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目前的环境下,无论是尊严死还是安乐死,「让生存质量极差的患者人道死亡」这道口子很难开乃至不能开,其可行性需要非常慎重地研判讨论。
实际上,作为医生,我是很能理解为啥国内对安乐死慎之又慎——因为在医院这个生老病死苦俱在的见证人性之地,我们见过太多的人性幽暗。
负面一点讲,以我见识过的国人秉性和某些道德水平,本在于解脱倍受折磨患者的“人道死亡”,会因经济利益驱动,让无数病情没到穷途末路可以积极治疗还有救的病人「被解脱」。
怎么说?难道会有家属因为一点点经济利益(或者说省点钱)选择把自己的亲人送上路?
不要高估人性的下限。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在医院,最想让你康复不想你死的,是医生。”
如果你见过出车祸昏迷的老人被家属扔在ICU欠费不管,扬言“治不醒就不接走”;见过先天性食道畸形的新生儿被禽兽父母活生生饿死(实际做个小手术插个胃管就能进食);见过瘫痪在床的脑卒中患者一个星期翻一次身,后背的褥疮和肮脏的被单粘在一起;见过极重度慢阻肺明明吸口氧就能缓解,却被以“回去治”的理由强行拖上没任何供氧设备的黑救护车…
你会好好考虑下「为了省钱省心把重病的拖累——安乐死算了」的可能性。
并不是每个家人都会倾家荡产卖车卖房子来救你,见过太多的善良,就会低估冷漠和凉薄的可怕。
更要看到——疾病对家庭的拖累是沉重的,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如果你瘫痪在床无法自理意识不清,你的身边人可以不离不弃照顾你一个月、一年、两年,可五年呢?十年呢?
我就不继续讲下去了。
安乐死尊严死,最最重要的是终末患者的个人意愿——直白点,你到底“想不想死”,是想“好死”还是“赖活着”。
如果患者意识不清,怎么判断个人意愿?如果神志时好时坏,怎么确认意向?如果罹患精神心理疾病,怎么判断做决定时是否在精神不稳定期?
一旦涉及安乐死,家属的签字有重大法律意义,但家庭矛盾、亲情缺失、夫妻亲子不睦… 你无法保证这时的安乐死决定,是否存在报复心理;你无法保证这个决定是负责的;当多名家属意见不一致,采纳哪一方?
再设想一下:患者忍受不了病痛想死而家属坚持继续抢救,听谁的?患者求生欲望强烈而家属想安乐死算了,听谁的?
在具体操作层面,这都是一个个坑。
再结合国内农村极高的老年人自杀率(老来两个儿子——药儿子绳儿子),以及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人道死亡」这个议题,必然沉重而慎重。
现实往往复杂的多,德与法、情与理纠缠,涉及到剥夺生命权的立法,不是想当然的。
问原因的话,也只有立法者能解答,我在这里从比较法的角度掰扯掰扯「尊严死亡」这个理念。
个人看来,尊严死亡的坑非常大,不是民法典加一句话能解决的,必须要有刑法相关修正案的配套机制、对医疗行业的职业规范、危险药品的管理都有很严苛的要求。
尊严死亡和安乐死有相似,也有差异。关于尊严死亡,比较有代表性的立法俄勒冈州 Death with Dignity Act,根据这部法案,预期存活时间不足六个月的绝症患者,可以通过满足特定资质要求的医疗人员,开具用于结束生命的药物并自行服用。这一法案重的「尊严死亡」,俗称「自助式安乐死」 -- 医生不会全程协助病患终结生命,只是根据病患意愿提供致死药物;绝症患者可以选择在自己需要时、用自己满意的方式自主结束生命。
根据俄勒冈州公共卫生部门发布的 2019 年度报告,94% 接受「尊严死亡」的绝症患者会选择在家中服用药物结束生命。
从公共安全的角度来说,这其实对社会管理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这样会不会导致致命药物在社会上流通?对于没有使用完的药物,如何有效确保回收?如果要求使用者在医院或者其他指定场所、在医务人员监督下服药,会不会又绕回到传统意义上的安乐死问题而失去了「尊严死亡」本来的意义?
这同样可能带来尖锐的刑法问题 -- 如果绝症患者在开药之后后悔了,家人劝其服药,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如果像俄勒冈的现状一样,绝大部分绝症患者在家中服药,那么如何确保直至最后一刻他的行为都符合本人真实意愿?对于医生来说,开药就意味着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如何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构建免责事由(同时不引出新的 bug)?
「尊严死亡」虽然避开了安乐死相关的一些法律和道德争议,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医疗人员的责任和职业道德问题,但实施起来肯定还会有坑。
不过,个人来说,我还是认为有必要继续进行相关调研和论证的,一刀切禁止任何寻求尊严死亡的方式,在我看来是一种「甩锅」,法律撇清了干系,但现实中,人就是会有办法自杀。虽然说,不做不错,做多错多,但问题既然存在,还是要回应的。
不是很懂现在人怎么买啥都成投资了,买车也要核算一下机会成本了,买手机也要考虑卖二手了,买游戏主机也要考虑跌价了,买游戏卡带也要考虑好不好出手了。
车是消费品啊,什么手机电脑主机卡带也都是消费品,消费品就是用来让你用,感受效用的。
你需要这个效用,它能提供这个效用,它的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最终维持在一个你愿意接受的水平,这就够了。
你要是不需要这个效用你就不买呗,如果你的城市真有良好的公共交通,确实省钱,省时间还省力,那你就别买呗。你买了难道不是你需要么?既然需要那还说什么呢。。
要我说,撸串才是一生最坏的投资,变成了肥肉你还得花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减肥,可能还会带来未来潜在医疗成本。那为什么撸串摊子还是这么火?因为爽啊,因为它提供的效用我们确实需要啊。
所以不要干什么事都用投资思维去理解,这样会成为资本增殖的奴隶的。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得到效用,而不是让生产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