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是这么多年来我觉得最值得看完的一本书,最好是看两遍。看《英雄》这个电影只看一遍的人,却看了两遍《百年孤独》。而且一定要自己去看,刚开始到一大半,都会很枯燥。(第二遍不会)直到你看到最后。你才知道之前所有的枯燥和耐心都非常值得。
再强调一遍,一定要自己看,而且看完。那种背心发汗,毛骨悚然的感觉在那么多阅读中,我只在这本书中找到过。听别人给你介绍是永远介绍不出那种感觉的。诺贝尔文学讲可不是吹出来的。提到别的书我可能没兴趣,提到《百年孤独》。我的天。
如果你想知道是什么感觉,你可以先看莫言的短篇《姆指拷》。虽然一个是揪心一个是孤独。但百年明显要更值得一些。
这在此篇中有提到百年的一些观感。
最后送一句十点的 slogan :我们读书,所以就不孤单。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