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西方国家政府和媒体对中国的妖魔化态度,西方国家民众对所有政府以及公共卫生的不信任态度,中国开放疫苗知识产权的唯一后果就是:西方国家民众会认为我们在联合比尔盖茨对他们有计划的实施种族灭绝行为,进而使他们拒绝所有疫苗,导致这些民众遭受更长时间的灾难。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一件事,也是一个公共卫生专家国际主义者的认知盲区。
所以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为了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的人身健康着想,非常不建议给资本主义国家共享疫苗知识产权,如有需要采用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像国外在华医疗公司啥都不用干就用知识产权获取90%的利润那样,高溢价出售产品,是心系全球的国家对他们的国民最负责任的态度。
当然也有例外,采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其实可以内部共享,因为这些国家拥有相当高的互信度,可以让他们的国民得到更好的保障。
谭德赛之所以建议暂时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背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知识产权(专利)可能会成为阻碍疫苗大规模应用的壁垒。
一
关于疫苗知识产权,一年前我在丁香园的文章就有谈过这个问题。
在前几年热映的一部国产电影当中,一条重要的线索就是病毒和疫苗。由于非洲某国病毒肆虐,当地政府和反政府武装不惜一切代价要找到来自中国的陈博士,因为陈博士在病毒的疫苗(其实是抗体)研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在电影里,谁手里有疫苗,谁就能控制疫情,最终控制一个国家。
(现在应该有一些人知道,这位「陈博士」的原型是谁了。)
就像核武器一样,一个国家有没有核武器,在国际上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至今为止,人类只用过两次核武器。但为了保护国家,这东西不能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半个世纪前要不惜一切代价地研制自己的原子弹。
原子弹的原理其实并不复杂,设计图纸甚至很容易在网上找到,这东西的难度主要在于获得原材料。对于药品和疫苗而言,它们的原理其实也不复杂,在上市之后所有的分子式和制作工艺也是公开的,但其他国家不能随便仿制,原因在于它们有专利保护。
在药物界,有个著名的「双十」定律:研发一款药物通常需要十年时间,耗费十亿美金。专利可以保护科研人员和企业的利益,专利也是促进药品研发不断创新的基石。一般药物的专利保护期通常为 20 年,这意味着,在一个药物申请专利的 20 年内,其他公司不允许仿制相同的药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专利也可能成为壁垒。尤其是在一些疫情严重、有效药物品类单一且专利掌控在他国药企手里时,甚至可能威胁国家安全。
如果疫情严重,某个国家突然发明了有效的疫苗或者药物,是否会出现借着专利保护向其他国家漫天要价的情况,上演有钱就能活命、没钱就只能自生自灭的悲剧?
二
在漫长的历史中,人类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制度和政策法规促进科学和文明的进步。然而,重视生命才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为了避免专利制度妨碍治病救人,在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中都有最后一条救命的制度——药品的专利强制许可。
简单来说,药品的专利强制许可就是:当一个国家出现公众健康危机时,政府有权不需要药品专利权人同意,直接授予第三人使用药品专利技术。
在疫情大规模爆发、国家紧急需要大量某一类药物的时候,政府通常会与掌握专利药物的药企协商,希望授权或者降低价格,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会轻易动用专利强制许可,因为一旦动用就意味着谈判破裂。
但在这个星球上,传染病是消灭不完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面临动用这一条款的艰难时刻。
泰国和巴西都曾因为艾滋病疫情动用过专利强制许可。泰国是东南亚艾滋病问题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06 年,泰国政府对进口的抗艾滋病特效药物颁布了强制许可,包括来自美国默克公司的依法韦仑和雅培公司的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就是此前国内曾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的克力芝),指定泰国一些药企可以生产这些药物的仿制药。这一举措使得泰国本土的艾滋病患者药物开支降低了三分之一到一半。
2007年,巴西政府因为严重的艾滋病问题向依法韦伦动用过专利强制许可条款,可能是有了泰国的前车之鉴,默克公司主动宣布降价 30%。然而巴西政府表示这个降幅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最终还是由本国的一家企业仿制依法韦仑。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专利强制许可并非发展中国家的专属,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曾经几乎动用过这一条款。
2001 年,911 事件之后,美国接二连三遭遇邮寄含有炭疽杆菌邮件的恐怖事件,在美国和加拿大民众间引起巨大恐慌。而当时有效治疗炭疽的药物西普罗(Cipro)是德国拜耳公司的专利药品,一时间销量暴增,许多药房都出现了缺货现象,因此美国民众强烈要求终止拜耳公司的专利权。
当时,美国和加拿大政府虽然最终没有颁发强制许可令,但是也以此为筹码强行压低了西普罗的价格。最终,拜耳妥协了,答应向美国供应 1 亿片西普罗,原来零售价超过 5 美元/片的西普罗,被压到 0.95 美元/片,另外还免费附赠 400 万片——这就是强制许可的威力。
在许多国家的专利法中,专利强制许可并没有严格的范围,药品、疫苗都可以被强制许可,在国家紧急状态时,政府有权启用专利强制许可,避免专利制度成为医疗产品生产的障碍。
三
迄今为止,中国仍未启用过任何一次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在新冠疫苗的研发上,我们现在已经成功拥有了中国制造的新冠疫苗,这就是我们的底牌。
回到谭德赛的建议上。我个人的观点是,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对这些拥有新冠疫苗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多重因素的博弈。
目前新冠疫苗的分配存在极大的不均匀,谭德赛既然能提出这个想法,这背后必然也经过了很多探讨,而对于中国来说,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其实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项。
最后,无论是哪个国家,专利强制许可条款都很少被使用到,它如同核武器一样,可能是一个国家最后的护盾。但其实人们更应当深思的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走到启用核武的地步,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命运兴衰寄托在小小的药品之上。
「今天全球最大的灾难危险,已不是核战争,而是高传染度的病毒。但我们却全然没有做好准备,我们在防疫系统的投资太少了。」——2015 年,比尔盖茨TED 演讲。
谭德赛是WHO的总干事,作为一个国际组织的领导人,不代表任何主权国家的立场,他这么呼吁表面上看来当然没问题。
就像古时候灾荒年间官府呼吁大户们开仓放粮一样,我自己手里没粮,我还不能呼吁别人放粮吗?WHO自己不产疫苗,但是可以呼吁搞出来疫苗的先进国家“达则兼济天下“呀。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话,既能刷存在感,又不用交话费,别人还不好骂你,那干嘛不说两句。
不过,疫苗这个东西终究是和粮食不一样的。疫苗的知识产权,和粮食更是有本质区别。
粮食本身是一种不需要太多加工的东西,不管穷人富人,拿到粮食都能填饱肚子,大不了就是在富人的手里变成意大利面配龙虾,在穷人手里变成馒头配榨菜罢了,不管怎样都能吃饱。
但疫苗不一样,除了知识产权,还有技术人才、制造工艺、环境设备、质量控制、运输保存......等一大堆问题。
说白了,就是我放弃了知识产权,但不代表其他国家就能造得出来,就算造得出来也不一定是合格品。更何况,美帝“先进”的mRNA疫苗还需要严苛的超低温运输和保存环境......
当年长春长生的“毒疫苗事件”想必不少人都还记得——制造工艺中的一点点偷工减料,最后可能都会让救人的疫苗变成“毒药”。现在你让那些生物医药工业领域一穷二白的国家自己造疫苗......人家差的只是你这个专利吗?人家是怕“盗版”疫苗了然后被你告上法庭吗?
要真的有某个穷国制造方法、制造工艺和制造能力俱全,那还等个啥知识产权授权,自己直接造就是了。就像印度一样,打着“为民众健康”的旗号,直接生产盗版药,其他国家奈我何?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吗?
核武器没专利,怎么没见各国都能随便造得出来呢?
人类命运共同体当然是对的,同一个地球村也是要讲的。只是要真的帮助那些没有研发出疫苗的国家,需要做的当然不是放弃疫苗的知识产权,而是向他们直接提供新冠疫苗,让他们拿到手就能打。
即使我们自身的产能不足,也可以以免费/低价授权+技术援助的方式把来自中国的爱送到亚非拉美人民的手里,而不是直接放弃知识产权。直接放弃知识产权帮不了穷国们,穷国的穷人们也没法把知识产权变成可以打到身上的疫苗。
至于知识产权,当然要握在自己手里,我们自己搞出来的东西凭啥得让别人白嫖?但对待友好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可以少收钱甚至不收钱嘛。
我国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承诺向53个发展中国家以实物及技术转移的方式提供疫苗,第一个拿到疫苗的就是我们的巴铁。
而与此同时,“博爱天下”的白左国家们是怎么做的呢?简单翻译一段:
一家国际非营利组织(ONE Campaign)2月19日发布最新报告,详细曝光了全球疫苗产品分配的严重两极化。该报告分析了辉瑞、莫德纳、牛津/阿斯利康、强生和诺瓦瓦克斯这五大疫苗制造商与各国签订的合约,发现美国、欧盟、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已获超过30亿剂疫苗,但上述国家全民注射两针只需要20.6亿剂,意味着有近10亿剂疫苗超出需求。
一边呼吁别人无私奉献,一边自己囤积居奇,这骚气的操作可不是我造谣,路透社的新闻,大家可以自己看。
所以结论很明显了——要人道主义帮助其他国家,直接提供疫苗就是了。自己的产能不够,可以提供技术。穷国少收费/不收费,富国多收费补穷国。
公平、合理,而且是更高级的人道主义。
要是放弃了知识产权,最后便宜了谁呢?
当然是那些有产能、有技术、有人员,但偏偏没有知识产权的,无法大发其财的大药企们。
你猜这样的药企都是在哪些国家呢?
和各种需要世界大国全部同意才能执行的议题一样,暂时放弃知识产权也必然会是一个需要长时间扯皮的事情。而且因为这个知识产权是企业而不是国家的,所以需要双重扯皮。估计新冠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作为资深政客,谭德塞当然知道这个,但正因为作为资深政客,能够向很多不发达国家讨好,又不会真的伤到发达国家利益,这事能不干吗?
反回头说,目前绝多半新冠疫苗的运输条件,多数不发达国家都无法实现。更别提生产了。印度有部分这样的能力,但是英美制药企业的后花园,和老主人合作是技术上最稳妥的办法了。
各位先别慌。
这件事总感觉中美俄在联手坑人啊。
我查了一下世卫对新冠疫苗的认证,目前只有两款疫苗,一款是BNT,也就是大家说的辉瑞疫苗,实际上是德国疫苗,中国也有投资。
另一款是阿斯利康(AZ),英国疫苗。
好家伙,中美俄三国没有通过世卫的疫苗认证啊,我没有合格的疫苗开放什么开放(摊手)。
目前美俄都已经在国内疯狂开打,我们也是在不断援助各个发展中国家做疫苗外交。
怎么看怎么都是坑英德啊。
只要我们的疫苗还没有通过认证,那肯定不能给别人生产吧,我们得为世界人民的安全负责。
这个痛苦就让我们自己来受吧。
你问我滋补滋磁开放疫苗产权,我说资瓷。
将来撞向谭德塞的大卡车恐怕要从八轮的换成十轮的。
从实操的角度,可能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而非放弃知识产权。
新冠到现在,虽然全世界投入了很多财力物力,但是在疫苗方面,其实投入还是要差些,到目前也就是几个疫苗上市,而且从产能上,更是远远不足。
更别提最近出现的南非病毒株,可能会让不少疫苗的效果大打折扣。
可以说,要应对新冠,需要更多的投入。
而当前,进行疫苗研究和生产的主要动力是:钱。
疫苗的研发要钱:无论是分离毒株,研究病毒信息,还是构建疫苗。
疫苗的生产要钱:无论是生产,运输
无论是科研人员,还是疫苗生产线上的工人,医院里负责接种的医护,可以说,这都是巨大的支出。
而从事疫苗研发的是公司为主,无论是辉瑞、阿斯利康还是科兴康希诺,都是公司啊,人家也要赚钱。
如果不为了赚钱,他们凭什么去生产疫苗?
如果生产出的疫苗,直接被免费拿走了,那这些公司是自找苦吃吗?
所以,可能鼓励新冠知识产权才能推动更多的公司去加大投入研发生产疫苗。
想起句老话:
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
一旦有适应当的利润,资本家就大胆起来。
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
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他就活跃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只有让更多的药企加入到新冠疫苗大军中,然后快速去生产更多、更全的疫苗,这样才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加大疫苗的投放。
如果放弃了知识产权,结果就是,疫苗企业干脆不生产了。
顺便,其实谈新冠知识产权,就是豺狼当道,安问狐狸。
新冠发展到现在,是知识产权的问题么?更多的是各国gov不好好防疫以及民众不配合的缘故吧。把着眼点放在疫苗知识产权上,不过是觉得软柿子好捏呗。
这个建议很好,非常值得推广。
但是也要看到,对人类生命健康造成威胁的并不仅仅是新冠病毒,还有其它疾病,因新冠感染死亡,和得肝癌死亡其本质并没有什么不同。新冠病毒感染社会性影响大,肝癌不具备传染性,社会性危害小。但是对于人类个体来说,其结果是一样的。
美国现在因新冠病毒感染仍然在持续增加死亡人数,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更加感到悲伤的是吴孟达因肝癌医治无效身亡。
在中国人看来,美国人因为新冠感染死亡所造成的的影响,并不能超过吴孟达的去世,吴孟达的社会性影响更容易引起中国人的情绪波动。
就医疗知识产权来说,不能将新冠疫苗单列,而是应该从整个人类健康福祉出发,将范围扩大到整个医疗行业,推行全面废放弃医疗知识产权计划。
为了公平公正,可以一票否决。
这才是世卫组织应该要干的事情。
当然,这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有点异想天开。
目前掌握新冠疫苗技术的国家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这项技术就目前世界局势来看,实际上具有战略意义,是国家优势的一个制高点。
构筑知识产权壁垒,其实是为了构建国家安全防线,有疫苗和没有疫苗的竞争优势差距太大。
国家间的竞争才是最根本原因,其次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知识产权壁垒有利于保护资本家的利益。
在没有能力避免国家间竞争,消灭资本家的情况下,提出暂时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要么是幼稚,要么是有其他想法。
作为一个中国人来说,其实没有必要去表态。搞清楚事实真相就可以了,在这件事情上,有些人的态度会坚决到爆。
哈哈哈,美国交了会费就是不一样了啊,2亿美元就想把中国和德国的新冠疫苗的专利都买断了,想得真美。
可以的嘛,艾滋病已经肆掠地球很多年了,顺便把艾滋病相关的药的知识产权共享了吧;癌症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最可怕的疾病了,顺便把靶向药的知识产权也共享了吧;心脏病已经严重威胁人类健康了,顺便将心脏支架等医疗器械的材料的知识产权也共享了吧。要玩就整个行业一起玩,你领先的就收专利费,就赚取超额利润,你没的就要别人放弃知识产权,这就不是一句“流氓”能表达清楚的了。
顺便,美国不是也重返巴黎协定了吗?环境问题那么严重,把开采页岩油的技术也共享了行不行?
世卫组织终究还是西方国家建立的世卫组织,中国砸进去20亿美元,也比不上美国补交2亿,提高国际话语权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_╰)╭无论去过多少次都很难,星巴克店员总是特别热衷于纠正我在点餐过程中的各种错误……
-“我要个小杯……”
-“您是说中杯吗?”
-“对对对,的冰红茶”
-“您是说红茶冰摇吗?”
-“对对对,加桃浆,不加糖”
-“您是说冰摇桃桃红茶吗?”
-“………今天可以不问这么多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