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真的很难,你要说这个人构成盗窃吧,实际上结石没有任何价值,还对身体有害。所以,这种东西,不能称之为公私财物,也就不能成为被盗的对象。
你要说这个人是猥亵吧,毕竟吸明星尿道结石时,难免触碰明星的性器官,但是吧,从他为了高价卖结石的目的来看,他吸明星也不是性欲驱动。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他也称不上是猥亵。
你要说他是诈骗罪吧,即以卖明星结石的名义,诈骗明星粉丝钱财,但是问题在于,这颗结石是真的,粉丝自愿出高价。所以,也称不上诈骗。
你要说他是非法经营吧,这个罪名主要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单纯取明星结石卖结石,称不上扰乱市场秩序。因为压根就没有这个市场,自然称不上扰乱。
想来想去,如果非要定一个罪的话,可能非法行医比较符合。
啥叫非法行医呢?根据刑法定义,是指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行医,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等活动。
这个人把明星的尿结石吸出来,他首先需要对明星进行检查吧,知道明星的结石位置,然后利用啥工具把明星的结石吸出来。这算不算手术?应该算。
至于情节严重,考虑到明星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反抗,那么要不要采取让明星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手段?比如迷药、麻醉、暴力威胁等。这应该能往情节严重上靠。
评论说单次行医不构成非法行医罪。但问题在于,费这么大功夫,就做一次,可能么?结合明星的粉丝数量,怎么也不可能是一次行为,而是持续的,针对不特定的明星的取石行为。
如果只是针对某一个明星或者只有单次的取石行为,那确实可能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那老湿,假如这个人没有采取任何手术方法,而纯以嘴吸出结石,这应该不算非法行医吧?
坦白说,这种情况老湿我闻所未闻,真有这个本事,嘴巴吸力这么大,角度又这么刁钻,舌头上还有吸管,有这种天赋,直接去吸服明星啊。只要把明星吸服了,要多少钱有多少钱,还卖啥结石啊?
这真是皇帝锄地用金锄头,守着金山银山却要饭,老湿我真是看不下去了。
辽东的问题是在万历的手上直接爆发的,但是万历却没有在自己去世前解决。最终辽东就变成了大明的一个伤口,让大明不断失血。
如果能够遇到嘉靖那种皇帝还好,偏偏遇到了崇祯帝。刚愎自用,还有点儿死脑筋。本来只是伤口出血硬生生被搞成了大动脉出血。
所以啊,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情,因为你还真不知道你的后人是什么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