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分清“杀死”和“虐待”。
从新闻上看,该男子仅是杀死了一只猫,而不是虐待或虐杀猫。
猫和鸡一样,只是普普通通的一种动物,不在保护名单里,因而不受动物相关法律的保护。所以,这最多是一起损毁他人财物的事件,不宜夸大宣传为“虐待”。
按照这个题目的用词逻辑,下面这两个新闻得这样报导:村妇拿刀砍死孩子玩伴,处理尸体手法熟练,显然不第一次虐杀。虐杀行为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吗?
有些爱猫狗人士总喜欢肆无忌惮地给人扣“虐待”的帽子,这说到底就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以自我感受为中心的扭曲心理。他们把猫狗看得无比高贵,凡是杀猫狗就是虐待,而用其它动物的肉供养猫狗就成了“有爱心”。
翻一个旧闻,长沙民警杀死了一只当街咬了四人的金毛,这本是正常的执行公务,到了爱狗人士嘴里成了什么?“虐杀”!爱猫狗的人根本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是杀猫狗就说是虐杀。他们呼吁反虐待动物是假,真实目的是在“反虐待动物法”里加上禁止捕杀猫狗的条款(至于其它动物,不过猫狗的食物而已,他们才不管),进而提高猫狗地位,强迫大众像他们一样侍奉猫主子、狗主子。
据调查显示:
一只散养猫咪每年杀死59至123只小动物,平均为每年90只。
在整个澳大利亚,野猫每年总共杀死30多亿只小动物。自 1788 年以来,澳大利亚发生了 34 起哺乳动物灭绝事件,其中大部分是由猫咪引起的,这也是造成至少 123 种其他本土濒危物种数量下降的重要原因。
从保护动物的角度上来说,散养猫和野猫是小动物杀手,本就该予以清除的,至少是不应被投喂、被保护的。
回复几个无理取闹的评论:
评论:“不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东西就是应该提倡的,对吧。所有的法律在之前都是没有的,那没有这些法律之前,你就要提倡这些并不符合人性的事情吗?”
答:难道法律没有明确允许的事情,你们就要反对吗?法律并没有规定允许吃螃蟹,所以你们就要把蒸螃蟹说成虐杀吗?要知道,从生命角度讲,杀猫和杀鸡没有区别。如果你非要说杀猫没人性,那么,用猪牛鸡的肉喂猫狗就是丧尽天良、人性泯灭了。
评论:”爱护小动物,尊重生命,这是老师从幼儿园就教我们的道理,你都忘了?“
答:我说过了,猫是小动物杀手,所以,投喂野猫正是在祸害小动物,清除野猫才是”爱护小动物,尊重生命“。某些人对猫狗有盲目的爱,只把猫狗当成生命看待,嘴里说着要尊重生命,却对野猫杀戮小动物无动于衷,甚至用鸡鸡、牛牛的生命去供养猫狗,就像某些假道学,嘴上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这不但是非常荒谬的,也是无耻的。
评论:“如果国家没有禁止随地大小便那么是否你就要随地大小便呢”
答:如果国家没有禁止投喂野猫、野狗,是否你们就要投喂呢?如果你们认为随地大小便不是件可耻的事情的话,你们就去无原则地保护那些野猫、野狗吧。
很多人关注点在虐杀动物,诚然,这很关键也很重要,但我更多关注的是大人居然能当着孩子的面做这些事情。
第一次,孩子哭着叫着喊着说,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因为这对他而言是认知中所不能接受的事情。
第二次,孩子淡定坐着靠着看,看到被打得痛苦挣扎的小动物,内心毫无波澜,因为这对他而言,或许已经是可以接受,甚至乎是正常的事情。
这种事情,在孩子的认知里,已经从不能接受的事情变成习以为常的事情。
如果再从习以为常的事情,变成从中取乐的事情???
那第三次,监控视频再拍到的,施暴对象,可能就......
那等他长大了,或许他就会......
我不敢说,也不敢去想象
我们,真的
应该,且必须
守护好我们的孩子
我始终不能理解
为什么小孩看打猫就是心理阴影,
家住农村的人
有几个没见过杀猪,杀鸡,
最很的是杀鹌鹑,
直接拿脑袋往石头上砸,
教育部不是说要让男孩有阳刚之气吗?
看看秦国的太子是怎么锻炼阳刚之气的,
没错,就是杀伐决绝!
我倒是建议,以后中小学劳动课,
要增加捕猎宰杀动物的课程,
以提高阳刚之气。
见血就哭,不就是个小女孩才会干的事吗?
小男孩从一开始的胆怯,
到后来的淡定从容,
不正是一个孩子从懦弱走向勇敢的历程吗?
这个父亲是培养纠纠老秦人的父亲,
不是培养娘炮的父亲,
个人给他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