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我们一直以来国有企业要控制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这与西方是不同的。
在我国,国企的国有股份“归全体国民所有”,而在西方则“归政府所有”,这是完全不同的。西方国家往往经历国有-私有-国有的往替,这一点很特殊,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西方一般制度要求国企只允许从事私人不能做或无利可图的事业,如邮政、博物馆、公园森林、航空管制、部分港口、部分军事工业、航天等事业,这与我国不同,我国把持的“国民经济命脉”,实则与民争利的情况非常严重,不是健康的制度安排,不能以我们国家的现实去考虑英国的问题。
李嘉诚投资的基础设施或回报周期长、回款慢、规模大,实际上这些项目往往作为准公共物品,或因为无利可图而只能政府自己发债做的,英国政府何乐不为?英国有司最应该关心的问题应当是严格审查和评估因李嘉诚的投资、收购重组行为可能导致的交易机会的减少的市场竞争造成垄断,而不是带着中特社主义的有色眼镜看李嘉诚的这一行为。
另外,本轮APEC后,我国也开始主导这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向外出口,并提议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亚洲区域内,这种跨国基础设施投资可能会更常见。
再说了,中国的ppp项目不也是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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