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这个问题其实很有深度,只不过其他回答的人都没有意识到而已。
警察机关实际上是有两种不同的职能的,一个是治安管理,一个是刑事侦查。
在一些国家,这两者是由两个不同的政府机关负责的。也就是说,这些国家是有两个警察机关的,一个负责治安管理,一个负责刑事侦查,这两者各自独立,互不隶属。
比如:法国警察里就分别有公安警察(即治安警察)和司法警察(即刑事警察)。
(法国公安警察)
(法国司法警察)
我国澳门地区也是有着两个不同的警察机关的: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前者负责治安管理,后者负责刑事侦查。这两者互相独立,没有组织建制上的关系,完全是两家不同的单位。
警察机关的这两种职能完全不同,治安管理属于行政执法性质,刑事侦查属于刑事司法性质(法学上的另一种说法叫”刑事执法“)。
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负责治安管理的部门一般不会和法院、检察院打交道,因为他们的工作和司法程序没关系。而负责刑事侦查的部门必须和法院、检察院打交道,因为他们的工作是司法程序的一部分。
派出所是负责治安管理的,刑警队是负责刑事侦查的。在一些国家这两者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政府机关呢,中国把它们分设成公安机关内部的两个不同部门又有什么奇怪的?它们本来做的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工作。
这方面的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巴西。
巴西也是分成两个不同的警察机关的。
其中负责治安管理的叫Policia Militar(军事警察):
负责刑事侦查的叫Policia Civil(民事警察):
实际上连二战时的德国也是这样的体制,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警察:
负责治安管理的叫Ordnungspolizei,直接翻译过来是“秩序警察”,实际上就是治安警察。
此外,还有另一支与它互不隶属的警察队伍,叫Sicherheitspolizei,翻译过来是“安全警察”。它由两部分警察人员组成,一部分负责刑事侦查,叫Kriminalpolizei,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刑事警察。另一部分负责政治保卫,叫Geheime Staatspolizei,翻译过来叫秘密国家警察,它的中文译名你肯定听说过----盖世太保。
后来安全警察(刑事警察+盖世太保)被并入了党卫队,成为了党卫队帝国保安总局的一部分。
而治安警察从始至终也没有被并入党卫队。
可见这两种警察在性质上的区别有多大。
也就是说,刑事警察与秘密警察的共同点要远比他们与治安警察的共同点多。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外在共同点就是刑事警察和秘密警察工作中都是穿便衣的,而治安警察工作中是穿警服的。
实际上在没有分设治安警察和刑事警察的国家里,也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警察的巨大区别,这甚至都可以说是警察文化的一部分。
比如美国警察虽然不分设治安警察和刑事警察,但这两者也俨然如两种不同的警察,一般把巡警(治安警察)称为Officer(警员),把刑警称为Detective(探员),探员的地位高于警员。
好莱坞著名动作电影《虎胆龙威4》里有这样一个情节: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纽约刑警与恐怖分子通话时,恐怖分子称呼他为Officer Macclane(麦克莱恩警员),结果他不屑的对对方说:“It is Detective Macclane, asshole”(我是麦克莱恩探员,你这个笨蛋)。
至于香港影视剧就更不用说了,几乎所有香港警匪电影和电视剧中都会提及军装和便衣之分,俨然两个不同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