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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没多少感觉,长大才恍然大悟、赞叹不已的好书或好文,有哪些?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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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常常在课本、寒假作业上读到林海音《城南旧事》里的文字,不以为然。直到去年冬天偶然读完整本书,深深为之感动。

冰心说,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城南旧事》不禁伤感:我们是多么不想长大,却又不得不长大,被迫面对那个无可奈何的世界,和那些注定要消逝的人……

童年的不以为然,是因为哪里能想到后来要独自面对那么多艰难又残酷的时刻呢?

《城南旧事》开卷的文字《童年•冬阳•骆驼队》,奠定了整部书感伤怀旧的氛围,十分动人。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头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空气中。

爸爸在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爸爸和他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在胡须上。我看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总会到的;慢慢地嚼,总会吃饱的。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会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铛、铛、铛地响。

“为什么要系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戴上了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您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倒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才给骆驼戴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吗?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小峰上。麻袋空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妈:“夏天它们到哪里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来了,她说:

“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童年却一去不还了。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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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皆引自《少年闰土》原文。)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以前还奇怪闰土送周树人“鸟毛”干什么,现在终于懂了。

传说周树人有一支心爱的毛笔,可能就是用闰土的那些“鸟毛”做的。

不知你注意了没有,整篇文章周树人不停的催促闰土带他去捉“鸟”,而“猹”跟“查”同音,周树人其实是想对闰土的胯下查探一番,要捉的“鸟”正是闰土胯下的那只。这就是周树人笔下的“猹”为什么要从闰土的胯下逃走的寓意。

而在周树人对闰土提出捉“鸟”的要求后,

✘✘闰土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fù)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其实闰土在这里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只有撒下秕谷,鸟雀才会来吃。他想要周树人给自己一点好处,可是周树人拒绝了。

后来闰土又托父亲带给周树人一些“鸟”毛勾引周树人,并没有得逞。

手拿钢叉、项带银圈的闰土,本身就有一股浓烈的SM气息。

这对于尚未成年的周树人来说,是具有强烈诱惑的,他没有抵挡住闰土青春肉体的诱惑,也是正常的。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

后来两人再见,已是中年,闰土怯怯的喊了周树人一声“老爷”,强烈的暗示简直骚到骨子里。

这声“老爷”与SM文化中的“女王”相对应,闰土在试探鲁周树人对自己还有没有性趣。可周树人喜欢的只是那个拿钢叉的小鲜肉,不是眼前的糙汉。闰土想把自己年幼的儿子水生介绍给周树人,周树人发现他的脖子上没有SM项圈,就拒绝了。

那层所谓的厚障壁,让本来有希望在一起的两人,天涯永隔。

封建社会的“门当户对”观念,不仅是那个时候异性恋们无法逾越的鸿沟,就连互相渴望的GAY男,都无法解开这道枷锁。

大名鼎鼎的“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的周树人,见到昔日的看瓜少年闰土,也只能轻叹一声错过,可见封面社会在那时对人性的迫害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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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最近这个回答又被顶起来了,我不是在征婚~

很多姑娘私信我,我都一一解释了,我就是一普通男生,感觉大家都在脑补我的样子。

或许有很多女孩平常不显露自己的才华,我没有机会去认识了解。

我也没有说逛街买衣服女孩子不好,相反,我觉得每个女孩子都应该去健身,化妆,学习时尚,精致而又优雅。

原本想把这个回答删除,可是因为这个回答认识了许多朋友,即使满满的中二气息,我也不舍得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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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到亭上,有两人铺毡对坐,一童子烧酒炉正沸。见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拉余同饮。余强饮三大白而别。问其姓氏,是金陵人,客此。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西湖大雪,浮生得闲,王谢风流——此事古难全



依稀记得是小时候在语文练习册的拓展阅读上看到的,小时候看不懂,看懂了估计也觉得张岱这丫有病………


从小就想找个书虫女朋友,也不用大家闺秀书香气那么重。

喜欢读书,略带神经质,爱笑,情商不用太高,但一定要懂生活,只有书香,没有铜臭。

现在找个喜欢读书的妞,太特么难,问问周边的姑娘,毕业好几年也就最近为了追剧看过本《花千骨》

旅行的时候她眼里没有大漠孤烟,星垂平野,只会带你去王府井买一双又一双鞋子和化妆品………


莫道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二十几年,就特么等不到这个痴似相公的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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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评论可能上面关于追剧和买鞋有些误会,那是跟前任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分手的导火索。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跟其他的妹纸没有关系,个人很讨厌把价值观强加别人

看博尔赫斯,王尔德未必阳春白雪,看克拉恋人,花千骨也未必下里巴人

我很low,很多朋友说的对,你接触的姑娘取决于你现在的层次

不过我还是希望我的未来里有她

我们可以一块读书,一块举铁,一块去玩户外

超希望有个才华横溢的媳妇,我就在旁边沏茶捧砚,研墨添香

结婚以后也要买张好床,因为我们要一块练深蹲……

如果我们像《侣行》里的张昕宇,梁红一样,面对风刀霜剑,烈日骄阳,登上悬岩绝壁,身临浩荡江河,我们一起去见四时风物,天地大美。

阳光知性,雅而不奢,有看法,有观点,有立场

她就是我的蓝军司令部,遇到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而不是随声附和。

虽然我现在还是一个loser,自己也配不上这样的姑娘

但我会不断磨砺自己

直到有一天

我可以单膝跪在她面前说:

余生愿为夫人门下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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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虽然内心文艺,情商不高,但不是太书呆子啊~~~

感觉大家都觉得我是只要玫瑰,不要面包的伪文青啊~~~

关于这个柴米油盐啊~生活现实啊~铜臭啊~

房不大,车不贵,大富大贵不敢说,但也没到要为了现实牺牲灵魂么

俗的事我上,你留着一身雅骨

天塌下来,你别管,跟我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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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女儿》

每成熟一点,再回味这个故事,就更多一点理解。

它不是关于爱情,而是关于成长。这是我现在对这个故事的解读

一个人成长到15岁,正是情愫初开的年纪。

人鱼在15岁的第一夜救了王子,并从此喜欢上人类,以及人类的代表——王子。

仅仅是喜欢,不是爱。

在那时,爱情也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她想要不灭的灵魂,想能够一直听见浪涛的音乐,美丽的花朵和鲜红的太阳。

她害怕消逝之后,再看不到这世界的美好。

她想要真正的自己。

而老祖母告诉她,人类的婚姻仪式,才能给她不灭的灵魂。

是啊,是婚姻,不是爱情。

那么,什么才是爱呢?

救命之恩?

美丽的身材和轻盈的步伐?

善于表达的眼睛?

还是忍耐着每一步都在锥子和尖刀上行走的痛苦?

她付出美妙的声音,是为了一个不灭的灵魂,不是为了王子和他的爱情。

可她想把赌注押在王子和他的爱情上,想把自己毫无保留地托付给他,用自己的幸福赌一把。


她说“我可以忍受”的时候,想着的仍然是想要获得不灭灵魂的愿望。

而巫婆说的是这世界的残酷:“他与别人结婚”的早晨,你会心碎。


王子也是爱着她的,爱情她早就已经拥有。

可王子没法给她婚姻,门当户对是残酷的现实。

相亲前夕,王子说:“如果没有她,我就选你。”

可她想的是婚姻。

他吻了她,摸抚着她的长发,把他的头贴到她的心上,弄得她这颗心又梦想起人间的幸福和一个不灭的灵魂来。

她获得了爱情,但没有赌赢婚姻。

他对人鱼说:我太幸福了。我从不敢希望的最好的东西,终于成为事实。你会为我的幸福而高兴吧,因为你是一切人中最喜欢我的人。

即使杀了王子,也不过回复无灵魂的人鱼,这不是她想要的。

不杀,不是因为爱,是因为找不回自己。

而真正的灵魂,不是他人通过婚姻的施舍,而是自己善良的行为去获得。

历尽沧桑,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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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纯的迷茫,倒是不错的,只是这个问题,很容易让我想到。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说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到处跟大家说他特别喜欢龙,满屋子的龙的周边,还拉着附近的人去他家里看。

结果有一天真的龙飞来了,别人还在好奇,看看真的龙长啥样,他叶公跑的最快,躲到桌子底下,根本双手抱头,害怕得根本不敢睁开眼。

题主对文学的热爱应该如何体现呢?真的热爱是不用人说的,无法阻拦的,你自己就会有不断地看,甚至写的冲动,进而就去做了,也就是说热爱文学你就多看,通俗的,纯文学的,看的进去就多看,如果想写就试着写,不想写就继续看,就这么简单。

怎么热爱还需要别人教的吗?是不是不理解什么是热爱?

比如说我热爱音乐,我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感动,我会努力学唱歌,为了表达音乐,虽然还唱的不够好,但是我会学习怎么样才是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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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魔法石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密室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阿兹卡班的囚徒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火焰杯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凤凰社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混血王子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死亡圣器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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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社:

比尔转述邓不利多的话, 只要不把从巧克力蛙的卡片中撤下来,他们做什么他都不在乎。

邓不利多卡片:

被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巫师

邓布利多广为人知的贡献包括:

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

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

与合作伙伴尼克·勒梅在炼金术方面

卓有成效,邓布利多教授爱好室内乐

及十柱滚木球戏。


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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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小儿麻痹症的 糖丸!

太好吃了!当时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排队吃药,我一边乖乖站队一边奇怪为啥没人哭,后来到我了,吃了一颗,哇(๑ŐдŐ)b!好好吃!

当年年少无知的我还以为从此一天吃一颗……然后希望破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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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小儿麻痹症的 糖丸!

太好吃了!当时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排队吃药,我一边乖乖站队一边奇怪为啥没人哭,后来到我了,吃了一颗,哇(๑ŐдŐ)b!好好吃!

当年年少无知的我还以为从此一天吃一颗……然后希望破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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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组关于程序员的漫画,觉得用来回来这个问题很贴切!侵删

最后和程序员身边的朋友们嘱咐一句,就算程序员的工位再乱,也不要帮他整理。否则,当心会毁灭世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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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大佬支持一下我的这篇原创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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