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个问题好,给你个简单至极的答案——没辙逼得。下面给你说说为什么。
大家都知道美帝不是直选,而是和我朝一样的间接选举,选举总统的其实是选举人团,最开始的想法很朴实:俺们老百姓都是粗人,俺们信任你们这些文化人,你们选总统俺们放心。
但是慢慢的国家也需要规范化,你们这些选举人到底怎么投票选大统领也得有个章程不是,结果一扫听发现没有章程,那就定个章程呗,于是各个州就开始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注意,这里很重要,选举人如何投票由各州自行决定,联邦没有统一法律约束。
那么选举人如何投票有以下几个可能:
1,州立法机关决定选举人,这样选举人如何投票就由州议会决定,和老百姓没有直接关系,当然议员都是老百姓选的,所以能间接起作用。
2,州内划片选举,这个基本就是按照众议员选区,一个区选出一个钟意的总统候选人,最后在汇总。
3,州内选举,赢着通吃,这就是现在最常见的方法,州内选举,得票多者将会得到这个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4,前面三种的组合。现在还存在的就是Maine和Nebraska,他们的运作是结合了划片选举和赢者通吃。具体是这样,首先我们知道一个州的选举人票数等于这个州的联邦参议员加联邦众议员。参议员各州都是两个,而众议员个数由人口决定,每个众议员选区产生一个众议员,那么众议员个数等于选区个数。各个选区自行选举,产生的结果就是这个众议员要投的选举人票。剩下的两个参议员票则是赢者通吃,本州谁得票多就要投给谁。上述几种方式看下来,其实划片是比较公平,也符合一人一票原则的方式。
最后回到问题,为什么绝大部分州都是赢者通吃呢?没办法啊。如果规定好了大家都是划片选举,那没问题,但是恰恰因为没有统一规定,各州可以自行决定,那么必然会有至少一个州有改成赢者通吃的意愿,因为这样可以使本州钟意的候选人得票最大化,那么这种改变会开始连锁反应,别的州为了不在选票上吃亏,也必然会改成赢者通吃以反制,最后就变成了现在这种局面。Maine和Nebraska虽然采用杂拌法,但是其实也只有过一次split vote,2008年,Nebraska跑掉了一票给Obama,结果就是州共和党马上要求修改选举法,改回赢者通吃,虽然最后失败了。
赢者通吃是非常原始落后的选举方法,所有人都想有个改变,问题就是如何改牵扯了太多利益,所以只能先这么将就着了。
其实以前我也有这个疑问的,这里简单谈谈。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选举结果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比如说那些痛很川普的人,不论川普以何种方式选举出来都无法让他们满意。同样的也有痛恨希拉里的人,无论何种方式选出希拉里也不能让他们满意。
所以,所谓的客观表现民意的意义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反正总会有人不满意就对了。
然后我们来看美国政治的一个重大特点,地区自治,自愿联合。
事实上从法理上来说,构成和选举联邦政府的是州而不是民众。美国宪法是州政府批准执行的,而不是全体公民投票。所以,对于州来说,理论上可以按照任何规则把自己的选举人票投给任何人。从这个角度来看,赢者通吃规则是对州最有利的,用自己所有的筹码(选举人票)来交换利益,而不是把筹码分散(按照比例投票)。尤其是人口小州,统共就没几张票,如果这几张票还分散投就没啥意义了。
其实仔细思考一下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如果按照候选人在本州的实际支持率来决定选举人票的比例分配,那么大部分州各个候选人的比例都不会差太多,你费老大劲在这个州拉了十万票,可能就增加了一张选举人票而已。这时候另一个州说,我们州搞赢者通吃,只要你在我们州胜出,哪怕只胜出一个点,我们就把全部的二十几张选举人票都给你,你说这个时候候选人应该讨好哪个州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了吗?正是因为赢者通吃的州对于传统规则州有着巨大的优势,所以,慢慢的所有的州都会采用赢者通吃的规则。
也就是说,在现行游戏规则下(州政府对自己选举人票的投票规则有决定权),赢者通吃规则的州对于传统规则的州有碾压性的优势,所以所有州必然最终采取赢者通吃的规则。
就算大家都认为按照候选人得票率分配选举人票是更合理的方案,但是只要一个较大的州采用赢者通吃,那这个州就会成为候选人争夺的焦点,获得最大的利益。所以除非拥有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的州联合起来签个协议,把所有的票都投给总票数最多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