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题主给出的限定,显然,法律层面是自由的,而道德层面是可以不自由的,于是个体层面,就也可以是不自由的。而道德层面的不自由,也是为了保证社会共同体中的个体的自由。若另一个共同体,在法律层面也不自由,那么这种不自由,自然也(理应)是为了保证自由。
因为道德层面的约束,通常来说是个弱约束,于是道德层面的不自由,个体可以选择在个体层面去对抗。但只要对抗了,就默认了他人对你进行道德批判的自由,即必然同时存在个体层面的不自由。
具体一个特定的社会共同体,这种对自由的限制,即对自由的保护,是到哪一个层面,到什么程度,由该共同体的具体环境而定。通常来说,多种族混合的移民国家,会更倾向于确立法律层面的不自由,以及道德层面的强约束,以保证社会个体的自由。而种族和民族高度单一的国家,相关约束会少一些,因为并不存在很强烈的,“通过约束来保证自由” 的需要。对后者来说,会涉及到种族的话题,通常会被包含到 “国际关系” 这个范畴下的约束中,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等。
具体到今天的我国,法律层面是自由的,道德层面是弱不自由的,于是个人层面的相对自由的。即,对种族歧视,我国相对来说,不是很敏感,也并非一个主流社会议题。最终的呈现就是:1,种族歧视和逆向种族歧视并存;2,一个在日常生活中会歧视黑人或跪白人的人,在国际关系层面,又可能真心会希望和非洲国家平等相处,或对西方国家重拳出击。
在以上提到的第一个呈现上,东亚国家的状态,大同小异。如前所说,在种族和民族高度单一或集中的国家里,社会对这些话题相对不敏感,于是人民基本上更容易处在个体自由层面的原生态,使得种族歧视和逆向种族歧视长期共存。
对于题主补充的问题表示,其实是这样的,如果歧视行为的外部性明确阻碍歧视目标享有其权利和自由,那么歧视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
比如我是大学校长/老板,不收广东人,会被罚。
但个人层面上的喜欢和厌恶是不会被罚,也不可能罚的。
明确地说有权。
举个例子,广东人。
1.你不喜欢,不接近广东人,合理合法。而且称不上歧视。
2.只有当你以实际的行动确切地妨碍广东人行使其权利、享有其自由,并且你的理由是“你不喜欢广东蛮子”,才构成需要承担责任的歧视行为。比如你是一所大学的校长,规定不招收广东人,这涉嫌歧视。之所以称涉嫌,是因为你还有机会举证自己有合理的其他原因,比如有数据证明广东考生毕业率较低。
3.归根结底是行为的“外部性”的问题。就是,你行使决定自己主观好恶的自由,以不伤害别人的自由为限。当然,你在公共场合声称,或者大肆宣扬自己不喜欢“广东蛮子”,或者如果你是私下说但你是个关注度很高的公众人物,那是会影响蛮子们的人格尊严权的,所以构成歧视。
4.有些类似歧视的行为其实不是歧视。比如广东人约你打球,你拒绝了,不是歧视。因为你的拒绝并未伤害他/她的任何权利。他/她本来就没有不经你同意就和你打球的权利。你也没影响他和别人打球。所以不构成歧视。
大致如上。
为防喷起见,声明:
我是广东人,说广东人仅为举例,不涉及歧视问题。
不首先使用种族歧视。
但由于你们先要宣战。那就不要怪我塔塔开了。
今天的推送我觉得是所有去夜店蹦迪、电音节的人都应该看的一篇文章。
tututu先讲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主人公是个白纸男孩,我们就叫小白吧。
小白去蹦迪认识了朋友的朋友Yuki,Yuki是个留学生、老夜店玩咖,一看到小白跟个宝藏男孩一样,就疯狂的去倒追小白,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后,Yuki就经常会去小白家里睡觉。
但因为Yuki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喜欢飞叶子(大麻),每次事后就喜欢在小白家里自己卷上一根。
一次、两次、三次…小白实在受不来了,他是个小白纸啊,咋可能找个会飞叶子的女朋友啊?
两个人就吵架,小白说:“你以后不能碰这种东西了。”
Yuki就跟他说美国叶子合法之云云,两个人越吵越厉害,小白气坏了说我现在就报警叫警察抓你!
结果Yuki也是个岔道B,她说你报警就报警,我他妈现在就自己举报我自己。
警察就来了,一到现场,好,看到叶子了,给小白和Yuki验尿,小白没事,Yuki倒闭了,警察跟说Yuki得被关进去十四天,完了Yuki就进去了。
行政拘留十四天,第一次吸毒被抓都是这个处理结果。
接下来就到了这个故事最他妈精彩的部分了——
小白知道自己没事啊,就问警察叔叔说我要不先回家了?明天还得早起去上班呢。
警察叔叔笑了笑,就跟小白说你更走不了。
“吧哒”,一个手铐跟呼啦圈一样拷小白手上了,“您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请配合调查。”
那一刻小白的心里真的是日了大狗了。
两个月后,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小白在三次明知女友在自己家吸毒的情况下,仍然容留她,为其提供吸毒场所,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5000元。
你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在扯犊子?
你会觉得,WTF??小白连他妈碰都没碰,他简直太无辜了!
但对不起,这个故事就是现实中的判例:
而且判的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错误。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的量刑标准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跟你吸不吸没有任何关系。
你说那我假如夜店认识了一个女生,我把她带回酒店满分,但她却要打气、飞叶子,我根本不碰这些东西,我就是在旁边守株待兔玩手机呢,我这也得被判刑么?
是的,如果缉毒警察突击进来,那你就拉闸了。
要是她还带了几个女生一起,是在你酒店房间高轰趴,那情节更严重,还得加刑。
你得被判半年,那个害你入狱的岔道B,没准被关了14天就出来了,还能去监狱探访你呢。
她还会隔着玻璃跟你说,兄弟你太惨了,我就是被关看守所里而已,环境还不错呢,你咋就进监狱了呢?等兄弟你出来之后我请你蹦迪好吧!
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昨天朋友跟我吐槽了她以前一个蹭住的朋友,那个朋友就天天蹭住在她家里,她那个蹭住的朋友不仅每天带不同的男生回家,还玩东西。
我朋友给我吐槽的时候,她就根本不知道她已经触犯了刑法里“容留他人吸毒”这条罪名。
这也让我意识到,大部分的蹦迪选手也好、电音节Raver也好,其实都缺乏法律常识的,不知道有一条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总觉得“我不碰,就一点关系都没有”,真别等到自己被关半年,才后悔自己是个法盲。
我不知道这个数据是不是正确的:
但根据2019年国家禁毒办发布的中国毒品形势报告,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是214.8W名,这个群体其实鱼龙混杂,人们总觉得吸毒的都是黑社会、站街女,其实不是。
富二代、女艺人、留学生、网红、导演、金融…各行各业都有,所以如果你常去电音节和夜店,总会不可避免的接触到这类人。
这是很常出现的一种情况:
你知道对方吸毒,对方却不会像电影里一样教唆你吸毒,反而是在你好奇的时候严厉呵斥你,让你别碰这种东西。
而你自己也有一定的自制力、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碰那些东西。
你会发现对方也并不像电影里描绘的那样精神错乱,反而温和有礼,跟你还很聊得来,而且人家还有正当工作,并且杰出优秀。
于是你们渐渐的变成了好友,你们会一起去电音节或夜店,之后你们还会一起在酒店的房间里轰趴、小酌。
他有时候还会来你的城市,你会直接让他住在你家里,因为你信的过他的人品。
他会在你的酒店房间、你家玩点东西什么的,当然每次你好奇的时候,他都让你别碰这些。
结果有一天恰好是电音节的时候,一个瘾君子被警察抓了,他又跟警察报出了很多他知道的名字,于是你朋友就被点了,警察来抓你朋友,直接敲开了你酒店房间的门。
一进门,你在沙发上玩手机喝酒上头呢,你朋友在那里玩东西。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你朋友被关14天,而且他是行政处罚,你得被关半年甚至更久,你这个叫刑事处罚。
所以我希望所有蹦迪选手、Raver都能记住这一点:
不管你碰不碰那些东西,请务必不要收留任何人在你家吸毒。
也别随便让吸毒的人来你家,你咋知道人家会不会因为你抢过他的小哥哥/小姐姐,所以故意接近你,去你家吸毒,自己举报自己,然后跟你来个同归于尽呢?
最后我想来理性的谈谈毒品和法律这个问题。
不可否认吸毒对于灵感创作、人生顿悟的帮助,比如许多画家、作家、音乐人都通过毒品创造了传世的佳作,比如柯尔律、济慈、勃朗宁、伯勒斯、梅勒、金斯堡、迪克、卡林、斯蒂芬金,甚至连白求恩都是经过一段毒品、糜烂的生活后,才寻找到了人生真正的意义。
但须知,世界上没有对错,所谓价值观即是多种利益之妥协,法律乃是社会契约所成,法律的本质目的在于维系社会的稳定,在大部分人生命权益的自由和小部人创作灵感的自由中进行取舍是困难的,这就像“电车难题”一样,从来不会有一个答案,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主观的。
但如果我是立法者,我仍然会坚定的在毒品和枪支两件事上以重刑。
很多自由派会批评社会过于追求稳定,但须知一个人生在中国,他大可以在凌晨三点放心的出门,他不用担心自己乘坐的地铁会突然爆炸,更不用担心自己的办公室会突然遭到枪击,甚至连新冠流行你都会像没事人一样轻松。
但生在其他国家,你必须为这些事情担心,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够兼顾到所有人、所有事的法律,没有尽善尽美的制度,任何一种法律和制度都是在各种问题上进行取舍得出一个答案而已。
很高兴认识你,我是tututu、一个从衡中考到上财之后不务正业的蹦迪博主,并莫名其妙写着写着就成了中国最大的蹦迪公众号,如果你想看更多有趣的蹦迪文章,请关注公众号 满分激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