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蒙冤入狱,只是一个荒诞的巧合:那天他喝了酒,带了枪,出现在那栋屋子的门口,但接下去,他却冷静了下来,什么都没做,就离开了。
然后另一个恶棍来到这里,开始了杀戮。
安迪把手枪扔进了河里,表示他彻底打消了杀意,然而讽刺的是,在法庭上,这个举动恰恰成为了他销毁物证的嫌疑。
对法官和陪审团来说,一个人有如此充分的动机,并为谋杀做了如此周密的准备,甚至已经往枪膛里压上了子弹,但是在最后关头,声称自己在浓重的醉意中突然清醒过来,放弃了复仇的计划——这是相当不合理的。
而此时的安迪,在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是非判断上,是迷茫的。在法律上,他没有实施杀人的行为,他当然是无罪(crime)的,但是在良知的意义上,他自知已经动了杀心,并且放弃了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他是有罪(sin)的。
这种矛盾的心态,让安迪始终没有尽全力为自己辩护,他只是平静地说出事实——不管这事实听起来有多么不可置信,然后迎接命运的裁判。
然而命运的裁判就是:他必须蒙受冤屈,他未犯法,却要接受法的刑责。
在第一次见到瑞德的时候,安迪与他的对话十分微妙:
I didn’t, since you ask.
他说自己没有杀人,但是他又不主动申诉,这并非因为申诉无用,而是他已经把蒙受冤屈作为了自己的赎罪的方式。
那么这种赎罪什么时候才能完成?
这里就要提到影片中非常核心的一点:
安迪接受了判决,但他并没有把判决书上的永久刑期作为自己赎罪的期限,刑期是他人强制的,赎罪的期限,他要自己决定。所以,自从安迪一进入肖申克,他就在寻找越狱的方法,同时,也在寻找他的救赎之道。
在影片的的表达中,监狱的刑罚和灵魂的救赎,完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事物。监狱作为一个暴力机器,它只会摧残人,并不会让人得到救赎,如果一个囚徒笃信老实服刑就能洗刷自己的罪孽,那他只会进一步误入歧途,彻底断送掉自己的人生,就像可怜的老布。真正的救赎之道要自己去寻找,要在自己的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才能看到它的曙光。
所以说,千万不要把《肖申克的救赎》理解成一部伸冤记,它是一首自由意志的赞歌,它讲的是:即使在命运的重重刁难下也不必怨天尤人,你要满怀信心,也要仔细辨别,既不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屈就于那些强加于你的淫威,在某个时刻,你总会得到那一声助你冲破樊笼的惊雷,迎来那一场为你洗彻灵魂的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