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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刘强东案女主发声:“可能最多10%的人会站我这边”?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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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恐怕确实到不了10%。
因为女方的声音根本发不出来。

看看这个问题下现在的回答就知道,大量围观群众对这件事情的印象,停留在刘方放出的视频及解说。
而之后女方放出的未剪辑长视频,知道它存在的人,恐怕绝不会超过10%

因为这个视频被全网删帖。

吃瓜这么多年,基本原则,谁捂嘴咱们反对谁。
反转有什么好怕的,信息不明站错队的事儿谁没干过,墙头草是吃瓜基本操作嘛。

这事儿我目前仍然站女方,重要原因就是这个删帖操作。


这个操作相当于什么呢?

大概相当于,我先要求你勇敢说出那五个字,然后你说“爸爸我爱你”,然后我把你说话的截图拿来,给你周围所有人宣扬一遍,上好几个热搜,各种大号都买一遍的那种。
表示你对我的敬仰是发自肺腑的,我实在是拒绝不掉啊。难道我还按住你的手打字了吗?摊手
接下来你愤愤地发了完整截图,然而我动用手段让你的截图404。

好啦,现在你猜有没有10%的人会站你这边?


有需要详细补瓜的,指路这个问题:
如何评价刘强东 24G 高清监控视频流出?

2、人类天然对负面反馈更敏感。

知乎很多回答者都有类似的体会,回答评论区如果有20个人支持你,还有1个人跳出来阴阳怪气。很多人都会对这个阴阳怪气的人大动肝火,甚至为此对整个社区失望。

普通写个回答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在遭遇了影响人生的巨大事件之后?

知乎有一个我很喜欢的操作,按照“有人意图自杀或自残,我很担心”举报的问题,会有专门的团队处理,关闭掉问题。
就是因为你不知道庞大的互联网上,会从哪个角落突然冒出来一股恶意。而在人精神本来就很崩溃的情况下,任何微小的恶意,都有能量从庞大的善意的缝隙中冲出来,给人致命的打击。

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千分之一的恶意,给人的观感,都像是十分之一那么大。


何况这个事件中,女方面临的,完全不是什么“微小”的恶意。



3、人们总是对自己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做到程度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中小学遇到没有师德的老师的时候,有几个人敢出声?

学校要求统一发型站立吃饭等等不合理要求的时候,有几个人会反抗?

面临酒桌上自己不喜欢的灌酒,有几个人能拒绝?

甚至同宿舍的人际关系,去看看知乎问题,有多少人不懂得拒绝?


都不需要位高权重地位高超,只要面对活生生的人,就会比网络上温和很多。


所以很多人幻想的,女方“应该强烈拒绝”。

不好意思,没几个人能做到。


“我应该怎样得体地拒绝”

“我拒绝的话是不是太不给他面子了”

“他说他没有恶意,同桌其他人都说他没有恶意,我是不是想太多”

“这样位高权重的人,要面子的吧”


类似这样的束缚,捆绑住各种受害人面临这样的状况时候的手脚。

每一次的要求“完美受害人”,就是在其他仍然沉默的受害人的嘴上,再贴上一层封条。


她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当场思维混乱,事后夸大情绪,这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临危不乱”是英雄们的素质,不是对普通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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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鉴于评论区有的同学阅读水平太差了,我先来做一下阅读理解。

1.这个回答讨论刘强东到底有没有违背当事人意志了吗?——没讨论。预设刘强东一定违背当事人意愿了吗?——没有。刘强东案最后司法怎么定性影响我文中讨论的内容了吗?——不影响。

2.这个回答说了啥?——a.刘女士认为没人相信她,这种不信任不仅发生在她身上,许多其他声称遭遇性侵的人,也会被这样质疑。b.公开声称被性侵,但是剧情反转之后,女性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c.其他人面临这种不信任,如果有重来的机会,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从开始就不吭声。

3.我对明尼苏达案有看法吗?——我当然有看法。但是我的看法显然不来自这部剧,我也没用这部剧证明我的看法。

4.我在这个回答里讨论我对明尼苏达案的看法了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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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热点期也过去了,事情在一年多里被各种人从各种角度添油加醋,我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样,从头到尾看法都没有被反转过。而对很多看法被一再反转,对这件事的态度逐渐转向厌恶的人,我想安利一部今年的美剧,《unbelievable》。

本剧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案件,故事讲述的是2008年,一个少女报警说自己被一名闯入者强奸,但调查人员在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可靠的证据。调查人员和她周围的人都开始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最终Marie承认自己编造了这个故事。直到2011年,在其他州对另一起性侵案的调查中,警察发现了自2008年以来的一系列受害者,并最终抓到罪犯时确认了Marie当年改口称编造的性侵,真实发生过。

这部剧里女主角Marie的遭遇,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很多不完美受害人心理的完美注解。而她在报警后经历的一切,恰恰也是刘女士这一年多遭遇的一个写照。但大多数受害人没有Marie那样幸运,如果不是最后的女警官在施暴者的硬盘里恢复出了已经被删除的Marie的照片,她的故事永远没有第二次被解读的机会。

人们判断Marie的故事不合理,是因为她问题少女的经历和对性侵事件本身的非常规反应(其实她的反应在性侵受害者中挺典型的)。而刘女士得到的故事不合理判断,也恰恰来自于此——她不完美受害人的人设和她在这场自称非自愿的性行为中,不符合看客心理预设的反应。

Marie在对朋友们讲出自己的故事时,朋友们都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支持。这多像去年Labor Day之后很多人的表态。

然而随着事情的深入发展,警察发现Marie的故事里有很多不合理的情节。Marie的养母,也觉得Marie的反应不正常。

为什么Marie刚刚被强奸,竟然能在超市里愉快地玩儿推车?

为什么一个人在自己从前的床单上被强奸了,竟然还想重新找到从前的那款床单?

为什么她明明刚刚遭遇暴力性侵,面对异性竟然能毫无防备,还这样“轻佻”地趴在床上跟异性说话?

这些看起来像不像在视频和音频被放出来之后,网友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为什么她不放心要找人陪她一起去参加晚宴,但又上了刘的车?为什么她刚刚在车里经历了那样的遭遇,下了车竟然还可以挽着刘的胳膊进电梯?她竟然还让刘去洗澡?她明明在事发之后还能跟朋友聊微信。那么长时间,她为什么没有逃跑?没有离开房间?为什么她跟朋友说了被强奸,但警察来了又改了口?

哪怕是Marie的养母,自认为对她毫无恶意满心支持的人,对她这样的反应都感到非常困惑。She act like nothing had happened。她的一个养母,也是经历过Date Rape的人,也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了Marie的反应不对劲儿的判断。这些判断放在警察那里,再加上从她的几次供述中找到了前言不搭后语的证据反复盘问,在警察的高压下,Marie承认事情并没有发生过,一切都是她编造的。

承认编造了性侵带来的后果比被性侵本身更可怕。给予Marie无私支持的朋友们纷纷感受到了受伤害,自己的同情和关注竟然这样被利用了——一模一样的话,也有人对刘女士说了。在民事诉讼书的内容和视频公布后,很多网友的反应是自己的良心喂了狗,刘女士这样的人,简直是利用人们对性侵受害人的同情。恰如今天,有人在说,刘女士现在又来利用人们对PSTD患者和抑郁症患者的同情。

直到最后一集Marie故事的真相被揭开前,她的身份都是一个编造了一起并不存在的强奸案的人。无论强奸案是否存在,Marie的生活的确体现了当你说你被强奸,但却没有得到证实时,你的生活状态会是什么样的——这恰恰就是刘女士现在的生活状态。我相信刘女士一定了经历了类似Marie的心路历程。

这部剧中有非常多微妙的心理描写,其中很多心理广泛地存在于很多遭遇过性侵犯的女性身上。这部剧中,Marie最后跟心理医生的聊天中提到,如果知道后面要遭遇的一切,我会从头就开始说谎。从头就不承认事情真实发生过。我不会求助,我会独自带着性侵带来的创痛生活下去,我只能依靠我自己。

这个心理,觉得熟悉吗?这恰恰是绝大多数被性侵犯的人在第一时间做出的选择,因为已经有人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出来说自己被侵犯了,会遭遇什么。

Marie承认编造性侵后朋友反应 https://www.zhihu.com/video/1192118600750972928 Marie经历了两次创伤之后 https://www.zhihu.com/video/1192128959838715904 Marie面对心理医生终于说出真相 https://www.zhihu.com/video/119212899513781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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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占刘强东那边未必等于我就占她这边。反正看了视频,我看不出有任何强迫。当然,这也不代表绝对没有强迫。

这是最开始爆出来的时候,因为大家本来很多人就不喜欢刘强东,所以占女方的还是很多的,绝对不是那种媒体只报道刘强东的说辞的情况。

我倾向于认为她现在是在迎合西方自由派媒体的主流叙事,不惜恶心所有的中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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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10%这个数字。

但这个锅,吃瓜群众不背。

如果说之前的各种强奸或者性骚扰事件,受害方都提出了看上去说得过去的物证而获得支持的话,这次lqd事件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国检方认为证据不足而不起诉,直接摧毁了女方的证据在大众心目中的地位(不是说证据不可信而是说证据的说服力在专业人士看来存疑)。而且这个举措也完全断绝了女方后续公开新证据而反转的可能性(例如说很多人嘴里念叨的24G视频未删减版)——因为这些都已经被检方仔细查阅并且分析过了。

很多人说男方动用资本力量压制女方在网络上的发声。这种事当然存在,但就算真不压制,这件事就真的能反转了?我觉得概率很小。


最后再说一下我对美国检方作出这样决定的看法:

我觉得这其实是女权分子这些年来的宣传和鼓动的结果。因为其他罪行,什么杀人放火、贪污受贿、抢劫盗窃,通通都需要扎实的物证来定罪——辛普森之所以脱罪成功,主要是律师团非常神奇的否决了有力物证的有效性。

而强奸罪,很多人已经完全的接受了女权的说法:只要女方在某个瞬间不乐意,那就是强奸。然而,这实质上是在这类案子里,给了原告方一个仅凭口供(无物证)入罪的特权。按照美国人一个更根深蒂固的思想:把权力装在笼子里,在法庭上,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就必然会对检方所有的证据采取更严格更高的标准来判断——于是检方就没自信了。


同样的道理,在大众传播上,因为没有物证,所以女方及其支持者根本无法简单直接有效的告诉大家:为什么这其强奸案是成立的。那个24G未删减视频?别搞笑了,首先,24G的东西要下多久?然后,下完之后要看多久?(1080p蓝光remux的电影,24G也足够看2个小时了,更何况这些压缩率高到画质惨不忍睹的监控视频?)有这功夫,我还不如直接信检方的结论算了,反正他们肯定仔细全看过——这又回到了我一开始的那段加粗文字了:检方觉得说服力不够。

而如果有物证的话,几张简单的图片,或者几份鉴定结果,就可以让每个吃瓜群众简单快捷的做出判断——事实上近些年大多数热门事件的反转,都是这样的流程。

总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吃瓜群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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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还是喷过东哥的,回答都没删呢,也不怕东哥给我律师函。

我发现很多人看不懂我想表达什么。

1.你觉得刘是好人,他没强奸——你并不知道真相,你也不可能知道(检方都查不到,您隔着太平洋更不会比他们知道,OK?),您表达了您fucking right的言论自由,您觉得他是好人,没强奸,OK,毫无意义,你可能猜对了,你可能猜错了,反正5050,您最后可能发现自己是一个愚昧的乌合之众,一场media利益下诱导的民粹狂欢……

2.你觉得刘不是好人,他强奸了——你并不知道真相,你也不可能知道(检方都查不到,您隔着太平洋更不会比他们知道,OK?),您表达了您fucking right的言论自由,您觉得他不是好人,就是强奸,OK,毫无意义,你可能猜对了,你可能猜错了,反正5050,您最后可能发现自己也还是一个愚昧的乌合之众,一场media利益下诱导的民粹狂欢……

懂吗?这叫

后真相时代。

您支持刘,你可能是个傻x,您支持那个女生,你可能也还是个傻x。

你都是资本家联合媒体,被利用的对象罢了,一帮傻x,还觉得,我是那个正义的傻x!哈哈。

民粹就是民粹,避免不了,所以我给吃瓜群众说句话,

别为难他们,他们也不懂,也没必要懂。你凭什么要求一个快递小哥累的跟孙子一样,还得懂"美国司法很谨慎,美国不抓刘强东不代表刘无罪"?用不用人人考个律师资格证你才快乐?

那么您有吗?您怎么有资格在这妄加猜测?您比美国警方检方都专业咯?

没错,美国佬的司法我当然不完全信,但是那么我们应该信谁?光批判,不给建议,就是耍流氓。

这个事情,不信官方判断,信谁?信你?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资本家花钱买的走狗?

换句话说,这个时代,没有真相,真相到处都是,可是你看不到,你看到的永远都是曲解误导过的,有目的的真相。

所以你今天学会了一个新词,后真相时代,不谢。


但是某些人给我来一句,吃瓜群众就是不该被带节奏,哇,你是活在乌托邦吗?吃瓜群众不会被带节奏,媒体产业明天可以原地解散了,换句话说,如果你语文不好看不懂,之所以抖音快手今日头条能够大火,能够一本万利,就是因为我们,没错,包括你,包括我,都TMD是傻逼,天天被带节奏,喜欢看屎尿屁,喜欢看奶子白腿腹肌,这下行了吧?

或许您觉得自己不是傻逼,您高高在上,洞悉万物,OK,OK,随便你。

反正本人手机里,从未出现过抖音快手头条网易新闻uc浏览器,也不知道是谁天天被媒体大鳄带节奏。还用说吗,肯定不是你咯。

反正都是别人傻B对吧?只有你是独善其身的。


可是这个报道,我先姑且认为西媒没有添油加醋吧。

所以先认为这就是她想表达的观点。可是这说的是啥啊?大家可是都看过那冗长的视频的,除了你俩房内事看不见,该看见的可是都看见了。

随后她激动起来。“我开头不想报警就是因为知道很可能会这样。大家会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说:‘这人的供词漏洞太多了。她跟警察说她已经醉了,但在视频里她的走路状态根本就没有显示出来。’可是我没说我醉到躺尸了,根本就走不动了。”
她继续说:“他们硬说我装蒜,假装找不到自己的房间,但我要真是仙人跳,为什么要带着一个男人在楼里转来转去找了15分钟?他们质疑我为什么大晚上跟一个陌生男子回家?我回我自己家,有什么不对的吗?那可是商家大佬刘强东,谁能知道他会做出这种事情?

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只能但愿以后我的闺女可别一个人在国外,还这么"天真无邪",陪着男人回家,然后也不多想。

Liu Jingyao也无法让他们明白,一个与达沃斯精英们谈笑风生的45岁亿万富翁,跟在一个年轻女子身后,在一栋大部分住户都是学生的公寓楼里转来转去,是多么不正常。

那是跟着您,在公寓"转来转去"?

反正我也可以高高在上说一句废话,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呗?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你不信法律你信谁?信你?


姑且认为刘确实强奸了,但是这个报道也未必有点魔幻了点。

吃瓜群众没有司法裁定权,吃瓜群众看到那个颇有点暧昧的视频,只能那么猜想,

换句话说,你反主流,不代表你就是对的。

这和典型的"荡妇羞辱"可不一样吧?

荡妇羞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你只要被性侵了就说你是勾引男人,说你就是浪荡,你就是想和男人发生关系——这个案件是这样吗?

就算,咱们各退一步,吃瓜群众说她是仙人跳,那仙人跳=荡妇吗?你们家仙人跳就是荡妇羞辱啊,仙人跳是设局诈骗blackmail啊,你查查百度是这个意思吗?不也是偷换概念吗?外国人不怎么有仙人跳这一说,恐怕才以为这都算一回事。

一开始出这事的时候,如果不是那个视频,可没几个人对她荡妇羞辱,当时刘被警方拘留之后,多少人在那怒喷刘强东,详见刚才贴的那个我的回答。

怎么就是80%的人不相信你了?我怎么记得当时80%的人都在喷东哥呢?

我们当初的努力你就看不到,那么多答主为你发声,哪怕我们根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只是调查并未判决),还是假设女孩子确实被侵害了,你就觉得理所应当?然后不利于你的都是正义迟到呗?

如果这些视频证据都是巧合,确实刘是强奸了,这个女生是单纯的热情好客,挽着人家往家里带,姑且都算是真的,

那么吃瓜群众为什么就一定火眼金睛就得相信你呢?《杀人回忆》看过吧,没有证据之前,我们没法说那个"一看就是杀人犯"的人就是凶手,但是吃瓜群众如果就是觉得那个人是杀人犯,哪怕是冤枉人家了,这又能苛责什么?

毕竟大家都只是凡人,看不到那么本质,也不知道事情全部真相,如果就是被表面事实误导了,错怪你了,也无可厚非吧?


还是那个我经常举的例子,如果我本人,不穿衣服从女生家里出来,然后吃瓜群众都觉得我是"通奸变态",难道我能责怪他们内心阴暗吗?

你们怎么就不想想,我只是恰好,去那个姑娘那边一坐,然后她不小心把蜡烛打翻了,我的衣服着火了,我只能一边脱衣服,一边从她家逃出来……

所以80%的你们为什么就不相信我,一口咬定我是变态?你们是不是歧视我?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证据就是不利于这个姑娘,无论是民间视频证据,还是最后美国司法机关的结论,都不利于这个姑娘,于是乎,吃瓜群众觉得你是污蔑刘强东,就成了荡妇羞辱了?

不是,这个逻辑,也有点古怪吧?合着就是只要有人声称自己被性侵,就必须舆论暴力那个男的,哪怕证据不是很有利,洋大人的司法机关也不作支持?

吃瓜群众就是墙头草,一会东,一会西,反转来反转去,多正常啊?你不是墙头草?就你特殊?就你众人皆醉我独醒?

呵呵,你当初看到下面这些反转新闻的时候,你可能比别人更嗨,更"义愤填膺"最后发现事情反转了。



这么多反转的滑稽案件,为什么吃瓜群众就一定要相信你?

你的正义,又不是靠一帮嘴碎的人来伸张的,不是靠一帮事不关己的人来伸张的,何必来喷他们呢?


再说一遍。

吃瓜群众没有司法裁定权,吃瓜群众看到那个颇有点暧昧的视频,只能那么猜想,也许这确实说明大众很愚昧,所以呢?

你反主流,不代表你就是对的。你觉得别人愚昧,您就高智商了?

来来来,您不是觉得支持女生就是正义,就是对的,就不再是乌合之众,不再愚昧被带节奏了?

本人早就写了支持女生的回答(发布于2018-09-06),1.7k赞,够吗?

我的这个回答,只是想替吃瓜群众说句公道话,要论谁喷了东哥多,我这1.7k赞不比你功劳大?你装什么逼给我?

你看看你看看,把孩子气的,还是那句话,老子喷了东哥1.7k的赞,流量理论上至少过万,我的贡献你给吃了?您呢您有什么社会贡献?您在这喷我,好意思吗?

我经历有缺憾?什么意思,我得睡10个妞于是我就会支持女性了是这样吗?你是不是想暗示,我,穷屌丝一个,从来没谈过恋爱,于是思想扭曲?对女性偏见?这么骂我的人也确实不止你一个。可惜了,我开放微信时候,至少400+网友加过我,我聊过的女生应该比你还多。怎么着,我一个答主还得先草粉,才有资格发言咯?


如果你觉得别人"经历有缺憾",试图进行"屌丝羞辱",

那么我觉得你也一样啊,我也可以猜想,

你也是因为多年碰不到男人,才对男人那么恨那么偏见,

你看,这才叫"荡妇羞辱",学会了吗?


还我洗地刘强东了?建议重修高中语文?给吃瓜群众说句话就是洗地刘强东?

见下图。你看看你自己的精神状态……京东老板出轨了,抵制。抵制就抵制呗,至于那么气吗?谁逼你用了?你的世界观好可爱哦。

美国人杀过中国人,法国人杀过中国人,日本人杀过中国人,韩国人杀过中国人(朝鲜战争),

姑娘,以后别化妆了,你没有化妆品可用了,不然你就是卖国贼。

某些(注意是某些)知乎小闺女最好玩的就是,她们只会喷别人不对,你这里不对,你那里不对!

她们很喜欢为人师表,喜欢道德找茬,

我见过好几个这种,告诉你,xxx,你不对,你说错了——但是她们永远不会解释,哪里错了,怎么个原理,怎么改呢?

可不是嘛,这世上除了上帝谁说的话没毛病啊?我本人说的话能对70%就不错了,因为我是凡人。

要真让她们来写写东西,来,笔给你,你来写,怎么保护女性,怎么伸张正义,怎么处理男女对立,你来解释为什么美国的司法制度?

她们只会辫子一甩,

哼,我一个女生我考虑那么多干嘛!


BTY,这位朋友。不是我折叠的你,也不是我举报的你,本人偶尔会评论区对喷,但是我从来不会举报你,本人骂人时候口才还可以,不需要靠举报来发泄,谢谢。

是我的话我生孩子长畸形。

但是请你解释一下什么是"我只想客观评价"好吗?

是不是你觉得客观就是"女生说的话一定对"?

闭嘴,我们在谈论女性主义?

最后再问一句,你不相信美国司法的判决,你相信谁?

信强东,还是信女孩?

为什么信?凭什么信?美国司法是美国国家暴力机关和美国几百年道德声誉所以保证的机构。

你觉得你坚信不疑的强东/姑娘,由什么来保证他们是好人,没有说谎,也没有勾结媒体煽动情绪把你骗成傻逼?

你是人形测谎仪能知道对方没说谎?

我从来没有表达过我支持刘强东,本人TMD根本不用京东,我账号都不记得了,

我不一定支持吃瓜百姓支持刘强东,但是我捍卫他们支持刘强东的权利,

我作呕你们自以为是道德优越感的嘴脸,你们被媒体大鳄,资本集团煽动哄骗,却自以为正义,自以为掌握真相,可悲吗?


所以你正义凛然的基础是什么?

心理学的巨婴效应?以为世界围着你转,冥冥之中,你洞悉了真理,并且要捍卫?


user avatar   zhan-yu-98-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多10%的人吗?这个世界还是太悲哀了。

其实我一点都不关心这个案子,所以各种报料什么的我看得不多,问题在于我看过的东西实在是无法将这个女人和被强奸者联系在一起。当然了,这里的被强奸者,是我个人理解的,一个男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什么不正常手段,逼迫女人发生性行为,我认为这种算强奸。

而如果是一个女人自己把男人带到自己家里,然后洗好澡,与躺在床上的男人发生了性行为。整个过程没有暴力,没有争吵,没有使用什么特殊的手段,或许仅仅是微弱的口头发出“不要”的声音,那么,即便是某些国家的法律认定这算强奸,那么我也不会认为这是强奸,我会认为这法是恶法,因为如果这样算强奸,那么这个世界上90%的男人都是强奸犯,剩下10%是运气好的强奸犯,他们应该感谢女人不告之恩。这种法律就是奴役男性的法律,我不会认可。

我看过很多支持女方的帖子,但是很可惜,没有一个让我觉得有道理。之前是一口咬定刘强东在酒席上、车上都采取了暴力,强迫进入女方家中。但是视频放出来之后,这些人并没有正面回应,他们只是说视频被删剪了。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视频是被删剪过,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女方就有理了,我想象不出通过怎么样的删剪,能让一个被刘强东恶意灌酒的人,变成了主动向刘强东敬酒的女子;我想象不出通过怎么样的删剪,能让一个在车上被刘强东暴力猥亵的女子,变成了主动挽着刘强东手,愉快的邀请他去自己家的人;我想象不出通过怎么样的删剪,能让一个被灌醉的人,变成了一个挽着醉酒男人的明显清醒的女子;我想象不出你们手上的视频,是连美国警方都没有看过的决定性证据!

我只看到,每次女方发声,都是在打感情牌。比如什么一个女子不可能牺牲自己名节去污蔑一个男人呀;比如什么女子受到了周边人的恶意呀;比如什么女子只邀请刘强东去家里,没有邀请强奸呀。

这是什么逻辑?因为你有名节,所以男人必须是强奸?因为你被人荡妇羞辱,所以男人必须是强奸?因为你是白莲花,所以男人必须是强奸?支持这种论调的人,连最基本的论证关系都不要了吗?

我最后一次看到支持女方的人的言论,说的是女方因为刘强东有势力,所以害怕,所以才会主动邀请,主动挽手,让刘强东去了自己家,事后也不敢报警。

我非常惊讶这种论调居然会有人支持,那个女人是3岁小孩子吗?如果说因为对方有势力,就让人予取予求,这样的人不是巨婴是什么?我很怀疑这样的人能活那么大。更不要说刘强东再有势力,也是中国人,在美国他只是一个外来资本家而已。美国那么多资本家,是不是每个人只要发个话,白莲花们就要把自己献上?

我也怀疑,如果说一个人,只因为自己背后有势力,他发个话,女人就和他上床了,那么这样到底该不该算强奸。或者是这个男人告诉女人,只要和他上床,就让他做邓文迪,事后却不兑现,那么这到底该算强奸还是算嫖娼?如果算嫖娼,这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算不算欺诈?

刘强东是一个非常卑劣,毫无道德的资本家,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是在这件事上,他敢于抛开脸面,直面舆论。我觉得这是好事情,不然我担心突然有一天大家都变成强奸犯了,理由是“因为女人怕你,其实她心里是拒绝的”。


user avatar   SiobhanChristi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她说这个话很不明智,因为我可以确定站在她这边的绝对不止10%,然后她自己在自己的支持者里横砍一刀,开除支持籍……

什么意思么?等于我们不配支持你么?

其次,因为是英文媒体采访,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她的原话,或者这真是他原话又有没有被断章取义,如果没有的话那她本人说这话的真实性含义是什么。

我实在是搞不懂,你是被性侵的受害者,刘强东是性侵的嫌疑犯,一起在饭桌上的你的朋友要么是协同加害者,要么是冷眼旁观的人。除此之外,明尼阿波利斯检查方至今还没有提起诉讼。

这些人不都是靶子么?你不把矛头指向他们,你把矛头指向我们网民干什么?

真正伤害你的人你不去打,你来打我们?而且一句话就直接把90%的网民划到对立面去了?

你这什么操作啊?


user avatar   liquangaoy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女主不是完美受害者是肯定的。但她确实是受害者。事情,我们再谈其他。

看这个。zhihu.com/answer/948078

一个两千赞的回答,被踩得看不见。

这正常?

排第二8赞的答案说什么刘强东不告此女士诬陷算她幸运?我想受害者大概不想要这种幸运。

刘强东如果觉得自己委屈,我们也支持他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user avatar   Ivony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地球上吃这个瓜的可能也就最多10%的人了。


user avatar   zhu-dao-qi-7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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