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瑞幸这案例,就会有人拿出来说。瑞幸必定要重罚,免得被黑了整个中国海外上市企业,杀鸡儆猴。
实话说,我差点笑出声来。
美国法尔莫公司制造了至少5亿美元的虚假利润
美国泰科公司,利用并购机会操纵“准备”科目,虚增利润近5亿美元(2000年前)
美国废品管理公司,虚增1.5亿美元
美国斯克鲁西公司,虚增25亿美元利润和15亿美元资产,基本全员造假
等等等等。
其实就是普通的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案件
瑞幸作为注册在开曼群岛、运营在中国、上市在美国的企业。守中美法律不是很正常吗?
5月2号证监会入驻瑞幸调查 。瑞幸将会成为新证券法后的“长臂管辖”第一案。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赋予证监会“长臂管辖”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我认为是否动用长臂管辖条款还得看有没有境内投资人存在重大损失,如果有,可能适用长臂管辖。
无论是否最后使用长臂管辖条款,证监会入驻调查瑞幸。表示与美国市场监管机构合作,是中国资本市场迈向更加成熟、规范和完善国际合作的重要一步。也是金改的行程必经之路
当然,实质上远远不是单纯的只针对中国企业海外造假。即使是外国企业外国上市造假。只要涉及到中国投资者,证监会有权根据中国法律去调查。这才是瑞幸案中,最大的看点,瑞幸本身已经不重要了。这其中的意味我不说了。
至于美国纳斯达克反中概念股,纯粹是川普引起的,瑞幸只是导火索,无论有没有瑞幸都是被攻击。
但是,资本是带脑袋的,所以,反中概念股在美国资本市场并没有声量,能赚钱才是关键。我恨不得阿里巴巴,网易回创业板、科创板。但华尔街会同意吗?
至于瑞幸的处罚,已经有人说得很清楚了。不多说了。因为我认为这都不重要,重要是证监会能查海外企业。这背后要一个强大的国家
关键词——财政部。
表明一个态度:就是要找人来管一下子。
和瑞幸有关的,可能是这么几个部门:
想来想去,想来想去,这么一个让中国消费者便宜喝咖啡,虚增收入割美国股民韭菜的公司,就没谁能管一管了么?!~
最合适的找了一圈,还真就是财政部。
大家注意“会计信息”关键词,财政部是负责制定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部门。大家考试会计准则写旧书财政部定的。
虚增收入利润,确实算是会计的大问题。
这说明了一个事情,瑞幸这种新玩法,社会影响是比较恶劣的,不管一管是不行的。
只不过要有合适的部门。
以前“证监会出马”,无非是“税总”出马,这些常用手段都用不上的时候,为了给后来者一个震慑,死活找个角度制裁一下瑞幸。
——这事儿,我们还是要管管。
(其实是借机会科普一下,谁在管什么事情)
以上,供参考周末愉快
欢迎关注我,公众号“家哥的小黑屋”
前两天清华会计本科停招,还有一堆人嘲讽会计低端行业。我当时就说了,大概只有中国敢于在资本市场仍在运作的情况下,嘲讽会计这个专业。
当时心里想的不止康美,还有某知名校企,现在想想,还真把瑞幸忘了。
首先,60万警告和财政部没什么关系,那是证监会的处罚。
其次,财政部出面查,基本上说明这波就是会计carry
中级会计和注会中,收入那一章里的内容。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再转为收入。
说白了就是你在瑞幸上充了钱(如下图),钱你给瑞幸了,换来了商品券,但瑞幸收到钱却不能把他计入收入,而应该计入合同负债。什么时候你把充的券用掉了,瑞幸才可以确认收入。
显然瑞幸没按规则走,比如伪造流水单什么的,证明这些券都被用了,由此虚增收入。
财政部为什么要查?道理很简单,市在美国退的,帐可是在中国做的。说到底,瑞幸这套玩法,在中国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虚增收入而不被发现的。事实上如果不是美国有做空机制,催动一批机构专门做空,瑞幸可能到现在依然没事。也别觉得瑞幸这套是在国内惯出来的毛病,仔细看下做空机构的手法,真的能做到爬店门口数客流量,瑞幸这也真是碰上硬茬儿了,否则很可能一路高歌猛进发大财。
A股也有一堆上市企业有商品券业务
A股还没有做空机制,或者说,做空和做多势力相比几乎不值一提。当然,中国更没有浑水这样的做空机构
国内的上市公司审计嘛…
你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