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仝是什么身份?渎职犯罪判劳改
知府是什么?古代府是大城市的用词,相当于今天地级市市长兼书记
一个地级市市长兼书记第一次见面把自己小孩子毫无保留的交给一个劳改犯照顾
(知府道:“孩儿既是要你抱,你和他去耍一回了来。”、知府道:“早晚孩儿要你耍时,你可自行去抱他耍去。”)
这样的眼光、胸怀如何评价?
就算是现代,不要说知府了,谁敢说让自己的孩子跟刑满释放人员去玩的举个手?
这样一个开明的官,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就因为阻了梁山招人都路:“只见小衙内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时,只见头劈做两半个,已死在那里。”被脑袋劈开两边了,这是IS都不会干的事好吧。
而黄袍怪呢?首先是妖怪,还是一口把人脑袋咬去半边噬人那种,把公主QJ了生下两个半人半妖的后代,在西游这种高魔面位里,人和妖是不兼容的,妖设定就是要害人的。
黄袍怪的孩子是妖怪和人类的后代。属于半妖。不是孩子,是妖精幼崽。这种东西没法在人类社会生存。
小衙内是人。
猴哥打死白骨精后,唐僧不问青红皂白,硬说猴哥打死了好人,把他赶回了花果山。结果,下一难他就被黄袍怪变成了老虎,沙僧、八戒谁也打不过妖怪,就连小白龙都上了也无济于事。没奈何,小白龙只能请八戒请回猴哥。
猴哥来到碗子山波月洞外,见到两个孩子,一个十来岁,一个八九岁,正在玩耍,不由分说,就抓住他们的头发提将起来,想要掼死。
百花羞闻报后走出洞外阻止,猴哥要求交换人质:你放沙僧(沙僧已经被奎木狼抓了),我放妖孩。
百花羞亲自动手放了沙僧,但猴哥没有放奎木狼的两个儿子,而是让八戒把他们带到宝象国金銮殿前,当着奎木狼的面掼死!
猴哥这么做,是凶残吗?
当然不是。
第一:凶残不凶残,要看针对谁。对恶人凶残,是对好人的慈悲;对妖魔凶残,是对人类的慈悲。身为人类,没立场说猴哥凶残。
第二:这两个半人半妖的小孩,是百花羞被奸所生的,是她耻辱的印记。别说什么孩子无辜,他们难道没有享受奎木狼害人带来的好处吗?
百花羞本人,对奎木狼没有感情,只有惧怕。
无论是86版西游,还是张版西游,都对奎木狼进行了美化,浙版西游在美化的同时还将他们的性别反转。
但在原著里,奎木狼可不是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他起了性子,就打骂百花羞。因为怀疑百花羞送信给宝象国王,他抓着百花羞的头发把她拖到沙僧面前对质,差点拿刀砍了她的脑袋。还好沙僧念她放走师父的恩情,没有说出实情,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百花羞对两个孩子也没有多少感情。
在给宝象国王的书信里,她称这两个孩子为“妖魔之种”,还用了“败坏人伦”等语。猴哥要掼死这两个孩子时,她出言相救,也不是因为他们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因为“他老子厉害,莫要误了我”。说白了,她只是害怕这两个孩子出了问题,奎木狼找她算账。
百花羞的做法,很符合情理。以前有被拐卖后生子的女人,因为舍不得孩子,被解救后选择留在当地的新闻。我很讨厌这种宣传和这种女人。简直贩剑。
掼死这两个孩子,才能清除百花羞耻辱的印记。
第三:百花羞回到宝象国后,肯定是要重新招驸马的。到时候,留着两个半妖孩子算什么事?
第四:猴哥一向秉持除恶务尽的方针。每次把拦路的大妖打死,或者大妖被某个神仙菩萨收走后,他都会把满洞小妖清除掉。
虽然对猴哥来说,小妖半点威胁都没,但它们对凡人的威胁还是很大的(七绝山的一条没化形的蛇妖,吃了当地无数人)。猴哥这么做,正是对凡人的保护。掼死两个妖孩,是一个道理。
为什么李逵砍杀小衙内被这么多人诟病?
第一:小衙内的父亲没有明显的黑点,至少书中没有说(如果沧州知府是个张都监似的人物,我不会同情小衙内,就如同我并不认为武松灭张都监一门是黑点一样)。
第二:猴哥掼杀小妖魔,是为了救唐僧;李逵砍杀小衙内,是为了赚朱仝上山。朱仝本人并不愿意落草。
第三:小妖魔是奎木狼强暴百花羞生的孽种,小衙内没有这等原罪。
为了方便理解,把妖怪类比成丧尸好了
你就当奎木狼中了一种名为“私自下凡为妖”的病毒,变成没有理智的大丧失黄袍怪了
这病毒不能直接传人,但是强了百花羞以后,生下的也是没有理智的丧尸
妖怪们都自带这种病毒,发病了就会吃人。
只有天庭和佛祖掌握治疗药剂“招安/敕封”
奎木狼会天庭后,打了药治好了,以后不吃人了
但取经一行人手中没有药,只能暴力除丧失
孙悟空以前也发过病,而且抗药性比较强,“弼马温”“齐天大圣”型药剂都只奏效了不长时间
甚至取经路上,孙悟空也偶尔发病,或被唐僧刺激发病,回花果山做妖王
百度百科的分析就很好
按《西游记》中所说,奎木狼下凡之后,性情暴虐,自称对“披香殿侍香的玉女”有情,于是发生了私通之事。“恐玷污了天宫胜境”,玉女思凡托生为宝象国公主百花羞,奎木狼“不负前期,变作妖魔,占了名山,摄他到洞府,与他配了一十三年夫妻”。
可若奎木狼真是是有情有义的人,百花羞又为何在书信中写道:“不孝女百花羞顿首百拜大德父王万岁龙凤殿前,暨三宫母后昭阳宫下,及举朝文武贤卿台次:拙女幸托坤宫,感激劬劳万种,不能竭力怡颜,尽心奉孝。乃于十三年前八月十五日良夜佳辰,蒙父王恩旨着各宫排宴,赏玩月华,共乐清霄盛会。正欢娱之间,不觉一阵香风,闪出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难分难辨,被妖倚强,霸占为妻。是以无奈捱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论此真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不当传书玷辱;但恐女死之后,不显分明。正含怨思忆父母,不期唐朝圣僧,亦被魔王擒住。是女滴泪修书,大胆放脱,特托寄此片楮,以表寸心。伏望父王垂悯,遣上将早至碗子山波月洞捉获黄袍怪,救女回朝,深为恩念。草草欠恭,面听不一。逆女百花羞再顿首顿首。” [3]
可见,奎木狼并非有情有义,不但强行霸占百花羞为妻,还动辄打骂百花羞。
那怪咄的一声骂道:“你这狗心贱妇,全没人伦!我当初带你到此,更无半点儿说话。你穿的锦,戴的金,缺少东西我去寻,四时受用,每日情深。你怎么只想你父母,更无一点夫妇心?” [4]
”那怪闻言,不容分说,轮开一只簸箕大小的蓝靛手,抓住那金枝玉叶的发万根,把公主揪上前,捽在地下,执着钢刀,却来审沙僧。 [4]
在不明缘由的情况下,家暴百花羞,奎木狼不但横行霸道,连对妻子都是一言不合暴力相向,又怎么能说他是有情有义?他若真有情有义,理应以凡人心态,到宝象国求取公主,怎么能直接掳走公主,监禁公主不让其与父母相见?甚至所谓前世之缘,也是奎木狼一家之言,而对于百花羞,她只是可怜的被掳至洞中,监禁起来,做了妖怪十三年的玩物啊。
虽然奎木狼最后被天庭处置,可百花羞受到的伤害,又有谁能弥补?
奎木狼哪里有情有义了,全是在骗人
这些文字分析的很好,充分说明了奎木狼在下界的行为就是一妖怪
那么这和摔孩子的关系是什么呢?
很简单,说明了那在世人眼中,在孙悟空眼中,且在百花羞眼中,那两个并不是孩子,而是两个小妖怪
如果人和动物没有生殖隔离,你被野兽抓走,玩弄十三年,还生了两个杂交小怪物,会觉得这是自己孩子吗?
小衙内可是真的小孩子啊!
摔死两条狗,和斧劈幼童,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何况妖怪根本不如狗
唉,再追加一点
我回答的核心,就是黄袍怪的孩子不是人,而是妖怪,所以要打死
《西游记》里面,每次孙悟空把大妖怪除了,基本都会连着小妖把洞清了,你们不质疑
看来纯种妖怪,大家还是认同彻底消灭的,毕竟小妖怪长大了基本都是吃人的,也就黄狮精那种买东西还花钱的妖怪好点
那么黄袍怪和百花羞的孩子算人还是算妖怪呢,人和妖生的叫人妖,哈哈哈
当然要算妖怪,它们有妖力,长大了要吃人的
虽然不少来争论的,倒是帮我完善了观点
再追加几句,妖怪在现实中不存在,大家都明白吧,不要把别的作品或传说中妖怪的设定往里套
《西游记》从头到尾,对待妖怪的逻辑是通畅的,妖怪不受天庭和西天约束,同时也不受保护,你为非作歹,西天不作为不管是一回事,但你被孙悟空打了只能自己应付
像龙王之类的被孙悟空欺负了可以告上天庭,有人给做主;车迟国三大仙,买东西还花钱的黄狮精,被孙悟空搞了也只能自己解决,这就是区别
奎木狼下凡为妖,跟它混的大小妖怪只能靠自己庇护,被打了别想有天庭舆论支持,它自己及时逃回去了还好
它那两个小妖怪,也不能算妖怪孩子,要是在花果山,八九岁的妖猴都是老猴子了,妖怪不能以人类的年龄来看待。十万天兵来捉妖时,烧死多少小猴子,你们不去责怪天庭
我再用孙悟空做例子
出生时是个石头蹦出来的,勉强算妖猴吧,其他就是普通猴子,花果山也没人在乎
跟着菩提学习,是正经神仙的弟子
回花果山,欺负龙宫、地府,做美猴王,妥妥的妖王
招安,做弼马温,正经神仙
嫌官小,做回美猴王,妖王
天庭发现不好对付,再次招安,做齐天大圣,正经神仙
发现自己被看低了,捣毁蟠桃宴,做回妖王
十万天兵捉妖,无奈妖猴厉害,大闹天宫,请佛祖帮忙,压在五指山下,受罚的妖怪,这期间花果山的小妖猴们也不受庇护
加入取经队伍,做临时工,期间多次脱队再做妖王,第一次被加了个紧箍咒的惩罚,后面是小队领导错把它赶走的所以没惩罚
做临时工时,天庭给面子的都喊个大圣,不爽了喊个泼猴,八戒不给面子也是喊个弼马温
唯独妖猴不再喊了,因为它是接受天庭管理的临时工,受约束不再作恶,不是妖怪了
看,这套逻辑是通顺的,套在《西游记》任何一个妖怪上都行
天庭和西天愿意接纳你,且你服从管理,才是神仙
私自下凡,吃人,强x,拘禁等等行为的黄袍怪就是妖怪
很多人看待这个问题,非要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
大家好好想想,我们看文学作品,不是应该更追求真善美的方向吗
难道你们真的认为,主角孙悟空在作品里一路下来,不但没进步反而还退步了?一开始还比较有反抗精神,后来就堕落到杀小孩?遇到弱者就从心所欲滥杀,遇到有后台的就从心?(怂)
当你总是用地摊学阴谋论贬低孙悟空、刘备等主角时,就没觉得自己有可能太阴暗了,把一切都想得过于不堪?
我回答这个问题,还和人争论了不少,发现我这套逻辑还是大体能套到全书里的。
按这样下来,孙悟空是很有成长的。它开始时很有反抗精神,可是并没有想过推翻天庭后要建立怎样的秩序。
后来它悟了,它发现做妖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做妖是不对的。自己花果山上众妖猴被烧是有原因的,它们占山为王欺负了不少人
按佛祖的骗人理论,所有妖怪都是需要渡化的。孙悟空把妖怪们都物理超度了,个别有后台的被带回去管教了,反正佛祖说它会渡化自己养的妖怪嘛
孙悟空或许也想明白了,为什么天庭那么腐朽,佛祖撒谎护短,还有那么多跟着混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天庭和佛祖建立的秩序还是有些吸引力的
在我看来,《西游记》是一部久经考验,讽刺性很强,但又整体上积极向上的作品
西游记问世几百年了,一直以来,按照人民群众朴素的是非观,如果不把黄袍怪生的当小妖怪,群众们真的会喜欢这取经一行人?
如果主角是作为正面人物宣传的,还有那么不堪的行为,你们觉得朝廷会不管管?可不止明清的朝廷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害死女生的不是男人,而是在网上极力渲染性别对立的那些女拳。
大家还记得这个新闻吗⬇️这个女生的思路想必和本事件中的女生一样。都是反应过激,只是方式不同。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