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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广州六岁哮喘女童被老师体罚吐血事件」为家长伪造,「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 第2页

           

user avatar   du-du-du-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体罚属实,整体罚部分。

造谣诽谤属实,整造谣诽谤部分。


但是如果捣浆糊,不惩罚,狼来了的后果就是微博维权的后果。



user avatar   zhan-yu-98-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事情越来越多,希望给各位网友提个醒吧。

每次遇到个什么事情,总是有一群啥都不知道的“网友”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化身正义的使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所谓网民判案,死刑起步。有没有一个人愿意为错误的判罚承担责任?

所谓的好心,多少罪恶假好心之名?

一个网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调查,也不具备侦查专业知识,连法律基础知识都没有学过,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可以认为自己真理在握?

老师体罚学生,是有不对。到底该怎么处罚,是不是应该按照纪律条款、法律条款来?难道因为你讨厌老师,所以老师就该重罚?

以后遇到什么事情,也不用摆事实讲道理了,也不用看法律条文了,就看谁的身份更讨厌,看谁会编故事。这样的世界,各位觉得会很好吗?

各位希望网上判案的“网友”们,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你们不是为了什么正义,就是为了满足你们那点权力在握的成就感而已。

有人说对骗子应该严惩。骗子要看是什么骗子呀,像这个家长这样的骗子,其实是非常低级的,他所能造成的伤害本来应该是很小的,因为明眼人可以很容易就发现破绽。现在之所以造成的影响很大,主要是因为网络的发酵。

假如有一个高明的骗子,伪造了很多精密的证据,他的诈骗目标是巨额财产,最后失败了。但是这事只有涉案人员知道,所以没有造成什么影响,这样的骗子是否应该处以重罚?

另外一个非常低劣的骗子,随手造了点证据,随口编了几句谎话,目的只是想骗取同情。结果由于“网友”们太激动,这事演变为了一个重大事故,这样的骗子是否应该处以重罚?

到底是应该按照罪犯的行为定罪,还是应该按照“网友”们的反映定罪?这让法官也很为难呀。


我奉劝各位网友一句,一件事无论看上去情况如何,你不了解就是不了解,不要么急于表现自己,不要总觉得自己可以给别人定罪。如果你真的想关心,请多了解一下事实,至少得去现场看看,走访一下证人吧。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最好少说多看。


user avatar   fan-jian-zhu-2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道歉,是我傻逼了,轻信了网络上某些人的道德水准。

当时事件出来的时候,我虽然有过怀疑,一个学校的普通老师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能量,不仅可以让学校包庇她,更能让当地教育局以及司法部门包庇她,毕竟那是广州白云区,并不是一个无名的十八线小城市。

虽然有过怀疑,但是出于对孩子"遭遇"的同情,我轻信了这位母亲,我不知道这位母亲将来拿什么脸去面对孩子,同时想到前两天有位人大代表提出的,父母需持上岗证才能为人父母是多么重要!


user avatar   yanghf 网友的相关建议: 
      

非常非常好的好事。偏听偏信一直是互联网毒瘤,或者是乌合之众甚至是所有群体的毒瘤。

善良也好,正义也好先要基于事实。如果网民大众能在任何事件中,至少先听完双方陈述再评论,再释放正义的赞与踩骂,这是社会的进步。

如果因为这件事,“我再也不信了”,“我再也不去帮人了”,你不是善良或正义,你只是打着这些旗号的乌合之众。

批判这位妈妈是小节(或违法,或道德败坏,或精神不正常)。反省自己是大节。

如果嘴硬为了自己的脸面罔顾事实,那这种人本身就是瘤子。

现在的问题是:双方都发言了。我们愿意不愿意再听双方的二次陈述?我觉得我们应该。

真相永远是第一位的。

我们有没有必要去踩那位母亲?

我觉得既不是100%的不踩,也不是100%的踩。

血衣造假是100%确定的事实(只要一点初中生化知识,或见过学衣,甚至擦过鼻血就明白)。就事论事的踩这种撒谎行为。


user avatar   shoudoumaodaifu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件事最让人不寒而栗的一点是,要不是这位当事家长贪心太过、编造了太多无法自我证实的事情,这件事差点就被他/她得逞了,或者说,从引起舆论关注的角度上,他/她已经得逞了。

玩弄舆论之精巧,令人叹为观止。如果我是那位老师,可能昨天自杀的心都有了。

说他/她玩弄舆论精巧,是因为这件事从昨天凌晨六点当事家长的那条微博发出后,无论是内容本身还是传播路径,都有太多人为操纵的痕迹

先说事件本身。和大部分的人一样,昨天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也是很生气的。因为这件事集合了诸多十分敏感的要素,舆情没有不发酵的理由:

1、一个6岁孩子——唤起大家的怜悯和同情;

2、老师明知孩子有病故意体罚——“老师”的敏感身份和“体罚”的敏感行为;

3、体罚后发病吐血——在舆论传播中,大家只会记得“老师”、“体罚”、“吐血”三个关键词;

4、令人触目惊心的血衣——血淋淋的血衣照片,图文并茂,给了大家极大的视觉冲击,(但策划者最致命的疏忽也埋在了这张照片里——血衣的颜色和沾上的血量);

5、事发后半年时间维权无门——暗示官方力量打压升斗小民,唤起大家的愤怒;

6、老师收钱、报复等师德问题——“收钱”是师德问题中毫无疑问的高压线,给老师戴上“收钱”的帽子,彻底堵上了大家对老师可能的理解和辩护;事后老师打击报复家长的描述,更是把老师彻底打入地狱。

于是,千万个像我一样生气的网友,构成了这件事最终舆情爆发的基础。

但生气之余,也让人想到一个问题——从头到尾只看到当事一方的说法,假如一面之辞是有问题的,假如老师方面也存在隐情(实话说,即便我有怀疑,我也没想到会有剧情都是编造的这么骚的操作),这位老师是不是永远没有辩驳的余地了?

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因为我是个医生,在我们的社会中,医生是和老师、警察一样容易被道德绑架的职业。因为有着太多被道德绑架的经历,因为在看到这件事的时候我有了那么一点不合时宜的、对于某天自己会不会处于相似境地的恐惧。所以我对这位老师保持了一点点本能的理解和同情,也正是这点同情,让我点开了那份微博中的病历,把病历和当事家长的描述一对照,就发现了几乎处处都是漏洞——从病历上未记录的“吐血”,到不存在的“哮喘病史”,再到病历上简单的治疗和家长口中“抢救”的巨大反差,这位当事家长本来是想通过病历加强说服力,但没有想到正是病历留下了自己最大的漏洞和把柄:

所以,昨天晚上12点我刚写了篇回答锤了病历和这位当事家长描述中的疑点和漏洞。说实话,直到这种时候,我依然是心虚的。因为没有实质性证据,只能说自己的疑点。即便如此,我在决定不关闭评论区的时候,还是做好了被喷成狗的准备

结果一觉睡醒,就看到了事情的反转。

怎么说呢,既是情理之中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因为这件事疑点太多,意料之外是没想到反转来得这么快,在我发布回答后不到两个小时警方就公布了初步的调查结果……血衣、殴打、送礼三个核心点都是编造的。说实话,看到反转的一刻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因为能透过自己的专业知识能让大家贴近真相,所以有点高兴,另一方面,看到公共舆论一次次被有心人玩弄、被用于借刀杀人而难受。

作为多年的老网民,从“罗一笑”事件到今日的“体罚吐血”事件,经历过的重大舆情反转的故事以及不下十次。其实很多人不是没有防备之心,只是大家处于本能的善良和同情,看不得一个孩子受到这样的“冤屈”,所以用好心为孩子说了句话。

但正是这点善良和同情,被这件事的策划者算计得死死的。我们提供的是善良和同情,在幕后策划者的眼中,我们只是一把杀人的刀,和可以用来施压、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地位和更多赔偿金的工具。

钱、钱、钱,这件事的幕后策划者眼中只有钱而已,没有什么公理和正义。大家的同情和正义感,在他/她的眼中只是可以论斤交易的筹码。

舆论是把刀,但这把刀既能是治病救人的手术刀,也能是杀人的钢刀,关键的问题,就是这把刀被什么人握着,怎么使用了。

作为身处法治社会的个人,还是希望任何事情应该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因为和法律不同,舆论的审判不需要事实、也不需要证据,很多时候看的只是谁更加声泪俱下、声嘶力竭……但很多时候,真正占理的人,是不用这么声泪俱下的。

所以,如果这件事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教训的话,就是不要让网络成为大字报的狂欢地。我也呼吁当事老师和学校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和权益。说实话,我国法律为类似情况提供的工具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诽谤罪”和“重大名誉损失”的构成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只有给当事家长和幕后策划者足够的惩罚,才能让这样的事情重演的几率更小,毕竟每个人都身处社会和舆论之中,法治不彰舆论维权是悲剧,热点事件的舆论被操纵利用也同样是悲剧。我们今日能成为被利用的一方,某日说不定也能成为被人为操纵的舆论用来伤害和针对的一方。


user avatar   li-miao-wen-2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种行为必须要严惩,

网络舆论是弱势群体最后的保障,

怎么能如此的糟践?!

舆论的公信力一旦被削弱,

想要恢复就难了。

我看了一下这个家长的发言,



我感觉能说出这话绝对精神有问题,

可是为什么一个精神病、

骗子的声音能被大众听到?

我很奇怪她找了什么人,

能把如此拙劣的谎言搞得人尽皆知,

麻烦有知道的人告诉我让我开开眼。

至于事主,我认为必须要严惩!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user avatar   cui-ding-ding-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新闻,已经刑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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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说了,会对某些人追究法律责任,我觉得说的就是造谣生事的人,期待下一步的进展。

有些人就是太把自己当会事了,什么事都得按自己的心意或喜好办,不对了就要大闹,这纯粹是损耗型人格。

跟老师有了冲突,就想要把老师的人生毁掉,造谣对孩子体罚,造谣老师收取贿赂,这些都是把老师置于死地的招数,招招够狠。

不过这样的事在线下闹一闹自己不会有多大的影响,看到真相后大家说几句就会完事,但是放在网上了,对社会有了极坏的影响,就没法善终了,因为这个风气不能涨,要不然一些人随便这么一闹,大家还过不过日子了。

支持警方对这类人追究法律责任,造谣生事,扰乱社会秩序,是要给点教训的,否则作恶就没成本,不利于社会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


user avatar   tang-fei-20-23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风格是不是好像邪教和轮子啊……

从目前所知的信息来分析,且不说造谣言论和极端行为,仅看这两夫妻的微信头像和朋友圈封面相册,我就感觉有内味儿了。

建议有关部门能够调查一下这家的背景。




附上此人在班级群的言论截图


按照年龄推算,这位刘颖女士应该是一个85~90后,很难想象一个家庭教育和成长环境正常,且已身为人母的人可以如此的歇斯底里。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么她如此疯狂行为背后的真实诉求到底是什么?

是什么让她不惜买热搜炒作,设置微博抽奖来博关注度,甚至赤裸裸地胡编乱造以调集公众情绪呢?

讹钱?想火?营销号?单纯不满老师?现在没有实锤证据还真不好下定论。



——————————分割线——————————


我去家访了一下她微博的大小号,得到一些新的信息。

从她的微博账号可以看出,她关注列表里有数位公知博主(如*方、写字楼**、果*狸、**瓦西里等等)以及美国使馆签证处,她的动态里(仅半年可见)也曾转发过很多下图的公知派博文:


希望广大网友深扒吧……(吃瓜)


user avatar   yi-suo-yan-yu-55-1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就想说一句,作为家长,扪心自问,谁敢让自己的孩子,和这个小女孩做同学?

当然,小女孩绝对是无辜的,她不应该受任何指责。


user avatar   qiang-hua-8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好几个昨天网暴老师,今天哭着喊着说自己的善良被利用了的人。

我就一句话,傻逼就是傻逼,承认就完了,别扯什么善良不善良的,你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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