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是说砍一个头就升一爵,如果这样子,那么砍几十个头岂不是位极人臣了?确切的说和游戏里的经验一样,一开始一个脑袋就能升,到了最后可能要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才能升。
第二,战场并没有那么乱,士兵平时操练,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保证战场的井然有序么?如果战场很乱,那么还怎么排兵布阵,怎么进退呢?战场可不是一上去大家就追着砍人,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那么这个时候你砍人,你身边,你身后总有人可以看到,战后大家汇报一下,就大概知道是谁砍的,然以后你说你砍得,怎么砍的,尸体在哪里等等。
只有那些溃逃的或者被冲散的部队才会很乱,一般的战斗都是井然有序的,彼此身边都是认识的人,就算因为一些原因不认识,事后大家指认即可。而别的人想要冒领也是很难,也同样会怕别人冒领,所以最终都会慎重的检查对比。
再不济,古代都是近身肉搏战,战场都不会太大,找个人在后边看着记录不就行了。
战场一点也不乱,根本不是一堆人想和谁打就和谁打。不要被现在胡乱拍的影视剧骗了。
战场上只要不出现溃败,哪怕战败方也是队伍严整的。组队时候五人有伍长,十人有什长。行动时这些人必须一起行动,如果抛弃同队伍的人要受到惩罚。如果伍长死了其余的人没事也得受惩罚。
等到战后论功行赏时候也是一伍之人要相互证明的,这个人头谁砍的,你一个人说了不算,得同伍人和伍长说了才算。
至于杀良冒功,封建社会哪个时代都免不了。
大部分情况下是算集体功的。少部分情况下算个人功劳。
秦吏小说里面有描写。一个百人队,攻击一次,砍了七十个人头,自己死了十几个,那么人头先记在死者名下,等凑齐一百个,全队升级一极。
少部分情况,比如斩将,先登。众目睽睽之下,算个人的功劳,这个也不会弄错。
影视剧里面的战场,乱的一塌糊涂,不能当真。
记在死者名下意思是,先给死者分配一个斩首的名额,相关升职赏赐,直接给他儿子。类似财产继承
这是一道有关秦国军功爵制的题目,具体来说则是秦军如何记功授爵。对此,如不援引涉及秦国军功爵制的史料,凭空猜想作答,恐有戏说嘴炮之嫌。
一些答主如 @馋包包我们走 @多弗拉门戈 @马一成 等引《商君书·境内》来揭示秦军的记功授爵制度,但《境内篇》因其文字讹误等原因,难以解读,须佐以其他史料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另一些答主如 @霜天晓月 @李博 等从秦军的什伍制度入手,说明秦军记功授爵过程中监管之严,但缺乏具体史料印证。
有鉴于此,本答案将结合《商君书·境内》、《睡虎地秦墓竹简》和《墨子·号令》等史料来论述秦军如何记功授爵,然年深代久,书缺有间,实难详考,只能略述其梗概,聊备参考。
本答案认为,编户齐民、什伍连坐是秦国记功授爵的前提和保障,记功授爵的具体程序可分为劳、论和赐,其中的每一环节均会反复验证核实,以确保军功属实和赏赐落实。如有冒功,一旦事发,不仅已授爵位会被追夺,冒功者本人严惩,什伍连坐。
记功授爵的前提是配备有完善的户籍(军籍)制度,以此“明尊卑爵秩等级“,致使”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故而《商君书·境内》开篇就说: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生著死削,从摇篮到坟墓,百姓的一生都在君主的户籍上安排得明明白白。臣下不用担心君主有功不赏,君主不用忧心臣下冒功跑路,自有什伍之人检举揭发: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一套什伍连坐到军队里,就是五人为伍,同伍之人也是相互监督。
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
孙怡让认为,“羽”当作“死”,“轻”应为“刭”(断头),意即同伍之中,一人死事,其他人不能救援,就要受刑。但朱绍侯指出,羽有飞的含义,轻即疾,能即耐(耐刑),意即伍人之中,一人战时逃跑,其余四人就要受耐刑。如按此说,同伍之人负有监督之责,一旦有人违法,马上就有人阻拦和告发。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一条关于假报敌人伤亡数字的律文,明确规定了这种什伍连坐制,且同伍所受之罚要重于同什。据此律条,虚报战功的行为要受到三重监督:同伍之人、屯长(五人一屯长)和同什之人,一旦事发这些人都要连坐。
军新论攻城,城陷,尚有栖,未到战所,告曰:战围以折亡假者,耐;屯长,什伍知弗告,赀一甲,伍二甲。
《商君书·境内》中虽提到“劳爵”、“赏爵”等,但并未载明记功授爵的具体程序,恰好《睡虎地秦墓竹简》尚有《军爵律》一条,可作论据:
从军当以劳、论及赐。未拜而死,有辠(罪)法(废),耐迁其后,及废、耐迁者,皆不得受其爵及赐。其已拜,赐未受而死及废、耐迁者,鼠(予)赐。(《军爵律》)
此条大意为,凡是从军的人,都应根据其军功(劳)大小,赏赐不同的爵位、田宅等。某人经评定(论)应得到某爵位,但尚未正式授予(拜爵)就去世了,如被发现有罪,其后人不能得到爵位和赏赐,然而已经正式拜爵,但未得到赏赐的,还应给予赏赐。
由“未拜”、“已拜”和“赐未受”等可推知,秦军的记功授爵至少可分为两个步骤:论功和行赏,而“赏”又可分为拜爵和受赐。当然除了论功行赏,还有论过行罚,这从“有罪”等处可得知。
朱绍侯据此认为,“从军当以劳、论及赐”此句是关于秦军功爵制的程序性规定,即记功授爵须经三道手续:劳、论和赐。
“劳”,即功劳和苦劳,是记功授爵的主要依据。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中劳律》,注释者认为此律是关于从军劳绩的法律,但此律只保留有一条律文:
敢深益其劳岁者,赀一甲,弃劳。
赀,即赀刑。通观秦律,举凡情节较轻的过失和其他犯罪行为普遍采用“赀刑”,其具体内容是赀甲和赀盾,由轻至重可分为赀一盾、赀二盾、赀一甲和赀二甲四个等级(冨谷至,《秦汉刑罚制度研究》)。
此条大意为擅自增加劳绩年数的,罚一甲,同时取消其劳绩。之所以会处罚虚增劳岁者,是因为劳是记功授爵的主要依据。虚增苦劳,就要受罚赀一甲,并处“弃劳”,对于虚报功劳的处罚,则可想而知。
“论”,即论功罚过。
摘录《商君书·境内》涉及“论”的语句如下: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以上是《境内》关于论功的原则性规定,如“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由此可知,论功并非“斩一首者爵一级”的简单累计,秦制尚有“吏民不得过公乘”的规定,即斩首虽多,不得过公乘(二十等爵之第八级),终于军吏,不得为将率。对于屯长、百将、五百主等军官,论功实行的是“盈论”或“论盈”,盈就是满,论盈就是汉代的“中率”,即符合军功封赏规定,具体来说就是百将、屯长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就可以“论盈”,在原有爵位上晋升一级。
此外,《睡虎地秦墓竹简》关于“论”的条文也可作为补充:
军新论攻城,城陷,尚有栖,未到战所,告曰:战围以折亡假者,耐;屯长,什伍知弗告,赀一甲,伍二甲。
战死事不出,论其后,又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
第一条大意是指攻陷敌城之后,指挥人员没有亲临战场,却假报敌人伤亡数字,处以耐刑,屯长、什伍之人均要受罚。
《商君书·境内》也提到关于攻城战的赏罚规定,其中将军、国正监和王御史三人一同登上木台,观察战场情况,评定最先入城和最后入城的部队,最启论功,最殿记过。
将军为木壹(臺),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
评攻城战中的“最启”和“最殿”,须将军、国王监和王御史三人共同决定,以免冒功滥赏,“论”其他功劳,应当也是如此。
第二条则是说对阵亡者,要按其功劳大小,赐予其继承人以相应的爵位。赐爵之后,又发现此人未死,就要夺回已授爵位,本人罚为奴隶。由此可知,论功之后,尚有事后追责。对其他虚报功劳者,也是如此。
赐,即赐予有功者爵位、田宅等。
《睡虎地秦墓竹简》未见有关“赐”的律条,而《境内》有两处涉及“赐”:
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劳爵。其县四尉,訾由丞尉。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第一条说的是,在战争中,斩首三次就要考察核实,三日之后,将军认为没有疑问就会行文立功将士所在县政府,颁赐爵赏。由第二条可知,赏赐包括爵位、田宅等,高爵者还有“赐邑”、“赐税”和“赐虏”。
睡虎地4号墓出土的黑夫家信中有:
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
这是黑夫在询问家里是否收到其立功授爵的报书,可与《境内篇》所载相印证。
当然,以上记功授爵的程序,并非秦国独创,战国时期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制度。如《墨子·号令篇》就有类似记载:
遣他侯,奉资之如前侯,反,相参审信,厚赐之,侯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
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侯。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
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所。
第一、二条是关于侦查人员立功的规定,尤其是第一条规定,对于侦查人员所获情报,要仔细审查,前后印证,确认属实之后,再给予厚赏。第三条说的是,郡守必须亲自将赏赐送到受赏者家中,这也与黑夫信中所说相符合。
最后补充一点,赵翼《廿二史札记》中指出:“《史记·曹参世家》叙功处,绝似有司所造册籍”,具体描述则有“细叙”、“分书”和“总叙”。这一记功制度应是沿袭秦制,由此推知秦记功制度之详备。
《史记·曹参世家》叙功处,绝似有司所造册籍,自后樊哙、郦商、夏侯婴、灌婴、傅宽、靳歙、周勃等传,记功俱用此法,并细叙斩级若干、生擒若干、降若干人。又分书身自擒斩若干,所将卒擒斩若干。又总叙功得郡若干、县若干,斩擒大将若干、裨将若干、二千石以下若干。纤悉不遗,另成一格。盖本分封时所据功册,而迁料简存之者也。然亦可见汉初起兵,即令诸将各立简犊,以纪劳绩,无枉无滥,所以能得人死力,以定大业也。
以齐相国击陈豨将张春军,破之。黥布反,参以齐相国从悼惠王将兵车骑十二万人,与高祖会击黥布军,大破之。南至蕲,还定竹邑、相、萧、留。参功: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候、御史各一人。(《史记·曹参世家》)
数据不可信,还有个原因,有关调查是什么调查?是哪个专业机构还是部门发布的?
数据来源有什么论文支持不?
—————————————————————————
评论设置了已关注才能评论。
我自己确诊过,所以不相信这个数据。
作为一个十大几年的老病号,来回复发,我已经过了有人为我发声就高兴的年代了。
因为他的目的未必是帮我,结果更是未必对我有益。
很多人说好多没去看过,那这9000万数据是咋来的。如果按照某个比例,这个数字岂不是应该更大?
我认识我们好几个医院的心理科大夫,门庭冷落,如果像这数据统计的,岂不是每天应该门庭若市?
我从来没有那种自己抑郁,全世界都有问题的观点。
有抑郁症治疗就好了。没必要总是呼吁和夸大。
————————————————————————
觉得数据有问题,我们单位大概有一千多人,我几乎都认识的。加上社会交往,加入了几个心理咨询的圈子,我身边确诊的人数不足五人。
我所在的四线城市,大概有四百多万人。但身边接触到的抑郁症患者很少。在心理学圈子里已经包含了很多有点问题,有的确诊,有的没有确诊的人。所以不知道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
按照统计,十几分之一的抑郁症。。。这个就很神奇。。。感觉有点哗众取宠。。。。这个周刊,你是认真的么?
因为这个数据感觉明显失真,所以也不知道该说啥。
不过抑郁症的诊断总觉得还是比较随意的,国内的心理学圈子也比较杂乱。之前有一次坐网约车,司机正好是我们这医院心理科的大夫,聊了一会儿,嗯,挺不专业的,开车的过程中,和媳妇吵了一路。。。。
倒不是因为他的斜杠职业,而是确实感觉不对路。
总体几年求医的经历,感觉除了精神病院没去过,其他的感觉都就那么回事。当然这方面和我所在的地区医疗水平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