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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真的很缺钱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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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周星驰也要感谢永盛。 据给他好几部戏做过监制的萧若元说,周星驰跟永盛的片约是300万一部片酬,一口气签了十部,也就是说周星驰最低都有3000万以上的片酬收入。

1992年的港星片酬的报道里,周星驰显示是300万起步,就证明已处于永盛跟他300万一部签足十部的阶段,萧若元没说错。反而星迷说周星驰92年还是70万片酬,就纯属扯淡。


1992年,周星驰两次开价800万拍戏,一次是《家有喜事》黄百鸣给,另一次是《武状元苏乞儿》,因为嘉禾是主要投资方,而且为了让长年在新宝院线上映的永盛也跟自己合作,所以也由嘉禾给800万片酬周星驰(这点王晶专栏说过)。

也就是说,靠这两部加价(但背后是对黄百鸣狮子大开口一次,又坑了王晶一次),以及永盛的片酬,周星驰那几年保底有近5000万港币的片酬进账,所以他有资本结识富豪炒房,也能自己开公司。

星迷想要证据?当然没问题,先上视频地址(2014年萧若元《萧遥游》)

youtube.com/watch?

留意哦,8:03开始,萧若元的原话是——

(1)周星驰在收70万一部片,向华胜offer300万给他签了十部。(8:07)

(2)一次过。(8:13)

(3)300万,由70万跳到300万签十部。(8:19)

最终,萧若元多算了周星驰与永盛后期合作,并没有4~5部,真正在永盛娱乐完成只有两部,是《百变星君》(1995)和《大内密探零零发》(1996)。


周星驰粉丝似乎一厢情愿认为,周星驰给永盛拍戏还是拿70万,但其实他跟李修贤的片约在1991年《情圣》和《龙的传人》后已经完成。

换句话说,如果还有片约没用完,李修贤就卖给了永盛,那么永盛完全可以继续只给70万让周星驰拍戏,甚至逼他继续按这价格签片约。 可见永盛跟周星驰签时已经是新的片约,而且每部都加了4倍多的价格,周星驰如果嫌弃完全可以不签,但他也是自愿签了,存在迫害他吗?


不要以为影坛只有周星驰是这样。

88年左右,周润发跟金公主签长约,片酬是200万一部,但之前他拍《八星报喜》都破纪录了,《老虎出更》才收90万港币(导演刘家良亲口证实)。而《英雄本色》大红之后,他的片酬不过加到了60万。当年发哥好友沈西城说:

还有,当时周润发一年起码要为金公主拍三部戏,1990年新艺城结业,周润发变成直接为金公主还片约,才减少了产量,同时加了一倍片酬和分红。对比签了永盛的周星驰,如果星迷说周星驰惨,怎么评价周润发也是固定片酬给大公司拍戏?

而李修贤在周星驰还处在《风雨同路》《一本漫画闯天涯》这些阶段时给他70万片酬,很亏待吗?

大电影公司就这样,如果你做演员想保产量,那么就一口气签好几部,每部片酬固定,但保你片酬收入超过2、3000万,算是“包薪”,这叫压榨吗?

所以周星驰90年代初不是每部戏都能拿800万片酬的,因为市场有限,只有黄百鸣火烧眉毛或嘉禾想来合作一把才能例外,既然这样,不如走量,这不是基本逻辑么?

注意,早期周星驰还有周润发红了以后,都没有自己开电影公司,所以做演员先从量上保收入,换你你也知道什么叫“旱涝保收”。

周星驰后来弄星辉,期间也分别1500万接拍黄百鸣的《97家有喜事》,1700万接拍美亚的《行运一条龙》,参演王晶的《千王之王2000》一天也收100万,所以影圈同行有几何压榨他?周润发也是拍到《赌神2》才第一次要价1500万港币片酬。


1991年开始,周星驰片约主要在三方手上。

先是李修贤及其万能。但当时行将结束,所以最后两部片约是《情圣》和《龙的传人》。

一般来说片约走量都要签十部左右,早期周星驰没红,片酬70万一部当时也保量了。当然,他大红以后,《情圣》与《龙的传人》算是跟李修贤没拖没欠。

不过李修贤说过一句:“我签了他(周星驰)几年都没拍什么戏,却给麦嘉拍。”其实没错。

1991年之前,周星驰真正在李修贤旗下拍过的戏,就是《霹雳先锋》、《义胆群英》和《风雨同路》这些。其他或借给德宝(望夫成龙、一本漫画闯天涯),或借给艺能(龙凤茶楼、咖喱辣椒),或借给方平(龙在天涯),或借给陈观泰(小偷阿星),或借给陈友(无敌幸运星),连大红的《赌圣》也是借给吴思远拍的...

星迷思考一下,这些片子的票房,是李修贤赚的吗?如果按星迷逻辑,70万借周星驰出去,分不到别人家的票房(李修贤只是收周星驰的档期钱,又不是其他电影的投资方,在情在理怎么分?),再给周星驰片酬后,李修贤能从别人家赚多少钱?

还有,《情圣》虽然也是李修贤监制,但也有麦嘉参与进来(90年代初麦嘉另外成立了一间“新艺都”电影公司)。换句话说,李修贤及其“万能”真正靠周星驰赚到可观票房的,就是《龙的传人》。

说李修贤榨周星驰之前,想想这点:投资给你做男主的票房不高,但制作费是人家掏的;借你出去也就收档期钱,《赌圣》之前其他公司的片子卖座也就1000多万港币,还有好几部是几百万的,你有多少“油水”给别人榨?

要星迷还是觉得周星驰当年“惨”,请问如何评价79年自导自演已经拿了香港票房年冠的成龙?

成龙大红以后,罗维在1980~1983年,把成龙没红时给他拍的电影(《少林木人巷》、《蛇鹤八步》、《一招半式闯江湖》、《拳精》、《龙拳》、《飞渡卷云山》、《剑花烟雨江南》等,还有一部拼凑的《笑拳怪招2》)都发行到日本韩国等亚洲市场,结果都票房大卖,但成龙都没分到钱。

而且成龙跟罗维官司和解,条件之一也是要把嘉禾制作的《龙少爷》版权给罗维——也就是说,《龙少爷》的海内外票房利润,罗维才是拿大头的。

哪个老板不奸?只有周星驰可怜?比当初成龙可好多了。说李修贤“压榨”周星驰,比起罗维对成龙的程度,李修贤根本不能算,星迷还委屈什么?

或者星迷可以用周星驰签李修贤时期的票房号召力,跟罗维把成龙老片发行到日本市场产生的票房对比看看。注意,后面的数字为“亿日元”。

成龙以下电影,绝大多数都是他演员片酬只有3000块港币(加上武指费也才1.2万港币)的阶段拍的。后来这些日本票房利润还被罗维拿走了,外加没出钱白赚一部《龙少爷》,这才叫压榨。

周星驰收70万片酬,拍900~1000多万港币票房的电影,星迷给周星驰喊冤,也是一个笑话。

对了,《赌圣》的老板是吴思远,以前捧红成龙的也是他,说他给周星驰70万很应该,因当时周星驰还没红。但1978年,吴思远找没红的成龙拍《蛇形刁手》和《醉拳》时,片酬是5万块港币...周星驰收70万还委屈?


然后是永盛300万一部片酬签十部:《整蛊专家》、《上海滩赌圣》、《鹿鼎记》两部、《逃学威龙》三部、《唐伯虎点秋香》、《九品芝麻官》、《国产凌凌漆》。

为什么止于《国产凌凌漆》?因为这是向华胜的“永盛电影公司”投资的最后一部周星驰电影。

在这之后。向华胜淡出影圈,卧病在床(脚长了骨刺)。与此同时,向华强夫妇又成立了“永盛娱乐”,据向太微博说,跟周星驰合作的最后阶段,他的片酬已超过千万港币,那已经是“永盛娱乐”给的新片酬。

换句话说,周星驰91到94年以300万一部签的十部片约,是向华胜的价格;之后《大话西游》《百变星君》《大内密探零零发》是蔡松林和向华强的价格,因为“永盛娱乐”除了向氏夫妇,最大股东就是蔡松林,稍后说他。

按向太微博的话,向华强不仅在合作后期没压榨周星驰,还因为新成立“永盛娱乐”,而继续加了周星驰的片酬,但星迷却说向氏夫妇迫害周星驰,难怪他们很生气。

顺带一提,“永盛电影”和“永盛娱乐”的分家,从片头logo就能看出。95年之前,向华胜主控的“永盛电影”是这样:

而95年后,向华强夫妇主控的“永盛娱乐”是这样:


还有就是大都会的。这家公司是85年邵氏停产后方逸华成立的,等于邵氏换马甲继续拍戏,而大都会的片约则是TVB管理。

周星驰因为90年代初还是TVB的签约艺人,所以当时也签了大都会的片约。那几年他给大都会拍的就是《师兄撞鬼》、《审死官》、《济公》、《破坏之王》、《回魂夜》等。

但按方逸华出名小气鬼(单说电影,当时最有名典故之一,就是找龙虎武师出镜,还要对着画面数人头),TVB又压榨成性,这些片约周星驰的片酬才叫不高。

当时周星驰之所以和杜琪峰合作《审死官》和《济公》,因为两人都签了大都会的片约,而且本来都是TVB的合约演员和导演。所以杜琪峰都拍过《八星报喜》和《阿郎的故事》这样的卖座电影,也还是要帮TVB拍电视电影,92年周星驰参演TVB二十五周年的电视电影《群星会》,也是同样原因。

有答主说李连杰90年代为永盛拍戏,片酬比周星驰高...那还用说?

李连杰电影当时在全亚洲都有市场,《方世玉》打破了新加坡历史最高纪录,《黄飞鸿》和《东方不败》等也在韩国市场大收,虽然香港看似没有“双周一成”票房高,但台湾东南亚日韩等绝对够赚,加上这些市场的录影带和电视版权等分红,自然比周星驰电影更强。

还有个细节,当时《家有喜事》要在韩国市场上映,黄百鸣特地在结尾加了段枪战戏,但主打的是张国荣,因为《英雄本色》《倩女幽魂》等片在韩国很受欢迎,这也反映了周星驰当时在日韩等亚洲市场的弱势。

反观,周星驰90年代最红时,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因为台湾被成龙压着,东南亚也难企及成龙李连杰,日韩打不进去,欧美就更别说了,这些市场不仅是票房,还能行销录影带和电视版权。

所以92年成龙片酬2000~3000万港币(还有全球20%的票房和录影带分红。因为除了号召力,成龙当时演员编剧导演动作指导等都要做,甚至还要玩命,当然值那么多),李连杰1200万港币,人家市场大啊。

周润发拍《赌神2》1500万港币——因为他当时已有好莱坞邀约(那个时代,好莱坞对华人明星绝对是梦寐以求),而且“赌神”IP在香港台湾都是大卖级别,尤其台湾市场,两部在大台北地区票房都过亿了,全台起码两亿台币以上。

最后《赌神2》香港票房5200多万港币,打赢了周星驰90年代所有电影,是香港第一部破5000万的华语片,而且89年《赌神》也是年度票房冠军。高价找周润发拍“赌神”,不亏。

还有一个重点,是当时周润发跟金公主的合约还没结束,永盛并没有他的片约,想请他拍大IP就要给高价,你情我愿,市场原则。

毕竟“包薪”很难提价,其实周润发接《赌神2》也就像周星驰拍《家有喜事》那样,毕竟90年代发哥除了《赌神2》,《吉星拱照》、《纵横四海》、《监狱风云2》、《辣手神探》、《我爱扭纹柴》、《侠盗高飞》、《花旗少林》和《和平饭店》都是给金公主拍的。

为什么90年代周润发在金公主片酬涨到400万?因为新艺城结束,金公主也停止院线业务,周润发又是唯一王牌,加价合理。而永盛旗下还有李连杰和刘德华等(张国荣92年后加入了黄百鸣的“东方”),周星驰并不是“吃独食”的地位。

所以,周星驰签永盛是300万港币一部,冤吗?真不冤。


再说,周星驰自己弄公司拍《大话西游》,幕后金主是台湾学者公司的老板蔡松林。

为什么是他?因为他是两岸开放探亲后,第一个回大陆拍戏的台湾公司老板,经验本来就丰富。而且《大话西游》合作刘镇伟,之前刘镇伟跟王家卫成立的“泽东公司”,《东邪西毒》和《东成西就》都是蔡松林投资的,而且都有回大陆取景。

但周星驰能结识蔡松林,也是因为永盛向华强跟蔡松林关系好,而且周星驰拍的永盛电影也轮番打入台湾市场。按这点来说,向华强会不知道吗?

但1995年春节,周星驰上映的是两部《大话西游》,给永盛中国星拍的《百变星君》还是押到暑期(这部戏的老板,就是向华强和蔡松林)...

所以向华强会不知道蔡松林给周星驰自己弄公司投资吗?如果真是黑社会,直接不让蔡松林投钱,或不让《大话西游》上映就行了,更简单。结果蔡松林自己都说...

“周星驰给我的时候是说要拍西游记,希望我们投资,购买台湾版权,当初是1200万港币取得,没有想到拍摄的时候他们将其改做两集,第一集叫做《孙悟空之东游记》,第二集叫做《西游记之月光宝盒》,周星驰很聪明,他可以取巧变相,收两次钱。”言语间也是不满。

总之周星驰没那么“惨”,不要给他加入那么多悲情。给永盛拍戏收多少钱,星迷不会比作为监制的萧若元更清楚(监制管钱的星迷也知道吧?)。

所以90年代按片酬待遇,周星驰并不是“穷人”

只是《大话西游》赔了之前积累的本,但这是投资行为,胜败自负,谁能怨?后面搞星辉,出去接戏也收了1000多万片酬,别人也不是不给,缺什么钱?只是有些星迷硬说周星驰以前不够钱是被迫害,就挺恶心的。


PS:看到有个答主把周星驰《审死官》片酬写70万,《神龙教》片酬写100万,《济公》又是200万,《九品芝麻官》这些又加到200万,真忍不住笑了。

因那位答主根本不知道哪部是永盛哪部是大都会拍的,而且一口气签好几部片约,按市场规律都是固定片酬保产量,能这样片酬飘忽说变就变?除非你把编剧导演等职位也做了。星迷还是少点YY数据行不行?

如果星迷不服,可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强调永盛用低价片酬压榨周星驰,也就表示是70万签了多部,为什么《神龙教》说变就变100万?同样永盛出品的《九品芝麻官》怎么就200万了?

2、《九品芝麻官》周星驰纯粹是演员,《国产凌凌漆》加入编剧导演身份,怎么都只是200万?后来只做演员的《百变星君》又加到400万,而一年多后同样演员导演都做给永盛中国星拍戏,《大内密探》居然加到800万——这片约星迷真教教大家怎么签的?

看到这,大家是否记得星迷曾说周星驰去永盛后,拍了七八部电影还是70万片酬?但又宣传这种片酬数据,结果还不是星迷自打嘴巴,承认永盛当时一直在给周星驰加价。人家压榨你了?

3、TVB和方逸华对自己员工那么刻薄,大都会给周星驰开的片酬居然有200万?如果按萧若元说,永盛签周星驰是300万一部签了十部,大都会接着给到这个价还有可能。

不然周星驰收70万行业都知道,大都会能那么大方,主动给自己当时的旗下艺人加到200万?星迷别那么幼稚,以为方逸华会开这个头。还有周星驰之前拍《师兄撞鬼》也是大都会的片约,片酬李修贤都管不了,是否比70万更少都不好说呢。

4、周星驰收800万岂止一次?王晶都说当时周星驰因为嘉禾给800万拍《武状元苏乞儿》所以爽约了他俩合作的《李小龙传》。从王晶的字里行间也看出,周星驰明显跟嘉禾说“王晶跟我那部是多少钱,你们肯给更高,我就拍你们的这部。”

5、萧若元90年代监制了几部周星驰的电影?星迷统计一下,就知道人家说的话有没有权威,他说300万一部签够十部,比起70万时期,永盛压榨周星驰了?你想赌800万就等黄百鸣,等不到呢?又没自己做公司老板,保量难道不是最好的做法?

6、用旧片约拍新戏的事,周润发反而做过?

87年周润发已经很红,但永盛当时买了一张他成名之前的片约,价位也就在2、30万,换句话说周润发当时用“票房毒药“的价格为永盛拍了《英雄好汉》和《江湖情》,而且“一分为二”,因为这两部本来就是一部戏的篇幅(想按《教父》那么走),但当时香港戏院不可能放那么长的片子,所以切成了两部,《江湖情》一些情节是后面加的。

但这没得怨,人家买了你的片约,就有权用契约精神让你点头。

谁叫你签的?当时如果不拍,那是周润发自己赔钱,可不关金公主的事。

所以,如果周星驰真是70万片酬拍多部永盛电影,那也是市场规则。但星迷自己动动脑筋,有哪个明星没红之前就能一口气签20多部片约的?前面周星驰给李修贤拍了十部,后面被卖给永盛又拍了十部...别说演员,哪个低能老板会这么签法?

所以李修贤有能力再把十部之前签的片约全卖给永盛?自己留着拍不是更好?而且周星驰除非认定自己不会红,70万就这么混20多部(但既然不会红,李修贤吃饱撑的跟他签20多部片约演主角?),不然你是周星驰你会这么签?比卖身还惨吧这是。

事实分明就是91年周星驰跟李修贤的片约已经结束了,而且《龙的传人》票房2000多万,陈观泰找周星驰拍《小偷阿星》都被李修贤开了高价(这俩还是张彻的同门师兄弟),李修贤要手上还有10部以上片约,会那么傻卖给永盛?星迷自己脑洞开大了吧?

7、不是说向华强威胁不准周星驰拍其他电影么?星迷说说周星驰怎么帮大都会拍《审死官》《济公》《破坏之王》《回魂夜》的?《武状元苏乞儿》是嘉禾主投,永盛也是把这部戏排在嘉禾院线上映。

向氏跟蔡松林关系那么好,95年自己弄的《大话西游》还先《百变星君》上映呢,当时周星驰和永盛片约还没完,星迷倒说说永盛怎么“威胁”了?

8、永盛当时连自己的院线都没有,向华强能只手遮天让谁不拍不放周星驰电影都行?那很简单,92年黄百鸣自己弄了永高院线,《武状元苏乞儿》也是嘉禾投资和院线上映,97年的《家有喜事》也是黄百鸣在永高院线结束后成立的东方院线上映,还有大都会制作的电影,向华强敢惹方逸华和TVB?

别说这个,当时永盛也不少电影排在嘉禾院线上映,向华强敢得罪嘉禾,嘉禾不排你的片子你哭都来不及。所以星迷各种矮化周边拉高周星驰,也是好笑。

9、为什么会提到院线?既然有星迷还是不服,那就多普及一下。

香港电影黄金时期,成龙在嘉禾旗下,周润发在金公主旗下。

这两家公司有个共同点,就是拥有院线,也就是通过直接投资、卫星公司等方式投资电影,然后直接排在自己院线公映,这样场次、映期、宣发成本等都能直接掌控,也能让自己旗下的卖座王牌在春节、暑期、圣诞等热门档期抢占市场。

反之,如果没有自己院线,则容易被压缩场次、排在热门档期的“第二档”公映。最重要是,当时香港电影公司若没自己院线,上映后就要被戏院抽走50%的票房收入,然后还要扣掉10%的发行费,再减去10%拷贝费和宣传费,所以你们看到的香港票房数字,片方拿到的利润,只是票房的30%,再扣掉制作成本,不见得有多高。

也正是这个原因,80年代除了嘉禾跟邵氏,新艺城作为大公司,也通过金公主院线上映电影,而金公主在新艺城成立之前只是一条“玻璃院线”,意思就是排不到好片上映,所以双方可谓互相成就;85年邵氏结业,院线改由潘廸生的“德宝”经营,也就是德宝院线;到90年代,离开金公主的黄百鸣有先后成立了“永高”院线(德宝院线结业接收戏院)和“东方”院线,《家有喜事》就是在他自己的“永高”院线公映。

说到底,就是怕被院线分走太多,自己出产影片后,在自己的院线公映,怎么都是赚大头的生意。

看到这,星迷明白这个逻辑吗?永盛自己没院线,从1991年新片约开始,周星驰电影都主要排在新宝(1988年1月1日开线)或嘉禾院线公映:

新宝线:整蛊专家、逃学威龙、上海滩赌圣、逃学威龙2、审死官、逃学威龙3、唐伯虎点秋香、济公、破坏之王、百变星君、食神、大内密探零零发

嘉禾线:赌侠、武状元苏乞儿、鹿鼎记、鹿鼎记2神龙教、九品芝麻官、国产凌凌漆

期间,也有《情圣》、《龙的传人》、《新精武门1991》和《漫画威龙》在金公主线公映,理由很简单——李修贤的“万能”影业,和出品后面两部的“浚升”公司,都是金公主旗下的卫星公司。

还有两部《大话西游》,是在新宝院线创始人陈荣美于93年另行成立的“金声”院线公映。因为92年金公主已结束了院线业务,所以陈荣美就把这些影院接收,等于同时经营两条院线。所以周润发后期为金公主拍的《花旗少林》跟《和平饭店》,也都在金声院线上映。

至于《97家有喜事》,当时也在新宝院线公映,是因黄百鸣的“东方”院线收入减少,所以96年9月跟新宝院线合并。

也就是说,这些影片上映后,票房收入并不是永盛自己拿的。星迷说“周星驰为永盛赚了多少多少,但永盛压榨他”,也是个很不成立的逻辑。

当时嘉禾有成龙,金公主有周润发,所以只要看周星驰在这两条院线的上映影片,春节或暑期第一档数量有限,永盛见打“游击战”不是办法,只能更依靠新宝。

如果星迷有兴趣,把这些影片的香港票房,按片方拿30%分成的比例算,再扣掉制作成本,看周星驰主要依靠香港票房的前提下,片酬300万一部真那么亏?你赚300万,公司本土票房扣制作费后赚6、700万,你作为旗下艺人还有啥委屈?公司不盈利怎么开下一部戏?

周润发收金公主200万片酬时,他在台湾也很有卖座市场,但又如何?永盛在台湾也没自己院线。而且还是那句话,给你包薪了,你只是电影公司的合约演员,又不是老板,难道要老板跟你赚一样多?难道当时港片是“共产主义,平均分配”?那谁做老板?要把账算回去,周星驰需要自己花制作、宣发和拷贝费吗?需要出面跟院线谈合作分账吗?

再说,永盛中国星并不是只出品周星驰的电影,其他影片的投资同样需要成本,但据票房数字,当时永盛除了周星驰,其他很多电影也都票房卖座。

星迷别说得好像这家公司只能靠周星驰挣钱——八九十年代,永盛也跟周润发李连杰刘德华等巨星合作,而李连杰《黄飞鸿》翻身后的亚洲市场,周润发的“赌神”IP,刘德华在台湾市场的号召力等,也是永盛的王牌。

可星迷似乎认为没有周星驰就没永盛的发展,偏说这是“压榨”,星迷自己信吗?除非星迷把没院线也赖在永盛头上。

而且也别那么玻璃心,李连杰90年代也是1200万片酬签了6部给永盛中国星,但理由还是那个,市场大。而当时香港电影赚大钱,始终是靠“卖埠”,要是只依赖本地票房,永盛不可能在90年代出产那么多电影。

10、成立星辉后,周星驰接外面的片子做主演都千万起价,《行运一条龙》还360万片酬,李力持都说周星驰收了1700万,是他90年代最贵的片酬,星迷能做功课吗?《97家有喜事》都到1500万(反正黄百鸣的钱),接下来居然大减近1200万,星迷信周星驰是这人设??

11、92年两次800万片酬全是外借,顺便也“借用”一下星迷的逻辑。

既然星迷都说外借出去片酬还要给一半给合约公司,那不是废话么?800万有一半算你片酬,另外一半等于是外面公司跟合约方买你的档期去给他们赚钱。

人家同档期少拍一部戏,从自家的“损失”或“耽误”角度,你不要把钱补给人家?艺人是我家的,借给你拍戏,艺人拿片酬,票房你赚了,我作为片约方,当做慈善呢?星迷够好笑的。

92年永盛没有周星驰的贺岁片(永盛91年拍周星驰贺岁片《整蛊专家》,93年《龙过鸡年》都是让王晶几个礼拜就弄出来,人家可没放弃过春节档的市场),因为档期给永高了。

春节可是黄金档期哦。而且94年春节永盛也没办法,因为大都会要周星驰拍《破坏之王》,星迷不是把向氏形容得“无法无天”么?春节那么好,方逸华晃晃大都会片约,怎么永盛就怂了?

还有嘉禾拍《武状元苏乞儿》,也是永盛和新宝在圣诞档期没片子。多给400万就能让自己的艺人给别家在黄金档期赚大钱,星迷说说,永盛就算800万拿一半,周星驰亏吗?而对黄百鸣来说,多给400万就能让永高春节档在自家赚钱,当然“划算”“给得值”了。

个中哲学,其实当年新艺城大佬麦嘉已经给出答案:80年代初,以200万天价片酬请许冠杰演《最佳拍档》,不是他个人值200万,而是有一半属于“宣传费”,或说是从嘉禾出来的“转让费”。结果《最佳拍档》香港票房2600万破纪录,麦嘉不一样说“花的值”?

作为当时新艺城老板之一,黄百鸣就是从麦嘉这学来,等自己做老板也用在周星驰这里(不过变成了“外借费”),星迷还傲什么?

许冠杰当年签新艺城,片酬也是200万一部——这点表扬一下歌神,后面最佳拍档几部都很卖座,但他整整10年不加价,除了感念新艺城当时肯接受他的高价,还让自己创出新巅峰,人家出唱片开演唱会也赚钱,没必要更贪心,做人也留一线。

道理同金公主时期的周润发,许冠杰是当时新艺城的唯一卖座巨星(麦嘉自己是老板,性质完全不同),周星驰在永盛呢?

这样来说,周星驰当时“市场价”顶天就是3、400万港币。

这点王晶的话也能看出,嘉禾当初要拍《李小龙传》,是给他俩合共800万,对半分也是400万。而且王晶还强调这是“很高的条件”,因为他也说了,当时周星驰的公认“市场价”是200万,永盛给到300万还压榨呢?

可能更让星迷失望的是,黄百鸣的文章也跟王晶不谋而合。“狮子大开口”这五个字,是黄百鸣写出来的,再加上“居然”,足以证明周星驰当时的片酬真相。

结论:永盛给周星驰300万片酬,并非压榨。“人红三级跳”,如果当时周星驰收永盛的片酬还是70万,嘉禾跟永高是脑子进多少水才答应给他800万?香港影圈才多大?

“永高”刚成立需要声势,高价也要给,但这之后,黄百鸣也率先摆脱了周星驰。93年成立“东方院线”后,他连续三年在香港春节档踹翻周星驰:93年《花田喜事》赢《龙过鸡年》;94年《大富之家》赢《破坏之王》;95年《金玉满堂》赢《大话西游》…

所以这时再给800万就是冤枉钱了,而且没有周星驰,黄百鸣的群星贺岁片也能站稳春节市场。

星迷也别贴金,这类群星贺岁片不是创于《家有喜事》,而是《八星报喜》,两部戏导演高志森和杜琪峰都是黄百鸣带出来。而且《八星报喜》比《家有喜事》更赚,当时黄百鸣都爽到环游世界了,只是后面《城市特警》亏掉了他的分红。

至于嘉禾,92年给高价周星驰时正在跟李连杰撕X——比起周星驰,李连杰拍《黄飞鸿》一二集时,才是真正被嘉禾压榨,结果闹出罢拍风波。随后李连杰签了蔡子明,嘉禾等于少了个“金矿”。

结果蔡子明被杀,李连杰93年成立“正东”,也把片子交给嘉禾发行(尤其海外市场),加上还有更强的成龙,嘉禾靠这俩动作巨星赚亚洲甚至欧美的票房不比窝在香港那点地方好多了?星迷真以为当时周星驰不可或缺?

同时,李连杰也开始跟永盛中国星合作。脱离嘉禾压榨后,他的片约分配大概这样——

永盛:倚天屠龙记、给爸爸的信、冒险王、黑侠、黄飞鸿之西域雄狮、杀手之王(的确是签了6部)

正东:方世玉、方世玉续集、太极张三丰、黄飞鸿铁鸡斗蜈蚣、精武英雄、中南海保镖

还有跟杨登魁在香港成立的“新峰电影公司”拍了两部戏,分别是《新少林五祖》和《鼠胆龙威》。

总之,各自一次后,嘉禾与黄百鸣都没再去“借”周星驰了,星迷懂吗?

12、星迷也别说点不说点。向华胜说一开始70万,就跟向太说周星驰“第二部70万,第三部跳到200万、400万、800万”是一样的,反而证明91年就开始往上蹿,跟星迷说周星驰跟永盛拍戏一直是70万片酬完全是两回事。

星迷要说红了以后,周星驰70万片酬给永盛拍戏,只有一部最有可能,就是1990年拍的《赌侠》。因为当时跟李修贤的片约还没完,而且《赌圣》大红还没两三个月,70万完全符合合约精神,而且跟永盛新片约加到300万一部并不冲突。

向华胜还说3年后周星驰片酬涨到1700万,那时也就是93~94年,但在星迷的数据里,当时永盛不才给周星驰一两百万么?说来说去,周星驰的确没那么“惨”,星迷的营销也的确让人好笑。

星迷说洗地或又以为这是黑周星驰之前,先结合香港电影史想想这些呗。星迷如果真要反驳,至少不要在留言里胡说八道。反问别人是否匿名之前,问问自己有多少证据反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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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回答开头,当时媒体提供的片酬里,刘德华跟周星驰同样也是300万片酬,为什么?

周星驰固然香港同期票房比刘德华高,但他比起刘德华,却少了一个当时香港电影重要的“卖埠”市场:韩国。

向华胜说过,89年《至尊无上》卖韩国市场,片商最后给的卖埠费是100万美金,而且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刘德华在韩国都有不俗的观影人次——要注意的是,在1991年左右,韩国的平均电影票价已达到4.77美元,即折合35元港币,比同年香港更高,而且那几年,韩国也是除了台湾之外,港片最大的外地市场,能在韩国卖得好的,片商赚起来也哗哗地。

所以90年代周星驰香港赢刘德华,但韩国市场比刘德华都差几条街,两人片酬也都是300万,很亏待么?同理张国荣也是如此,香港不如周星驰,但韩国卖埠比周星驰强,片酬不也300万?成龙李连杰为什么片酬比张国荣刘德华周星驰都高那么多,光看韩国市场卖埠的票房都看出来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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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本人是星仔铁粉,追捧了他几十年。

之前看了《新喜剧之王》,客观讲,这个片子如果是电影学院学生自己用DV拍出的,尚可表扬一下,但作为拍了几十年电影的“喜剧之王”周星驰的作品,着实让人大跌眼镜!散、碎、尬三个字足可以概括这片子的全部。这得随意、潦草到啥程度,才能交付给影迷这样的作业呀!

续拍经典,本身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因为在影迷心中,要超越前作经典,就好象要找个替代曾经最挚爱的前任恋人那么难!所以替代者为了取悦,往往会模仿、复制前任的某些特点,这就如同电影续作的“翻老梗”一样。

别再怪星爷翻老梗了,他就那些知识储备和素材储备,都是没成名前在底层生活时积累下来的——就那些原材料,你让他能炒出什么新菜?他曾经能把小人物演得那么入木三分,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小人物”。从“星仔”到“星爷”——他已经不做小弟很久了,再也无法真切地品尝到生活的苦楚和落魄的滋味,多年出入上流社会,已经架空了他的生活体验,消磨了他的创作灵感,不翻老梗他翻什么?所以说,即使星爷现在亲自出马演他的电影、演小人物,同样演不出感觉了。所以残粉们还是不要再期待了,与其让心中的偶像形象彻底倒掉,还不如永久封存这份美好的回忆——这也许正是周本人的自知之明。

任何一位艺术家都有他的创作巅峰期和衰落期,这很正常。张艺谋、陈凯歌也是。作为不是科班出身的周星驰,他的优势就是他曾经有生活、有体验——刻骨铭心的生活体验。正如真正伟大的作家,在创作伟大作品时要吃大苦、下大力气去体验生活一样,因为对于艺术家来讲,经历苦难实乃是一笔财富。比如经历过知青生活苦难的梁晓声、张贤亮,曾经写知青文学可谓冠绝文坛,但后来功成名就后的其他作品却只能让人呵呵了。同样,现在的星爷也已时过境迁、英雄迟暮,全然不是过去的星仔了,没生活了,也没有创作无厘头所依赖的土壤了——这个土壤就是曾经的“自由港文化”,因而灵感枯竭、灵气消失是很正常的事。

就象钱钟书老先生晚年在解释自己《围城》之后缘何不再写小说时说道:

“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
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
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
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
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
我宁恨毋悔。

对他人,对自己,对感情,对工作,还是来得实诚些才好——骗什么,也别骗自己的心。我想周星驰现在已不出演电影,也是这种心态吧......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曾经的经典就让它放在博古架上吧!

他缺不缺钱我们不管——套用阿Q哥的一句话:

你总比我有钱!

所以关注他缺不缺钱、或是嚷嚷着要还他电影票之类的可以休矣!这片子有目前的票房,已经是在吃老本了。如果这样的片子也能成为票房爆款,那简直是中国电影的一种悲哀了。

我们不愿骂星爷,也不忍骂星爷,但无论到什么时候,讲真话都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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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星驰鼎盛时期,片酬其实是很低的,原因就是早期签了低价合约。

1993年,李连杰在永盛的片酬是1200万,周星驰不过是他的零头。

后来,周终于从低价合约中摆脱出来,自己创立电影公司,独立行走江湖,但是出师不利,第一部拍的大话西游票房惨败,结果公司破产。星爷真正有钱的时间比我们想象的要晚。


当然他现在肯定不缺钱了,不过人的金钱观在年轻的时候就形成了,很难改变,星爷只是保持着他年轻时的本色而已,让人觉得他缺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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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参照下成龙不就知道了?我记得几次采访都问成龙问什么一大把年纪还要继续拍戏,成龙回答很简单,他成家班几百号人还要吃饭,不拍戏就养不了这百来号人。世间最烧钱的事情就是开公司,明星的巨额财富养自己可以,养一家百来号的公司就远远不够了,你再看看周家班规模虽然不一定有成家班大,但绝对不是周星驰烧得起,你总不能说一句 混日子的人不是我兄弟,就把这帮人踢了吧,所以该拍还是得拍 还有些回答说什么炒楼能赚钱的,就拉倒吧,他除非是万科、碧桂园,不然个人投资那点钱怎么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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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赞,真是吓了我一跳

看了几个评论,想再加几句个人的废话

从企业,资本家的角度来看,电影不单单是电影这么简单,这大家都知道

有人说电影变成了商品,是捞钱的工具,这当然也是其中一部分,但是恐怕不仅仅于此

在资本家控制下的许多东西,往往都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需要经过一个时间的发酵,引发连锁反应,在这之后,才会在可能是一个看似不相关的地方产生利益

赚钱已经从了第一目的,变成了根本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会有不止一股的资本力量,为了各自的目的而来,从不同的方向发力


这是我在对这个事情写的一篇小文章,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zhuanlan.zhihu.com/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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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司规定,五十人以上猿工群以及五万粉以上微博账号、一万粉以上抖音账号、不论粉丝多少的公众号,不管是因公注册还是私人持有,都必须填表上报。我司不知道知乎。

知乎上骂我司的负面消息比微博上骂的更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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