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键时刻没能挺住,当了汉奸,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如此,完全理解。
但是,不以此为耻,不意味着就要以此为荣。
就好比前好几年汶川地震时期的“范跑跑”:在那个时刻,丢下学生自己先跑了。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在那个场景下人人都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范跑跑”的选择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随后这个事情不断被曝光后,“范跑跑”的姿态大有以此为荣之势,这就走上歪路了。
在关键时刻没能挺住,当了汉奸,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如此,完全理解。
但是,不以此为耻,不意味着就要以此为荣。
就好比前好几年汶川地震时期的“范跑跑”:在那个时刻,丢下学生自己先跑了。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在那个场景下人人都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范跑跑”的选择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随后这个事情不断被曝光后,“范跑跑”的姿态大有以此为荣之势,这就走上歪路了。
在关键时刻没能挺住,当了汉奸,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如此,完全理解。
但是,不以此为耻,不意味着就要以此为荣。
就好比前好几年汶川地震时期的“范跑跑”:在那个时刻,丢下学生自己先跑了。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在那个场景下人人都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范跑跑”的选择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随后这个事情不断被曝光后,“范跑跑”的姿态大有以此为荣之势,这就走上歪路了。
在关键时刻没能挺住,当了汉奸,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如此,完全理解。
但是,不以此为耻,不意味着就要以此为荣。
就好比前好几年汶川地震时期的“范跑跑”:在那个时刻,丢下学生自己先跑了。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在那个场景下人人都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范跑跑”的选择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随后这个事情不断被曝光后,“范跑跑”的姿态大有以此为荣之势,这就走上歪路了。
在关键时刻没能挺住,当了汉奸,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如此,完全理解。
但是,不以此为耻,不意味着就要以此为荣。
就好比前好几年汶川地震时期的“范跑跑”:在那个时刻,丢下学生自己先跑了。这没什么可耻的,因为在那个场景下人人都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范跑跑”的选择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随后这个事情不断被曝光后,“范跑跑”的姿态大有以此为荣之势,这就走上歪路了。
这个4年前的问题选择在这个时间点突然出现在我今天的时间线上显得非常 亦可赛艇!
Android是2008年初才发布,而Oracle在2009年就以7.4B$收购了Sun,是Google不够睿智吗?
非也!
1)如果Android没有如此成功,Java对于Google而言就是一坨shit,Google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站在一坨翔上面取得空前的成功,如果有算命的告诉Google的命中贵人是阿翔,它就是穿越回去吃也要把它吃下去,可惜历史不能假设!
2)Google一直有python基因,很多系统都是基于python的,你知道工程师主导文化的可怕性吗?这帮pythonic的nerd出于情怀或者节操或者叫清高或者叫偏执或者叫真爱,它说什么都不会去买Java的,“老子看不上”!谁知造化弄人,09年你对我爱答不理,18年老子叫你高攀不起88亿!(注:今天的Google在各种收购之后,Java服务的比重占的也非常大了,变成了一个杂合的技术栈,而官司也很可能打到高院,尚未定论)
3)Google一直有跟开源保持共存共荣共襄盛举的传统,它跟Mozilla做生意,赞助开源项目,捐赠Wiki,主张“不作恶”,简直就是一副乌托邦理想主义者的化身,圈粉无数(包含答主),像Java这种项目,它更可能的方式是烧一笔钱给它花,然后来几句“希望Java明天会更好”之类的废话,它根本就不曾想过有一个家伙抄底了,因为那时候Android根本就没有火,Google从来就没有想过Java也T-M-D算哪门子“底”?
4)Sun的主手人也是个技术型的,就是技术牛掰业务做的稀烂,当时怎么看Sun都处在夕阳,SPARC也是逼格满满业务下滑被Intel捣的稀烂,那个价格没有几家觉得划算的,幸好是Oracle这种剑走偏锋的收购了它,要是换一家公司收购多半就把Sun雪藏甚至捣腾碎了,Java也就没有今日风光了,而Google在坊间也有创业公司杀手的美称,也许这就已经是历史发展的最好结果了。
什么,你问我对于Oracle收购Sun和MySQL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好白菜都让猪给拱呢呗!
但是作为吃瓜群众,我最喜欢看大佬们掐架,Google与Oracle的这场官司绝对酸爽,大家保持关注,各家都有千百号律师,吵起架来想想都 亦可赛艇!学知识产权法/专利法/法理学的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说不定两年后就能进教材作案例呢!
什么,你又问我Google应该怎么做?
靠,我有不是劈柴!按我的观点,Google这次是违反了Java的使用协议的(无意引战,定论的事情留给专业法官),不能因为体量大就以为能压死人,那可是在美帝,万事全靠律师一张嘴,怎么讲都有理!
大家还记得微软以前有个skydrive吗?在英国被判败诉了,最后也得改名叫OneDrive呢!Google有钱了不起啊,过来领罚单!
而Java的坑早早就埋在那里了,所以苹果直接一刀切:老子不支持,免得搞一嘴毛!Flash一身毛病,一刀切,老子不支持!
所以,我对Google的建议是:
这TM不是关乎技术,不是关乎信仰,不是关乎生态,不是关乎用户体验!
这TM关系到命!
什么?要我预测结果?
法官中间调停,你们俩和解,google把赚的钱按每部手机给Oracle付钱?什么你说太扯了?你每买一部Android,都要给微软钱,你造吗?Oracle就想躺着就把钱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