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细节不了解,事件也不清楚,除了昨天在事发地吃过饭也没有什么利益相关。
但有一点哈,我也是常年待在西安的人,也曾见过各种抑郁的、闹事的、搬个小板凳坐着拦马路的……
其中很多造成的所谓“维稳压力”应该都不比案件中小。
但是单位拿出四十万“安抚”的,没听说过。
这个事情十分魔幻,我为大家简单还原一下。
李某某2011年大学毕业,然后进入中石油。前途是比较光明的,但是和领导张某某发生了矛盾,他感觉张某某在针对他,调动的工作导致他恋爱失败。
于是他利用秘书这个职位的便利,收集了领导(可能不止一人)贪污腐败的证据。于是想从张某某那里敲诈点钱财。约定的数额是80万,张某某表示先给40万,拿到证据后再给剩下的一半。(这部分是事实)但是给了40万拿到证据后,张某某反悔了,销毁或者遮盖了这件事情,还反过来要求李某某归还40万,声称这是借款。(有答主说李某某贪心,又涨价到200万。实际上对方连剩下的40万都没打算给。随便说多少数字,对方都不会理会。)
李某某不打算归还这40万,同时张某某比较有势力,将李某某和他的个人矛盾对外宣传为长期和单位的矛盾。并且动用了一些关系将李某某关进了精神病院,声称李某某有精神疾病。实际是在给李某某一个教训,毕竟如果李某某没有精神疾病,医院不可能关他一辈子的。
从这里开始李某某崩溃了,他意识到自己在社会上玩不过张某某。于是他开始了一系列骚操作试图和张某某同归于尽,揭露他的丑恶。但是某些部门没有严查,李某某连自曝揭露真相都做不到。他只能带凶器去张某某家中,血溅五步。杀害了张某某夫妇后,又杀害了物业两人。不清楚这两人是否无辜。然后他跳楼自杀。
一声叹息,其实他根本不用跳楼的。因为精神病患者杀人很少有判死刑的。
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贪污腐败是真的,敲诈勒索是真的,打击报复也是真的。经办人徐新峰也一定有问题。
黑,真的黑。一个正常人能被多次关进精神病院,而且单位的人众口一词他有病。
到底是他有病还是你们都有病?
另外实名反对高赞回答。
引用该答主的时间线:
我们来分析一下最简单的逻辑:2017年初李某某不想干了开始举报领导(不止一人)。4月14日获得敲诈所得40万。过了三天,4月17日被送入精神病院。
不经过大脑思考的人给我看好了,李某某在微博上反复宣称自己是正常人,被某人打击报复送入了精神病院。这里就算你对他的精神状态存疑也没有关系,我再说一个最简单的事实。精神病人入院治疗要么是自己去看病,要么是被亲属送去看病,李某某是被他领导送进去的。都这么离奇了,你还信他真的有精神病?
这个死掉的张某某确实手眼通天,送一次精神病院不够。4月27日被强制治疗10天刚出院的李某某,4月28日又被送进了另一家精神病院。然后5月18日再次出院后又被送入了另一家精神病院,12月再次被送入。
正常人被关入精神病院能不抑郁吗?能看得开吗?就算你信他有精神病,按照医院的诊断结果4月第一次入院中度抑郁,第二次换了家医院,不写他抑郁了,就说他偏执。(偏执都敢直接关进去?那社会上一大半人都是你的潜在病人)。第三家医院无缝对接,请注意,截止到2017年5月底,他在三家精神病院呆了一个半月,没有出来过,然后变成了重度抑郁。你给我解释解释,你给我翻译翻译,这都看不懂你也别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
@TEDCJK 这样的人在中国从事法律工作是中国百姓的悲哀。因为不管是他看不懂摊在明面上的潜台词也好,罔顾事实也好,只会教条式地复述法律细则,不能自主做出任何正确判断。尸位素餐是我对这名答主的最友善评价。
@逻格斯 在前段时间表达过了,知乎官方的律师水平和战绩很次。他是比较委婉的,其实包括张起淮,易胜华这样比较出名的律师,胜率也很低,名不符实,负面新闻更多,也比较喜欢无视骚操作对委托人产生的危害。实乃讼棍。
这两天评论我都看了,有一些小可爱们还是认为李某某有严重的精神问题。
结合李某某的住院情况,你反向思维一下。得了严重的精神疾病,入院治疗几天就好了吗?没好为什么放他出院?然后另一家精神病院再去治疗几天,还没好,但是得出院再换医院。
你是医生,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你敢让他这么短时间就出院吗?是迫切地希望卷入医疗纠纷吗?
作为医院方,医药费不是李某某及其亲属支付的,是由谁支付的?既然有人支付为什么不继续治疗下去?
因为心虚,时间长了怕出事。
这就是张某某在用现实跟李某某对话。你服不服?不服就进去。服了吗?不服那继续。三次之后给他一点时间考虑。最后还是没服,那就四进宫。
张某某没想到的是:四进精神病院都不怕了,还怕死亡吗?
李某某的精神病,开始是没有的,至少不严重。经过现实的沉重打击,最后的精神状态已经不确定了。
你想做个小测试吗?周末两天,关掉手机,不看电脑电视,没人和你说话,一个人静静地待两天试试,能不能捱过去。
这就是一个精神病院生生将一个正常人治成精神病患者的案例。这个案例中,李某某的领导、他的同事、医院,很难说有谁是真正无辜的。
那些对事实视而不见的人,口口声声强装理中客,呼吁让子弹飞。这些人在我看来是滑稽可笑的,让子弹飞是不是就等于什么也没说,这算表态吗?在现实生活中,这些人就是平庸的大多数,并且还会嘲讽那些勇于担当的人。这种人我在国企中看得太多了,混最拿手,干活就各种推脱。
你要明白当子弹发射的时候,如果你不能有效规避,那就只能祈祷子弹没打中目标或者击中了其他人。但每一次子弹发射的时候你都站在原地,淡定地大呼:让子弹飞。总有一天,子弹会击中你的。
当子弹击中你的时候,你的身边没有人对你进行救援,只剩下一群和你一样只能呆在原地的人。因为勇士都死在冲锋路上了。
这个人自己有描述,有录音。
还是比较容易还原的。
一、2011年大学毕业,进了石油系统,钱是不少的。
二、从一线干到领导秘书,这是好事。本来是步步高升的节奏。
问题出在女朋友上,他认为领导的安排导致他恋爱失败,这是转折点。
三、他有不满,开始收集领导违规的证据,离职时,开始敲诈。要100万。这一步已经有犯罪的嫌疑了。
四、问题可能不太大,属于影响提拔,不至于进去的问题。录音里面领导说是个处分的问题。
领导捏着鼻子认了,先给了40万。后面的60万没有马上给。
五、这个人看到40万到手容易,开口从100万涨到200万。
生意谈崩了。
这种特朗普式的生意没法谈。你给他200万,他会要500万。
六、他没拿到钱,去举报了。上级也查了,处理了,但是事情不太大。他的筹码没了。
七、回头领导的报复就来了。
先通过法律手段要把40万拿回来。40万是换你不举报的,你举报了,40万要收回来。
两次起诉没有成。
八、去精神病院这个事情,他个人可能是被弄进去的,并非主动去。
但是精神病院不是领导开的,他被谎报病情弄进去,检查证明没有那么严重,医生不敢关他一辈子。
九、单位肯定是没法呆了。折腾了半天,敲诈的40万被追着要,原本不错的工作失业了。
被弄进精神病院,估计还有其他报复。这次举报敲诈亏大了。
十、他拿着水果去领导家不假,但是估计也带着凶器。
说求饶不如说谈判,估计诉求是40万别还了,停止继续报复。
结果谈崩了,他就杀人了。
十一、他去单位估计还有其他想杀的人,但是被保安拦住了。
保安没想到他带着凶器,是准备来杀人的。听领导的话拦阻,结果不幸遇害。
这个事情最初是很小的事情。工作和恋爱能冲突到哪去?稍微处理一下就没有后来的事情。
这个人确实很偏执,恋爱失败归罪于工作安排。不一定对,他这个性格,工作安排合理姑娘也未必敢嫁。
举报可以,以举报勒索是违法行为。这就很有问题了。
100万的生意,临时加价一倍。稍微有点脑子就知道生意这么做没人敢交易。只能崩。
能举报完了,手里没牌了,才认识到后果。属于不智。
就算要敲诈,你也得找好下家。准备拿到钱后怎么走下一步。临时起意敲诈加价。必然是鱼死网破的后果。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领导的报复也有问题。
这个人恋爱失败,没老婆孩子。有一定铤而走险的可能,不能逼得太狠。
一点活路没有,走极端,一个年轻男性,还有教育背景,破坏力是很大的。况且这个人本来就偏执。
最后,造成5死的悲剧。
起因是工作安排和个人恋爱冲突的问题,太不值得了。
我没什么想法,只想念几句毛泽东语录:
政治的首要任务是区分敌友。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勇于斗争,善于斗争。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造化有理!
最后,这种事情如果多一点,底层的老百姓会好过一点。
我最烦最恶心的就是那种自己受欺负,然后跑去幼儿园或者马路上报复社会的怂货。既然连死都不怕了,竟然还没有勇气去报复那些地位高的仇人?偏偏要拿小孩子或者路人出气,真是死都死的怂货一个。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