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来起草这个恶法的法条:
有较大几率犯罪罪:经犯罪几率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鉴定为高几率犯罪,或拒不接受犯罪几率鉴定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死刑:
(1)暴力抗拒接受犯罪几率鉴定的;
(2)经犯罪几率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鉴定为特高几率犯罪的;
(3)到达鉴定年龄(16周岁),未主动接受犯罪几率鉴定,自经通知之日起,超过4年仍未接受的;
(4)伪造、篡改犯罪几率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的;
(5)在接受犯罪几率鉴定前,已有过犯罪行为,又被鉴定为高几率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