个题的内核之一!

我问的这个题,就是让你去思考,如果有人劫持你,准备杀你。那你是不是要拼命跟歹徒周旋,等警察来击毙他,解救你。

如果是废死的社会,歹徒是先杀你安全,还是等警察来随时击毙他安全?

反过来说是不是减少你跟歹徒周旋的机会?是不是拉高了你死亡的几率?直接堵死受害人自救的机会?

甚至可能本来只是预谋是劫持,因为废死,因为考虑到劫持过程被警方击毙的概率,导致中途从劫持变杀害。这种可能性是不是也存不存在?


我说过这题从根本上否定废死的一切逻辑。

如果有一个法律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率升高,那这个法律应不应该立?

法律是什么?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不是喜欢逞能嘛?那你们就慢慢解释!告诉大家,立法的精神是什么?


还有废死无法展现司法的公平性!

两个同样罪行的现行犯。

甲在警察来之前杀害人质。

乙被警察赶到后,在他杀害人质前将他击毙。


甲因为法律废死,得到审判。没有执行死刑。

乙已经死亡。

难道你们要在法庭上说,乙运气不好。同样的犯罪行为,但是他人质杀晚了。所以司法可以用“正当防卫”来解套了?

你们有没有考虑这么判带来的后果?

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赘述了。


某些机灵鬼试图想拿所谓的法学界没有定论来糊弄。不好意思,在废死国家的司法实务过程中,我们看到劫持人质越来越少,屠杀人质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恐怖分子选择先杀!因为他先杀可保证自己不被警方击毙!杀完投降,上法庭!反正不会死。

所以我说你们,从来不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去看问题。

而为什么会出现废死这种诡辩逻辑!其背后的政治目的?谁是废死受益者?什么人在推动?

我举个最直观的例子,支持废死的是律师比例更高,还是检察机关更高?


聊到这里,我们还需要陪玩你诡辩吗?


user avatar   chen-yang-90-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很简单,其实废不废死的背后纯粹只是国民接受度的问题,和什么严肃的伦理学或者道德概念无关。

最粗浅地说,一个国家会不会废死,最重要的因素在于:国民对于国家机器掌握死刑权力的恐惧是否会大过对于恶性犯罪的恐惧

如今的欧洲诸圣母国之所以废死了,并不是因为国民天生圣母。凡是稍微了解一点欧洲历史的人都知道,欧洲人历史上的刑罚之丰富并不亚于中国。真正使得欧洲废死成为风尚的原因在于两次世界大战。在两次大战中,国家机器大规模动员国民进行的前所未有的战争活动,以及在此期间的各类针对各类人群展开的有组织迫害,使得欧洲人在战后普遍对于国家机器过于强势会有天然的不信任感。其中一个典型代表就是死刑。如联邦德国战后明确废除死刑,就是对于之前纳粹时期的黑历史进行制衡的结果。

而在中国的近代史中,这种对于国家机器过于强势的恐惧感是不存在的。因为中国近代以来遭受的恰恰是国家机器不够先进和强大所造成的后果。近代以来在中国的土地上爆发的战争都是反侵略战争。而由于国家孱弱导致的对于恶性犯罪行为的处罚不利对于国民的伤害远远大于国家本身对于国民的伤害。因此在建国之后,普遍来说中国国民对于建立强大的国家机器的认同感是很强的。尤其是在社会治理和维持治安的领域里面,民众也更希望国家扮演更加积极的作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然不会出现成规模的废死运动,任何关于废死的言论都会被抨击。

综上,如果我们抛开关于废死问题的意识形态之争,不要总是用谁主张废死谁就是圣母,谁不主张谁就是没人性这样的谩骂来讨论问题的话,其实废死问题非常简单:当国民都认为死刑该废的时候,死刑就会被废,不是的时候,死刑就会存在。至于民众会不会想废除死刑,核心就是在于对于国家掌握死刑的权力,和现实中可能遇到恶性案件,凶手不用死之间,大家会更讨厌哪一个。仅此而已。


user avatar   fei-fan-74-7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废除死刑的法律逻辑链条是很严密的,经过了漫长的思辨过程。就算按照题主的简单罗列去一一辩解,最后,你自己会发现,无法推翻。

为什么无法推翻?

因为这是现代法律体系的底层逻辑建构发展出的逻辑分支,有养料,有根基,是活着的肢体。除非我们把现代法律整颗大树伐倒。如果否定了现代法律,那么用什么来代替呢?

没有现代法律支撑,那么现代社会应该靠什么来运转?

学习现代法律知识的时间越长,就会越相信这套逻辑,因为这是推导出来的结果。

这可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为现代议会制度服务的法律基础。

那么,问题在哪里?

看待这个问题,要从现代法律跳出来,回归到人类社会发展这个基本路子上。

从实践中看,没有废死的国家压力是相当大的。

单单从这一条,就足够被口水淹死,这里面还包括自己的法律从业者,因为从现代法律的逻辑延伸中,就应该废死。

为什么没有这样做?

因为我们不是现代议会制国家。

为什么现代议会制国家需要废除死刑,而我国在社会发展中不需要这个东西?

这就是问题。

现实中的悖论在于,不同制度的国家在法律建设过程中,几乎都借鉴了欧洲的法律蓝本,而现代议会制国家在废死这条路上,也是参差不齐,步调各异,有的很彻底,有的依然保留了死刑。

这就是冲突和发展。

但是归根结底,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统治阶级认为必须执行死刑,那么逻辑就不是问题。如果统治阶级认为有废死的需要,现成的逻辑就摆在面前,让人无法反对。

工业文明和西方近几百年的强盛,改变了一切,这一套法律体系深入到世界各地,荡涤着文明和历史进程,深刻地改变了这个世界。

不同的社会发展本来都有着各自不同的逻辑延伸,多样化的世界风貌,才是这个世界最迷人的地方。

一个城邦和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可以按同一套法律体系来维护吗?

很显然这是不对的。

但是现实在于,我们目前还提不出更好的法律逻辑。《大清律例》废除后,向西方学习就成了必然,这是社会发展的逻辑。

当我们在吸收现代议会制国家的法律养料时,是无法去背离这里面的逻辑的,这也是对其中一些法律规定争吵不休的主要原因。

死刑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但是与现代法律逻辑是不相符的。

要找到问题根结,就要逐步发展出自己的逻辑,逐步进行法律制度改革,逐步从现代议会制国家的法律精神中剥离出来,使之适应我国的法律建设要求,符合我国人民的法律需求。制度先进性就是这么个意思。


要理解严密一词的含义。

法律和呼吸一样,是不能有一刻可以停止的。

解构的同时,必须要有更好的逻辑链条去无缝替代。

就像你看见了房屋的柱石,你从多方面分析出这些柱石的不合理之处。这些柱石导致了房屋的结构一点都不合理,又难看又碍事。

有人看出来了,但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有人很聪明,不但看出来了,还能说得一清二楚。

但是,这不是关键。

关键在于怎么办?

你怎么在不拆房子的情况下,去更换这些柱石?

这些柱石就是这个房子结构最严密的支撑,除非你找到更好的材料和方法。在这之前,讲解也只是讲解而已。

法律是整个社会运转的基础,没有法律是不行的。

一秒钟失去法律都不行。

讲问题123,那么接下来呢?

提不出方法,只能造成逻辑运行混乱,而法律上的混乱就会带来社会不稳定,社会不稳定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现行法律就发展到这一步,中国法律的发展一度非常落后,在自身没有发展出更好的逻辑之前,用什么去否认现有逻辑的严密性?否认的前提,就是有更好的方法。严密和不严密这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欧美法律就没有问题吗?一样存在。只是位面不同。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常态。

这就是在矛盾中发展,在矛盾中通过逐步改革和理论进化来不断解决问题。问题是永远解决不完的,矛盾因此也是永远存在。

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于中国的社会管理中需要死刑存在,但是与建筑于西方法律逻辑上的根基存在着矛盾。

怎么做到逻辑自洽?既要做到逻辑自洽,又要符合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就是难点。

因为现代社会的定义,就是由西方现代议会制度发展出来的。中国的王朝制度在与之竞争中遭到失败,其基本逻辑在特定历史时期被全盘否定了。这是基本历史事实。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是来自西方,在结合中国传统政治特色的同时,也大量引进了西方社会发展经验,同时西方的法律条例和基本逻辑就此落地生根,构建了今天的中国法律制度。这个矛盾从一开始就有,但是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一边用一边修修补补,因为社会运行离不开法律。中国要实现和全世界的交流,纯粹自己搞一套,又不利于解决国家之间的纠纷。

问题就是这么个问题。我也只能说个大概,要问办法,两手一摊,我也没有。


我虽然找不出办法,但是可以继续给大家解构这里面的逻辑。

先说句题外话,有人一看见本文第一句,马上就跳起来,破口大骂:“你就是个废死派,在这里疯狂反扑咱们这些人民群众,是个搞破坏的阶级敌人。”

如果喊口号可以解决问题,我也会喊,论喊口号的水平,难道我会在知乎这个地方落了下乘?

抓革命促生产,主要还是落实到行动;批资斗修,不进行军事训练,这就可以打败敌人了吗?讲知识一点那没有,看文章搞不清里面的逻辑。

为什么死刑存废问题一直争吵不休?喊口号的人太多,认真研究找出方法的人太少。没有强有力的逻辑,用什么去说服别人?

失去了理性,那么法律到底是什么?

…………………………………………………………………………

我只能说这篇文章结构略显复杂。

法律问题的重点在于构建逻辑,以及法律的建筑基础。法律人士是学这套东西的,最后必然要尊崇这套逻辑。而中国乃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现行法律基础从何而来?我指出了问题的根源,告诉大家这是怎么回事。

我到底是个什么立场,其实已经不重要了。互联网重刑主义,我看就是倒退至先秦时期,估计也有人赞成。

再继续讲什么逻辑,没用。而且各位重刑主义者,你们怎么就认为我想说的逻辑就是一定对你们不利呢?当我在说现代法律的根源时,当然这些不重要。我也不想去说服谁。


user avatar   ffancag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只要你逻辑足够好(并不需要极好),可以很不费力地,和一个支持废死的人,就他的每一个理由,进行逻辑溯源。

遇到有疑似定义不一的地方,你们就先去讨论定义,直至双方几乎没有定义分歧,并继续回溯。

若定义不一,无法调和,那就直接表示对对方定义的不认同就是了,并明确表达,定义是意志,而不是真理。进而停止讨论。

最终,你们俩人,总会到达一个完全无法进行逻辑回溯的点。

在那个点上,对方的表述,一定必然是一个意志或价值表述,而不是一个事实或真理描述。

然后,你直接表示你不认可对方的意志,直接表示你有不同的价值观就是了。进而停止讨论。


什么?若你俩非要决出一个胜负,并认可胜者的价值观,怎么办?

快掏枪!死的为输,活着的赢。

然后,死了的是错,活着的就是对。

直到你被另一个人枪毙为止。


而此处的 “掏枪”,既可以是狭义的物理消灭,也可以是广义的压倒性共识,即意志的胜利。

我们日常所见到的一切讨论,在狭域,必然需要基于特定共识,再在其基础上辩驳逻辑;而在广域,也只是在用 “传递真理” 的范式,去传递意志,影响人心,以汇聚更大的意志,压垮对方的意志,获得意志胜利,以此书写所谓 “真理”,直至被新的意志所压倒。


显然,以上表述,适用于几乎一切人类社会的 “辩驳”。

而具体到废死这件事,其实要简单得多。

用不了多长时间,很容易就会回溯到一些所谓的 “人本主义” 的一些模糊表述。但这是幌子。

再往前,就离宗教不远了。

然后,当对方不得不被你追问到开始拿神说事儿的时候,你直接把你书包里的意大利面掏出来,摆在桌子上开始拜就是了。


user avatar   li-chang-30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中国的废死派,讲这么多点,但在逃避一个根本论点,西方宗教的影响。

抛开这一点来讨论,都如同单纯用利益得失的方式来分析kb分子为何会自爆一样,你永远都不会分析出结果的。

另外,很多废死派法律人士,如果不去关注他们的信仰,你会觉得他们有些言论很不合理。但结合信仰来看,他们的行为是顺理成章的。


user avatar   long-wu-bing-y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赞成废死!不接受反驳!因为不人道不合算!我坚持认为应该废除死刑,绝对是真心的!

死刑太不人道,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如果对于毒贩,杀了还不如让他们去做禁毒宣传,每天关起来让公众参观,可以抖音、快手、火山直播,每天注射20毫升甲基苯丙胺,吃半斤摇头丸,吸食半斤海洛因……每天风雨无阻,注射吃药!这样可以让老百姓直观看到吸毒危害——就这样,关十年就放了吧!毕竟,身体力行的为禁毒做了十年肉体宣传,功不可没,当可赎罪!

如果是杀人强奸的,可以物理摘除生殖器官,然后脸上烙铁烙印,割掉舌头,摘除角膜,再摘一个腰子……只要死不了就行,然后象征性地关几年放了就行——毕竟,为社会做贡献了嘛!

还可以每天吃健康食品,多锻炼身体,然后每周进行一次献血,200毫升就行……等到累计献血够十吨了,可以放了!

还有,做医学生的活体教材——连续做十次开颅手术,接骨手术,每天开膛破肚做教材给学生们最好的指导,而且为国家培养大量医学人才提供机会……让犯人搞个十来年开颅累计50次以上,摘除一定的器官,做手术累计超过100次就能放了——这样不就是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不用死刑(我多么圣母白莲花啊)!

……

用这个思维,既能够惩罚罪犯,又不用杀人,如果运气不好挂了,那是意外,不是死刑!

在对待重大经济犯罪,比如说那些贪官污吏,应该按照其造成的损失,送进高体力劳动的地区强制劳动,每天干16个小时,三班倒,每个月可以赔偿300元损失,直到赔完为止!

不干活?让你有条命就不错了!

带上手铐脚镣,皮鞭泡开水,打!外加竹签扎手指,老虎凳,辣椒水!最好让受害人家属协助管理!

……

好好干活弥补国家损失,你造成了几个亿的损失,还不得卖卖力气啊!每个月你才能还300,还完就放你出去——比如说曲婉婷她妈,她不是说大陆法律不人道吗,咱们别死刑了,改让其劳动!

国家研制新药品、医学疗法,这批人是最好的实验体!

身强力壮能打的可以送到角斗场,表演生死斗……这样开抖音绝对涨粉丝!或者做高强度体力劳动,每天干十六个小时,钢铁锁链穿过琵琶骨,手铐脚镣25公斤以上!每天三个窝窝头,白开水就榨菜或者茶叶蛋(那两个嘲笑大陆吃不起榨菜和茶叶蛋的台毒绿蛙就得这么对待)然后干一辈子活!

……

用这个思路代替死刑不好吗?让犯人充分发挥其价值——如果死了,那是意外,不是死刑!


user avatar   jing-xin-15-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把这个问题吵火了,然后让微信部门的人看到。然后等待版本更新。


user avatar   wlsdsjg98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前期错过了殖民掠夺,后期在分蛋糕战争中站错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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