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个问题不需要万字长文来回答。天底下的歉只有一种道法:
一五一十地陈述前因后果,然后如实表达你的悔恨。
这个问题现在只有10个人关注,问题只有11个字,而且没有描述。
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好问题。
有时候越是好问题,越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
我从哪儿开始说呢。
我有个干了5年的律师要辞职,他是从实习期就开始就跟我干。
理由是想独立。我说现在疫情,再加上你在我这一样可以拉案子,为什么非要这时候出去呢?
也不说,就是着急要调动。
按照规定,办理调动就要交接案件,一般都是律师自己和其他同事协调,把案件交接出去。调动过程中,突然有客户来投诉。来投诉的这个客户告诉我,在某个案子中,这位律师没有注意诉讼时效,结果导致案件被法院驳回。
我说我去了解一下情况。
这个委托事项,是一个案件包,包括一定数量的诉讼,诉讼的目标主要是给客户和开发商的纠纷创造协商条件。
这种做法比较适合难度比较高的案子。你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多个诉讼,从效果上来看,虽然不是100%奏效,但是也算是有一定的效果,所以我们经常在一些直接起诉很难告赢的案子上,先打一波,能调解就调解。
这个案子交房有一定的时间了,客户委托律师,正好卡在一个时间节点上。等案子到了这位律师手里的时候,多个案子的其中一个,一不小心立案就刚好超过了诉讼法的时效。原本法院驳回这类诉讼有很多理由,比如和你原告没有利害关系,比如你的人数不能超过小区业主的一半。
这个案子法官就恰好按照诉讼时效做出了判决。
然后客户自然而然的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你耽误了我的诉讼时效!
客户很早就发现了问题,但是一直没有到律所投诉,而是让律师继续工作,律师也没有把这个事情汇报到律所。接下来的时间,这位律师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没什么效果。
如果官司达到了客户预期的目标,自然皆大欢喜。但是一旦进程不理想,原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就变成了大麻烦。
这位年轻律师担心被客户投诉,又担心这个事情向所里反馈会影响他的执业生涯,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想到,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扩大了,正好卡在他调动的时候,被客户投诉到了律所。
客户也不是不通情达理,他们表示给律所施压,无非是希望律所在这位律师调动的时候,安排好其他律师做工作交接,避免类似的问题再发生。但是对我们来说,你有投诉在身上,我是不能给你办理调动的。因为没有其他律师愿意接手前面律师捅了娄子的案子。
结果:要么,把案子办好,结案,这意味着短期不能调动。要么,年轻律师要争取客户的谅解。
于是就有了符合本题题主提出的这短短十一个字的问题:青年律师如何道歉才妥当?
这个问题为什么没有问题描述?
因为我推测,推测,题主没有描述问题的勇气。所以这几乎成了一个,根本没办法回答的问题。你犯了什么错误,你道歉的对象是谁?你们现在关系如何?如果不加上这些描述,我把他理解为一个小伙子是个年轻律师,在女朋友给他准备了晚饭的时候说了一句真难吃,这个题也是通顺的。
但是偏偏我又能理解,题主到底在问什么:你知道应该道歉,但是又不敢。你需要的不是话术,你需要的是勇气。你没有勇气,你怎么说都是错,你有了勇气,你自然该知道怎么说。
青年律师要道歉的事情,我从过去到现在,经历过无数次了。都是各种各样的奇葩事情,每一个都可以写一篇文章。
但是我几乎没遇到过谁,会公开提起这些事情的。因为这些事情无一例外,都是破事,而且很多潜在的后果都很严重,轻则引起投诉,重则会受到处罚、吃到官司。公开,就意味着会被别人知道,会引起自己的声誉受损,会被人评价,会被人瞧不起。等等等等。
律师和医生一样,是一个脆弱的职业,它对你犯错的要求容忍度特别的低。无论是职业纪律还是个人道德,甚至你的职场道德,除了受到一般的评价之外,还有律协和司法局来管你。这些事情都会影响到你的职业发展。
比如普通人酒后驾车,可能面对牢狱之灾,律师除了牢狱之灾,还有可能因此丢掉牌照。在这一点上,公职人员、飞行员也有类似的情况。作为律师,执照就是他吃饭的道具,所以丢掉这个饭碗,数十年积累也就化为泡影了。
你的执业生涯这么长,你不可能不犯错。
人都是在错误中成长的,犯错这件事不可怕,但是如果犯错意味着严重的后果,就导致我们平时不愿意把这些事情拿出来说。你不说,我不说,大家都不说,这个事情就没人知道。
问题是,如果不对错误进行总结,同一个人也会重复同样的错误。而作为一个系统,比如一个律所,或者一个行业,如果这些事情都不拿出来说,也就意味着新人因为不知道风险,会重复老人犯过的错误。
这些东西应该写在法学院大一的教材里。
秦兵先生有这样一句话:当你知道风险在哪里,风险就离你而去。
随着我执业生涯的拉长,对这句话在每个阶段也有不同的体会。最开始我以为这句话是讲给客户听的。就是告诉客户,我把风险告诉你,这样我就能帮你规避风险,这是律师的价值(所以你就会请律师)。
后来我开始意识到其实这也是说给律师自己的,讲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只有有能力自保,才能谈如何保护别人。
现在我是意识到,其实,这个问题不是两层,而是三层。知道风险不能让风险离去。知道风险之后可以避开风险。但是很多情况下,风险根本无法避免,因为收益往往和风险相伴而生,如果风险无法避免,就要学会面对风险。面对往往是比逃避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避免,理想的情况下,你就一辈子别犯错。有的律师会写错别字,有的律师会搞错客户姓名,这些律师最后都被淘汰了,但是认真和严谨固然重要,并不意味着谁能永远避免犯错,当年轻律师犯错的时候,我相信,90%的年轻律师会思索,我如何掩盖错误,而不是我如何面对错误。
我不承认自己错,就不会留下证据,我承认自己错,客户就会抓住这一点不放,我就完了。
很多律所、律师都是这种做法,他的好处非常明显,就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是相信我,也有很多严重的问题,正是因为逃避,所以才从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律师在提出调动的时候,没有告诉我他有可能被投诉,他说他的案子都很好,没问题。我想他这么说,无非是想赶快出去,把这些麻烦彻底的丢在老东家这里。
这时候你看,墨菲定律的幽灵就在你的计划里飘荡。在他即将逃出生天的前夜,客户的电话也追到了所里:原本不知道你要调走,这个事情我们不提,现在你要调走,那这个事情我们不得不提。否则你走了,谁对我们负责呢?
你以为你天衣无缝,实际上正是你的行动把坏事触发了,而且让这个事情更加难以收拾。
能问出如何道歉才妥当的问题的时候,已经不可能再去谈什么避免和掩盖了。
错误肯定是已经犯了,而且一定是已经被对方知道。无非是之前你是否曾经解释或者掩饰过,导致你错过了道歉的好时机。
在错误已经非常明显的时候,解释是苍白且多余的,一个解决方案往往显得更加重要。
在错过时效的第一时间,律师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尽快修补方案,道歉,提出解决方案,争取客户的谅解,甚至主动退出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让客户有机会请其他律师。你不主动说,希望客户不发现问题,但是当客户突然发现了这个问题的时候,客户就更加愤怒。
那个时候,客户对律师还有需求,至少当时还需要律师好好干下去,客户还比较容易谅解你。与其带着彼此的不信任继续前进,不如先了结旧账,要么分道扬镳,要么重新开始。有时候分道扬镳往往是更佳的选择,即便你可以知错能改,后面努力做,客户也没有义务必须信任你,应该给客户提供其他选择。
而到了一个投诉到了律所的时候,现在就不是客户面对风险,而是你年轻律师自己要面对风险了。
我们就要想好最坏的情况:
这些问题并非难以预见。
我们自己是律师,很少研究客户和律所之间的官司,如果你认真研究一下,你会发现这些官司也比比皆是,而其结果一般可以预见。同理,一个严重的投诉,无论是去司法局、律协,还是到律所内部,其实后果也是可以预见的。
越是大的律所,去处理投诉的机会也越多,积累的经验也越丰富。所以律所专职行政、司法局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以及律所主任,在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都比你一个小年轻更有经验,要第一时间告诉他们你遇到的问题,如果你自己能处理,你就可以自己处理,你如果不能自己处理,就应该寻求这些有经验的人的意见和帮助。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你自己把自己吓死。
千万不要以为,大律所正规,没有投诉,小律所不正规,所以投诉多。实际情况是相反的,投诉的数量必然和律师的人数、律所的案件数量成正比。很多大所主任几乎天天往司法局跑。
按照统计,大概有50~60%的比例是被自己的当事人投诉。剩下的比例主要是被对方当事人投诉,以及被公检法等单位投诉。
于是,律师界就流传一句话“当事人当时是人”。这句话算是对结果的总结,但是他很粗犷,没有办法在你犯错的时候指导你该怎么办。而至于有些时候关于如何避免投诉发生,其实也是在错误中学习的,换句话说,你不犯错误,你没真的被客户投诉,或者深度参与客户投诉,你也理解不了这句话。
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谁更懂律师,相信我,不是法官,不是检察官,而是司法局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科的工作人员,他们每天负责帮律师擦屁股,对律师的工作的理解程度,甚至超出绝大多数律师。
很多投诉,如果这些律师能第一时间面对错误,积极道歉,该退费退费,都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吗?
没有。
我们这个事情做错了吗?
错了。
客户如果告我们,会退费吗?
会。
退多少律师费?
一部分,比如30%。
当你一旦提前预见到了客户投诉之后的所有风险,其实直接把结果给客户就好了。案子毕竟还没结束,要么你先处理掉投诉,要么就先处理案子,最后处理投诉。就这两种解决方案。
有没有可能和客户无法达成一致,有可能,但是你没有选择。
你该不该有诚意?
客户说,我们可以去找你们见面聊。
我给年轻律师说,你赶紧去找客户,这时候还让客户上门来找你,你怎么好意思。
没过多长时间,这位年轻律师编了一段话,通过所里其他同事转发给我,大体意思是,不需要过去了,客户原谅他了,客户同意他调动什么的。我说你这样不行,你还是去要个书面的吧。
其实如何道歉才妥当,这个事情主要在于“该不该道歉”。一旦你认为该道歉,道歉的细节反而并不重要。客户无非就那么几点诉求,要么你好好干案子,要么你退费,甚至让你赔偿。也就是说,无非是干活、给钱这两点上。
如果客户根本不接受你的道歉,那么无论如何道歉都是苍白的,告诉你的所主任,做好处理投诉和吃官司的准备——年轻律师不是直接承担投诉的后果,一个律师挂靠在律所,正式的投诉都是合伙人负责的。
司法局现在基本上能秉公执法,一般的原则就是:是你的错,就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司法局也不会强迫你。相反,律所有时候对年轻律师比较残酷,为了避免浪费时间精力在给挂靠的律师处理投诉,很多律所主任和合伙人的态度就是投诉来了就是让你全额退费,这样管理虽然粗犷,但是对所主任的个人业务更有利。
等你把这些最坏的情况都过一遍,你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就是同时发生的事情,我一个好友,最近吃了一个投诉。
我这个好友可不年轻,她是国内一线的离婚律师,大所高伙。她在一个非常著名的客户那里吃到了自己这边的投诉。这位好友给我分享多年以来被投诉的心得:
我只要遇到投诉我就退费,一分不留全部退了。
这种思路也不是个例,至少三位以上的一线大律师都是这样操作的。
很多年轻律师舍不得钱,觉得自己辛苦干了两三年,最后居然是这个结果,退费之后等于全白干了。那就看你到底想做多大的事业。
在北京,最大的中介,是链家。
链家的中介,经常出问题。我们在二手房官司最多的那几年,一半以上的纠纷都和链家有关。没有购房资格,中介没审查清楚,买到了法拍房等等。一开始我对链家的印象很不好。
但是等打了很多官司以后,我发现链家有个特点,就是退费,甚至赔偿,都很大方,很积极。只要我有错,我就认。你勒索我我不给,但是,我觉得是我的问题我也肯定担。他的上层基本就是这个态度。
各位不要以为,这是因为这些官司会影响他的口碑,所以他在乎品牌。那要看口碑对赚钱是否有影响,中国绝大多数业务,口碑对业务的影响都有限。比如,开发商。
我和这么多开发商打交道,我没见过哪个大开发商积极赔偿的——你的口碑往往和你对客户的态度不成正比,你对客户态度蛮横,但是其他人依然会买你的房子。中国购房人对购房这件事心大的很,不管房子多烂,甚至烂尾,都不影响他们买,所以口碑根本无所谓。
我以为,即便链家死咬着不退费,不赔偿,它然能发展,客户不会因为很多人骂链家服务不好,错了不退费,就不选择链家。但是偏偏链家在退费和赔偿上,相对于其他竞争对手,尤其是小中介、黑中介要痛快。我认为这个本身就是他的经营策略之一。这个策略与其影响的是客户认可度,倒不如说,影响的是他底下的中介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什么最后链家能做到45%的市场份额呢?就是因为他没有把时间浪费在和客户扯皮上,当中介们都知道,在这里投诉的后果非常严重,他们才会真正重视他们的一次审查,给公司和自己带来的风险,于是,久而久之,服务才能上去。
中介行业说到底,无非是几万个普通人的集合体。你能做多大,并不在于你有多少房源信息——信息是花钱就能买到的,更多的还是在于你能否作为一个集体,有力、快速、高效的提高你的人数和竞争力。每个人的素质都提高了,作为一个整体才能提高。
对一个组织而言,不去护短,让组织成员积极地面对错误,实际上对组织整体的发展更有利。
反观律师行业,
对律所主任们来讲,大部分所主任都是对挂靠的管理费、工位费更感兴趣,他自己带的实习律师、工薪律师不见得有多少,更大的办公室,更好的装修,更高比例的提成就是更多的人头,更多的人头就是更多的创收。
所以律师就不愿意聘请、培养实习律师,因为实习律师的工资便宜,但是工位费很贵。
从律所管理角度讲,很多律所从根儿上就不会考虑年轻律师的发展问题。你给我惹麻烦,我让你退费就是了,你都不能创收,我为什么要供着你?但是对他的高伙,能创收的那批人,又不敢管。
有时候你会看到对年轻律师贼横,但是对创收高的律师贼怂的所主任。年轻律师一个2万的案子,客户无理由投诉,让人家退费。高伙在外面骗了客户一大笔律师费被诉到赔钱,高伙依然可以调走。
这样创收高的那些律师,捅大篓子的能力也会得到培养和鼓励。而年轻律师因为太粗暴了,所以又会失去指导和保护,没办法平稳的从无经验、经常犯错过渡到有经验、少犯错甚至不犯错。
律所作为一个整体,说到底就是人与人的集合,再大的办公室、再好的装修、再高的提成比例,都不能站起来替律师去开庭、打官司,更不可能提高你道歉的成功率。如果想要发展壮大,最好的办法就是鼓励年轻律师面对错误,面对教训,该道歉的时候就要道歉,该担责任的时候就要担责任。
我们可能损失了一个客户,一点口碑,一个案子,甚至吃到官司,吃到处分,但是这些对于长远的发展,都是值得的。所的规模足够大了,这些事情根本没办法避免,还不如面对。
同理,具体到个人,当律所不保护你的时候,你就要学会自保。如果你实在没有方案,就学我朋友,遇到错误,把律师费全退。如果这样你都换不到客户的谅解,那就想开点,让人家告吧。
不配图了,看的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