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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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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邻班的邻班女孩被奸杀。

当时是国家规定的长假,但是学校领导想出了个好办法。
国家虽然规定长假,但是学生自愿自习你总没办法吧!
于是强制性的让每个学生签了自愿留校签名。为什么强制?因为我这种学渣努力不想签了,但是没用。
为了证明真的是自愿的,学校不留一个老师,所有大门全开不锁。是的,连宿管都不在。
惨案就发生在当夜。
女孩晚上十一二点在寝室学完习(没错,学校鼓励熄灯后挑灯夜读),上厕所的时候被奸杀。
呜咽声其实有一两个寝室人听到了,但不知道以为是做梦,还是害怕,女生们没人出去看。

女孩死后,女孩的奶奶还是姥姥,去了我们学校。
当时我是4班,女孩6班。
老人敲门后,语气正常的问:“***是你们班的么?”
我们摇了摇头,老人直接崩溃的坐在地上痛哭:“她死了,你们知不知道啊,她是个好孩子啊。”
对此,我们英语老师淡淡的说了一句:“不要看了,继续上课。”
为什么我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是我站起来,走过去,扶起老人,把她带到6班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就是因为我成绩差,所以闲的。别人都在学习,而我去扶人。

后来,后来。
我们校长出了这么大事,依然荣升教体局局长。
这个案子一直拖了四五年才告破。
凶手是我们学校南校区一个高四的复读生。

我们学校。

叫“荥阳高中”。

郭沫若提名。

我一点也不怀念它。


补充:案件放生在2010年5月3日(可以百度到),破案时并未太过报道,大概是在2014年到2016年间破的案。

有两种传言:1、凶手要结婚了,做婚前检查的时候比对DNA才抓到,当年全市上下6个年级的人抽血检验的时候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躲过了;(我哥大我3届,被电话喊回去验血了,下到初中生也验血了)

2、凶手的亲戚在做血液检查的时候,医生发现跟多年前的案件犯人的特征有些像,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个人。


其实,我们议论下来,最可怕的是这个人的未婚妻。如果没抓到他,这个未婚妻可能结婚都不知道自己嫁给的是一个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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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并不打算匿名的。

因为事实就是事实,我并不害怕说出事实。

倘若因为说出事实而遭了什么事,那是社会于我不公。在此之前,我相信这个社会。

希望大家也是,虽然很多人强调什么“社会黑暗”,“言论不自由”;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够一心向善。

我是一个撞到南墙,一定要把南墙撞破才行的人。


我匿名的原因,是因为我是一个写故事的人,在知乎也有专栏,虽然没很多人看。

当然这个回答的事情,是真事,一字一句都是真的,我可以发誓。但是因为我并不想暴露死者的名字,所以我没有提起。

希望逝者安息。

我担心会有人觉得,我说出这么一件真事,是为了骗取关注量。

不是的,虽然挺想成名,挺想写出来的东西有更多人看。但是我不会以这种方法。

所以我匿名了。


针对评论的一些事情做出回答。

1、死者的长辈到学校时间不对;

那是之后的几天了,虽然发生了这种事,但是我们照常上课作息了。之后因为调查确实放过几天假。

坦白讲,那个时候毕竟不是当事人,大部分人心里是庆幸的,因为可以休息了。

我也不例外,我也是凡人。现在想想,对不起那个女孩。

2、学校不可能不留老师;

包括宿管在内,确实没有留,这个是真的。所有教室大门不锁,证明学生是自愿上课。

3、近期案件;

因为我人不在荥阳,有答主搜说近期又有什么问题,这个我并不知道。

大概看了下,我们学校叫“荥阳高中”或者“荥阳一高”,和近期案件的“荥阳二高”不是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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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补充回答:

1、

我来自当届,其实本身我并不打算匿名的,现在为何匿名上面也说了。

关于是否“是否自愿”,我可以保证并非自愿;

至于是否留了老师,真的没有,学校的小卖部都给关门了。

至于水电,这个我不懂,发生事情的当日似乎是有同学打水的,2010年,记不清了。电的话,到点断电了。我不明白是固定的还是有老师操作,这点我并不辩解。

我能保证当时高三所有班级是绝对没有老师的,我们班是学习委员或者班长在讲台上监督。

2、

这个算是关键的点吧,我逐一回答。

(一)我未提及凶手的恶。

我大致说了情况,凶手是在结婚前被抓的,我也说了如果不被抓,未婚妻将一生和一个杀人犯在一起。提及此事,是因为我认为,学校违规在前,才给了凶手可乘之机。

(二)学校大门全开。

后几届不知道,我们当时上课有过规定,前后门不准关。为的就是方便班主任上课期间检查。

我承认我是学渣,我被收了很多课外书。所以这点我记得很清楚。教室:前后门开。

至于寝室,回复中说了,女生寝室外有脚手架,那个脚手架的高度只有2层到3层楼,所以有人猜测凶手是“从脚手架上到防盗网(1~3楼都有防盗网),然后上到4楼,之后下到2楼行凶”。但这是猜测,具体如何作案,我想这位反驳我的回复,和我一样,并未真的知晓。

(三)刻意引导人攻击我英语老师,不提事后学校的补救措施

我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陈述事实。

仅此而已。

老师的原话如此,而我扶起老人也是如此。

至于学校事后的补救措施,有意义么?女孩已经死了,而且我不认为有了这么大的一个案件,还会有连环案出现。我个人的倾向是学校为了安慰学生,才这么做。

(四)可怜我的青春年华白白浪费

前三条我可以逐一反驳你,和你心平气和讲道理。

但是这一条才是你的道德绑架。

我对得起自己,我在学校虽然成绩倒数,但是我很快乐,因为老师们懒得搭理我。

我一节数学课的时间写了篇魔兽同人,下课买信封寄出直接发表在《大众网络报》,我开心的和几个班的同学分享。

我高一随手写的作文,拿了一个奇怪的不知名的全国作文比赛二等奖。因为根本没跟老师说就把辅导老师名字填成语文老师。她给我证书的时候我还在上课偷吃东西。满嘴的香酥米接过证书,还被她笑话。

我虽然不怀念母校,但是我也不会后悔我高中学渣的生活。

(五)人血馒头

第四和第五条是我最生气的。

其实原本我并不想辩解太多。因为我做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行的正,坐得直。你对我的评判影响不了我自己的行为准则。

但是“人血馒头”四个字是我所无法接受的。

你如果和我同届,你还记得吗?

女孩头七那天,校长在国旗下演讲的时候,国旗掉了下来。

案件过去八年。

八年!

你也记得是八年啊!!

我还有细节没说。我扶着老人从4班后门口到6班的时候。老人一路问了我好几次,问我认不认识女孩。

我真的不认识,她毕竟学习比我好那么多,我高中也不擅言辞。

我只能默默摇头流泪。

我是男的,但是我哭了。我现在根本不记得老人的样子了,但是我记得她问我认不认识她疼爱的孙女(当时她问的是死者名字,这里不透露了)。

知乎的赞有什么用呢?能换钱吗?

我上面都说了,我不是因为怕被报复才匿名。我是怕因为这个回答,被人误以为想出名才匿名的。

我知乎专栏辛辛苦苦写故事,写了几十篇,零零散散一百多关注。

我如果想吃人血馒头,我为什么不趁这个时候求一波关注?

我家里虽然不富有,但是还不需要用卑劣的行为来消费死者。


本篇回答。

哪怕有再多的质疑,再多的讽刺,或者再多的不认同。

我也不会更新了。

最后的请求如下:

请大家理智的不要攻击这些说我是骗子的人。

请大家理智的不要攻击这些说我是骗子的人。

请大家理智的不要攻击这些说我是骗子的人。


因为他们有阐述自己观点的权利,读者们也有相信他们或者相信我的选择。

正是如此,所以我在截图的时候,才没有截取反驳我的人的ID。

我并非在装圣母,也不是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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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我向大家保证:

虽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大家对事对人就好,请千万不要牵扯地域。

荥阳在河南省郑州市西20公里左右,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小城。

被评上国家级卫生城市,是我呆过的城市中,最干净的一个,城内每二三十米就一个垃圾桶。

每个地方都有坏人,但是荥阳人是我接触过的普遍最善良的人。

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饭店的经营是靠“是否好吃”来评判的。和大城市中只是让你吃饱有很大的不同。

荥阳的美食特别特别多。

请不要因为发生了命案而对荥阳这个地方产生误解。

大家对学校就好。(最后一句话,算是我不理智下的错误。大家请不要对学校,仅对此次事件发生时候的情况吧。上面也有校友反驳过事后教师们的补偿措施了。文字不删除了,是我的过错,我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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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堂弟失踪 到处找找不到 最后回家发现被活活砍死在家里 厨房客厅流了一地的血 当时才8 9岁。最夸张的是同学的叔叔重度烟民 房子里全是煤气,要是刚好抽烟的话就完蛋了 夜里十二点凶手跳楼自杀 是孩子的准后母。跟孩子的关系很好 孩子经常跟着她喊阿姨 不知道怎么干的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后面一查才知道 孩子生母多年前跟凶手的哥哥婚外情,然后因琐事杀人。在孩子满周的时候已经执行死刑。我不知道是怎样的执念能让一个女的处心积虑在法律已经从严处罚的情况下在十年后用如此极端的手段报复两个无辜的人。

同学的叔叔在孩子失去母亲后又当爹又当妈根本没有打算续弦,是这女的在几年后处心积虑的接触我同学的叔叔,并且表现的对孩子很友好。在案发前已经同居了两年。马上准备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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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取卵:他杀了6个同性恋,偏偏自己还是个gay



2003年3月19日,下午9点钟,智渊源的父母,给在北京工作的儿子打电话,手机和家里电话都没人接。

隔了两天,他们再次给智渊源打电话,发现还是没人接,放心不下,坐长途客车来北京,到了儿子在海淀区当代城市家园的住处。

进门后俩人崩溃了——智渊源被捆绑着,满身刀痕,已经死去多时。

警方到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后,发现和之前发生的5起凶杀案非常相似,指纹也吻合——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件。

2002年底至2003年初,算上智渊源被害的案件,北京连续发生了6起类似的杀人案。

被害人都是男性,年龄20岁到30岁,作案地点有4起在被害人家中,另有两起,一起是在男厕所里,另一起是在野外——在野外的那次,凶犯作案后,残忍地将对方的生殖器割掉。

所有的被害人都有三个共同特点:同性恋、有受虐倾向、喜欢上一个叫“紫色男孩”的同性恋交友网站。

警方由此分析,凶手和被害人,一定是通过网络结识的,且凶手一定有同性恋倾向。

2003年4月4日下午,警方通过走访侦查以及线人情报,锁定了一名叫李义江的男子——他与几名被害人在网上进行过接触,并且被人证实,经常带不同的男性回家。

警方快速搜集到了李义江的资料——24岁,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职员,原籍新疆昌吉市,暂住东城区东直门柳芳南里12号楼地下室。

本来是北京理工大学98级计算机系的学生,因为穷,交不起学费,于2001年3月退学了。

确定了李义江的居住地后,他们前往李义江所住的小区进行抓捕,却没想到,正好碰见他在小区里遛狗,因觉得外貌相似,叫住他进行盘查。

李义江停下来,看着警察,特别平静的问:“你们是不是找我?”

随后,他很淡定的带着警察回到家,拿了些生活用品后到了公安局,经过指纹比对, “3·21” 案现场指纹,与李义江的指纹特征一致,而他本人,也很痛快的承认了——自己通过网上约见,杀了6个同性恋。

再谈起杀人原因时,他说一开始是为了报复:“他们轮奸了我。”

李义江上大学时,因为性取向的问题,经常在一个叫“紫色男孩”的同性网站聊天。

2002年11月底,李义江到“紫色男孩”常提到的朝阳区的一个迪厅玩,这个迪厅里经常有同性恋聚会,李义江在那认识了四个陌生男子,很聊得来。

他们邀请李义江到东三环附近的私人住宅里玩,李义江答应了——他喝了很多酒,可能真醉了,也可能是被下了迷药。

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被脱光了,还被折叠捆绑在暖气管上。

这四个男人开始虐待、玩弄李义江,先是猥亵,然后轮流强暴了李义江,并用鞭子抽他,用蜡烛、烟头烫他,虐待了他一个多小时。

李义江回到家,哭了一夜,然后决定报复。

他每晚在北京各个gay吧,以及同性恋常出没的地方,寻找这几个人。

终于,被他在三里屯的酒吧街找到一个。

李义江跟踪这个奸污过他的男人到了家——丰台区的一栋平房里,然后他开始蹲点守候,直到男人去了网吧。

李义江躲在角落里,暗中观察,趁着男人下机时,赶快上去登陆,记下了这个男人的QQ号,然后化名和他聊天。

这个男人QQ名叫“收费奴”,熟悉了之后,他告诉李义江,自己可以卖身,只要800块,李义江就可以和他发生性关系,甚至进行捆绑和虐待。

李义江同意了,和“收费奴”约好在他家进行性交易后,把同学送的西班牙军刀放进包里,背着包,来到了“收费奴”的住处。

见了面后,“收费奴”觉得李义江很眼熟,似乎想起了曾经虐待李义江的事,李义江也害怕被认出来,赶紧圆了过去说“这就是缘分嘛,咱这叫不打不相识”。

“收费奴”没多想,李义江趁着他转身脱衣服时,在背后给了他几刀,杀死了“收费奴”。

杀人后,李义江觉得还不解恨,又拿刀割下了“收费奴”的杰宝,扔进了垃圾堆里。

第二个人是在中关村附近找到的,是个外语系研究生,李义江用同样的方法,记下了他的qq号,然后在网上勾引他,带刀来到他家里,依照事先约好的方式捆住手脚,开大音响开始折磨他,割断了他的喉管后,又割掉了他的生殖器。

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李义江用同样的方式追踪、聊天、虐杀了他们。

大仇得报后,李义江并没有停手,他开始没有目标的随机杀人,又杀了两个——这个时候,任何的男同性恋,都可能会成为他的目标。

他从一个复仇者,彻底变成了一个连环杀手。

但这一切,早在李义江还是个孩子时,就早有预兆,被四人轮奸,只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义江家里有三个男孩,他最小。

李家家境贫寒,李义江的父亲,因为工作劳累、妻子患精神疾病、家庭贫困,再加上3个需要养的孩子,使他得了抑郁症,酗酒成性,喝醉之后就把李义江和他妈痛打一顿。

李义江父亲酗酒,而她妈又有精神病,一犯病就摔东西打孩子——两个哥哥年纪大,遇见这种事就跑掉了,但李义江年纪小,跑不掉,经常沦为父母发泄的工具,身上总是遍体鳞伤。

后来记者采访李义江时,他谈起过这段生活:“妈妈有神经病,从我一回新疆,她天天不是打我就是骂我,有时候我还睡着,就被她从床上揪起来,不分青红皂白,按住就打。”

“也许是由于长期照顾她,抑郁太久的缘故吧,爸爸性情急躁,抽烟酗酒,喝醉之后见谁打谁,简直就像疯子……我就这样和两个疯子一起生活。”

由于长期挨打,李义江特别害怕这个家,每次放学总是借口打扫教室,故意呆很晚才回家,大家都夸他是个好学生。

1994年12月,15岁的李义江又一次很晚回家——他在路上遇到一个中年男子,说想和他交个朋友,邀请他一起吃饭。

李义江想着不愿回家,就答应下来,去饭店陪中年男人一起吃饭喝酒。

在喝多了的情况下,李义江被中年男人带到了一个苗圃,强奸了。

在此之前,李义江从没想过自己能被一个男人性侵,第二天他反应过来,拿着家里的尖刀,满大街去找那个男人,想要复仇,结果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他感到很痛苦,下了一个决心,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打骂自己的父母,离开自己受过性侵的新疆,他要到北京去。

2000年,李义江通过努力学习,考上了北京理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计算机专业,远离了这个地方。

大学一开始,家里会给他寄生活费和学费,到了第二学期,家里人给的钱很少,不够花,而且这期间,他还迷上了上网,网费也需要一部分钱。

为了赚钱,李义江每天在两家肯德基打工。

一天早班,一天晚班,同学劝他别这么辛苦,李义江说,他不想花家里人的钱,打工也是一种锻炼自己的机会。

李义江本来成绩不错,但打工让他很多课都不及格,到了大二,他干脆不上课,偶尔才回学校看看同学和朋友。

逃离家庭的快感没有持续多久,在大学里,除了上课以外,李义江无事可做。

他没什么爱好,也不喜欢运动,室友喜欢下棋打牌之类的活动,他都不会,因为从小就没有人陪他玩那些东西,所以他和同学也玩不到一块儿。

后来,他一个人去网吧上网时,无意间找到了一个叫“紫色男孩’的网站,他看了里面一些内容以后,觉得一切都明朗了,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

他辍学之后,除了打工外,开始混迹于gay吧之类的地方——这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据李义江的同学回忆,李义江辍学后回来过几次,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名牌,请同学吃饭都是去大饭店,还带着另一个同学去酒吧玩了几次,问他生活好转的原因时,李义江告诉他,是在华威商场摆摊赚了钱。

事实的真相是,李义江并没有通过摆摊赚钱——他被人包养了。

2002年6月,李义江混迹于gay吧时,遇到了一个叫唐剑箫(化名)的中年帅哥,名牌大学毕业,外企上班,富二代,自己在海淀有一套房。


俩人聊到午夜两点,唐剑箫撩拨着李义江,说可以资助他,只要两人住在一起。李义江对唐剑箫有好感,就跟他回家了。

回到家后,唐剑箫要跟李义江亲热,李义江拒绝了。

对这段经历,李义江回忆说,他很清楚唐剑箫不会伤害他,但是他克制不住条件反射般的激动,唐剑箫脱了衣服,让他想起15岁时被性侵的仇恨,尽管他很渴望唐剑箫的抚慰,但他还是愤怒,并拒绝了。

唐剑箫没再做什么过激举动,两人坐了一夜,李义江把自己以前被性侵被虐待的经历,都告诉了他,他安慰着李义江,令李义江很感动。

这事过后,两人开始同居,唐剑箫因为要上班,还给李义江买了条狗解闷——就是后来他被捕时遛的那只。

过了一段清闲日子,李义江不愿干待在家,他跟唐剑箫提议,要做点生意,唐剑箫给了一万块钱让他去西单卖服装。

2002年底,李义江开始在西单华威卖衣服,因为不懂经营,也没什么审美,进的衣服也不流行,一直在亏本。

但在摆摊过程中,他遇到了一叫王悦的姑娘,王悦经常陪李义江去市场进货,批到一些流行又便宜的衣服,生意开始好起来。

有时,王悦下班还会帮李义江卖衣服,有时收摊早,两人一起出去玩。

王悦当然是喜欢李义江的,李义江也喜欢王悦,从当时的媒体报道来看,李义江很矛盾,他喜欢王悦,但自己是被男人“包养”的人,他已经习惯了“女性”的角色,如果重新去做回男人,他不知道自己行不行。

李义江决定说实话,他暗示王悦自己是个同性恋者,王悦没有嫌弃他,还是对他好,并试图改变他。

但王悦没能成功——李义江虽然喜欢她,但对她完全没有任何异性的欲望,即使王悦脱光了在他面前,他也不能产生性冲动。

逐渐的,王悦有点受不了了,俩人没提分手的事,但都逐渐疏远了对方——有一天李义江走在街上,看见王悦挎着另一个男人,笑得非常开心。

作为一个同性恋,李义江对王悦并没有什么占有欲,俩人后来还有联系,一直到2003年2月才断——李义江这时开始杀人,怕连累她,主动断了联系。

和王悦分手后,李义江遇到了自己第一个真正喜欢的同性,他在朝阳区一家叫nightman的酒吧,遇见了一个叫雷雷的男孩。

同李义江一样,雷雷有过被其他同性恋者猥亵和欺骗的经历,这使得李义江产生了一种保护欲——除此之外,他更加仇恨除雷雷外的其他同性恋者。”

包括包养他的唐剑箫——唐剑箫有时会把李义江介绍给一些同性恋朋友,作为临时性伴侣。

因为在那个年代,同性恋者是少数群体,满足性需求的难度比较大,这种在同性恋者之间的转手很常见。

但这对李义江伤害极大,有一种被“玩弄”的屈辱,可出于对唐剑箫经济上的需要,他一直忍受着这些“屈辱”。

而就在这时,他经历了那场四人轮奸和性虐——这让他从小到大的所有怒火(童年被父母打、初中被性侵、被屈辱的包养并玩弄、自己的爱人雷雷被其他同性恋猥亵),一次性爆发了出来。

他觉得所有男同性恋都是可恨的,该杀的——所以在他“复仇”结束后,他没有停手,继续又杀了两个无辜的男同性恋,包括智渊源。

2004年8月20日上午,李义江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临刑前,李义江表现的很平静,他在法律文书上按下手印后礼貌地说:“谢谢法官。”

北京中院决定判李义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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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公众号看到的,感觉很震惊。

一个我很喜欢的公众号《魔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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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 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

是让你!不是你经历的!不是你不知道的!

回答不就应该是我从一些电视栏目比如今日说法 、还有一些公众号、新闻等等渠道中了解到的杀人案件中让我感到震惊的吗?非得我经历啊!非得是我亲眼看到的啊!非得是你不知道的啊!你知道你不认为震惊我还不能觉得震惊吗?

不接受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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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一刀把一个人的头颅砍下算吗?

更新

啊啊啊啊!评论里居然有人说,我爹知道得那么清楚,我爹是不是那个拿着头的人?还有问什么刀能够一刀把头颅砍下?

让我告诉你们!!

第一!(●°u°●)​ 」我爹不是抱着头的人!他看过派出所笔录所以那么清楚。

第二,我告诉你们是什么刀!我们潮汕人叫做 厚刀。可以砍柴的!我妈叫我搜索砍柴刀给她认一认。

她说厚刀像红色那张图,但是没有上面的尖尖,于是我用美图秀秀去痘痘功能把尖尖给去掉发给我妈看。


她说差不多是这种。

但我爸还发了个小视频,给我画了一把( ゚д゚)


那你们说这种刀如果磨得炒鸡锋利,能不能把一个人的脖子砍断?!

我妈说以前的人才会用这种刀,还说我傻,年龄小,记性又不好,肯定没见过

(((o(*゚▽゚*)o)))???

—————————分割线—————————

评论好多都说正当防卫还被判十几年不科学,还有人说这件事都是听说来的,不真实。才一天已经80几个赞了,吓得我赶紧去找我爹核实,因为这件事我爹比较清楚,原因不细说了。

我确实听错了一些◉‿◉

纠正下

1、事情不是几十年前发生的,而是5年前,也就是2012年。

2、老人现在已经快80岁了,也就是他犯事的时候是70多岁。

3、老人确实属于正当防卫。

4、老人被判了3年多,3年也是有点多,其中有一个原因是,事发当天下午,老人回到草屋中,就开始磨刀了,老人说如果今晚他们真的敢来放火,他就跟这群小鬼拼了。(家乡话,翻译过来大概这个意思)

5、老人最后关了不到一年就放出来了,可能是年纪太大了,身体也有病。

哦还有一点,老人不是卖油的,是卖冰的(´・_・`)差好多,我也不知道为啥会记错成卖油。

我们村靠海,码头的船每天出来捕鱼,都会先跟老人买几桶冰,有冰可以冰着鱼,中午船回来时,鱼才不会发臭。

对了,老人还有个兼职,除了卖冰,还帮人看船,人缘也是很不错的。

那群混混是想在码头垄断冰的生意,把冰价也提高了,根本没人要买。

(●°u°●)​ 」汇报完了!我确定没有什么是错的了!!请相信我!啊!

请往下看!

————————这是原答案————————

今年寒假回家,我爹开车带我去海边,路上经过一个老者,他正旁边的码头干活,我爹指了指那位爷爷,说那人年轻时是条好汉。我爹还年轻的时候,这位老人是在码头卖冰的,人脉广,冰价便宜,又是本地人,在码头经营多年,日子也算是不错。

隔壁村的一些混混就看不过眼了,也在那个码头卖冰,想垄断这个码头卖冰的生意,冰价也提高了不少,但根本卖不出去,大家都跟老人买惯了,怎么会跟一群小混混买?

老人接下来的日子并不好过,混混们开始找老人的麻烦,具体怎么骚扰老人一家,我爹也没细说,大概冰又卖不出去,又赚不到钱,还亏本,所有气都会出在老人身上,重点在后面!!

老人一家住的离码头有点远,所以老人自己在码头附近盖了个小房子。说是小房子,其实就是干稻草跟木头一起搭起来的小屋,不知你们有没有见过这种茅草屋。

老人尽管一直被混混们纠缠,可还是坚持在码头卖冰,这时混混们就扬言要杀了老人全家!老人立刻去买了把刀,每天都磨刀,啧啧啧……

有一天在码头闹得很凶,混混们扬言要烧死这个老不死的。

当天晚上,三更半夜,这群小混混带着汽油,来到了老人的茅草屋,然后开始泼汽油!泼完之后,有个带头的混混一脚踢开老人的门,诶,俗话说抢打出头鸟啊!其实老人一直在等着这群人,说时迟,那时快,带头的混混一脚踢开门,老人就在门旁边,一刀把踢开门第一个冲进来的混混的头给砍下!真的是头都断了!老人喊着,你们这群小鬼,我跟你们拼了,来啊!

听到这里,我震惊了!我赶忙问我爹,那那个头掉去哪了?

我爹说,被后面的一个混混捧在手里啊。

剩下的混混全吓傻了,赶紧跑了!

全跑了,然后老人自己去警察局自首,因为是自首,正当防卫,一刀而已,最后判了3年。

老人被关了近1年就被放出来了。

现在老人依旧在码头,但没人敢惹老人,然后老人现在早已儿孙满堂。

(╥﹏╥)故事讲完了,对不起啊,我把判刑的日期记错了,我的脑子估计有点坏掉了。刚刚跟我爹发微信语音,对话大概是这样子的:

我:“爸,(●°u°●)​ 」我在知乎上写了谢老伯的故事,他一刀砍掉那个刺流仔的头,具体是几十年前啊?”(方言,刺流仔就是小混混)

我爹:“5年前啊!”

我:“额……那知乎上的人说,正当防卫不可能被判十几年呢!!他被判了多少!”

我爹:“判了3年多啊,但只关了近1年就出来了,年龄也太大了,身体也有病”

我:“(°_°)我……我怎么记成他被判了十几年了”

我爹:“那草屋都被泼汽油了,都烧到你家了,还要判十几年,以后谁敢杀人啊,不是,还有什么是正当防卫啊?”

我:“完了,我写错得好离谱,而且还有人说这事是假的”

我爹:“那用不用把当年那几个混混的名字都写上去?诶那个死了的那个人以前经常去你x叔叔家balabala.……的那个人啊”

我:“不用了不用了!不用写名字”

我爹:“哦好吧,如果需要就说”

我:“爸,还有最后一点,谢老伯是在码头卖油的吧?这点没记错吧?”

我爹:“……卖冰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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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时学校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初三年级一个不起眼的学生一刀捅死了本校的长跑冠军。

该生身材矮小,来自农村,成绩一般,老实木讷。体育生人高马大,看上了他同桌的小姑娘。为了在异性面前体现自己的阳刚之气,时常刻意的挑衅、侮辱他。如假装开玩笑扒他裤子,趁他不注意踹掉他凳子等等。由于体格相差悬殊,他每次都只用言语表示一下抗议。

该生由于家境贫寒,平日都是从家里自带咸菜,到食堂只打三两白米饭。这天他在广东打工的哥哥返乡途中到校看他,给了他三十块钱。中午用餐,他难得的给自己打了四毛钱肉菜,拿到教室准备慢慢享用。体育生笑嘻嘻的从他身边过,往他饭盒里吐了一口痰。

该生当场就歇斯底里了,饭盒一仍,蹦起来与体育生撕作一团。

当然,他毫无悬念的被体育生暴揍了一顿。

被同学拉开之后,他伏在课桌上哭了一个多小时。

一小时后,他向提前到校的走读生借了辆自行车到百货商店买了把水果刀。

走进教室,已经打了上课铃。

他默默走到体育生背后,将水果刀用力扎了进去。

据目击者说,只扎了一刀,并未出太多的血。

体育生送至医院当天即宣布死亡。



进入社会不久,我亲眼目睹了一起杀人案。

那年代的青年人特煞笔,为了面子把性命不当回事。

那天正和院子里的小青年们在溜冰场溜旱冰。忽然听到大门口一阵喧闹。

走前去看热闹,原来是机械厂的一个小流氓被城乡结合部一帮村痞抓住在暴打。我们院子里的谢老三跟两边的人都认识,自认为有几分面子,就上去出风头了。

谁知村痞们有备而来,特意来寻仇的,根本不给他面子。

他恼羞成怒,抓住其中一个村痞的长鸟铳顶住自己胸口叫嚣:有本事就响一铳!

这场景,多年以后看「征服」里的孙红雷又重现了一次。

话音刚落,枪就响了。

谢老三仰面朝天倒在地上。村痞们作鸟雀散。

当天没死,送地区医院两天才死。

那年头本地老流氓打架带鸟铳一般都是只填火药不装铁砂的,只图个震慑作用,没真想杀人。谁知那煞笔不讲规矩,往里装了把钢珠。

经验主义害死人。

后来,谢家老一,老二为弟弟报仇,与村痞们打来打去打了大半年。斩落了一只手掌,敲碎了几个踝骨,各有损伤。

直到次年秋季迎国庆严打,双方主犯尽数落网,毙了三个,判了十几个才消停下来。



最后这一件,是发生在我身边,我觉得最没人性最令我震惊的。

受害女很年轻,不到二十或二十出头吧。

早先认识了一个男朋友,是个小混混。合不来,女方提出分手。

小混混不答应,纠缠不清。后经人调解,勉强同意了。

此女又找了一个男朋友,半年热恋后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然而噩梦毫无征兆的降临了。

那天她和男友看完电影去吃宵夜的途中,遇到了前男友。

小混混开着个小面包,装着一车人,二话没说把她劫走了。

(此处进行修正,与官方报道统一口径)

然后把她活埋了。

具体细节就不展开来讲了,太过恶心!太过龌龊!光想都令人怒不可遏。

最关键的是,涉案的大多数未成年人,没有得到严判。


事实上,每一起命案都是令人震惊的。不装逼,不斗狠,远离垃圾,好好活着,比啥都好。


ps:知友们很热心,也很聪明。虽然上述案例我都没写时间地址,但还是有不少知友循着蛛丝马迹找到了大新闻。

其实我就是来讲故事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如果这些故事能给您一点警示,也算我来知乎围观之余给大家做了点微小的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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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案子时间很长了,我都不知道大叔叫什么名字,不是跟我们一个村的!具体的怎么杀的人之类的我也不知道,当时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忽然想起了这个案子!

初中的时候,我们画室旁有个卖豆浆的大叔,我们每天都会买他的豆浆,比别人家的好喝。虽然人很木讷 但是对我们这些学生都挺好的,谁没带钱了也会先让人家喝,也不跟人家要钱。

就是这样一个老实的人,任谁都没想到他半夜潜入他邻居家 杀了他邻居一家六口,在我们当地当时很轰动,连一岁的婴儿也没放过。他杀完人很镇定的回到家跟他老婆说 他杀了xxx全家,让他老婆照顾好家里 然后就去自首了

他杀的那家人是他们的村支书,经常欺负他们家

据说村支书占了他家的地,还欺负了他女儿 他去村支书家讨说法 结果被村支书家族里的人 也就是他们一个姓的人 打了一顿,还把他儿子打住院了,而且他们还往他女儿身上泼脏水,说她是个荡妇什么的 他女儿还没结婚呢,外面的人也都议论纷纷

后来警察问他为什么连一个婴儿也不放过,他说等他长大了,会继续欺负他家的孩子


user avatar   zuo-xian-sheng-2-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河南地区,具体那个县不说了,发生在村里,村里的一个老头把自己儿子,儿媳,孙子,锁在卧室,然后往卧室倒了一整桶汽油,放了一把火人跑了,第三天的时候在外地把人抓了,抓人时我在场,这个老头一直说:他那天晚上要是不抢我了摩托车,不煽我一耳光,第二天电视台就来给我们调解了,他们不叫我活了!!后来在村里了解到:老头原来是个光棍汉,比较老实,后来娶的老婆是二婚,结婚的时候就带着两个儿子,他老婆跟他过一段时间后自己跟着村里一个外出打工的跑了,留下两个十几岁的儿子,老头一直把两个儿子养大,给老大娶了媳妇,给老二盖了房子,再往后老二因为结婚了事外出打工不再回来了,老头就一直打工赚钱养老大两口,闲的时候还给老大家当免费保姆,但老大两口一直虐待老头,经常打他,有一段时间,老头说准备出来打工走就不回来了,但老大两口不愿意,一直骂他,后来老头觉得自己过不下去了,在放火的当天上午就给河南电视台打电话,让爱心调解栏目组来给他们调解一下,老头给邻居说:我的要求很简单,给我一间房,有我一口吃了都行,我挣了钱都给他俩,但是,当天下午老大家媳妇把老头打工攒的钱拿走了,老大还把老头仅有的一辆摩托车推走,还煽了他一耳光,当天下午5点多,老头买了一桶汽油,夜里把老大卧室了门锁住,从窗户把汽油倒进去,放了一把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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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奸杀了同班的一个女孩子。

他从小就是那种特别坏的人,偷鸡摸狗不说小学五年级就当街打他爸妈。不过他爸妈也活该,生了三个女儿求了一个儿子,都快长废了还是捧着。

因为是未成年还被爸妈带来自首所以就只判了五六年,不过这期间他的父母房子被女方找人烧了祖坟也被刨了,他也在劳改的时候被人弄成肛瘘还断了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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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我的家乡,一个坐拥两条江的地方。

1992年的一天夜晚,一个男生正在送女朋友回家。

女生长得很好看,性格也很开朗,所以当时身边很多追求者,很不幸的是,其中就有那么一个,求爱不成反生怨恨的坏男人。

坏男人特别不爽这个女生和这个男生在一起了,于是在那个夜晚,拿着枪,装着自制的弹药,准备杀掉这个女生。

他尾随他们到了一个比较黑的小路,然后大喊出那个女生的名字,女生回头,坏男人朝着她的脖子开枪。

男生没有犹豫一秒下意识的冲到女生前面,子弹打进了他的脖子里,女生毫发无损。

男生是我爸爸,女生是我妈妈。

送爸爸到医院的路上,他呼吸差点没了,进了医院立马手术,医生大概说,子弹离主动脉只有0.001这么近。

我爸就这样捡回了一条命。但那个时候我们那医疗水平有限,我爸留下了不少后遗症。

感谢爸爸,如果他那个时候没有活过来,也就没有现在的我了。

虽然这里,并没有成功杀人这一环节。

但这件事每次我一想起来,都忍不住会很想哭。


其实就是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 然后分享了我爸的故事 没想到已经有这么多朋友点赞了~谢谢你们~

至于评论里面争论的那个0.001 其实医生原话应该不是这么说的 但当时子弹差一点点就打进我爸主动脉里 情况真的非常严重 如果不幸打中了 他当场就没法活了

这个事情过了20多年 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也没出生 也是听我家里人提起的 所以我肯定也没法知道当时的更特别具体的细节~引起误会 抱歉

谢谢大家善意的留言 看着真的很暖心~希望你们也一直幸福

2018.8.6


(最后来说一次哈~

有很多看似奇特 几率又很小的事情

是真的会存在 它就是会 真实的发生

不管它以什么方式

很多你认为不可能的事

大概只是因为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已


user avatar   guo-jia-9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女生比其他女生发育早,说白了就是胸大,然后都是青春期,一帮混混天天放学把她堵在校外轮流猥亵她,这女生父母离婚跟着奶奶生活,没人能告诉,一天几个混混很过分的把她拷在了一个小区的门洞里,把她衣服扒光了,然后把她衣服扔到了街对面的公共厕所里,后来女生被行人救了,报警,因为都是未成年,混混里面有个家里势力较大,最后不了了之,事后女生又来班里上课,其中一个混混坐在她后面拿圆规扎她屁股,然后课间操,大家都去下楼的时候,这女生走在队伍最后面,跟着那个男的,男的有点感觉不妙,可是晚了,女生很突然的从后面抱着这个男的从3楼走廊跳下去了,女的压在男的上面没死,男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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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回答一下评论区的问题:

1.女孩后来怎么样了?

答: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且走廊没有摄像头,不能确定女孩是否是故意抱着男孩跳下去的。然后死的男孩不是家里有势力的那家,父母都是做点小买卖的外地人,事后女孩转学,后话不知道了,我认为这是两家人的悲剧。

2.走廊有栏杆,怎么下去的?参加下图,图片是网上找的,不是我们学校,90年代的老建筑是没有栏杆的,只有一面到腰的墙,所以在围墙周围玩耍是很危险的,此事件后答主有了恐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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