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
男女婚姻中并不是平等的,婚姻关系里女性天然是弱势的一方。女性力气不如男性大,私人关系里是有吃亏的巨大风险的,例如关系不和打架要被打,想要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就没有力气反驳(起诉离婚案件原告大多数为女性可以证明这一点),处在一个处处受制的地位;女性生育也面临着不可避免的死亡风险,生了孩子以后抚养的过程中无论是健康还是时间,都避无可避地成为付出更多的那一方,在当代社会,可能就因为这个而在黄金的事业期丧失升职机会,甚至影响经济收入。
在这么些天然不平等的背景下,准备婚姻物质基础的这个工作,就成为男性唯一可能在求偶中获得优势的可以利用的点了,因为温柔体贴爱护都可能是虚情假意,只有实实在在的舒服的房子才是可以确保的婚后生活的保障。
现在,法律制定者可能是仅仅考虑到钱的方面搞出这么一条,甚至可能仅仅是从现在房价过高,单人无法负担高房价而无法结婚这个朴素善良的角度搞出这条,但这个都没有意义了,它在事实上就是进一步伤害了女性的感情,降低男性求偶的筹码,必然催生更低的结婚率。
我觉得就是考虑太片面、太浅显,依据的东西仅有已经数据化的,不可衡量评价的那些都没有作为权重考虑进去,才搞出这样荒唐的结果。无所谓了,反正是连对象都没有的人,就像没中奖的人考虑彩票怎么花一样无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