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了吧,我一直念叨说特雷·杨有点像纳什。
去年这时候,说一个没进季后赛的21岁小孩像纳什,好像底气不足;但现在,他进东部决赛了。
第一次打季后赛,场均29分11助攻。东决。
一整个系列赛,费城没完全解决杨的问题。锁他远射和篮下,他抛射;收缩对付他,他找三分球;延阻夹击他,他抛空接。
好像只有时间和肩伤在能控制他了:今天他显然体力用尽,上半场11投1中,还是个无球走位挤掩护走出来的三分球,其他都靠罚球了。
但还是能送出神出鬼没的传球。
只要他还能牵制注意力,鹰的体系还在运转。
杨是鹰的纳什,博格丹是乔,科林斯是马里昂——最后这一点的进步,这次季后赛延展了鹰的进攻可能性。科林斯大学时除了袭篮和篮板啥都不会,球探报告明说“毫无外围进攻技巧”。去年三年级打出22分10篮板的场均成绩,有篮子了;今年不仅有篮子了,还会翼侧接球突破搞点事情了。
第二三节,是科林斯、赫尔特和加里纳利联手,帮着杨撑下来的。
顺便,杨第一轮跟纽约球迷杠上了,科林斯第二轮跟费城球迷杠上了:
博格丹、赫尔特和加里纳利这三门自走火炮,很难全部按住。博格丹在系列赛开始时太火热被吸引了注意,于是轮到后两位了。今天加里纳利衔接阶段投了几个妖怪球,赫尔特接过博格丹的副攻手权限,全场持球猛攻。
——我没想明白的是,赫尔特开场手感就热,第三节更是连续接管,费城坚持让188公分的塞斯对位201公分的赫尔特,即便塞斯不停挨打大耗体能,依然坚持这个对位?
在我想象中,里弗斯教练和塞斯的对话:
“女婿啊,我知道你连续两场都是费城最好的半场火力点,那,我就继续让你防对面手感最热的一个吧……”
“岳父你这是啥逻辑?”
“啊?我有说我这个决定有逻辑吗?”
塞斯第四节一度远射到84比80领先,杨回了一个跳投——说是跳投都不太确切了,NBA赛场上很少看到这样的投篮。
之后赫尔特强攻塞斯,84平。
费城一个暂停后,好戏上演。
杨一个抛射,鹰领先2分;恩比德和塞斯二人转跳投不中。恩比德一个后仰投篮追到86平。
赫尔特再单挑塞斯命中,然后出现了恩比德赛后所谓的,全场转折点。
西蒙斯右腰背打,底线后转身到篮下,面对矮他一头的杨,扣篮的大好机会。西蒙斯举起了球——然后传给了塞布尔。
当时恩比德在三分线为西蒙斯拉开空间,看到西蒙斯不扣却传时,恩比德摊手:
“我一个联盟最顶尖杀伤力的中锋!每天在三分线给你拉开空间迁就你!你关键时刻就这么回报我的!!!你行行好吧!!!!!!”
杨送出第10个助攻抛传卡佩拉,鹰90比87领先;再面对西蒙斯一个29尺三分球,93比87。
西蒙斯凶猛地运球前进,然后……传给了哈里斯,自己做墙,让哈里斯上篮。
费城剩1分钟时本来还有指望,但塞布尔对赫尔特犯规——事后抱头痛悔——让鹰又有了4分领先。最后时刻加里纳利抄球扣篮锁定胜局。
杨前半段毫无手感,但最后半节大胆强投,9分和1个助攻。恩比德第四节体力耗尽,但还是投了9个篮。
他俩这个系列赛,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恩比德场均30分13篮板,杨场均29分11助攻。命中率都不算高,但彼此拼到了底。恩比德带着膝伤,杨带着肩伤。杨最后时刻罚球砸前筐,是真的体力耗尽了。
但是,赢了。
杨和他的队友,昂首去了东部决赛:这是鹰搬到亚特兰大后,队史第二次东部决赛。
恩比德也算是站着输了:虽然三年里第二次,被第七场干掉,是很让人心碎。
里弗斯教练很能找亮点,说去年费城首轮被淘汰,今年能到东部半决赛,这一年不算差。但是吧:上一季费城被凯尔特人横扫,也是因为西蒙斯直接缺席季后赛,费城直接没后卫,居然得靠哈里斯持球组织。
今天西蒙斯第四节0投篮。
还是那句老话:可怕的不是西蒙斯没篮,而是他不投篮,而且公开让对手知道他不投篮。
丹尼·格林篮子最不准的那些年,球队都还用他,哪怕他投丢会浪费球权,但他总在移动,总能牵扯对方精力,总能让对手不好预判。
而西蒙斯这种搞法,地道地坑队友:
“对手完全知道我要么抢反击要么就传球,落了阵地战就是给队友弄一个装模作样的掩护然后任他们被夹击,那就让他们知道吧,我要让他们坚持去搞我的队友”。
伟大的攻击手是用自身引力为队友减负。西蒙斯却是实实在在地,给队友加负。
赛后西蒙斯的原话:
“我们输了,真糟糕。我就是我。赢球不容易。网都被雄鹿干掉了,赢球不容易。”
连恩比德都吐槽他不扣却传的那球是比赛转折点,西蒙斯依然觉得,“我还是我。”
这已经不是投不投三分的问题了。
两年前,我写过一个小小的推论:为什么西蒙斯拒绝改变自己。
在高中时,他还经常用右手。在LSU上大学时,罚球用左手,但扣篮和上篮经常用右手。
2017-18季,有过一个样本:他的262个投篮里,右手投篮占到164个。雷迪克说过,西蒙斯用右手投篮时,手型更对。
为什么西蒙斯用左手射跳投和罚球?按他的说法,是他父亲戴夫·西蒙斯让他这么做的。
他的爸爸让他换左手投篮,他就听从了,然后就,因为不擅长,于是固执地不投三分球。
本·西蒙斯的爸爸戴夫·西蒙斯,前职业球员。
本自己是兄弟姐妹六人中一个,从小就爱跟兄弟们一起玩篮球和澳式足球。
他对家庭有种奇怪的重视:
他的哥哥连姆曾是他的投篮教练——是的,西蒙斯还有投篮教练呢……
过去这些年,他的投篮和罚球逐年减少。
还不用提他喜欢躲着上篮这个爱好。
听爸爸的话,换了左手投篮;用兄弟做投篮教练,没进步也继续;不太做高难度传球,不投空位篮。肯掩护,肯传球,肯认真防守,但坚决不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也不肯改变自己的技巧。
所以,是不是这样?
因为出自那个父亲威严、兄弟和睦的家庭,本·西蒙斯才会固执地站在自己的舒适区。
不肯投三分,连带不肯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也不想做错任何事,还要强调“我就是我”?
除非他下决心改变自己,或者索性去打中锋,不然,想要他的球队,估计都会开始害怕了:他可是个拒绝为球队改变自己的人呢……
话说,今天,詹娜的两个男朋友都打了比赛。对比实在过于鲜明。
布克在保罗缺阵时依然挑大梁,40分的三双,带队获胜。
西蒙斯全场投了4个球,比赛关键时刻可以扣篮却传给一个新人队友,球队主场输掉第七战。
在我想象中,詹娜会给西蒙斯发这么条短信。
“Hey Ben, that's why I date Devin Booker instead. Cause he has balls to come shoot. Oops, there is a typo...”