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的文体是拙劣的,技巧也很差,经常走极端。而且他的风格非常粗俗,有时候看了会让人觉得非常尴尬,就比如说葛朗台里面的那个夏尔,巴尔扎克说他是个天使,但实际上他腻歪得一度让我觉得有些恶心。
但这话恐怕知乎上只有我会这么说了。毕竟很少人真正研究过巴尔扎克的风格,觉得他老套,看不出名堂。某一部分人不喜欢巴尔扎克是真有原因的:因为他确实很粗俗。但这不影响他伟大,也不影响他是我最崇拜的作家之一。
为什么说他的风格粗俗,技巧拙劣?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有人说这样的话了。早在十九二十世纪,毛姆就在《书与我》中提到过,巴尔扎克写作技巧极差,喜欢走极端。就连巴尔扎克的崇拜者普鲁斯特,也承认他的文笔很差。在《驳圣伯夫》一书的《圣伯夫与巴尔扎克》一文中,普鲁斯特就曾这么说到:
“巴尔扎克的情感庸俗不堪,无法造就。”“巴尔扎克语言的粗俗,确实粗俗到了骨子里,把语汇都给败坏了,甚至连最简单的谈话也糟蹋了。”
我姑且不论他语言有多粗俗,我们先来看看他在写作上是如何走极端的。我们都知道,小说里对于人物出场,场景转换有着极高的要求,如果做不到自然转换,那几乎就被打入三流的水平了。但巴尔扎克除了在《高老头》等比较有名的著作中能够稍微自然一点转换场景,其他时刻,他都是强行转换的。就比如说在《禁治产》中,关于包比诺先生出场的时候,巴尔扎克首先描绘了福阿街的景象,由此引出包比诺住在那条街上的事实——到此为止,都没什么问题,只要按照场景一点一点的描绘皆可以了。但巴尔扎克却突然间说了句:
“以下我们要把妖艳的特艾斯巴夫人想笼络的人物(包比诺先生)先来一个速写”
好了,说了这么句话,前面的各种铺垫,各种自然递进,全都没用了。一切就变成了由一句话的强行转换和插入人物。
等到包比诺先生念完特艾斯巴夫人的状子时,巴尔扎克又说了一句:
“在此我们应当把医生与法官去访问的人物来一个简单的速写。”
好了,又一次强行穿插人物。
等到包比诺先生去到特艾斯巴夫人家里,准备谈诉讼内容时,看到站在特艾斯巴夫人旁边的一位男士,巴尔扎克首先对他进行了一段动作描写“看他们坐下了,他又抱着手臂,背靠墙壁站着”,然后又来了一句:
“我们先把这个人物介绍一下。“
这种强行穿插人物,强行穿插回忆的手法,在巴尔扎克的书里非常常见。有时候,明明这个人是不那么重要的角色(或者在小说目前的进程中不太重要的),他却要大肆铺张地进行描写。
这种技巧上的缺陷,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他圆场的。这就是他小说里致命的缺陷之一。
究竟为什么会这样?普鲁斯特曾经这么说过:
“巴尔扎克把头脑里随时出现的想法统统拿来使用,不求融会贯通,不把各种思想融进一种风格,使其协调一致,并暗示他想说的道理。”
巴尔扎克写东西非常匆忙,而且没钱,所以他急需出版自己的作品来还钱。不要说像托尔斯泰,福楼拜那样精心修改自己的作品了,他只要慢一点出版,对他来讲都是不可容忍的损失——因为他太缺钱。所以他写作的时候,只要句子能安排好就行了。对于结构啊,选词啊之类的,他不在乎,也没时间去在乎。
所以往往阅读巴尔扎克的小说的时候,我们都是一边容忍他的缺点,一边欣赏他好的地方。不像托尔斯泰和普鲁斯特,我们一看就会感叹:“完美,完美的小说。”看巴尔扎克时,我总是皱着眉头,心想:“来了,巴尔扎克又走极端了。”
而他风格的粗俗,是表现在多方面的。他本身就是一个很粗俗的人,他把生活的得意和文学的成功相提并论,在给妹妹写的信中,他写道:
“假如我不因《人间喜剧》而成为伟人,那也会因为这次成功(成功跟韩斯卡夫人结婚)而名留青史的。”“要想有出息非得在巴黎不可,开办沙龙,集结社会精英,找一位文雅的女子,如王后般令人肃然起敬的女子,与名门贵族联姻,她要聪明风雅......那就大有作为了。”“这位女子随身带来(财富不算在内)最珍贵的社会地位。”
巴尔扎克总是想要描绘一幅圣女的形象(比如说《幽谷百合》),但他的主人公却总是想要靠着“圣女”发迹。可他不能相信在圣女眼里,社会上发迹并不是最高目的。
在描绘到上流社会的女子时,巴尔扎克总是不小心露出粗俗的形象,却又故作文雅,他是这么写的:
“德旺夫人,德艾斯巴夫人,得玛夫人,杜德莱夫人,以及几个不太知名的夫人,感觉蟠结在她们心底的蛇苏醒了,她们嫉妒费列克斯的幸福,恨不得用她们漂亮的拖鞋砸他的脑袋。”
但,谁都不能否认,这种粗俗就是巴尔扎克某些方面强有力的原因。他的小说满怀激情,甚至满怀痴情(比如《欧也妮葛朗台》里描绘的爱情)。我们一般认为,高雅的文学会为我们治愈痴情,就像托尔斯泰,普鲁斯特,看完以后我们内心会很轻松,很理智,感觉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我们的凡俗在作品中得以净化。但在巴尔扎克的小说里,我们得到的却完全相反。我们的痴情得到了释放与满足,只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畅快感和似真似假的幻觉。
这种感觉,我们只有在哪些作家里才能感受得到呢?我事实上也只能想出:陀思妥耶夫斯基,艾米丽勃朗特(呼啸山庄),还有狄更斯。连同巴尔扎克,这四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才作家。他们用作品和行动告诉我们:
天才需要写作技巧,却更需要激情和天赋。
一个不正统的正统派保王党,一个用喜剧来写悲剧的伟大作家,一个经历过了一切因而怀疑一切,只相信自己所思所想的思考者。
当时思想倾向于保王党、对贵族世界顶礼膜拜的作家很多(比如夏多布里昂),思想倾向于共和派、大喊革命有理的作家也很多(比如司汤达),而他是唯一一个既对消逝的贵族世界充满了缅怀(《高老头》里黯然退场的鲍赛昂夫人、《禁治产》里被剥夺了财产处置权的埃斯巴侯爵、《古物陈列室》里黯然地默默无闻死去的老埃斯格里尼翁侯爵和他圣洁的修女妹妹等等),又毫不留情面地揭批上流社会的矫揉造作和冷酷无情的作家(《两个新嫁娘》里把女儿送进修道院以便省去嫁妆的公爵夫妇、《苏镇舞会》里跟着路易十八翻云覆雨毫无政治操守的封丹纳伯爵、《朗热公爵》里虚伪狡诈的葛郎利厄公爵等等等……)
世界上没有这么别扭的保王党了,简直把自己热爱的世界扒光了衣服,然而这正是他的可爱与可贵之处。
他给那个注定消失的上流社会唯一的辩护词只是一句“虽然贵族世界很糟,但我们这个没有贵族的世界恐怕更糟”,仅此而已。
某种程度上,他热爱的其实不是贵族,而是曾经依附在法兰西贵族世界身上的那一层“风雅”的表皮。
唉,他眼里的风雅是什么呢?不是珠宝和锦衣华服,不是宫廷贵族们的贪婪和挥霍,不是好勇斗狠的决斗,不是血流成河的战争,甚至不是一个个世代流传的华美纹章和高贵血统……
他眼里的风雅,是那种放浪形骸、满不在乎的傲慢;是那种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的勇气;是那种失去一切以后依旧笑看人生的淡然;是沙龙聚会时一句句精彩机智的俏皮话,是把人讥刺入骨、但又让人回味无穷的刻薄妙语……
看他的文章,只有这些段落,才能够感受到他真的是以轻松的心情写下文字的。
某种意义上,他不在乎拥有这些傲慢、勇气、淡然、尖刻的风雅之士到底是不是贵族,但是他看历史的时候只看到贵族世界才有这些;看现在的时候,谨小慎微又矫揉造作的布尔乔亚没有这些;看未来的时候,他不相信还有哪些人可以复活这些风雅,他知道他所珍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至少他愿意为那个浮华绚烂的时代写几首颂歌,记录和缅怀那些风雅。
于是他就成了一个正统派。
知道自己爱什么很容易,但知道自己爱的是什么却不那么容易。真正冷眼看清楚自己所爱、也愿意接受它的一切,那么这个人至少也是个风雅之士了。
在他的小说里,他曾借助老迈的德·布拉蒙-绍弗里王妃说出了训斥自己的侄孙女儿朗热公爵夫人的一段话,大概用在他给他自己辩护上,也足够合适了——
“我的宝贝,”待到只剩下王妃和她的弟子,她作了一个手势,让公爵夫人坐在她身边一张低矮的小椅子上,对她说道,“在这世界上,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比天主和十八世纪更受人诽谤的了。我回忆我年轻时代的事情时,记不得有哪个公爵夫人象你刚才那样任意践踏习俗。小说家和那些蹩脚作家们把路易十五治下糟蹋得够呛,千万不要相信他们。我亲爱的,杜巴里①足可以和斯卡龙的遗孀②相提并论,而且人品比她还要好。我年轻的时候,一个女子在风流韵事中也懂得保持自己的尊严,泄露了秘密就会将我们葬送,一切灾难就接踵而至。那班一钱不值的哲人,我们让他们进入沙龙。结果一个个行为不端,忘恩负义,为了报答我们的好意,竟然将我们的私情张扬出去,从整体上、细部上描写我们,痛骂那个时代。平民百姓所处的地位,使他们对任何事物都不能正确判断,他们看到了事情的内容,却没有看到事物的形式。可是,我的心肝,那时候,和君主制度的其它时代一样,男男女女都很杰出、高尚。没有一个你们这种维特式的人物①,没有一个你们这样的风流人物,现在好象是这么叫。没有一个你们这种男人,戴着黄色手套,长裤遮掩着骨瘦如柴的双腿,装扮成小贩,穿过欧洲,冒着生命的危险,面对着德·莫代纳公爵的匕首,为的是钻进摄政王女儿的盥洗室去②。也根本没有你们这类戴着玳瑁眼镜的矮个子肺痨病鬼,象洛赞那样,藏身在衣橱里六个星期之久,为的是在自己情妇生产时,给她鼓鼓劲③。德·若库尔先生小手指头上的情爱④,要远远胜过你们这类让妇女去示众⑤的专爱争吵的人。为了前来亲吻一个什么科尼马克戴着手套的手指,让人用刀斧砍死,埋在地板下的年轻侍从,今天你还能给我找到么⑥?真的,如今似乎角色换过来了,女人应当忠于男人了。这些先生们本事越来越不行,倒自视甚高。相信我的话吧,我亲爱的,如今已家喻户晓、人们用作武器将我们善良的好国王路易十五杀害的这些风流韵事,最初也是人不知鬼不觉的。这一帮子蹩脚诗人、伦理学家,供养着我们的贴身女仆,专门写些诬蔑诽谤文字。若是没有他们,我们的时代从文学上看,定是风气良好的。当然,我是为时代辩解,而不是为其边边沿沿的地方辩解。有那么百十来个出身高贵的妇女堕落了,这是可能的。可是这些坏家伙,给你说成上千个,就象办报人估计战败一方死亡人数的做法一样。再说,我真不知道大革命和帝政时代有什么可以谴责我们的:这两个时代全都低级下流、道德败坏、粗俗不堪,呸!这些事真叫我愤慨,这是我国历史上最藏污纳垢的处所啊!
①指杜巴里伯爵夫人(1743—1793),路易十五的情妇,备受宠爱。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被捕并处以绞刑。
②斯卡龙(1610—1660),法国作家。他的遗孀是路易十四的情妇。
①维特,德国作家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中的主人公,因恋爱失意而自杀。
②此典故出自《黎塞留元帅的私生活》一书。摄政王的一个女儿,名夏洛特·德·瓦卢瓦,嫁给德·莫代纳公爵为妻。她婚前与黎塞留元帅有私情,同意他到莫代纳来看她,但必须小心谨慎。于是元帅扮成小贩前往。两人相见格外亲热。那天公爵出去打猎,意外早归,几乎撞见两个情人。
③此典故出自洛赞公爵的《回忆录》:他的情妇是夏多丽斯卡公主。她生产时,洛赞公爵专门从巴黎来到华沙,藏在她的衣橱内。经过三十六小时的痛苦,婴儿终于出世。据说因他在场,给了她极大的力量。但《回忆录》中并没有说他躲在衣橱中达六个星期之久,这显然是王妃的夸张。
④这里指的是若库尔侯爵。一次他到情人家中,不料那女子的丈夫返回,他逃入盥洗室。匆忙之中手指夹在门缝中。他一言未发,强忍疼痛,以使最后告别时,丝毫不露受伤的痕迹。
⑤是法国旧时的一种羞辱性惩罚。
⑥此典故出自《名言、主题、摘抄》一书;科尼马克是一位伯爵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