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就表达过态度,不支持“未婚同居”但是,被喷的很厉害,但是作为一个已婚人士,我依然坚持这样的观点。
如果你的描述是准确的话,我想先捋一下哈:
1.你父母并不知道你未婚同居的事情。
2.你想要买房子的操作是——你和你男朋友共同出首付,共同还月供,但是房产证上先写你一个人的名字,等结婚之后加上他的名字,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而且,在买房问题上,我看到了你其中的一个表述很有意思:
划重点,就是说,原来你的想法是,你们家出钱买房子,然后,婚后共同还贷,但是房子是你的,你男朋友只是“交房租”,我没理解错吧?
先不说别的,单说,房子这个事情,作为一个男生我就不会同意。
不管你们现在的关系多好,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他出了首付,跟你还月供,但是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那请问,如果你们因为某些原因分手怎么办?不要说什么道德高不高尚,到时候,他出的钱可能会“打水漂”,因为,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更搞笑了,他和你共同还月供,但是,房子却不属于他(新修改的《婚姻法》对于婚前和婚后财产有新的规定),他只是交房租......我只能说呵呵了,最好不要让你男朋友看见这个,要不他会伤心的。
房子的问题先一放,除了房子的事情,他为什么不着急和你结婚呢?
有个很重要的原因——你们已经同居了。换句话说,你们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你们已经享受了婚后的生活,而且,对于他来说,现在还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换做是你,在已经开始享受婚后生活(同居相对比婚后生活更快乐自在些),还不用担什么责任,你还会选择结婚吗?退一万步讲,如果你们感情出了问题,他随时可以抽身就走,选择更好的,而对于你,一个女生来说,拖的时间越长越不利。有句话叫:“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你懂的。
总结一下,如果想结婚,就要互相为对方考虑一下,都不傻,只是太过自私了还要指望别人对你好,这个比较难,最后,依然反对“未婚同居”,你这只是开始,希望以后不要后悔。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