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男生是个真正的女权主义者
干得漂亮。
觉得不爽的姑娘们,
我建议你们去举报男同学穿短裤对你们是性骚扰予以还击。
根本矛盾是夏天女性相比男性能穿得更少,有助于散热。
只有女生才能穿超短裤,穿超短裙,男生穿这个就大逆不道。
男生应该向学校要求自己的着装权、散热权。
社会规则就是博弈中形成的。如果你要主张自己的权益,最好自己行动起来。
举报的这个男生,很好的按照学校的规矩主张了自己的权益。不知道题主有没有采取类似行动?
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甚至和专业学习一样重要。
社会就是这么运作的,建议你行动起来。有理有力有节的主张自己的权益,成不成都会有所收获。
18/5/23修改 :删减不必要的文本,读起来更流畅了。
题主说此问题的重点在于崔同学的“被性骚扰”界定及心态,以及校方是否矫枉过正。
1、什么算“性骚扰”
性骚扰可以分为有触摸行为和没有触摸行为两类。被怀疑是否为“性骚扰”的事件,一般是没有发生触摸行为。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还可以分为男性对女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和女性对男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男性对女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的具体行为有暴露生殖器官、言语骚扰、做出具有特定含义的姿势/动作等,通常后果是对女性受害者造成不适和精神伤害。本题需要界定的,是本事件是否属于女性对男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
分类分完了,那么能否举出这类的例子呢?反正我是举不出来。因为社会语境在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这个话题上缺位了。即使是女性在公共场合暴露生殖器官,或者言语上的骚扰等骚扰程度最高的行为,也绝少有当事者和旁观者第一时间想到:这是性骚扰。社会语境没有合适的词语给男性来表达受到性骚扰的遭遇,所以我决定不用“性骚扰”这个描述,而改用更通用的“不适行为”。性骚扰的后果也是一种不适,我们只需要讨论不适的程度即可。
所以问题转化为:女生在图书馆穿短裙算不算对男性的「不适行为」?先看极端情况,也就是超短裙。超短裙暴露了大量的大腿面积,造成一定的性暗示(这个性暗示的强度因人而异,有些人会觉得很强,有些人可能感受不到),在图书馆、教室、研究所等一类需要专心从事高级抽象智力活动的场所,事实上构成了不适行为。因为男性不得不压抑性欲,升华理性和创造力,才能从事上述活动(而在时尚街、T台上,因为人们有预期及并没有从事高级抽象智力活动,所以不构成性骚扰)。
既然如此,如果认同男性也有不接受「不适行为」的权利的话,就应当认为图书馆对「短裙」的穿着做出限制是为了避免潜在的对男性的「不适行为」,因而是正确的。
至于这个男生的诉求,是希望禁止穿拖鞋进入,禁止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衣一类过于暴露的穿着进馆,正常的短裙短裤还是可以进馆的,看不出不合理的地方。
2、校方是否矫枉过正
题主之前的描述好像一直是不同意这位男生收到了骚扰,为何最后问“校方是否矫枉过正”?题主使用“矫枉过正”这个词,是不是说明题主潜意识里其实是承认男生的确受到了骚扰、图书馆规定的执行是正确的,只是要讨论执行的度的问题?
那么我们其实已经达成了下列共识:
(1)图书馆应禁止穿着过于暴露的人进馆。
(2)这位男同学的诉求完全合理。
至于这个度如何选择,有关个人道德,最终由无形的社会道德标准决定。选择应该考虑道德、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平衡各方诉求。以达到群体利益诉求的最大化为准。
3、最后是一点私货。
这张图里的女生很有意思,她用了「心术不正」这个词。她为什么要用这个词来表达呢?
前面说了,的确有男生因女生穿着暴露而感到不适,但是我们在日常中很少听到这样的案例,因为男性当事人往往羞于表达。男性从小被教育为「正人君子」才是高尚的,而如果他发声说,“自己被女生暴露的穿着所骚扰了”,不怀好意的人就会指责他——用的就是这个词——「心术不正」。因为他从小教育使然,这个词的伤害是非常大的。这就是为什么男性绝少情况会告诉别人自己受到了性骚扰(甚至因为缺乏概念,他不认为自己受到骚扰了,而只是认为是不明原因的不适)。相关的发声需要承担很大的道德压力。
简单说,这是一起“一位男性在图书馆遇到了女性穿着过于暴露的情况,然后据此向馆方提出合理建议”的事件。没有必要讨论男生什么心态,更不应该攻击男生(有答主提到了对男性的荡妇羞辱)。我为这个男生被某些人侮辱为「心术不正」而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