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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岁女高中生杀害母亲藏尸,亲属发现遗体后报警,案件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第1页

  

user avatar   qian-qian-49-78-6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新消息,据女中学生所在学校兴隆二中一位老师向到访记者透露的信息,再结合媒体已经报道的新闻,有以下关键点。

①事发时(去年12月3日),女中学生父亲在外打工,并不在家。

②女中学生和母亲两人生活在一起,女高中生不想上学,其母亲想让她继续上学,由此产生矛盾。(口角可能因此而起)

③作案后,女中学生有清理犯罪现场的行为,包括用毛巾擦除血迹、将遗体装入编织袋并运到冷库(媒体报道都以冷库描述)存放。

备注:据传并不是冷库,而是一废旧破仓库。不管冷库还是仓库,以东北的冬季低温,仓库也变冷库了。

④事发后,女中学生以母亲失踪向警方报案,其撒谎称母亲和别人走了。

⑤报案后,女中学生再没来学校上学。

⑥学校方面,直到警方上周前来调查,才知道具体情况。

⑦女中学生父亲上周发现遗体后及时报警(媒体报道),警方经过侦查锁定女高中生。

备注:根据公安通告,报警的是女中学生的爷爷,那媒体报道存在纰漏

⑧女中学生经警方疏导,已交代作案全过程。

今日巴彦县公安局的官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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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太少了只能拼一些边角料细节。

1、通报里讲到“用毛巾清理血迹”“装入编织袋后运至废旧仓库”,说明不是打斗中掐死的而是刀捅或者重物砸头,警方能发通告很可能连凶器都已经找到了。

2、死者丈夫在外打工,很可能是响应“就地过年”的号召没有返乡。现在走到哪儿都需要健康码,丈夫手里肯定有智能手机,几个月时间内无法与妻子联系说明婚姻关系并不稳固。

3、继续分析,死者应该也有一个智能手机,丈夫转生活费用这个手机接收。女儿被控制以后,很可能从身上搜出死者的手机,并且有付款记录,这也是警方能够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因素之一。

4、通报提到死者与女儿共同居住,并没有提到其他人,再考虑到发现尸体报警的是死者的公公,可以推测出死者生前与丈夫女儿应该是住在离公婆一家5~30公里的范围内(住太近有闲话,住太远没道理这么巧),而且所谓“废弃仓库”很有可能是死者公公占用的公共仓库,平时存放夏季使用农机农具的,这才会让死者的公公而非外人成为第一发现者。

5、可能性非常大的一点是,死者的公公一直不相信死者离家出走,并且早就怀疑是死者的女儿囚禁或者杀害了死者。通报里提到12日向警方报案,13日零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时间不超过20小时,意味着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知道自己在找谁。说的再直接一点,如果一个成年女性“离家出走”之后被杀害,首先会怀疑的是带她走的男人,但警方很显然根本没有往这个方向去考虑,那么只能是一种解释:报案人提供了相当确凿的证据。

6、根据其他答主提供的信息,死者失踪以后女儿曾经报警说死者离家出走,死者的公公理应知道此事,他是否在有意寻找死者的尸体而非偶然发现

7、黑龙江去年12月15日仍有新增新冠病例。

即使是农村地区,也应该有基层组织人员上门调查核实有无人口流动。死者此时失踪了十来天,为什么没有上报?另外,死者与女儿两人合居,防控人员上门时应该是由女儿出面解释为什么母亲不在(假设当地防控工作不是走形式的话),这几乎可以算是一场成功的反侦察反审讯了。女儿能够成功瞒过防疫人员,却仍然居住在本地没有外逃,是说明她根本不在乎自己可能被怀疑呢,还是因为营造出死者仍然在世的假象就能继续拿到生活费?

8、死者生前可能与邻居没有太过密切的来往。1月份黑龙江有一次很厉害的疫情反复,如果死者是“离家出走”,根据常理判断也有可能“随时回来”,别的不说,光是隔离就是个大麻烦。如果邻居对这么一个人莫名失踪毫无表示的话,要么说明大家都相信了死者女儿的说辞,要么就是所有人都不关心这么个人。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感觉可能家族性遗传暴力基因造成的悲剧。愿她们的灵魂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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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user avatar   wang-tian-tian-91-2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自认为是明粉,来回答这个问题。

不少明粉,其实粉的是和“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的清朝形成鲜明对比的汉文明,不是一家一姓,不是几个皇帝。

有清一代,民间的反清活动打着“复明”的旗号,也出于现实的民族与阶级双重压迫(圈地投充、迁界禁海,剃发易服…)的不满,并不是真的要把朱家人请回去当皇帝;明朝只是个寄托朴素民族情感的“意象”。今天的明粉心态在这一点上和民间“反清复明”者类似;如果稍微有点什么不一样,那就是近代中国百年耻辱的buff。

至于明粉对明末乱局怎么看这个问题,朱舜水在追忆明末时局时,指出“搢绅罪恶贯盈,百姓痛入骨髓,莫不有‘时日曷丧,及汝偕亡’之心”。官僚与百姓之间的冲突矛盾最终动摇了政权的社会基础。“故流贼至而内外响应,逆虏入而迎刃破竹,惑其邪说流言,竟有前途倒戈之势;一旦土崩瓦解,不可收拾耳。”因此得出结论是“罪在士大夫”。如果把明粉放到明末接受了现实主义教育之后,大概他们也会抱持相似的看法。

所以真把明粉扔到明末,对拯救明末危局还有信心的可能投闯投献,也可能跟着永历去缅甸,也有可能像穿越小说里那样搞个根据地;没有信心的则可能东渡日本朝鲜或南下出海。


说到明末东渡移民,可以参考这本书。


user avatar   tang-tang-87-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我们广西叫打屁虫,能吃的

学名椿象,有的地方叫臭大姐,九香虫

百度百科



(抓错重点)



user avatar   tang-jian-93-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来不应该判这么重,无良媒体煽风点火。


user avatar   rockie-x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关键是是否合乎逻辑,是否合乎情理

《亮剑》这片子就没多少人喷吧,因为这个 片子里没有把日本人贬低得一塌糊涂

亮剑原著中也是有裤裆藏雷的,而且非常详细,可是就没有几个人吐槽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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