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毕竟长期一个生活在“冷战前线”的国家,至今还保留着相应的动员体制(诸如全民成年男性兵役制)以及国保法体制——你想想前不久讲述南韩财阀与北韩红色军二代爱情故事的《爱的迫降》都被极右派“爱国者”举报侠给举报了呢,跟日本这种在战后世论普遍竭力试图跟战前的总体战体制划清界限的国情不一样(恐惧“被动员”的心态实际上某种程度也是日本人不如韩国人喜欢大搞什么广场集会、抗议示威的缘由)。
韩国的进步保守两大阵营实际上都并不排斥使用国体权力打击政治对手以及实现自己的相应目标,这点也是同样长期戴着“反建制派”面具示人的韩国进步派与日本革新系的一大不同之处:毕竟在反军独斗争中产生的权威主义文化与民族主义思潮浸染的运动圈观念跟在代议制民主主义环境下成长的、由日本革新系鼓吹的带有绝对和平主义以及宪政爱国主义(重要的体现就是捍卫宪九条)等色彩、反对官方爱国主义、重视个人权利与自由的“战后民主主义”信条在诸多方面实在是出入甚远。
韩国实际上政府对于媒体、文化领域的管制力度也比日本更甚:直属于总统的放送通信委员会执掌各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新闻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生死关键——执业牌照发放权和废止权。而编制上名列放送通信委员会之下、职能上有点类似于中国的网信办+广电总局的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对于韩国的媒体人而言也是骨鲠在喉:毕竟这个机构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互联网内容的审查,稍微了解韩国娱乐圈的就知道韩国的电视节目因为低俗或者是尺度过大被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行政指导“劝告”、处罚款乃至所谓的“法定制裁”并不在少数,在李明博时期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甚至动辄对于抨击现政权的电视节目采用“法定制裁”(所幸的是李明博政权的这些“制裁”措施基本能够能够通过走一趟诉讼流程通过法庭判决取消),文在寅时代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则在metoo的大背景下,在2019年2月集中动手一次屏蔽掉895个盗版网站和色情网站,其中包括日本的DMM。事实上就算不通过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这些外部手段,韩国政府实际上可以通过直接决定人事等手段将KBS(国营)与MBC(公营)做为政权方的御用工具(如同《共犯者们》揭示的那样),而其他电视台因为股东里头有像国民年金公团这样的国企存在实际上也意味着政权方也有机会干预这些电视台的决策乃至人事。至于对付报纸之类的纸媒,知不知道金大中政权时代曾经政权方对把持言论权力的保守派报社大搞税务调查?知不知道李明博时代李政权经常利用最高可判7年的诽谤罪做为武器迫使媒体业从业人员进行自我审查?知不知道朴槿惠时代朴政权曾经公然抓捕过妄议大总统的日本记者?知不知道去年《朝鲜日报》发表“媚日言论”之后一堆进步阵营的市民团体成员直接跑到《朝鲜日报》大门口堵门?
那么审查如何跟反日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有机结合起来呢?以中国湖北电视台的《非正式会谈》的原型节目——JTBC电视台的《非首脑会谈》为例子:在2014年10月27日播出的节目中,原来的G11日本代表寺田拓哉因其他工作缺席,由日本演员武田宏光(Takeda Hiromitsu)代替出席。武田亮相的背景音乐为《君之代》,因此引起不少观众的不满,甚至要求节目停播(可想而知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收到了多少热心观众对于此节目的投诉)。在韩国人看来,《君之代》虽是祈祷日皇时代盛世永久的日本国歌,但同时也象征着日本的军国主义,且是他们参拜靖国神社时的歌曲,因此是韩国的大忌。赞助商也撤除了赞助广告,整个节目实际上已经面临停播危机(毕竟真的放送通信审议委员会请该节目组的PD喝茶的话,那简直就是药丸)。
事后节目组通过官方脸书(facebook)公开道歉,表示“就10月27日《非首脑会谈》中作为单日非首脑亮相的日本代表登场时所使用的不恰当音乐一事致以深深的歉意。没有仔细确认音乐就播出是节目组的失误,我方会以此为鉴,努力做到更好”。
对于节目组的道歉也有不少观众不买帐,表示“果然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节目组赶紧出来当面道歉”、“建国以来在节目中公开播放《君之代》该节目还是第一次,就光靠几个字的道歉文就想了事?”、“即使是失误也是无法原谅的失误”、“《君之代》并不是一首光用‘不恰当的音乐’就能概括的歌”。
综上,闹出这种结果也就不令人奇怪了。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