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使持节x州诸军事”是个什么官?
当然是个军官。
它与(唐代的)“都督”有什么区别?
都督管两个以上州郡的军事,题干官衔则只管本州。
略微梳理一下吧。
两汉使者持节巡行地方,其中工作内容较为固定的刺史,在某些特殊的岗位比如交趾刺史任上,可以凭节发郡兵讨贼。汉末大乱,曹操聚兵屯田,其各屯兵、募兵有别于汉制郡兵,于是别以使者加将军号统制诸军。张辽于合肥督三十六军者,在此类也。
初时,曹操仍以汉制,下发节钺授权领兵。节显示领兵者的中央特派员身份,钺则代表了他超越普通官员的调兵权限。后来曹丕立魏,可能是觉得钺太重不好发(讲笑),便援引交趾刺史例,给予地方统兵官仅需持节便能拥有的,超越常规将校、郡太守的调兵权。这时候,曹魏将这类官员的工作成称为“督军事”或者“监军事”,后来便引申为“监xx(诸)军事”、“督xx(诸)军事”、“都督xx诸军事”。
晋人将之制度化,形成了使持节、持节、假节的节の管理体系,作为地方统兵官的身份区别。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代的诸持节统兵官,在制度上是纯粹的军官,不得干预民政。而且当时的民政主官,另有一支治安军可供调遣。如贾逵之豫州兵,以及西晋朝廷吵了十几年的“州郡兵制”。
然而八王之乱让西晋全国军管,持节督兵之官例加刺史,两府营业,以至于正常的刺史被讥为单车。由此至于589年,“都督”一词横行于南朝官场,以其持节特性,成为地方官热衷的头衔。
于是陈朝出现了“以郡为州,加功臣‘都督本州诸军事’云”这种常见现象,本来应该配合两军或两州以上持节统兵官出现的“都督”一词,被下放给了只管一州之事的官员。
唐取天下,沿用开皇制度,地方设总管领兵监州县。贞观废总管,归兵权于各州刺史,引陈例加刺史以“使持节都督本州诸军事”。其后唐廷设都督府,命都督于乱时统辖下各州之兵以应急,便去诸州刺史“都督本州”之号,然其后刺史署名时仍有自称“都督x州诸军事”者。
长庆以后,乌重胤论归兵刺史,便言刺史例分鱼符,号加“持节诸军事”,以统州兵,广大唐声威于海内。是其时,人皆以“持节诸军事”为统兵官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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