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物保护法,地下埋藏一切文物均属于国家。题主很明显对于文物缺乏较多的了解。首先传家宝是传世品,有谁的传家宝是挖出来的。国家没有任何权力征收属于私人所有的文物,私人合法渠道的收藏也与国家无关。除非你通过拍卖渠道购得被国家文物局定性为一级文物的文物,原则上你怎么处理个人藏品均根据你个人自由。
地下埋藏文物只有一种情况有可能可以由后人拿回,比如你祖先在民国时期逃荒埋了一些大洋,你有明确证据证明这是你先人埋藏的,并且以储藏财富的性质埋藏,你可以有机会拿回去。浙江之前好像有过类似事情。而逝者的陪葬品均和子嗣无关。
文物上交奖励是典型的媒体胡乱报道的结果,原则上上交文物属于将国家所有下面,因此国家是对于你的正确行为给予一定的嘉奖,具体数额也不是五百,而是各地文物部门自行确定
至于那个回答说私人收藏文物也是玩玩而已,可见先前媒体不负责任报道流毒甚广。你可以搜索一下,我国私人手里面有相当多的精品文物。WG抄家的书画退赔了多少,国家并没有权利征收私人文物,只能进行征集和鼓励捐赠。比如仅仅以书画为例,国家在2000年以后,先后从市场上购买米芾研山铭,隋人出师颂,张先十咏图,宋高宗养生论等杰作。而在市场上私人之间转手的精品数量绝对不少,马远的宋帝题山水册,赵孟頫的二札帖,钱俶的草书卷,怀素的食鱼帖,王蒙的葛稚川移居图,(后两者均在文革期间分别入藏青岛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其中食鱼帖原藏家都不知晓其价值,乃是经过国家古书画鉴定小组鉴定发现)这两者均在WG后退还原藏家,这样的书画为数不少,后者当时上博积极奔走,希望能征集入藏上博,可惜未果,该画最近一次出现,是于2011年以4亿多元的高价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