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被迫害有这么几个重要环节:
1.高衙内是一定要得到林娘子,甚至是要有感情的得到(不是绑架强占);而林娘子非常忠贞,坚决不做任何苟且之事。
2.高太尉给林冲的定罪合乎法律。虽然林冲确实被陷害,但是带刀进白虎堂是违反法律的。这里要注意,并不是高太尉捏造林冲在白虎堂干了什么,而只是不承认让他带刀来就够了。带刀入白虎堂已经属于人赃俱获,触犯当时法律了。
3.带刀白虎堂一案,按照当时的法律判罚,即便是有府尹和孙孔目同情,按照法律最低线判罚,也是要刺配沧州的。而刺配沧州对于当时情况来说,就算不这辈子交待到沧州,也很多年回不来翻不了身了。再加上当时的通信情况,多年没有音讯基本上就属于生死未卜,家庭完全无法顾忌了。所以这种情况下林冲给林娘子写了休书,因为他无法保护家庭了,而那个时代家庭没有男人保护的话基本上也就散了,但是林娘子异常贞烈,坚决还不为所动。
4.林冲在沧州时候,高衙内依然是去找张教头要求娶林娘子(不得不说,高衙内真是恋爱脑啊)。此时林冲的丈人张教头又坚决抵制(林冲已写休书且生死未卜,于情于理张教头都有再嫁女儿的权力),也就是说不光林娘子忠贞,林娘子的爹也是硬骨头。而高衙内又依然不用强,还要得林娘子的心。所以为了让彻底对林冲死心,就必须致林冲于死地了。这就有了后来的风雪山神庙。
这几点是构成林冲悲剧的重要原因,缺一就不会造成最后结果。简单说高衙内想强抢民女导致林冲悲剧是不确切的。所以现在要还想造林冲悲剧,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上级领导或领导儿子是真看上喜爱下属妻子,且不是强迫玩弄一下或通奸一段,而是要让他们离婚,然后光明正大的明媒正娶,登记结婚。
2.领导很容易就让下属犯下重要罪行,罪行不能沾住自己(一般不能经济错误了,最好刑事犯罪),纯属下属个人行为,且法律上人赃并获,符合定罪程序。
3.罪行对应法律必须特别重,哪怕是就低不就高也是重罪,得让婚姻事实灭亡状态的,放现在再怎么也得十年徒刑以上。
4.能够有办法把犯人搞死,就死在监狱且没什么动静。
而贯穿这四条中的,就是下属的妻子非常坚贞,不管你别墅香车衣服包包,不管自己老公重刑坐牢,都坚决不离不弃,不为所动。哪怕自己老公都认命了,觉得离婚算了,自己还是坚决不离。
这其中,高衙内背靠大树却如此情种是个另类,林娘子不为所动、张教头正直到底也不容易。这些条件叠加到一起,所以自古都是小概率事件了。但是,有两个事情,确实造成事件推动的必然原因:带刀白虎堂和风雪山神庙。
带刀白虎堂,说明按照当时的法律,上下级人权是极不对等的,下级带刀白虎堂这一项,就可以定重罪,不管你林冲过去后做没做什么事情,拿出来都最起码刺配沧州了。
风雪山神庙,说明军中死个把人,甚至大堆草料这种国家财产被烧,都不是多大事,过去轻松就摆平了。
所以,综合来说林冲这类情况,古代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刘宋前废帝就为了夺姑姑而杀了姑父。但是这种极端现象很少很少,主要原因便是高衙内情种、林娘子忠贞、张教头正直这些因素叠加不容易外,而一旦叠加,以古代法律中的上下级人权极其不对等,再加上王朝黑暗国家财产和普通人命没人管时候,就可能出现。
现代来说,应该基本不会。主要是现代的法律名义上不可能上下级如此不对等,所以给了陷害下级难度提高太多了;而国家财产这么明着毁肯定不行,暗着毁难度有增大太多;而涉及命案,想掩盖更是难上难。所以制度上、法律上和技术上的进步,使得林冲事件的硬件基础几乎不存在了。
但是,如果林娘子羡慕高家更有钱有势呢?如果张教头打算换个更好的亲家呢?如果林娘子离婚更容易更有法律保护呢?那就是另一个林冲的故事了。所以,会不会有上级和下级妻子通奸这种事,应该历朝历代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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