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严格意义上玩弄字眼,他们属于“Flotilla Leader”,一个自然语言里大概含义比“Destroyer Leader”稍大的概念——虽然两者本质上差别很小。本质上“Flotilla Leader/Destroyer Leader”只是“一队鱼雷舰艇(驱逐舰)的指挥”,只是后者有时候特指1910—1940年间那些建造来指挥驱逐舰的驱逐舰/可以用来指稍大(因此理论上也可以做指挥舰)的驱逐舰而已。这个事是纯粹的“回字的四种写法”没有意义就是了。
因为大多数时候更常见的用法其实是“Flotilla Leader”,也就是字面意的“分队旗舰/分队领舰”,而不是狭义驱逐领舰。巡洋舰当然可以做“Flotilla Leader”——这个事历史悠久到大战之前。驱逐舰也可以做领舰,比如大战和间战时期狭义的“驱逐领舰”,那些和负责指挥同型号驱逐舰队的稍大的驱逐舰。而字面意义上和“‘驱逐’领舰”对应的“Destroyer Leader”反而是一个更不常用的说法,而且在战后USN有一个专门的舰种叫做DL,定位不太一样。当事实上的“分队旗舰”和作为舰种建造的DL/专门建造的指挥舰放在一起的时候也会有问题。如果观察大战结束时的RN驱逐舰队,不难发现经常会出现一个驱逐舰队中有多个建造时作为领舰订购的舰艇,或作为驱逐舰队下分队旗舰使用,或仅仅作为更大的驱逐舰使用,这和二战后期相对混乱的领舰分配方式是相仿的。因为很难保证领舰是最后损失的舰艇,所以往往在一定时期的战争损耗之后领舰和分队比例错误的情况。这种时期,专门建造的领舰和实际上执行领舰职能的舰艇就被战争分离了。总的来说,因为翻译问题和其他各种问题,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 ···额
直接叫“Leader(领舰)”就可以了。
“leader”的逻辑非常简单:舰上携带(驱逐)舰队的舰队指挥部,那就是事实上的领舰。侦查巡洋舰也好,专门建造的指挥驱逐舰也罢,普通驱逐舰也好,普通巡洋舰也罢,只有携带指挥部的那艘舰艇才是“leader”,清楚明白。这个叫法在陆军和航空兵中同样存在,只是简单地在称呼分队指挥而已。
无聊的问题扯皮结束,下只用“Leader(领舰)”。
间战的领舰(Flotilla Leader/leader de flotille)本身和分队是直接相关的。比如A级8艘驱逐舰对应的领舰HMS Codrington一般直接叫做“A Leader(A领舰/A级领舰)”。在这一时期内,英美舰队中,驱逐舰队的旗舰不再由侦巡或者其他巡洋舰来担任,而是直接由同级驱逐舰完成。这和战后RN/USN驱逐舰队的订购方式是相关的。在间战期间早期,到了需要替换大战中的驱逐舰和领舰的时候,RN和USN驱逐舰队往往是一次(一个财年)下单数个(2个)分队(Flotilla,每队8艘)外加分队领舰(每分队1艘)。比如上文提到的A/B级驱逐舰就是集中订购的2个分队:每个分队各自有8艘驱逐舰,外加一艘预计用作领舰的驱逐舰,领舰有时候来说排水量会略大,以容纳额外的舰队指挥人员。而因为排水量略大的问题,也能够容纳稍强的武装和升级的引擎(比如,例子中的A领舰HMS Codrington有5座4.7而不是4座)。
然后20年代后期到30年代早期,这一点不再成立了。
首先,之前在其他回答中提到过。8+1=9艘驱逐舰为一个大编队的行政编制在实际战斗中变得越来越繁冗难以操作。相比之下,巡洋舰往往是4艘或者5艘一个编组的战斗规模,在协调火力和指挥上有压倒性的优势。理论情况下,4艘左右的驱逐舰小队(Division/Sub Disivison)同理要容易操作的多。大驱逐舰编队在决战中有助于保持驱逐舰队形,从而让舰队更容易识别标注敌我护航舰;但是这样的大型决战越来越不可能发生。用RN的角度来说,除非英美日之间爆发主力决战,否则“其他人不会用这种方式部署驱逐舰。”
其次,驱逐舰队在30年代中已经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大型化,英美传统的小型驱逐舰在火力上无法与其匹敌。这包括28年吹雪入役后开始的特驱大队,包括34年开工37年入役的“Z驱(Zerstorer)”,也包括意大利的航海家级。如果不考虑间战中新增加的反潜/防空的护航任务,传统意义上,驱逐舰有两个最核心的定位,其一是“torpilleurs d'escadre”,也就是“舰队鱼雷艇”。驱逐舰要作为战斗舰队重要的鱼雷打击舰艇来发动袭击。其二则是“Contre Torpilleur”,也就是“鱼雷艇驱逐舰”。换言之驱逐舰同样要承担驱离敌方鱼雷舰艇的任务。当日本,意大利和后来德国的驱逐舰变得越来越大以后,早期标准的英美驱逐舰虽然仍然是高效的鱼雷打击舰艇,但是不再能够执行其驱逐敌舰的第二职能。
以IJN水战队为例。一个标准的水战队仍然遵循侦巡模式的老式轻巡+驱逐舰的方式组织,包括1艘轻巡加以协调,旗下包括3到4个驱逐舰小队,总计12-16艘驱逐舰。如果以14艘5炮驱逐舰为标准,则不计算其舰队旗舰,仅驱逐舰队就可以投送70炮驱逐舰级别的火力,如果集中使用,足以打破任何英美间战标准驱逐舰队(8艘4炮1艘5炮=37)的封锁。
解决方案有2:一,造更大,火力更重的驱逐舰。这也是法国海军的解决方法。比如猎豹直到空想的一派法国驱逐舰就是所谓的“Contre Torpilleur”,以强大火力为战斗舰队提供护航,击败敌舰队的驱逐舰分队。RN的J, K, N, L, M都是同类;USN的太平洋驱逐舰们也是同类。一个更极端的解决方法是干脆放弃一部分鱼雷打击能力换取决定性的火力优势,比如部族级“支援”驱逐舰(Support Destroyer),以不占用巡洋舰吨位的前提下提供火力支援(8炮4.7寸)。
解决方法二:下放巡洋舰队去支援驱逐舰。巡洋舰舰型在抗沉性和应对轻型火力上有决定性的优势,而其火力往往也足以压倒敌驱逐舰。在驱逐舰小队级别的交火中,1艘现代化巡洋舰往往足以改变战局;而在更大规模的交火上,也可以通过整建制下放巡洋舰队来干预炮战结果。而这里所谓的巡洋舰,就是“舰队巡洋舰”——具体来说,C/D/E这类大战遗产/战后第一批轻(装)巡都是非常合适的;而新舰里面,就是新的小型舰队巡洋舰,黛朵/亚特兰大(or阿瑞托沙 to a degree)。这些巡洋舰的火炮因为防空需求射速很高,而因为考虑到持续性射击时的射速而选择的较小的口径(5.25/5,这是“炮手可承受的持续性发射下最佳口径”)仍然有能力对驱逐舰造成较大的损伤(stop power,将驱逐舰“拒止”在舰队之外的能力),再加上本身较高的航速,就成了这一任务的最佳人选。然后,条约字眼之外,巡洋舰级别的装甲布置和巡洋舰级别的通讯/指挥设备是区别诸如武器级或者战场级的驱逐舰和黛朵级这类巡洋舰的最主要要素——换言之巡洋舰有大多的多空间来容纳额外的舰队指挥人员和指挥设备,于是自然被选中作为旗舰(or,领舰,“leader”)来指挥战斗。
最终的结果就是小型巡洋舰和大型驱逐舰部分取代了10-20年代里专门配套订购的领舰的职能。某种意义上,这两者本身的趋近再加上RN念念不忘的“在抵达战场的过程中为舰队执行反潜/扫雷/防空职能”,就是当代大型多功能/防空驱逐舰的雏形了。当然普通的狭义驱逐领舰仍然在战争后期非常活跃,比如广为人知的26DF与羽黑的故事里,第二十六驱逐舰队的旗舰就是“s leader”,或者说“s级领舰”HMS Saumarez。
回到上文,亚特兰大虽然偶有翻车,但是被证明对海作战表现上佳;黛朵+J/K/N/L/M/部族(下位替代,Hunts)的组合在海峡同样偶有翻车(比如43年10月22),但是其火力同样压倒任何德军Z驱分队或者T艇分队,是非常可靠的战术选择。这时的巡洋舰作为“Flotilla Leader”就是“destroyer leader in all but 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