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纠结。
和我一样上了年纪的人,一定还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新世纪初的大鲵保护浪潮。在当时,大鲵被宣传为一种极度濒危的生物。但近几年,大鲵似乎早就褪去了这个沉重的”光环“。人工养殖的大鲵之多,已经到了在许多酒店都能随意品鉴的程度。大鲵,似乎成了没落网红,这个一度被全国关注的物种,似乎也早就走出了濒危的困境。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不……野生大鲵的困境,几乎从未得到扭转,而中科院的这则消息,更是在关心这一濒危物种的人们心头,蒙上了一层寒霜。
至今为止,关于物种的定义,依然是学界争吵不休的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判断任意多个生物是否属于同一物种,界定它的具体依据是什么,都还没有一个能够完全服众的“最终定义”,我们已经看到,无论是生殖隔离也好,基因差异也好,都有它的局限性,这里就先不做太深入的讨论。
但我们又必须要尽快的区分出这些生物是否属于同一物种,尤其是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来看,这至关重要。一个最生动的例子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出版了一本植物《红皮书》,里边收录了“一种”植物——黄牡丹。红皮书认为,黄牡丹并不濒危,所以也就没有做出特别的保护政策,但后期的研究发现,在西藏东南部地区的黄牡丹,其实是一个单独的物种,叫做“大花黄牡丹”,而并不濒危的黄牡丹,其实是滇牡丹。而由于当时没有被区别对待,已经濒临灭绝的大花黄牡丹仅剩的5个栖息地就没有受到保护。
回到大鲵的身上,其实也是存在这个问题。
作为我国独有的、现存最大的两栖动物,大鲵其实曾经分布广泛、数量众多,在历史的记载中,我国至少有17个省份栖息着大鲵(当然,这17省里的河北、江苏是否真的有过大鲵的野生种群,一直被学者们质疑,而未被列入这17省的云南,倒是的确发现了野生大鲵的痕迹),从黄河、长江一直到珠江流域,大鲵都广泛分布。在很长时间里,大鲵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水产,长江流域的一些省份里,大鲵的年捕捞量,曾经是以吨为单位计算的。
但另一方面,大鲵的自然恢复能力非常差,它生长缓慢,即便成年之后,性成熟的比例也比较低:在繁殖季节,野生雌鲵完全性成熟的只有41%,雄性更惨,只有26%。在80年代之前,大量大鲵被捕捞创汇,已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种群规模下滑——以湖南湘南州为例,60年代的大鲵年产量,还有15000尾,10年之后,就快速下滑到2500尾。而80年代之后,食用大鲵的风潮从我国南方发端,更是把大鲵的售价炒到了最高4000元一斤,这进一步激发了原产地对大鲵的捕捞狂潮。也就是在这个阶段,许多地区的大鲵种群走向灭绝。
而比直接捕杀影响更为深远的,恐怕还是栖息地的破坏。由于砍伐森林、构筑水坝、耕地农药残留、炸鱼毒鱼等影响,许多环境已经不适应大鲵生存,原本连片的大鲵栖息地,出现了明显的破碎化。而对于大鲵这样无法离开水生环境、迁徙能力又比较差的生物来说,这种环境的剧烈变化是无法应对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而简单处理问题的方式,又会让问题本身变得更为复杂。对于一种有着极高经济价值、野生种群又快速衰败的生物来说,人工养殖似乎是一条很政治正确的路子。实际上,从70年代开始,我们国内已经有科研团队在从事大鲵的人工繁育攻关,到了九十年代末、新世纪初,随着政策的放开,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大鲵养殖行业,形成了以陕西汉中为核心的人工养殖大鲵产业,到了今天,这个产业的规模之大,甚至已经到了供过于求的程度——仅在汉中一地,就有上千家大鲵养殖场。
但这能解决大鲵的野生资源危机吗?并没有,反倒适得其反。一方面,许多养殖场需要野生大鲵作为种源。另一方面,无数的先例告诉我们,人工养殖往往对野生种群的恢复并没有积极地作用,生活在东北几个虎园的东北虎,不能为野生东北虎种群恢复助力,甚至从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讲:司空见惯的家牛,它的野外祖先原牛,都已经灭绝了几百年了……
事实也的确佐证了这个观点。从88年大鲵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到后来一步步进入华盛顿公约附录1,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极危……目前,国内的野生大鲵种群规模恐怕至多也就5万尾,而养殖大鲵的存量恐怕早就超过这个数字百倍,两相对比,真是令人唏嘘感慨。
当然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并没闲着。一般来说,保护区就地保护和人工增殖放流都是常用的保护手段,在保护大鲵的过程中,也的确走了这两条路。关于保护区,这个我实在不想多说,国内的许多保护区,都面临着人员、技术、财力的投入不足,在几年前的普查中,有几处大鲵保护区,甚至连专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保护区核心区内,依然有人在盗猎大鲵,更有的保护区完全就是冲着观光旅游的商业目的去申报的,这样的保护显然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
而针对大鲵自然恢复能力差这个困境,又结合国内蓬勃发展的大鲵养殖产业现状,人工放流增值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实际上我们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但这里边就存在一个隐患……
我们刚才也提到了,大鲵曾经广泛分布在我国众多水系中,北至华北,南达广西,西抵青海,东临东海,都曾是它们的栖息地,但与这样广泛的分布区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鲵极差的扩散能力。可以想见,各地的大鲵之间,几乎不可能发生基因上的交流,这就给它们形成各自独特的遗传特种提供了先天的分化条件。
实际上,在上世纪的研究中,人们就已经察觉到黄、长、珠的大鲵种群在体型上有一定的差别,而00年的一项研究更是直接指出,由于晚第三纪的地质活动,安徽黄山的大鲵种群被山地实质性的隔绝,已经与周边的大鲵种群产生了遗传分化。在当时,已经有学者指出,中国各地的大鲵种群很有可能分属不同的物种。而这次中科院的研究,更是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
这就让国内的大鲵保育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一方面,不保护绝对不行,另一方面,被寄以厚望的放流增值方式必须做出调整——如果继续采用以前的方式,不同独立种的大鲵之间必然会出现杂交,进一步加重原本已经因为栖息地破碎、种群规模萎缩而产生的野生大鲵的基因多样性危机。
这样的先例已经在我们邻国发生过一次。在70年代,日本曾引进一批中国大鲵,其中的一些成功进入日本自然水系,并与它的近亲——日本大鲵大量杂交。在日本的许多地区,捕捞到的野生大鲵有9成都是中国大鲵和日本大鲵的杂交后代,这已经对日本大鲵的基因多样性造成了毁灭性的的打击。
更不用说,养殖场的大鲵,有很多原本就是大量近亲繁殖的产物,而同一个养殖场的种源,可能就是不同地区不同种的大鲵,这样杂交的、基因退化的种源,如果被投放野外,会导致什么后果?
站在今天,我们没法去批评那些曾经放流大鲵的行为。从当时的角度出发,这的确是保护大鲵的最优方式。只是我们很难想象,在那些狭小,破碎的最后栖息地里,已经被人们遗忘的大鲵,会有如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