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自来
值得一提的是,大陆台湾,韩国等儒家文化圈地域都是禁止表亲结婚的。
另外,听说2020年乌兹别克斯坦修法要禁止堂表亲结婚。
原图来自维基
图片来源
“在计算旁系血亲关系的远近方面,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没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准确。。。。。从血缘联系上讲,自己与伯叔的血缘关系明显比自己与堂兄妹的血缘关系要近些,而用寺院法计算就没有分别了。这也是为什么罗马法被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原因。”
——郭思媛,罗马法和寺院法中的亲等计算法,2010-08-16,北京法院网
华侨是什么?是定居海外的中国籍人士。绿卡,永久居留权,工作签证,劳工签证,护工签证。。。都算。
注意,华侨不同于华人。
华人指的是非中国籍的中华文化人,比如泰国前总理他信,美军士兵吕超然,总统候选人杨安泽,前商务部部长骆家辉。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全书》中记载
(2)如该婚姻除年龄和禁止近亲通婚的规定外,其他均符合我婚姻法的规定,我也可应其要求,根据情况用口头表示或书面证明:
“鉴于×××与×××已在××国定居,如××国有关当局依照当地法律准许他们结婚,我们不表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全书,1-59,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4,ISBN 7-80182-483-0)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官网也有转载
以下内容节选自“简答题 司法考试 卷一”(网络上的模拟题)
中国公民李某和刘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李某之兄的帮助下移民美国肯塔基州并在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李某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李某之兄与刘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纠纷,刘某遂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那么,中国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承认刘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诉讼
B.李某和刘某规避了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不承认刘某配偶身份
C.对李某和刘某婚姻的有效性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美国法认定为有效,对刘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D.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之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故意制造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本题中,李某和刘某的行为就是故意改变了连结点即婚姻缔结地来规避我国婚姻法的适用。根据《民通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因此,李某和刘某的婚姻行为无效,故对刘某的配偶身份不予承认,本题应选B项。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