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 @中国警察网 发起提问。110 是公共资源,这就有两重意思:
1、作为社会成员,如有正当理由,要有意识去使用,就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自来水一样自然;
2、同时,为了高效利用社会资源,避免耽误真正需要的人,也要避免恶意骚扰 110。
其实,在必要时候使用 110,不仅是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犯罪,侵害的不仅是具体的某一名被害人,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法律并不苛求我们成为英雄,用超乎常人的勇气亲自出手与犯罪斗争,但的确会期待我们动动手指及时报案。如果大家去过美国,不难发现很多公众场所都有「If you see somethin, say something.」 的宣传,这就是在鼓励大家面对疑似会造成公共安全风险的行为,不再沉默,积极说出来,保护大家的安全。
在国外上学期间,我不止一次拨打过报警电话,除了因为自己遭到盗窃而报警之外,也有几次路遇公共安全威胁于是「较真」拨通电话的经历,比如在地铁站见到有人手里握着酒瓶子、隔着轨道就能闻见大麻味,对路人骂骂咧咧,于是果断拨打 911。 先不提在美国很多城市,拿着开启了的酒瓶子进入公共场所本身就构成犯罪,遇到这种可能给他人安全造成威胁的人物,难道不应该给警察叔叔提个醒吗?
但是,也请大家明白,这并不等于鼓励大家把 110 接线员当成知心姐姐,有事没事聊两句。需知道,骚扰、辱骂 110 接线员、谎报警情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罚款乃至拘留。严重的诬告陷害行为,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赞同 @中国警察网 的倡议:「危难时拨110,无事禁扰110,请把110让给真正需要的人」,也希望大家都能一同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