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为什么已经晚了,国家是铁了心要卖,这是资本本性决定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
这一轮资本圈地的好处是给农民留口吃的,不会吃干抹净。
基于效率原则,既要都要本来就是两难。
不能开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托底房价。一旦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宅基地,城里的房子卖给谁去?乡下自己买地建房,独栋HOUSE,还带庭院,住着不比城里的鸽子笼香吗?
我们看看城里人买宅基地的口子如果开了,会引发什么后果:
1.农民手上的宅基地会涨价,家庭资产升值。尤其是离大城市近的农村,宅基地会暴涨。
2.资本回流乡村,政府只要规划好地段及建筑标准,不出十年,中国的农村会大变样,到处都是新修的,各式各样的漂亮别墅。
3.回流乡村买地建房的人,都是城里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这些人整体素质比较高,教育程度也比较高。随着他们的回流,也带动了乡下整体软环境的提升,比如教育等等。
4.目前高房价需要10-20年时间,用通胀来消化。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十年后,城里人去乡下买宅基地的口子会逐步放开。最终形成:有钱人住乡下,城市郊区,一栋栋漂亮的别墅,宽敞的房子,干净的社区。独栋house有利于生育,那个时候,可能很多住乡下别墅的中产会考虑二胎,三胎。穷人住城市的鸽子笼。这也是美帝城市化过程走过的路,我们会重走一遍。
5.房地产在未来的转型,可能主要是开发乡下,适合城市中产居住的别墅。
只要放开宅基地买卖,对各方都是多赢,未来中国的乡村会美丽如欧美乡村。只是我们现在需要时间,把城里的高房价先消化掉。
如果一直不开放宅基地买卖,中国大部分乡村,由于人口急剧老龄化,且青年人进城,在没有资本回流的情况下,会急剧衰败不堪,乡村非常破落。
我认为,十年后,宅基地买卖开放的概率极大,这是拯救乡村的唯一之道,引导资本回流建设乡村。
巴西印度贫民窟黑社会泛滥的根子就是宅基地自由流通。
土地兼并的人真是让我笑掉大牙。
你以为开口子以后,资本进场,低价收购农民土地,然后集中起来盖高楼别墅,随后坐地起价,有钱人拿钱买房,资本赚的盆满钵满,然而可怜的农民拿着钱买不到房,只能悔不当初最后流离失所。
实际上这个现象早就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发生了,不过主角可不是资本,毕竟小小的资本哪有能力干这一行。
所以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真实世界里的农民,面对政府征地,但凡赔偿款不到位,不满意,农民就能一直在那死扛着,甚至组队闹事上访的都有。为啥?就为了给自己没地以后多留点钱多留条活路。农民把地看的比自己命都重要,政府拿钱来征地,县,乡,村三级领导集体来劝,各种优惠各种许诺,极端的软硬兼施都不一定行,你这个什么资本家算老几呀?也开始幻想从农民手里低价拿地了?
为啥不开这个口子呢?直接点说,就是土地财政。
本来就是一个低价征地高价卖出赚差价的垄断中介。真要是放开了这口子,农民不会自己组团卖地,自己去赚那差价?到时候开发商直接来找农民,给农民每人一套200平的大户型,农民这边200平宅基地也少要一点,两边都得了利,要你这中介干啥啊?啊?啊?啊?
事实上,城里人是可以买宅基地的。
而且还能买城中村的宅基地,即一户建。至于偏远农村的宅基地,本来就不值钱,也不会有人主动去买。
那么城中村的一户建该怎么买呢?
实际上,和小区房买卖一致,中介、合同、房产证等等都一样。但是多了一个流程,需要备案,如果买整栋楼是有房产证的,但是只买个单间、一室一厅、一层楼之类的可能没有房产证,但是都需要双方到公证处公证,办完手续即可,只是多了一个手续。
既然一户建可以买卖,那么哪些地方可以买到呢?包括北上广深中的广州、深圳两座城市,都有一户建出售。
就拿广州来说,毕竟知道点流程,跟买卖二手商品房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公证的流程。
广州城中村的宅基地,一般只是比同地区老破小价格略低,但比公寓房略高,房价并不低,不是白菜价,不是白菜价,不是白菜价。。。
比如某房产交易网上公示的房子,就有宅基地。如上图所示,这个房子肯定就是宅基地,而且还是一户建。看户型就知道不可能是别墅,别墅的楼间距不可能这么小,规划不可能乱七八糟,也不可能如此设计室内。这个住房显示的是10室一厅,还是出租屋,别墅按照城中村的单价出租,明显不可能。所以,肯定不是别墅。
还可以看看提供的小区航拍图:
看看航拍截图,这明显就是城中村。
既然可以买卖,而且居住、落户功能和商品房都一样,那么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呢?
首先,学区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孩子上学的时候,只能选择村幼儿园、小学,这个与小区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其次,拆迁的差异。
如果购买的是整栋楼,一般有房产发,那么拆迁的时候大概率同本村村民一样,也就是按照广州旧改的标准赔偿。一般是按照1:3 ~ 4赔偿,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比如上图所示10室一厅的一户建,宅基地占地面积约100平米,如果拆迁的话,赔偿是按照3 ~ 4倍占地面积来计算赔偿面积,也就是赔偿300到400平米的拆迁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也有可能是套内面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5年后,拆迁安置房才能买卖,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如果只买一层楼,如果是3层或4层以下,只要在旧改规定的拆迁比例以内,一般按照1:1赔偿面积。但是如果所买的楼层超过拆迁比例,那就不太好说了,有可能赔偿拆迁安置房,也有可能赔偿公寓楼,还有可能按照公证处的总价原价退钱,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同的项目不一样,不同的村不一样,哪怕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村,不同的人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毕竟按XX分X配。。。
最后,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拆迁的时候,还是要看所在村的宗族势力。如果宗族势力太大的村,那么情况太复杂了,可能只会按照购买时的原价退钱。但是在广州,大部分的宗族都被资本洗礼过,目前来看,还是很文明的,一般购买整栋楼的话,基本可以等同于本村村民,拆迁的时候可能还有投票权。
比如,广州市黄埔区的某城中村改造项目,购买整栋楼的,很好处理,谈完就签字然后搬迁等着分房。最难处理的是,某些购买超过赔偿比例楼层的房子,比如只买个单间、一室一厅的,要求1:1赔偿拆迁安置房,而不是某房地产公司原定的按照公寓楼或钱赔偿,所以僵持住了,毕竟都知道按。。。
在广州的话,一般而言叫“XX新村”的一户建比较好,楼间距相对较好,当然,价格也略贵,单价超过同地区的老破小。
一般“XX新村”,属于有规划的城中村,楼间距不错,越是新村,规划越好。最好的新村,基本可以等同于独栋别墅,两排楼中间约有一条宽不到6米的路,一户建的楼房距离路可能还有3米左右,两排楼房的间隔约15米。与后一排间距约3米,总共6米。同一排楼间距一边1.5米,总共约3米。
这种新新村,唯一的缺点就是建筑风格太差,本来规定2.5层或3.5层的,很多楼房都偷偷加盖,可能有5层。
如果有钱的话,这类一户建可以考虑,但是买这种房,很难办理贷款。
目前来说,在广州,一二十年之内,某些看不到拆迁可能性的城中村,都可能有人出售宅基地。
宅基地的买卖,大部分会整栋楼出售,很少有只卖一层的。关键点就在于房贷,因为银行很难对一户建估值,也就是很难办理到房贷,或者根本就没有房贷。
可能有少量的宅基地,因为村民负债等特殊情况,或许会卖一层,或卖个单间、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等。。。。这种买到手的话,电费、水费是比较贵的,等同于租房。
广州某“XX新村”一户建的价格,很偏远的地方,城郊的城郊的城中村,3层楼,单价约1.7万,5室2厅,面积366平米,总价620万。这种房子最大的弊病就是很难办理贷款,可能需要一次性拿出500多万,也就是中大奖的钱,可能才够首付。
城里人能买宅基地,只是这类宅基地不完全算是农村宅基地,属于城郊的城中村罢了。
据我所知,珠三角这边,都可以购买。
真正的难题在于,宅基地的一户建,往往面积大,单价并不便宜,总价相对较高,而且很难申请到房贷,甚至可能要全款。
所以,穷才是不买一户建的原因。
你以为是,部分有闲有钱的人去买来投资养生?
而现实是,富豪们盖别墅,开会馆,建球场。
你以为是,富豪们盖别墅,开会馆,建球场。
而现实是,富豪们会改法规,屯土地,操纵粮食,改变规则。
你以为是,富豪们会改法规,屯土地,操纵粮食,改变规则。
而现实是,富豪们会敲骨吸髓,会让你为奴为娼。
你以为是,富豪们会敲骨吸髓,会让你为奴为娼。
而现实是,你还在以为自己是得利人群的一员。
悲哀。真的悲哀。
在一个为农民工争取城市福利的网络演讲会上,我提过这个问题。“嘉宾”和主持人,都假装没看见。大家心里都清楚,放在一起讲,就明摆着是不对等,不公平。
有些人真的把资本看的太简单了,以为资本看不上农村那几亩破地,想着能把自家仅有的那点东西变现换点钱花花,可实际上呢,土里真的能刨出金子来的,一两亩地养不活一家几口人,但几千几万亩地,绝对能让人过的非常滋润,资本真的不眼馋吗,只是国家不让他们那么做而已……
农民目前来说,就是社会的底层,仅有的保障,只有从村集体分到的宅基地和田地,抗风险能力,跟城里人比得了吗?
放开宅基地买卖,是能把宅基地变现,让兜里多落几个子,然后呢?这钱是能让一家人一辈子吃喝不愁,还是能用这钱在城里换套房子安家落户?不会真有人以为,宅基地买卖放开,宅基地就能值个几百万了吧?想要卖几十万还得看人家愿不愿意买呢……
支持宅基地买卖的人,就想想一个问题,要是农民卖宅基地的钱花完了,怎么办?
很多农民本来就没本事赚大钱,没法在城里安家落户,现在好了,连宅基地都没了,一辈子只能找个厂子打工,或者去工地卖苦力,累死累活也只能靠租房度日,不想干了都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干,因为老家已经属于别人了,没工作就得被城里的房东赶出去,支持宅基地买卖的人,不是你们睡桥洞是吧?
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基层可能存在的黑暗,以前没人打宅基地的主意,那是因为在这上面就没有什么油水。
一旦放开宅基地买卖,那油水就来了,到时候有的人就算不想卖宅基地,人家也有千百种方法让你卖掉,你们猜有没有人会这么干呢?
做个人吧,农村人就剩那点东西了,就不能给他们留着?
关于进城后,宅基地的变现,确实是一个问题,你都进城了,那肯定想从已经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宅基地里面,掏个仨瓜俩枣出来,卖多少都是赚。
但是你进城了,不代表其他农民也有那个本事进城。
而中国作为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最大职能是兜底,保障最底层人民的基本生活,这些年轰轰烈烈的脱贫攻坚,干的就是这件事情。
一旦放开宅基地买卖,势必会让一部分社会底层人民的生存,陷入崩坏状态,脱贫攻坚的成果将毁于一旦,所以你们猜,国家会不会开这个口子?
很多时候,一些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你既然要在这个国家生存,就得守这个国家的规矩,不乐意了你就换个国家呗,看能不能找到个让你心满意足的。
宅基地从来没有说是属于哪一家的,一直是属于村集体,从法理上来说,国家的做法有毛病吗?
城里人的房子是能买卖没错,但人家卖的是商品房,商品房不就是拿来买卖的?搞得好像人家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出钱一样……你们分到宅基地的时候出钱了吗?
言尽于此,你们说我在洗地也好,不通情理也罢,就这么着吧……
有人说,农村的房子只能修不能盖,只能等着烂掉,地都承包给农业公司了,宅基地和土地名存实亡,我真是笑了。
首先,农村是能盖房的!我村里去年就有好几家盖房的,兴许有些地方有这样的改革政策,但不要拿部分地区的改革政策,代表整个农村地区,农村大的很,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一样。
其次,耕地流转,由农业公司承包,是必然的过程,因为现在农村本来就没有多少人愿意种地了,很多地方的地,真的就是大片大片的荒了,长此以往,粮食供应必然会出问题,不让农业公司种,让谁去种?
别光知道吐槽,有本事就想出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来……
两百块钱一亩的土地承包价格,确实是白菜价,但是你以为不包出去,自己去种,就能赚到钱吗?
我告诉你们,把种子化肥成本算上,一亩地也就赚一千块钱左右,要是算上人工成本,甚至是赔钱的,碰到个旱灾水灾那就更不用说了。
农业公司也是需要人帮忙种地的,愿意留在农村种地的人,可以去农业公司工作,当职业农民,拿工资不比向老天爷讨饭吃来的香?
不愿意的种地的,拿着租金和国家发的补贴,也算是点收入,请问这种模式有什么问题?
有些人要是真为了农村好,就到农村去,多走走看看,别就知道在网上大放厥词,容易闹笑话的……
有意思的来了,绍兴进行了一个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买下来的宅基地集中拍卖,几乎相当于开放买卖了……
有兴趣的多关注关注,就知道宅基地买卖的口子,到底能不能开。
当年把各地农村的资源都集中到城市,现在,你们又开始琢磨着兼并农村的最后一块地。这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我这个人穷,但是还要点脸儿。
凭什么不能开?
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吸了农民这么多年的血,让农民失去了过去几十年分润资产上涨的红利,现在的宅基地就是是弥补城乡财富差距为数不多的机遇。
眼下的现实就是大批农民已经进入城市生活工作,而在乡村的宅基地则出现大量的闲置状态,2018 年全国农村宅基地空置率为10.7%,分区域来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农村宅基地空置率分别为 13.5%、7.7%、11.4%、11.1%,全国处于闲置状态的宅基地超过200万公顷。[1]
预计到2035年,对应城市化率12%-15%的增长,预计将会有16800万-21000万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按照一家四口为一户的数量估算,在这15年间农村地区将会有4200-5250万处宅基地沦为闲置状态。数量庞大的闲置宅基地,一方面导致城市地区的商品房需求数量继续攀升、另一方面闲置农房及宅基地使用权数量不断增多而引起的“空心村”现象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眼下如何让农民在退出宅基地的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收益才是值得讨论的话题。这方面典型的负面例子就是山东省的合村并居。由于是地方政府,而非农民主导了宅基地退出,造成了地方政府为了拿到更多的“增减挂钩”指标,强制要求农民退出、强拆住房、补偿金额少的情况。因此这种政府做为中介,从农民手中获取宅基地再出售的传统方式已经基本被否定。
而这几年政府对宅基地改革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就是推行以农户与市场主导的退出方式:
2015年义乌成为全国第一个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方式。
2018年1月15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被正式提出。接着在当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将之前义乌提出的三权分置纳入了文件之中。稍有常识的人就应该看出中央对此的探索态度。
接下去201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和《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这两份通知里已经明确提出要鼓励农民集体和农民采用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利用宅基地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这意味着宅基地仅限于居住功能的这一限制已经被打破。同年人大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写入法律。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具体如何退出、如何盘活交由地方政府探索具体办法。
最近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3年远景目标纲要》里再次提出:“继续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路径”。
而改革的具体效果,可以看眼下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最为深入的浙江省为例:
2018年四月,象山县首次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地社会主体)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人证,时间以20年为期,打破了之前仅限于集体内流转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合营或合作建房等方式利用宅基地。另一个突破之处则是赋予了宅基地抵押权,在一个案例中某企业以宅基地使用权人证向县农信联社申请了贷款。[2]
作为第一批15个宅基地改革试点的义乌,在步子上迈的更大,其出台的《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中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使用权转让后使用年限一口气拉到了70年,而且规定使用期届满后受人可优先续期,这已经非常接近了当下的商品房交易。而且当地法院还专门为此出台文件。2020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涉义乌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转让纠纷裁判规则(试行)》,规定“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买卖、继承等合法形式已经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视为基于宅基地资格权取得。”也就是说法院是支持通过市场转让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类似的案例还有贵州湄潭利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契机,把社会主体购置的原农民自建的、用于出售的“小产权房”合法化。[3]
当然浙江由于其农村经济本就高度活跃,具备了足够的改革条件,而相反的如山东市文谷县,该地同样是是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 文谷县截止2019年8月,收回空闲、坍塌、闲置宅基地4177宗,面积2230。3亩,但仅盘活宅511宗,产生经济效益更是只有28.58万元。 该县反映收回的空闲地、有效利用困难,除了安排一些用于村民建房,缺乏其他利用方式,村集体虽然希望用于发展其他产业,却苦于没有好的项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